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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培训贷卷土重来!在校生被诱导贷款,海尔消金、湖北消金要为此负责吗?

记者曾仰琳

编辑彭洁云

“最快学习1个多月就能接单了。”

“接一个单子就1000元,每个月学费都有了,自己还有剩下的。”

“学完一个月就可以接一些漫画的线勾图,勾线很简单,就像我们小时候描字帖一样。“

以兼职为诱饵、诱导在校学生隐瞒身份办理贷款,“培训贷”陷阱卷土重来。

近日,多名在校学生向界面新闻记者反映,一家名为成都轻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轻备教育”)的培训机构以可以提供兼职为由,吸引在校学生报名学习插画、原画课程,并申请网络贷款偿还学费。当学生发现课程质量不符合预期,想申请退学退费时,机构老师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导致学生面临消费金融公司催收,被起诉、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局面。

为轻备教育提供贷款的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海尔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消费金融”),也因为“培训贷”频频被学生投诉而见诸网络。

监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这两家持牌消金公司是否需要为此买单?“培训贷”业务该如何规范发展?

被“兼职还学费”话术诱导,在校生隐瞒身份申请“培训贷”2021年12月,在读高三学生小红在网上看到了培训机构轻备教育的一则宣传视频,其中宣称“学原画三天快速获取第一笔收入”,原本就对绘画感兴趣的小红,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填写了个人资料,随后该机构员工通过微信联系上小红。

“最快1个多月就能接单。”轻备教育一位老师告诉小红。

在试听了一堂直播课后,小红抱着“用兼职还学费”的想法,支付了200元定金抢占了优惠名额,并报了学费为10480元的“全能班”。

据小红提供的聊天截图,一位声氪教育(轻备教育旗下子公司)员工,在得知小红还在上学的情况下,引导其隐瞒学生身份办理“学费分期”,并声称,“跟大学里面助学贷款差不多”、“免额分期跟兼职只针对非学生”。

无独有偶,2021年8月,大三学生小米同样因为想学插画进行兼职而关注到轻备教育的课程。在小米提供的聊天截图中,轻备教育员工表示,“咱们同学来学习原画,都是为了接单赚钱,如果连每个月学费都赚不上的话,谁愿意来学习原画?”

同时,该名员工还向小米发送了多张学员“成功接单”的聊天截图,金额从750元到4000元不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其他被诱导学生给界面新闻记者提供的与轻备员工的聊天对话中,同样的“成功接单”截图反复出现。

在轻备教育员工的劝说下,小米办理了所谓的“助学分期”,并按要求在工作一栏填写了“无业”。该名员工称,“这个助学分期可以理解为大学生一次性偿还不了学费,国家资助的助学金贷款一样的道理。”

在轻备教育学员自发建立的维权群里,大部分在校学生诉说着相同的遭遇。在学生们提供的聊天截图中,轻备教育的老师往往以“成人助学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的话术来包装“培训贷”,继而让学生扫描员工提供的二维码,在第三方借贷平台完成了贷款,涉及平台包括海尔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等,贷款金额从6780元到16000元不等。

然而,学生们在交完学费后正式开始上课才了解到,轻备教育提供的录播课程多为理论课程,直播课程也无法学到有用的技能。学生们联系机构退费,被告知学习协议中规定,退学需要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机构还会扣除30%的违约金和相关费用。

“我说我不学了,问他们能不能退款、解除合约,他们说不能,只能去上课。”小红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在报名后第三天她就要求退课退费,但轻备教育的员工不同意,甚至不回信息。

今年1月至今,小红一直收到海尔消费金融的催收电话。7月,小红被短信告知因贷款长期逾期,海尔消费金融近期即将正式整理材料进入诉讼流程,让她做好应诉准备。目前,不少同学同样面临被电话催收的困境。

界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轻备教育官网电话和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电话,均未接通,向该公司邮箱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据一位学员提供的与离职轻备员工的通话录音透露,轻备教育目前线上业务已经停办,停办原因一来是线上业务不好招生,成本太大,二是线上退课率太高,整体盈利达不到预期。

