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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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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办理流程来了!看这里→

为落实好《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中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方便高校毕业生便捷办理创业贷款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申请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个人及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认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贴息标准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为5.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3%。武川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现利息6.2%,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2.2%,财政贴息4%。上述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相应调整。

四、反担保形式和免除反担保条件

(一)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二)在呼市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均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可担保20万元。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通讯、邮电、民航、石油、烟草、盐业、电力、热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公交汽车和轨道交通客运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或股票上市公司等具有我市户籍、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高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管理人员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上述企业具有我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担保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符合规定可变现房产(包括第三方房产)、土地可作抵押担保,抵押率为60%;高于贷款额度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可作质押担保,质押率为90%。以上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由经办银行办理。

(五)规模较大的市场、商场可为入驻的商户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单位自有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办理要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A3纸)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批表1份(A4纸)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6、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毕业证原件

8、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A4纸)

9、需提供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A4纸)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3份(A3纸)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A4纸)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A4纸)

4、企业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原件(A4纸)

5、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A4纸)

6、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A4纸)

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六、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市四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经办。旗(县)范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所在地旗(县)就业服务部门受理经办。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地址

市本级

0471-6241551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2楼北区综合柜员受理窗口

土左旗

0471-8162624

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托克托县

0471-8528708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和林县

0471-719023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清水河县

0471-7910226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武川县

0471-8821758

武川县昌兴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厅7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

经办机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放贷银行。

八、相关表格下载

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就业--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相关表格。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别错过这些优惠政策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高校毕业生

富有想象力和激情

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快收好这篇!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税费减免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场地安排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培训支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补贴。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来了

高校毕业生创业

在税收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有哪些资金扶持补贴?

跟小编一起来看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发布的

《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

↓↓↓

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

政策公告

一、税收优惠政策

1.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三、资金扶持政策

5.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7.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8.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工商登记政策

9.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五、户籍政策

10.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创业服务政策

11.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12.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13.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14.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学籍管理政策

15.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16.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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