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本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息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二)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对本人名下符合《通知》免息范围内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提出免息申请,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借款学生可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合称《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含)前5个自然日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到相应的免息情况。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如借款学生需要对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内本人名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进行延期偿还,请于《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不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线上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如借款学生对名下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则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以下简称“原偿还日”)中最早的偿还日(不含)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针对各笔拟延期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一并申请。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本金延期偿还时间为一年,延期后的偿还日(以下简称“延期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偿还的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在《通知》范围内的利息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免除2022年利息政策,但其余应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原2023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如果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三、温馨提示
请借款学生注意,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开发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标签]高校助学贷款:高标签]国家开发银行
2022年5月28日《人民日报》(2022年06月14日14版)
202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1日启动!办理指南看这里→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工作将于8月1日启动
7月7日
记者从玉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
为了防控疫情
今年继续实行续贷申请“线上办理”
首贷申请“预约办理”机制
且两者申报时间不同
↓↓↓
01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受理时间不同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首贷、续贷学生申请工作,8月15日至9月30日主要受理大学新生的贷款申请。
02首贷学生预约办理
首贷学生实行“预约办理”机制,关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做好诚信教育考试通过后,方可在线预约办理。预约成功后,携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便和共同借款人在预约时间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现场一次性办结。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现场办理时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办理。
03续贷学生线上办理
续贷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只需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户籍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各县(市、区)要对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就读的续贷学生进行一对一电话通知到位和传达信息,告知其有贷款需求可采取线上办理,不要前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或乡镇代办点办理,从而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同时提醒考生,开学前后是诈骗高发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有问题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和学校等正式渠道咨询,避免造成损失。
2022年各县(市、区)助学贷款代办点
及首贷预约方式
采写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黄冰实习生莫奕妍
责编梁琪岚
校对张冠中
审核王彦臻
监制陈俐
出品玉林日报全媒体
玉林日报新媒体矩阵
速读!助学贷款政策来啦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含预科生)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和五年制大专生(第四、第五年方可申请贷款),入学前户籍在弥渡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取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含预科生)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和五年制大专生(第四、第五年方可申请贷款);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弥渡县;
5.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①重点监测户,脱贫户,农村特困户和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⑩其他贫困家庭。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本息偿还
1.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为1000到12000之间的整佰数。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年限最长加15年确定,借款期限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五年(从毕业当年算起)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3.贷款利率
从2022年开始,采用浮动利率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
4.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5.本息偿还
①利息计算
根据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计算方式如下: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
日利率=年利率÷360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②正常还本付息
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毕业后当年开始自付利息,5年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5年,则宽限期为剩余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
③提前还款
每月15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20日前将款项充值到支付宝账户,21日系统会自动扣款,或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到弥渡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刷卡还款,也可在云南省省内任何一个县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就近刷卡还款。还款后第二个月,可到弥渡县学生资助中心领取结清凭证。
四、网络预约
预约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预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
2、预约成功后,按时到现场办理。
五、在线申请
1.贷款学生预约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高标签]2.首次贷款学生在线注册,学生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等信息。
3.学生个人信息注册完后,在线填写贷款申请信息。
4.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认定表》(首次申请贷款且未做预申请学生提交)。
5.续贷学生办理前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六、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1.办理地点:8月1日-8月26日在弥城一小(地址:弥城镇天桥路3号),8月29日之后在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体局一楼)。
2.材料审查。
新贷学生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认定表(首次申请贷款且未做预申请的学生提交);
续贷学生建议选择网络签订贷款合同,如确需现场办理的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3.签订贷款合同。借款合同学生、共同借款人各持一份。合同必须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字,县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4.合同签订完成后,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登记回执,10月10日前学校未录入回执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贷款。
七、网络签订贷款合同
续贷学生提交贷款申请后,选择网络签订贷款合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工作要点和操作方法》)。
八、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原支付宝账户,首贷学生通过招商银行发放和回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后需安装招商银行APP,并绑定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工、农、中、建、交、邮储等银行均可),招商银行会将欠缴学校的费用从个人账户转账到学校帐户,剩余资金留存学生个人账户用于生活费。
九、个人信息变更
学生基本信息变更须在学生在线系统更改并提交。就学信息变更需到弥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十、新冠疫情防控
在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状态下,弥渡县教育体育局已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确保今年的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现场办理的学生及家长进入办理点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对于体温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需经医务人员进行专业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办理。
十一、咨询电话
0872-8384003
17387274425
附件:1.《弥渡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一览表》
2.《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工作要点和操作方法》
2022年7月19日
编辑/许亚青
责编/向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