在校生轻易通过贷款审核,海尔、湖北消金为何频陷“培训贷”风波?为什么在校学生可以轻而易举通过贷款审核,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

界面新闻记者通过扫描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发给学生的某贷款平台二维码,发现在注册上述平台时仅需输入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打勾“我已阅读《用户注册服务协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披露信息》”,即可进入完成注册进入贷款申请页面。

在扫描另一家贷款平台的二维码进行注册时,填写完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后,就跳转至上传身份证,整个注册过程中没有出现《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等协议。

从小红给界面新闻记者提供的申请贷款短信截图来看,在海尔消费金融从申请注册到贷款通过,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

小红也向界面新闻记者坦言,注册过程并没有仔细看合同,申请贷款时也是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员工所说的,勾选“非学生承诺函”,并在工作经历中填写“无业”,同时,申请时不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在消费金融公司第二天电话回访中,小红也按照此前填写的信息进行回复。

对于在校大学生互联网贷款的业务,监管有明确规定。

2021年3月,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同时,《通知》规定,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如果上述情况为事实,轻备教育涉嫌为获取自身利益,诱导在校大学生办理消费金融产品。

“在监管已经明令禁止对在校学生放贷的前提下,如果已知是在校大学生身份,就属于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更多的责任在于消费金融公司,作为监管发布条例主要的监管对象,消费金融公司没有做到充分审核就大额放贷,明显未落实相应监管要求。而学生明知是造假,也予以配合,本身就是放弃自身权益的表现。”王蓬博表示。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提出,在这个事件中,培训机构存在诱导、欺诈的行为,消费金融公司也存在风险把控不力的问题。如果培训机构构成欺诈,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仅涉嫌虚假宣传,则可能需要承担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另外培训机构存在诱导欺诈学生签署合同,签署合同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形,也需要从民事角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消费金融公司没有严格审查借款人实际情况、合作机构的风险把控上也存在问题,则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轻备教育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诱使学员借贷行为的嫌疑。而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在借贷行为之前充分尊重申请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提前向用户展示合同内容,在风控过程中也应当调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愿,但从贷款过程来看,机构既违反了贷款业务基本的审查流程,在尽职审查中的义务有所缺失,也纵容了场景方的不当营销,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值得关注的是,此事件中涉及的海尔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两个平台,已不止一次陷入给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的“培训贷”风波中。

今年3月,界面新闻记者曾报道,大学生在求职时被面试机构诱导,在海尔消费金融办理了培训贷款。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湖北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多次因“培训贷”纠纷被在校学生投诉,涉及多家培训机构。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海尔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涉及在校学生的贷款的投诉,合计超过500条。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占国,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其股东包括海尔集团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逸荣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19%、16%和10%。

湖北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周楠,注册资本金9.4亿元,其前三大股东为湖北银行、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疆特易数科”)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1.91%、24.47%和12.77%,其余股东包括TCL集团、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0.64%、10.64%、4.79%和4.79%。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消费金融第二大股东新疆特易数科于2020年5月获批入股,在获批前一个月,其唯一的大股东由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玖富数科”)变更为北京利荣兴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利荣兴”)。从股权结构来看,玖富数科与利荣兴并无直接关联,但利荣兴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云智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一帆,同时也是玖富数科的法定代表人。

业绩数据显示,2021年,海尔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和0.9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5.3%和481.3%。

对于“培训贷”风险,今年4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22年第1号预警提到,有培训机构以提供兼职工作为由,诱导学生接受课程培训,并引导学生在网络平台填写不真实信息办理“培训贷”。学生通过贷款缴纳学费后,无法学到有价值的课程和专业技能,更无法获得前期承诺的兼职岗位,却因为退费难而背上了沉重的贷款债务。而在监管处罚方面,目前已有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因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线上个人贷款业务偿债能力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遭到监管部门通报和处罚。

