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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博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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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博士研究生学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最高达45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李晓青

5月11日,澎湃新闻(www.h.)从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在4月29日发布了《江门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要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

《通知》称,要落实“人才倍增”工程,本科及以下学历职工可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上浮10%(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为36.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再上浮15%(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为42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再上浮25%(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为45万元)。

《通知》规定,合理调控不同区域住房供应节奏。各县(市、区)对住房供应不足区域的商品房项目,加快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

另外要提升按揭贷款审批放款效率。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更好满足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及时发放符合条件的按揭贷款。

在土地方面,《通知》称,要灵活确定土地出让规则。各地可按约定适当降低土地出让保证金比例,允许分期缴纳土地款。2022年度出让的商住用地,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不少于50%作为首付款,余款可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不得超过一年且需在地块首次办理预售许可前缴纳完毕。

此外,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方面,《通知》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

《通知》提到,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市2022年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间)以上,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安居问题。

在促进购房方面,《通知》称,组织促消费活动,采取发放消费券和企业优惠等方式,促进住房、家装、汽车、文旅等多行业健康消费。

4月29日,江门市住建局曾发布《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购房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容称从2022年4月28日起,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消费券有效使用日期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其中,从2022年4月28日起,办理合同网签的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前5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定稿时间排序,每份合同只能发放一个消费券包,若同一份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负责申请和使用消费券,下同),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总价值2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从2022年4月28日起,办理合同网签的1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平方米)、前4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发放3000元消费券,总价值12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施鋆

好消息!9月30日前惠城籍大学生可办助学贷款

收到了理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却为接下来的学费、住宿费而发愁?好消息来了!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2020年,惠城区教育局继续推进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考入高校就读的惠城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月30日前,有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惠城区籍大学生可电话咨询或前往惠城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

在贷款额度方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贷款标准额度的,可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数额。

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据介绍,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不少变化,例如,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即原本学生自毕业第四年起,即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贷款本息,按今年政策是自毕业第六年才开始偿还本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借款学生需同时满足3项条件方可申请

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方可申请助学贷款:2020年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已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惠城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学生不可同时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人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在当地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续贷申请通过远程网上申请办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贷款必须到惠城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申请则通过远程网上申请办理即可。

为应对新冠疫情,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系统与时俱进做了升级。今年,续贷的学生可选择网上远程办理(无变更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无需再到现场申请确认,既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又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和家长,免去奔波之苦。续贷学生通过网上申请、手机身份验证、在线签订合同等步骤即可完成申贷,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看资料、审核提交,届时系统将会自动发送短信回执码到学生手机上,学生凭回执码到高校录入系统即完成贷款整个流程。网上远程续贷,简便快捷、高效明晰,深受学生欢迎。

学生毕业后继续读更高学位(如专插本、读研等),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惠城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变更就学信息和申请续贷,可继续享受在读期间国家财政贴息。

如果学生有相关问题,还可以致电惠城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752-2677423,联系人:梁老师)。

【记者】卢慧

【作者】卢慧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关于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办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肃州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肃州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低于6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基点执行(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自毕业第六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三、贷款程序

(一)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贷款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在5月前向就读学校提出贷款预申请。

2.网上自助申请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现场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贷款申请材料一起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资助中心检查、核对学生的申贷材料,审查通过后,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为借款学生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签订合同,严禁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外的第三人代签《借款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5.新生、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申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申贷流程

续贷实行“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方式,续贷学生可以选择远程办理或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请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填写“续贷声明”。然后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或者“网上签订合同”。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学生,无需现场签订合同,在线就可提交远程贷款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就可以审批受理,完成合同办理。

选择现场办理,需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资助中心为其彩色打印《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各1份。

2.续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②办理人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

3.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贷款发放

10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将贷款申请及合同资料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合同生效。11月中下旬,国家开发银行将助学贷款拨付至借款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留存在学生合同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以提现用于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限:2022年7月15日--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双休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验小学校门东侧二楼)

咨询电话:

0937-2611539

肃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0日

来源:肃州区教育局肃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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