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多名月嫂“被贷款”最新进展:已接到减免罚息通知
新闻回放:2015年9月,长春市多名月嫂、育婴师和钟点工在参加"三个阿姨"家政O2O服务平台发布会时,领取了"免费"手机,事后发现自己"被贷款"。新文化报对此事报道后,部分月嫂反映"三个阿姨"平台联系手机商为大家办理了退机。
但今年11月末,月嫂卢女士在查征信报告时发现,自己的贷款并没有被处理,反而产生了逾期,与相同情况的还有另外6位月嫂。"三个阿姨"工作人员陈先生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声称此事与"三个阿姨"无关。
贷款公司提供了月嫂全套贷款申请材料,月嫂称贷款合约上除了一个签名是自己的笔体外,其他都是别人后填写的,自己不知情,且工作收入证明为假。贷款公司表示可申请为月嫂们减免罚息。
12月24日,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黄女士为7位月嫂,申请减免罚息加急处理后,几位月嫂便一直守着电话等候来电。
26日下午,卢女士等人陆续接到贷款公司客服的来电通知,将每个人减免罚息后应还的金额告知了本人。卢女士及其他几名接到通知的月嫂均表示,会尽快还款将贷款结清。
每人减免约2300元左右
26日下午1点半左右,卢女士接到了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客服的来电,客服在电话里表示,财务已经审核完毕,已经为卢女士减免了罚息,应还金额已经更改为2400余元。
卢女士因为正在接受培训,不便在电话中与客服多谈,也无法记录具体金额,客服对此表示,可以将具体信息发送到卢女士的邮箱当中。随后,卢女士接到了贷款公司发来的邮件。
邮件中标明,"请于(2018-12-26)完成全额还款,还款金额共2497.70元,当日还款截止至24:00点前,无法完成全额还款,请与(2018-12-27)务必完成全额还款,还款金额共计:2498.45元。
请还款完毕后保留凭证,确认到账时间后联系客服中心说明还款问题即可,感谢。"该邮件中还标明了还款方式,还款账户以及注意事项,提醒卢女士如无法在这两日内完成还款,"具体罚息金额根据逾期天数重新计算。"并在邮件中表示,可以提供结清证明,需卢女士本人致电客服中心咨询。
卢女士的征信报告上显示,至2018年12月,卢女士逾期金额为4830元,对比贷款公司发来邮件内的还款金额,可看出贷款公司为卢女士减免了2332.3元。其他几名月嫂通过如此对比,也反馈称减免的罚息均在2300元左右。
"我现在在培训中,不能出去,我想办法还吧。"卢女士说,现在自己无法脱身,会想办法让别人帮忙代还。
而其他几名月嫂也表示,会尽快赶到银行汇款或利用手机银行转账,将贷款还清。
"不管之后怎么办,现在咋说也得先把钱还上,只要钱还清了,以后就算是认了,起码也不再逾期了,也算解决这个事儿了。"月嫂间对于未来是否要起诉长春市金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暂时还未达成一致,但对于还款,大家纷纷认为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已与合作商解除合作两年多
随后,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黄女士,就此事的进度再次联系了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我们客服在26日下午陆续都通知了月嫂们,她们每个人的还款金额都不一样,具体信息也都发到邮箱里了。"黄女士说,客服也提醒了各位月嫂,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因为利息每天都在变,我们这边也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计算的,如果我们算完了利息的这24小时之内,你不还款,到第二天就会变成新的利息,还要重新计算,多一天利息也会叠加,对月嫂也不好。"黄女士也表示,在第一次接到通知后积极还款,对于贷款公司为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消除逾期记录也是有好处的。
"我们首先会将逾期改为结清状态,但是要申请消除记录也是需要理由的,阿姨们积极还款也可以成为一个理由,我们也好向银行申请,如果这一次不还,下一次我们是可以再核算,但再次核算再还款就不算积极还款了,对消除逾期记录没有益处。"黄女士说,还款不会成为月嫂们维权的障碍,还款后可索要结清证明,该结清证明也是具有法律效力,可能证明月嫂们"被贷款"的事实。
此外,黄女士还表示,近几日一直在内部调查合作商的事情,目前可以确定,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与长春市金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合作早已到期。
"我查了我们这边的合同,是2016年1月1日到期的,到期后就没有再继续合作了。"黄女士也试图联系合作商的负责人,但始终未能接通电话。"就是通过以前留的联系方式,但是这个已经联系不上了。"黄女士说,目前贷款公司能够提供的信息仅有这些。
(LL)
ZAKER吉林
想了解天津的小额贷款 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截至2015年末,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110家,贷款余额达到135.63亿元。机构数量和贷款余额都超过北京市。虽然合法的小额贷款公司已有这么多,但是非法的公司也不少。这些你都必须知道。
真假小额贷如何辨别?
