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及逾期记录调整申请渠道的公告
来源:【中国学生资助】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要求,根据我行5月29日发布《关于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展2022年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公告》的相关安排,现将开通本金延期偿还(以下简称“延期还本”)及逾期记录调整申请渠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渠道名称
“中行助学贷款助手”微信小程序。
二、申请方式
请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功能中输入“中行助学贷款助手”,或扫描以下二维码,然后按提示输入信息即可发起申请。
三、申请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范围
(一)申请延期还本借款学生范围
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的借款学生。在申请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逾期记录调整借款学生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学生。
五、温馨提示
若申请时已进入还本期,则按照申请时间延后一年;若起始还本日在2022年年底前,且申请时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借款学生,将原还款计划中的起始还本日延后一年。延期还本申请提交后,如满足政策要求,我行将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调整后会通过短信进行告知,您也可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查看最新还款计划。
逾期记录调整申请提交后,我行需要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如审核通过会以短信方式告知,您也可在手机银行或其他官方渠道查看调整后的信用报告。
我行不会以延期还本及调整逾期记录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当地中国银行网点。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
END
来源:中国银行
本文来自【中国学生资助】,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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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操作指南(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来源:【中国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中国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操作指南吧!
中国银行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要求,根据我行5月29日发布《关于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展2022年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公告》的相关安排,现将开通本金延期偿还(以下简称“延期还本”)及逾期记录调整申请渠道的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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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名称
“中行助学贷款助手”微信小程序。
2
申请方式
3
申请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
服务范围
(一)申请延期还本借款学生范围
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的借款学生。在申请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逾期记录调整借款学生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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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若申请时已进入还本期,则按照申请时间延后一年;若起始还本日在2022年年底前,且申请时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借款学生,将原还款计划中的起始还本日延后一年。延期还本申请提交后,如满足政策要求,我行将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调整后会通过短信进行告知,您也可在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查看最新还款计划。
逾期记录调整申请提交后,我行需要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如审核通过会以短信方式告知,您也可在手机银行或其他官方渠道查看调整后的信用报告。
我行不会以延期还本及调整逾期记录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当地中国银行网点。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国家开发银行
1
申请办理时间和截止日期
2
本金延期申请-操作
(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菜单列“本金延期”,弹框政策提示弹框,提示框下方设置按钮“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和相关释义”;
本金延期-菜单列-政策提示弹框
(二)点击“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和相关释义”按钮,跳转展示未延期申请合同列表,未延期申请合同列表下方展示按钮“延期申请”;
本金延期-未延期申请合同
(三)点击“延期申请”按钮,弹框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单,申请单展示延期合同还款计划变更数据,下方设置“同意”和“不同意”按钮;
本金延期-申请单
(四)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弹框密码验证框,用户输入登录密码和图形验证码;
本金延期-密码验证
(五)点击提交,本金延期申请提交成功,跳转展示已申请延期合同列表;
本金延期-已申请延期合同
(六)学生提交本金延期申请后,无需审批,当日生效。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学生名下有多笔助学贷款合同,需在不晚于最早到期合同申请截止日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一并申请,超过申请截止时间的贷款合同将无法申请。
3
本金延期申请-查询
已做本金延期申请的用户,点击“本金延期”菜单,跳转展示已申请延期合同列表。
如有任何疑问
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
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本文来自【中国学生资助】,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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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全面深化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9月3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明确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完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2021年9月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2021年9月26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已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进行资助;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以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
二、资助人数和资助资金持续增长
2021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含人社部门技工院校)、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幼儿)15251.68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累计资助金额2668.29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下同)。
其中,资助学前教育幼儿795.03万人次,资助金额112.16亿元;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499.84万人次,资助金额608.76亿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796.69万人次,资助金额332.70亿元;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234.35万人次,资助金额164.27亿元;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925.77万人次,资助金额1450.40亿元。