多填一道信息多流失一批客户,“培训贷”业务该如何规范发展?“哪怕让用户多填一个信息,都会产生客户流失率。”面对频发的“培训贷”风波,消费金融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

一位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透露,目前,在验证学生身份上,消费金融公司最大的难题在于无法获取学信网的数据。加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监管对于数据要求日趋严格,因此,目前针对18至23岁的用户,行业常见的做法都是设置“非学生承诺函”的选项,并通过电话回访二次确认用户信息,以此来避免给在校学生发放贷款。

对于为何不设置强制阅读合同的选项,以及要求用户上传学历证明的问题,该人士坦言,如果在用户申请贷款产品时多加一道程序,比如让用户上传学历的证明材料,或强制阅读完合同再打勾,或是要求用户阅读完合同后像签署保险合同一样抄写“本人已阅读合同条款”等,都会流失一定的客户。

“从外界来看可能只是在产品设计时多加了一个动作,但对于机构来说,哪怕让用户多填一个信息,都会产生客户流失率,尤其如果是让用户抄写已阅读合同的字样,估计可能流失至少10%的客户。”上述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只能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给用户好的体验,在用户体验、获客和合规三个方面取得一个平衡。

另外,界面新闻记者从多位消费金融人士处了解到,虽然经监管批准可以给在校学生发放贷款,但是由于落实第二还款源操作较为困难,目前业内尚无公司推出相关的消费金融产品。

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为规避“校园贷”风险,会选择“一刀切”的策略,即不给23岁以下的用户发放贷款。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部分18岁至23岁的已工作的用户确实也存在消费金融的需求,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在无法通过学信网获知用户是否为学生的前提下,会选择让这类用户在申请贷款时勾选“非学生承诺函”。

“最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利润压力,因此在吸收用户上不遗余力,表面上完成了监管要求,实际上并没有重视相关监管规定。浅层次的原因在于确认机制问题,很容易被上游导流平台造假,技术风控能力欠缺。”王蓬博称。

对于规范“培训贷”业务的发展,王蓬博建议,消费金融公司还是要把合规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予以重视,完善相关的风控管理机制。

针对消费金融公司,李亚建议,应当优化与培训机构的合作方式,加强对机构的审核和贷后管理。不仅要审核借款人,更要监控培训机构经营财务动态,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应对,以降低因培训机构跑路给消费者造成的资金损失。

针对监管部门,李亚进一步指出,建议从两个方面去规范,一方面是业务监管,严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杜绝陷阱条款、霸王合同;另一方面是资金监管,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范围、要求培训机构缴纳风险保证金或预付款的三方存管,降低培训机构卷款跑路风险。另外,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衔接,联合执法,不能出现“踢皮球”的现象。

苏筱芮则建议,消费金融公司应确认客户申请意愿的真实性,比如参照银行机构使用的“双录”流程,确认客户是否接受产品的属性及规则等,相关资料作为合规工作的重要构成进行留存。另外,金融部门监管和培训机构的监管部门,应加大处罚通报力度,增加消费金融公司、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成本。

目前,在轻备教育报名课程并贷款的学生们陷入退费难、无力还款而被催收和起诉的困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王蓬博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审核的责任,所以在这方面应该尽量配合监管核查,耐心和消费者协商,也可考虑适当放宽相应的还款条件。

李亚提出,首先,消费金融公司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规范对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第二,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最后,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不得非法曝光、泄漏学生个人信息。

对于给在校学生发放贷款、与轻备教育合作情况、未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界面新闻记者发送采访函至海尔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回复。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的小红、小米均系化名)

推荐“培训贷”三年赚两亿,低学历年轻人的收割机:达内培训“三宗罪”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郭霁瑶

“为了找工作,贷款两万去学习。结果东西没学到,除了本金还要还一万多的利息。”

“当时承诺高薪就业,还说要帮我找工作,后来一段时间人都找不到了。”

“催债电话打到我家的时候,我特别怕我妈知道后癫痫发作。我姥姥、姥爷都80多岁了,我也不敢说。”

