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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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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变化,你不一定能获得大学生助学贷款了

无论是新入学的大学生,还是已入学的往届大学生,还能像往年一样想贷就贷,想贷最高额度就贷最高额度吗?

如果是往年,无论是国家开发银行还是农商银行(没改制的叫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了扩大放贷,都不遗余力地宣传,不断扩大贷款规模,这是为什么呢?

有了助学贷款,实现大学梦

因为读大学期间的贷款利息是国家财政完全贴息的,银行有最安全稳当的贷款收益,学生乐得花国家的利息,读自己的书,所以虽然都在提给困难家庭学生贷款,但几乎是愿贷就贷,不贷银行还做工作要你贷。

随着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大,国家财政每年拿几十亿的钱用于帮学生还贷款利息,想想就后怕啊。

当然,困难学生应该大力支持,但问题是,好多不困难的学生也贷了,这就有问题了。

所以,今年国家要求不同了,无论是高校还是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资助部门对困难学生的审核更加严格,要求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做到应贷尽贷。

意思是说,那些并不困难的学生,就不会允许再贷款了。

按政策要求,大学生助学贷款是用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大学生通过获得国家贴息贷款来完成学业的,然后学生毕业之后,在规定年限内归还本金,并从毕业之后才开始还利息。

比如四年大学,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都可以贷款获得,当然也设了一个高限8000元,学生毕业之后才开始计算利息,然后开始归还利息和本金,而且,今年还延长了时间,如下图:

2020年开始执行的变化

今天开始,哪些人可以得到助学贷款呢?

一个是重点保障人群:比如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或者残疾人、孤儿、军烈属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这些学生只要有贷款需求,就应该贷款。

这些人,在大学以及各级资助部门的数据库里都能查到的,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困难库,只要你在这个库里,贷款就没问题了。

第二个是那些因为大灾大难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因各自不同,但都应该有理由,能说明你是困难学生。

不要以为这个随口一说就可以,每年学生对自己的困难原因都会录入系统,而且会记入学生个人诚信,共同借款人和学生本人都要签字的。

所以,风向有变化,要得到助学贷款,你得深思了,当然,真有困难的学生,学生确实需要办理助学贷款,该怎么办?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并没在相关认定的困难库的学生名单里面,又确实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

——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比如洪水、暴雨,滑坡;

——家庭没有收入,粮食遭水淹了;父母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一直在家,没有出去打工,家里没收入;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爸爸妈妈残疾,爷爷奶奶病重,钱都来看病了;

——家庭负有重大债务,父母欠银行、欠他人几万、几十万,没钱偿还,或者短期内都拿去还债了;

——家里兄弟姊妹多,都在上大学、上高中、上中小学……

——家庭遭遇重大灾祸,比如车祸住院,上山劳作摔伤……

——家庭收入特别低。粮食少,不够吃,无法变现……

——单亲家庭,孤儿家庭,养父母家庭,………………

上述这些基本情况,都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确实特别困难还可以最高限额申请的。

学生要把这些理由提出来,要给县上负责资助的老师提出来,也要给高校的老师提出来!

——学生到高校,为什么要办理助学贷款,要记住上面的那些理由、那些原因,最终问题的解决,都是高校学生工作部门的资助老师!

——你是学生,要用好自己的弱势,不要假装强大,该给班主任说明情况的说明情况,该给资助老师说明情况的说明情况,

——据实说,人心都是肉长的,高校老师也没有理由不同意你的助学贷款需求。

——本来就弱,你还假装逞强,那就没办法,老师们看到的是一个不需要助学贷款的学生。

——会哭的娃娃有奶吃,你不体现你的具体情况,又想获得助学贷款,不可能!

江西省出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政策 三种情况可申请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记者郑周贇报道:5月2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切实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解决还款困难。

根据《细则》规定,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必须给予救助,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给予救助,可以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鼓励被救助人待经济好转后,根据本人经济能力,全额或部分返还代偿资金。

符合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随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还款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还款救助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并协助其办理。申请人明显不符合还款救助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其具体原因。

《细则》指出,还款救助申请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重病等原因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可由借款学生的亲属代为办理,代办人需要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同时,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经办银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借款学生符合救助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应主动联系并协助有关当事人申请办理还款救助。

记者了解到,还款救助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提交材料时签订确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对于虚构救助理由,伪造相关要件,骗取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以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已经发放的还款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追回,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办银行可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执行名单;对于申请金额较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江西出台助学贷款救助政策!符合这些条件的可申请…

5月2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切实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解决还款困难。

根据《细则》规定,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必须给予救助,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给予救助,可以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当年应还本息。鼓励被救助人待经济好转后,根据本人经济能力,全额或部分返还代偿资金。

符合救助条件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随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还款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还款救助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并协助其办理。申请人明显不符合还款救助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其具体原因。

《细则》指出,还款救助申请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重病等原因无法自行提交申请的,可由借款学生的亲属代为办理,代办人需要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同时,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经办银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借款学生符合救助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应主动联系并协助有关当事人申请办理还款救助。

记者了解到,还款救助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提交材料时签订确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对于虚构救助理由,伪造相关要件,骗取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以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已经发放的还款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追回,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办银行可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执行名单;对于申请金额较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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