三、财政资助资金占主导地位
(一)财政投入2007.04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5.22%
2021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共计2007.04亿元,比上年增加210.16亿元,增幅11.7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38.00亿元,比上年增加149.03亿元,增幅13.69%;地方财政资金769.04亿元,比上年增加61.13亿元,增幅8.64%。
财政资金占2021年资助资金的比例为75.22%,是国家学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发挥了主导作用。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占2021年资助资金总额的46.40%,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1.68%;地方财政资金占2021年资助资金总额的28.82%,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8.32%。
学前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08.85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7.05%;义务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595.69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7.85%;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327.19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8.34%;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156.03亿元,占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4.98%;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财政资金投入819.2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6.49%。
(二)普通高等教育国家助学贷款430.86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15%
2021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共计430.86亿元,比上年增加52.74亿元,增幅13.95%,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6.15%,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9.71%。
(三)学校资助资金投入198.18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43%
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支出资助资金共计198.18亿元,比上年增加2.23亿元,增幅1.14%,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43%。
(四)社会资助资金投入32.2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20%
2021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计32.21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20%。
四、构建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选派对口联系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联络员,组织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对中西部县市广泛开展深入调研,聚焦控辍保学、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方面,根据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推动各地各校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重点关注“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将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二)不断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五部门修订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明确责任,规范基础数据信息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指导地方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增加资金发放渠道,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明确中职资助申请条件,加强中职资助管理中的学籍核查比对工作,严把资助申请关,坚决杜绝重复资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21个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9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对学生资助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各校开展各类规范管理工作,制定《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核查工作方案》,在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核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通过收集发放凭证、建立发放台账等方式,全面掌握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督促及时足额发放;制订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
(三)持续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
教育部积极推进以数字化为支撑的精准资助,全面优化升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数据集成、挖掘、分析、共享一体化的资助数据应用体系和智能化决策与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学生资助数据与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定期比对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等7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有力支撑学校和地方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动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资金分配精准、资助标准精准、发放时间精准。各地各校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精准资助的路径,实现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部分省份建成并应用省级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实现资助申请、诚信承诺、资助审核等全流程管理;部分省份搭建“智慧资助”云平台,实时掌握困难学生认定、资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实现资助工作过程的智慧化监管。
(四)全面深化资助育人工作
教育部会同有关单位举办“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忆百年征程·助青春追梦”等系列活动,培养受助学生拥党爱国、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帮助受助学生拓展视野、增强能力、提升素养、成长成才;组织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诚信意识、风险意识、感恩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联合有关金融机构,面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召开专场招聘会,助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各地各校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实施暖心工程,将扶困、扶智与扶志相结合,积极开展“冬季送温暖,‘衣’路相伴”“畅游书海,陶冶心灵”“资助微心愿”“云端爱心屋”等物资发放活动,“天健育人行动计划”“实用技能小课堂”“‘梦想发芽’就业提升计划”等素质提升活动,“‘诚信校园行’校园短剧大赛”“勤助文化季”“青春榜样报告会”等主题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型学生资助体系,全面提高受助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每位学生生活有保障、学习有动力、发展有平台。
(五)广泛深入开展资助宣传