这些刚刚成年的年轻人正在为一家名为“达内教育”的培训机构所困,而“钱”贯穿了他们陷入达内“培训贷”的全过程——因为缺钱,想通过学习技能找工作赚钱,为支付学费被“引导”借钱,然后还钱、缺钱……

成立于2002年的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内”),业务主打IT技术培训,2014年以中国职业教育培训第一股身份在美上市。在宣传中,其主打“保就业”“先就业后付款”“高薪就业”等概念,课程培训费用一般在22000元左右,学员多为刚成年不久、初高中学历的年轻人。针对无力支付高昂学费的学员,达内与一些网贷机构合作,向学员推荐“培训贷”项目。一些年轻人却在报名之后发现,课程内容并不符合预期,“保就业”也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更雪上加霜的是,自己背上了无法承受的债务。

“我们的学生基本上都是20岁出头,很多都是刚刚毕业一两年。”达内上海某校区的老师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同校区的另一位老师也表示:“很多学员都会选择‘教育分期’。”

记者发现,达内不仅靠“卖课”赚钱,同时通过向学员推荐“培训贷”赚取“贷款转介服务收入”和“担保费”,3年赚取的相关费用将近两亿元人民币。

达内收取这些费用是否合法?达内又是否能够同时扮演“产品提供方”“贷款中介方”“贷款担保方”三重角色?当教育机构搭上“培训贷”,是馅饼还是陷阱?

“第一宗罪”:诱导贷款?00后学员因“培训贷”而身陷负债

2020年3月,18岁的王山在抖音上刷到了达内的宣传短视频。“先就业后付款”“名企内部推荐就业”“就业率90%以上,月薪过万”等表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当时中专还未毕业的王山,在长沙比亚迪汽车公司注塑车间的流水线上工作。“那里是做小时工,15块钱一个小时。我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多块钱。”王山说,“而且我家里条件不怎么好。妈妈在浏阳老家收废品,爸爸在浙江工地上打工。”

出于改变现状的想法,他通过抖音短视频评论区与达内工作人员加上了QQ好友。在了解了王山的状况之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在达内教育学习后保就业,且工资在7000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记者交流过程中,多名报名达内的学员在采访中均提到了“保就业”一词。

记者曾以求学者的身份联系了达内上海学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是针对企业用人标准去培训学生。学生学完之后,我们会安排就业,不需要学生自己去找工作。这边UE班(UExi)的学生,很多是初中、高中的学历,学得最差的学员毕业后也能有8000元的月薪,学得好一点的学员月薪在13000元到15000元以上,而且互联网行业涨薪也是比较快的。”

当时工作人员向王山推荐了学费为22800元的WEB前端开发工程师课程。“我当时没有钱,对方就叫我去办贷款”。在收到了一张培训机构现场照片后,2020年3月25日,王山便扫描工作人员发给他的二维码,在百度旗下的“有钱花”上借了22800元。王山的报名确认书显示,这笔学费将由王山授权第三方贷款机构(百度)直接支付给达内提供的账户。对于学费的具体到账情况,王山表示并不清楚。

在完成贷款后不久,王山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在我报名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上课地点和形式。”王山告诉记者,直到报名后提到上课安排,他才知道自己的上课地址在广州。然而王山身处长沙,没办法去广州上课。

根据王山提供的合同显示,在他的个人信息处,其地址填写为湖南省浏阳市。合同中并没有关于培训机构地址的内容,只有达内的印章显示为“广州达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后续沟通过程中,王山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要去位于长沙的达内线下机构上课的想法,但对方却要求他去广州沟通。“去广州的话,坐火车(单程)就要花200多,坐高铁(单程)至少花600块钱。”也因此,王山并没有去广州。经过沟通,达内向王山发送了一套线上课程。但上了几节线上课后,王山大失所望,不想继续培训。