教育部协同各地各校,创新宣传手段,聚焦重点宣传内容,采取学生、家长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把党史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史研究,编印《中国共产党百年学生资助大事记》,举办中国共产党百年学生资助发展史回顾展。常态化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在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政策调整后及时通过多媒体平台讲解宣传;在中考、高考、考研、征兵、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密集宣传资助政策,并配合推送考试提醒、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内容;持续发布致初中、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组织高校随录取通知书向大学新生寄送1147.23万份《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联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6.66亿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公益短信;首次常年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组织各省级教育部门、中央部属高校同步开通热线电话;在媒体刊登100名本专科和100名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代表名录;编印《2020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第七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活动作品集锦》。各地各校利用校刊班刊、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传统媒介,集中向学生及家长宣讲资助政策;制作政策宣传图文、H5链接、MG动画、学生资助公益宣传片、动漫宣传片等,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发布;在地方媒体发布最新政策权威报道的同时,通过媒体客户端、微博、微信持续互动以及网站滚动更新等形式,整合传统媒体以及移动矩阵传播力量;开通热线电话、厅长信箱等接受政策咨询和投诉,在政府服务窗口专设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点,受理群众咨询,做好服务接待。
(六)积极应对疫情汛情影响
为应对河南等地的汛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21〕43号),组织各地各校对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帮扶救助,同时,进一步完善适应疫情防控要求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位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保障他们正常学习生活。各地各校积极响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第一时间发布帮扶通知,公布资助热线电话及线上申请平台,组织开展紧急摸排,及时核查并发放资助资金。对于受疫情汛情影响的新生,各地各校组织开展电话慰问工作,告知录取结果并全面讲解学生资助政策,部分学校还设立受灾新生专项补贴,努力做到排查全覆盖、宣传全覆盖、帮扶全覆盖,在社会上产生了“水灾无情,资助有情”“疫情无情人有情,应助尽助暖人心”的良好反响。
五、各学段资助成效显著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021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幼儿795.03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731.92万人、幼儿园资助58.90万人次、社会资助4.21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12.16亿元,其中,政府资助108.85亿元、幼儿园资助3.19亿元、社会资助0.12亿元。
1.政府资助
2021年,各级政府共资助幼儿731.92万人。其中,西部地区513.27万人、中部地区92.13万人、东部地区126.52万人。
各级财政共投入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108.85亿元,占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97.05%。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75亿元,占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的24.58%;地方财政资金82.10亿元,占75.42%。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政府资助资金76.61亿元,占70.38%;中部地区10.00亿元,占9.19%;东部地区22.24亿元,占20.43%。
2.幼儿园资助
2021年,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58.90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23.73万人次、中部地区24.75万人次、东部地区10.42万人次。
全国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幼儿资金共3.19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23亿元、中部地区1.25亿元、东部地区0.71亿元。
3.社会资助
2021年,全国4.21万人次幼儿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2.31万人次、中部地区0.57万人次、东部地区1.33万人次。
社会资助资金共1168.00万元。其中,西部地区542.00万元、中部地区171.00万元、东部地区455.00万元。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2021年,全国共资助义务教育学生7499.84万人次,资助金额608.76亿元。2166.33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金额221.13亿元;3634.09万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资助金额349.09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629.11万人次,资助金额34.56亿元;学校资助38.43万人次,资助金额2.44亿元;社会资助31.88万人次,资助金额1.54亿元。
1.生活费补助
2021年,全国共有2166.33万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寄宿制学生1209.74万人、非寄宿制学生956.59万人。其中,西部地区1347.87万人、中部地区559.73万人、东部地区258.73万人。
全国共投入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资助资金221.13亿元,占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6.32%。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9.51亿元,占生活费补助资助资金的49.52%;地方财政资金111.62亿元,占50.48%。
2.营养膳食补助
2021年,全国共有1737个试点县级单位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3634.09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县级单位727个,覆盖学校约6.86万所,惠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2032.50万人;地方试点县级单位1010个,覆盖学校5.52万所,惠及学生1601.59万人。
各级财政和其他投入资金共计349.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1.01亿元,占营养膳食补助资助资金的74.77%;地方财政资金78.99亿元,占22.63%。
3.地方政府资助
2021年,地方政府在落实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义务教育学生1629.11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196.76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186.92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245.43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生活费补助、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另外投入资助资金34.56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7.20亿元、中部地区8.12亿元、东部地区9.24亿元。
4.学校资助
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38.43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1.67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18.10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8.66万人次。
全国义务教育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2.44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53亿元、中部地区1.25亿元、东部地区0.66亿元。