更雪上加霜的是,由于在报名后的一个月选择了辞职,王山一度陷入了没有收入的困境,这也使得他中断了还款。截至2022年3月25日,距离王山贷款已经过去两年,他只归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总计527.84元。他的“有钱花”账号页面显示,待还款总额为38415.98元,其中包括利息6039.98元与罚息9576元。

“这已经影响到我的信用了,我经常会收到催债电话,还有短信。”王山说。

被达内吸引的还有杨尔。与王山不同,当时19岁的杨尔最初是在58同城上看到了达内的招聘广告,抱着试一试的求职心态前往应聘达内。

在面试过程中,达内告知她,她的学历不够,但可以在达内进行培训。“他们说在学习期间会给我介绍一个高薪兼职,边兼职边学习。学习结束之后,还会再给我安排一个高薪工作。”被达内口头承诺的条件所吸引,杨尔决定报名学习。根据她提供的报名合同,课程结束后,达内负责给她推荐工作,薪酬根据本人学习技术及人才市场情况而定。

据她所说,答应报名后,她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身份证原件,工作人员当着她的面在“有钱花”上贷款21800元,为她报名了UI设计课程。

报名过后,达内发给杨尔几个培训视频,并配备了一名老师对于教学内容进行答疑。在上了几节课后,杨尔表示,自己很难跟上教学内容,老师常常对于她的问题无法作出满意的解答,教学情况并不理想。而之前提到的“介绍高薪兼职”的福利,杨尔说,达内方面并未给她介绍任何工作。最终,她背上了本金两万多的债务。由于对于教学内容不满意,杨尔也没有继续进行学习。又因为一直没有工作,她无力还款,只能每月看着还款提醒弹出。

“当时催债催到我们家的时候。我特别怕我妈知道后癫痫发作。我姥姥、姥爷都80多岁了,我也不敢说。”杨尔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她来自单亲家庭,整个家庭依靠母亲的低保和政府的补贴生活,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我妈妈有精神疾病和癫痫,常年需要住院治疗。我自己也遗传了癫痫,所以找不到工作。”

“第二宗罪”:联手网贷平台推出“培训贷”,达内担保收费是否合规?

达内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达内的运营公司为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于北京。该公司曾获得IDG资本、高盛集团等金融机构的投资。2014年4月3日,达内以中国职业教育培训第一股身份在美上市。达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成都等70个大中城市成立了342家学习中心,拥有员工超过10000人,累计培训学员已达100万人次。2019年11月,达内被曝“财报造假”,收到退市通知。2021年12月,由于收盘价连续30日低于1美元,达内又一次面临退市风险。

这家中国职业教育培训第一股,一直以来与贷款机构合作颇深。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4月19日,达内董事长、创始人韩少云在亚杰商会推出的“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主题系列论坛上公开表示:“你现在交不起钱可以,你先来,等你培训就业以后,找到工作不就有收入了,找到工作有收入以后,再把我的学费分期还给我。”

达内也确实这么做了。在2020年的财报中,达内表示,考虑到当前大学生难以负担课程学费,从2006年起,达内为符合条件的学员提供了毕业后交学费的支付选项,实际上这种付费方式是由“培训贷”完成。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有45.6%、52.3%和15.0%的学员获得了融资服务提供商提供或安排的贷款,以支付学费。

目前,达内合作的贷款机构有:百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北京融联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达内通过向学员们推荐贷款产品,获得不少“回报”。

2020年达内科技财报显示,达内向学生推广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贷款产品时,可以从中获得一笔“贷款转介服务收入”(Lfviv),具体金额按贷款本金金额收取,并且每月与金融服务提供商确认。

2018—2020年,达内科技贷款转介服务费收入分别是1809.6万元人民币、1993.9万元人民币、780.1万元人民币,共计4583.6万元人民币。

不止如此,达内还有一个角色——“担保人”。据财报显示,针对以贷款支付学费的学员,达内提供担保服务(Giiii),并收取担保费。这笔费用包含在收取的学费中。在学员违约的情况下,金融服务提供商有权从达内收取未付利息和本金。