5.社会资助
2021年,全国共有31.88万人次义务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2.77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9.70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9.41万人次。
义务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1.54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53亿元、中部地区0.45亿元、东部地区0.56亿元。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
2021年,全国共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796.69万人次,资助金额332.70亿元。其中,2万名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金额1.20亿元;325.91万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65.18亿元;1253.61万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251.02亿元;地方政府资助147.91万人次,资助金额9.79亿元;学校资助59.79万人次,资助金额2.79亿元;社会资助7.47万人次,资助金额2.72亿元。
1.国家奖学金
2021年,全国共2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5792人,占国家奖学金奖励学生总数的28.96%;中部地区7360人,占36.80%;东部地区6848人,占34.24%。
中央财政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资金1.20亿元。
2.国家助学金
2021年,全国有325.91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60.55万人,占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总数的49.26%;中部地区127.78万人,占39.21%;东部地区37.58万人,占11.53%。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65.18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9.59%。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62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的69.99%;地方财政资金19.56亿元,占30.01%。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32.11亿元,占49.26%;中部地区25.56亿元,占39.21%;东部地区7.51亿元,占11.53%。
3.免学费
2021年,全国1253.61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383.07万人,占享受免学费学生总数的30.56%;中部地区476.29万人,占37.99%;东部地区394.25万人,占31.45%。
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资金251.02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75.45%。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4.14亿元,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资金的61.41%;地方财政资金96.88亿元,占38.59%。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免学费资助资金76.65亿元,占30.54%;中部地区95.37亿元,占37.99%;东部地区79.00亿元,占31.47%。
4.地方政府资助
2021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47.91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14.55万人次,占77.45%;中部地区资助21.41万人次,占14.47%;东部地区资助11.95万人次,占8.08%。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基础上,另外投入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资金9.79亿元。其中,西部地区5.68亿元,占58.02%;中部地区2.10亿元,占21.45%;东部地区2.01亿元,占20.53%。
5.学校资助
2021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资助59.79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21.08万人次,占35.26%;中部地区资助27.94万人次,占46.73%;东部地区资助10.77万人次,占18.0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投入资助资金2.79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74亿元,占26.52%;中部地区1.50亿元,占53.77%;东部地区0.55亿元,占19.71%。
6.社会资助
2021年,全国共有7.47万人次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3.21万人次,占42.97%;中部地区1.59万人次,占21.29%;东部地区2.67万人次,占35.74%。
中等职业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2.72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29亿元,占47.42%;中部地区0.27亿元,占9.93%;东部地区1.16亿元,占42.65%。
(四)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
2021年,全国共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1234.35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780.62万人次、中部地区355.44万人次、东部地区98.29万人次。共投入资助资金164.27亿元,其中,西部地区95.24亿元、中部地区51.39亿元、东部地区17.64亿元。
1.国家助学金
2021年,全国有442.75万普通高中教育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230.30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29.79%;中部地区160.07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5.18%;东部地区52.38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6.74%。
全国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到位资金共计93.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79亿元,占75.70%;地方财政资金22.73亿元,占24.30%。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48.84亿元,占52.22%;中部地区33.62亿元,占35.95%;东部地区11.06亿元,占11.83%。
2.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2021年,全国共有186.32万普通高中教育学生享受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11.87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4.47%;中部地区59.45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5.64%;东部地区15.00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93%。
全国普通高中教育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共计23.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4亿元,占72.09%;地方财政资金6.48亿元,占27.91%。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12.59亿元,占54.22%;中部地区7.80亿元,占33.59%;东部地区2.83亿元,占12.19%。
3.地方政府资助
2021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资助普通高中教育学生530.03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420.22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92.87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16.94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的基础上,另外投入资助资金39.29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1.95亿元、中部地区5.32亿元、东部地区2.02亿元。
4.学校资助