那么,在学员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为什么贷款机构会继续向学员催收,而不去找担保方达内履行担保责任呢?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游律师分析认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借款人无力偿贷后,贷款方只能向担保方催收。贷款方有权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选择追偿对象。但是,在这种业务逻辑中,担保方实际上为贷款方提供了客户来源。因此,为避免破坏合作关系,贷款方有可能倾向于先向真正的借款人主张债权。

但记者采访的几位学员均表示,对于这笔“担保费”并不知晓。在前期推荐借贷的过程中,达内对于“担保”一事也只字未提,并未询问学员的偿贷能力。学员所提供的与达内签订的合同中,也只显示了学费总数,没有任何内容表示其中包含“担保费”。

2018—2020年,达内科技收取的担保费分别为8969.1万元人民币、4718.9万元人民币、1300.8万元人民币,共计约1.5亿元人民币。担保费和贷款转介服务费两笔收入3年合计将近两亿元。

“担保费”究竟是一种什么费用?法律上对于担保服务方是否有相关资质规定?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彬彬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该收费项目很可能是达内借帮学员办理贷款、担保为由,巧立名目设立的收费项目,并且达内的做法,欠缺对消费者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属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及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规定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的侵犯,“属于乱收费项目”。

“另外,培训机构本身不具备长期从事担保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牌照资质,如果其确为贷款提供担保,也属于超范围营运,本身业务经营不合法。”孙彬彬律师补充道。

周游律师认为:“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普通民营企业的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并不是特许经营或者需前置审批事项。但以‘提供担保为业’,则涉及专项经营许可。”

周游律师向记者介绍了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受理过的一起汽车消费贷款案件。该案中,某资产管理公司(甲公司)为消费者的购车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并向消费者收取担保服务费。最终,法院以“甲公司不具有从事经营性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为由认定甲公司无理由收取“担保费”,要求退还。

天眼查数据显示,达内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和产品以及通信技术;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那么,作为服务提供方,达内又是否可以同时扮演担保人和中介人的多重角色?

以大众较为熟悉的房贷、车贷为例,在贷款办理过程中,房产公司、汽车4S店也会推荐合作的金融机构。

但不同的是,“通常房产公司、汽车4S店不会为消费者贷款提供担保,而是由消费者向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资信证明、抵押物或保证人。贷款款项一般是金融机构直接付款至商家,但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消费者通知放款及首期还款期等信息。”孙彬彬律师提醒道。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学员要求达内开具学费发票,之后达内发送了一张所谓的“电子发票”。一位曾就职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从业者指出,这并非真实发票,仅仅算是一张收据。

“第三宗罪”:涉嫌虚假宣传,钻营监管漏洞

近两亿的收入背后,还有多少个和王山、杨尔一样负债的年轻人?

截至2022年4月20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达内的投诉信息共有2055条,其中内容多为“虚假宣传”“诱导贷款”以及“拖欠退款”。

“一开始给我申请的两万多的贷款,说是所有的学费,承诺出去工作工资就有一万多,后面又说出去工作工资只有五六千,想要拿一万多工资的话,还要学插画,还要交七千八,贷款利息两千三。”

“2020年10月的时候我在58同城上面找工作,被一个达内的招聘联系到了。他们就打着高薪资、免费培训后即入职的口号,联系了我好几天,确实心动了,我就去了合肥。他们让我交20800元的学费,我说我没有,他们让我贷款……”

学员们在投诉平台上写下了自己的经历,“维权难”成为高频词之一。

周游律师分析称,“教育培训贷”本身存在灰色地带,关键在于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以及是否严重到构成欺诈的行为。例如,如果培训机构和其推荐的用人机构恶意串通,就可能构成欺诈,是刑事问题。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只能说达内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是一个广告法或者民事上的问题。