2021年,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61.04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2.06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38.86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10.12万人次。
全国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6.18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96亿元、中部地区4.02亿元、东部地区1.20亿元。
5.社会资助
2021年,全国共有14.21万人次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资助6.17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4.19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3.85万人次。
普通高中教育社会资助资金共计2.06亿元。其中,西部地区0.90亿元、中部地区0.63亿元、东部地区0.53亿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2021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925.77万人次,资助资金1450.40亿元。其中:
全国各级财政投入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共计819.28亿元,占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56.49%。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52.24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8.08%,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7.41%;地方财政资金267.04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8.41%,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2.59%。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30.86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9.71%。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183.5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2.65%。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简称“社会资金”)16.6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15%。
1.奖学金
2021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714.52万人次,奖励金额260.58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17.97%。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学生10.50万人,奖励金额共14.80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63万人,奖励金额1.30亿元;奖励本科生4.37万人,奖励金额3.50亿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50万人,奖励金额7.00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00万人,奖励金额3.00亿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生102.84万人,奖励金额共51.42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48.16万人,奖励金额24.08亿元;奖励本科生54.68万人,奖励金额27.34亿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研究生204.92万人,奖励金额148.81亿元。
其他各类奖学金共奖励普通高等教育学生396.26万人次,奖励金额45.55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99.33万人次,奖励金额8.06亿元;奖励本科生282.76万人次,奖励金额30.14亿元;奖励研究生14.17万人次,奖励金额7.35亿元。
2.助学金
2021年,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283.10万人次,资助金额485.57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33.48%。
国家助学金共资助学生1155.07万人,资助金额460.63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486.48万人,资助金额160.64亿元;资助本科生424.19万人,资助金额118.16亿元;资助研究生244.40万人,资助金额181.83亿元。
其他各类助学金共资助学生128.03万人次,资助金额24.94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28.11万人次,资助金额3.65亿元;资助本科生57.08万人次,资助金额7.95亿元;资助研究生42.84万人次,资助金额13.34亿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32.80万人,发放金额430.86亿元,占普通高等教育资助资金总额的29.71%。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20.79万人,发放金额421.33亿元。全国共有767.97万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各级财政支付贴息资金39.1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57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6.57亿元。各级财政支付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4.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53亿元、地方财政资金9.01亿元。
4.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含直招士官)
全国享受国家资助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士兵(含直招士官)26.59万人,资助金额46.49亿元。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士兵考入普通高校享受学费资助59.34万人,资助金额54.19亿元①。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全国7.37万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额8.01亿元。其中,专科生1.27万人,资助金额0.86亿元;本科生5.31万人,资助金额6.13亿元;研究生0.79万人,资助金额1.02亿元。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央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资助本科生3.06万人,资助金额4.42亿元。
8.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31.80万人,资助金额2.00亿元。
9.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48.90万人次,资助金额29.35亿元。
10.勤工助学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参与勤工助学126.91万人次,资助金额13.72亿元。其中,专科生27.43万人次,资助金额3.06亿元;本科生95.73万人次,资助金额9.79亿元;研究生3.75万人次,资助金额0.87亿元。
11.其他资助
特殊困难补助387.08万人次,补助金额5.64亿元。其中,补助专科生133.66万人次,补助金额2.52亿元;补助本科生229.77万人次,补助金额2.88亿元;补助研究生23.65万人次,补助金额0.24亿元。
伙食补贴发放86.33万人次,资助金额2.20亿元。其中,发放专科生13.94万人次,资助金额0.42亿元;发放本科生69.19万人次,资助金额1.75亿元;发放研究生3.20万人次,资助金额0.03亿元。
学费减免资助30.83万人次,减免金额13.98亿元。其中,减免专科生17.18万人次,减免金额7.60亿元;减免本科生13.39万人次,减免金额6.14亿元;减免研究生0.26万人次,减免金额0.24亿元。
校内无息借款资助1.44万人次,资助金额0.83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0.21万人次,资助金额0.16亿元;资助本科生1.20万人次,资助金额0.66亿元;资助研究生0.03万人次,资助金额0.01亿元。
其他项目资助350.53万人次,资助金额28.88亿元。其中,资助专科生119.49万人次,资助金额9.57亿元;资助本科生221.48万人次,资助金额18.23亿元;资助研究生9.56万人次,资助金额1.08亿元。
此外,2021年秋季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4.08万人。
①2021年,有关部门对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政策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该项数据包含2019年和2020年追加资金。《人民日报》(2022年08月28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