“达内的问题在于,作为本身打擦边球的贷款外包服务角色,以保就业承诺诱导学员借贷,营销活动存在欺诈性及诱导性宣传,造成学员无力偿还贷款,并且拒绝退还学费;而小贷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问题在于,对达内虚假宣传视而不见,对学员的资信情况、资质审核过于随意。”孙彬彬律师说。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一位大二学生告诉记者,自己曾致电上海达内教育,对方在询问了该学生相关情况后,仍然推荐了贷款分期付费的方式。

但达内的学员多是像王山、杨尔这样,成年不久,未考上大学的年轻人。上海达内一校区负责人透露,达内教育本科学历学员少,每个班的学生在20到30人之间,其中本科生有三四人,专科学历学员相对本科而言较多,但总体占比也不高。他曾经教过的学生中有很多是十几岁辍学从事销售、餐饮等工作,为了转行来到达内学技能。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发布的《普惠金融赋能就业研究报告》显示,接受教育分期的群体具有年龄偏低、学历较低的特征。分期贷款者的平均年龄为26.7岁;41.3%的贷款者最高学历为大专,24.9%的最高学历为高中。除此之外,该群体的家境一般且父母文化程度偏低:50%贷款者的父母难以负担子女培训费用,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

这些学员有着和大学生一样的年纪,但并不在大学读书,其身份界定属于社会人士,在这一领域的监管可能还不够明确,

“这个事件确实刚好发生在一个不是大学生却处于刚成年的年龄,又没有那么强的风险意识的消费者群体。这个群体与达内这类机构相比,存在一种信息上的不平等,在整个事件中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其实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来制定更公开、透明的标准来保护这个群体,让消费者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更加平等。”周游律师说。

孙彬彬律师指出,与实践中常见的套路贷、高利贷所体现的违法程度、暴力程度相比,达内教育推介的小贷公司会通过APP、视频、电话核实身份并在线签订贷款合同,整个贷款过程一般会有一套流程化审核模式(但资信审查较为宽松),贷款金额及贷款利息通常不存在制造虚假流水恶意垒高、软硬兼施索债的情况,并且整个贷款推介、发放均是以公司面貌出现,这也对监管部门、公安机关针对此类套路贷款认定形成一定障碍。

为了偿还贷款,2021年6月,王山坐上了从浏阳开往长沙的汽车。如今,他一个人在长沙送外卖,过着朝十晚九的生活。白天每单5元,晚上每单6元,每月月薪在6000元左右。“还行,就是有点累”是王山对这份工作的评价。他收入最高的那天挣了360元,从早上8点工作到晚上12点。

2021年11月10日,王山再次打通了达内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让他还清贷款后凭借还款记录到达内教育长沙某校区上课。但最终,因贷款未还清没能实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清,花了冤枉钱,东西没学到。还要还一万多的利息。”

(文中王山、杨尔均为化名,华东师范大学2020级新闻系滕云同学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编: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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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这些好消息别错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提出力争2022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200万个高质量就业机会,为全国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示范。

聚焦高校毕业生群体

2022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1076万人,他们是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主力军。近年来,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但也面临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2022年组织实施示范行动,要紧紧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展开,坚持问题导向,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面临的突出问题,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供给优质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实习等资源,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主线

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渠道之一。

在组织示范行动过程中,要坚持抓创业、促就业,抓创业就是要大力扶持高质量的创新创业项目,引导更多创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共同创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

促就业就是要尊重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愿,引导高校毕业生正确认识创业风险,着重帮助有强烈创业意愿、有良好项目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梦想;

要多措并举、深度挖掘工作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性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群体找工作创造机会。

做实四个专项行动任务

各示范基地要将组织示范行动与特色化功能化专业化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示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紧密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发展方向,从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3个专项行动中选择一项承担,聚焦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开展。

此外,企业、高校示范基地均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要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强协调联动,探索拓展结对共建范围,将与高校示范基地探索成熟的典型做法复制推广到其他高校,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份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普惠政策清单,快收藏好!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2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3

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4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5

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6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7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满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制定。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1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3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4

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1

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

对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

符合条件的(投资2年以上)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4

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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