据金融业内人士介绍,市民眼中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放贷快、手续简便等优点。但是市场上也有一些非法公司混迹其中。那要怎么辨别?
人们可从以下几点注意区别:
1、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必含“小额贷款”字样
2、小额贷款公司除营业执照等一般企业均需办理的手续外,还有本市金融监管部门下发的开业批复,借款人可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出示开业批复。
3、在业务种类上,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严禁向个人及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在贷款利率方面,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而一些非法贷款公司放贷的月利率大幅超过了该水平,有的甚至高达贷款基准利率的10倍。
撇开这些非法企业,天津在利用小额贷款鼓励创业上也是做出了不少调整。
天津滨海新区提升小额贷款贴息额度助力大众创业
2015年7月,滨海新区出台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新区对个人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偿还贷款能力及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况,给予不超过30万元贷款;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贷款。目前,本市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主要覆盖户籍人口,而新区的政策惠及人群更为广泛,持有滨海新区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也可申请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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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蹊跷解封,债务追讨无望,谁来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原告申请保全的财产,要想解除保全措施,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然而,根据相关人员的投诉,天津的李某(化名),申请保全并提供了保全担保,被天津武清区法院依法查封的被告苏某的房产,竟然在查封期间,又被设置了抵押权,导致自己的800余万元债权,无法实现。
李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与苏某因800余万元的借款纠纷,自己作为原告于2017年9月13日起诉到天津武清区法院,后于2017年9月20日,分别达成(2017)津0114民初11136、11146、11147号民事调解书。
同时,根据自己附担保的保全申请,武清区法院依据(2017)津0114执保697、698、699、700号执保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苏某位于天津和平区天汇尚苑4-1-601的房产一套,此查封为首轮查封,且该房产上没有设定抵押权等,其它任何他项权利,所有权关系清晰明了。
上述调解协议达成后,苏某并没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而是一拖再拖。李某多次提出拍卖苏某被查封的房产,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武清区法院始终都没有成行。
2018年5月份,在武清区法院执行法官赵某的主持下,李某和苏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李某同意解除苏某被保全查封的财产,由苏某用来抵押贷款,贷款后首先偿还欠李某的债务,武清法院为此发出(2017)0114执终4288、4299、4290等执行裁定书,终结上述债权的执行。
李某称,达成上述执行和解协议后,自己眼巴巴地等着苏某贷款出来,好还欠自己的800多万块钱。然而一直到2019年6月份,自己都没有等到苏某来还钱,苏某一直声称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比较麻烦。自己感到情况不妙,开始亲自着手调查苏某的贷款情况。
在调查苏某的贷款情况时,一个事实令李某目瞪口呆。那就是,在自己提供担保,申请保全查封的情况下,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苏某位于天津和平区天汇尚苑4-1-601被查封的房产,居然在2017年12月12日,被武清区法院解封,且苏某于解封的第二天,也就是2017年12月13日,用该套房产做抵押,向天津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223万元,该套房产上被依法设定他项权利:抵押权。
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该套房产在2018年1月3日,还是在李某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被武清法院查封。
李某告诉记者,2017年12月12日,保全查封的房子被解封,苏某第二天就向小额贷款公司抵押贷出款来,这是非常精确的谋划,该套房产也就值900万元左右。如此被抵押贷款后,本套房产已经没有再次保全查封的实际意义。
李某说,自己的保全查封,是该套房产的首轮查封,且该房产没有设定任何抵押权等他项权利,拍卖上述房产后,实现自己的800多万元债权,没有任何问题,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然而天算不如人算,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法院居然在保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予查封房产解封,令自己失去了所有。
李某告诉记者,自己还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搞明白,既然法院已经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3日期间,对自己申请保全的房产给予了解封,又查封的操作流程。根据不动产部门的法律文书显示,在2018年1月3日法院再次查封上述房产时,已经被不动产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已经被设定了抵押权的他项权利。
那么,法院为啥在2018年5月份,还由同一个法官赵某来主导自己和苏某的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还支持“苏某的解封财产贷款还钱”的骗人伎俩,并发出执行终结裁定?
李某说,自己始终感觉这就是一个圈套,价值800余万元的圈套。
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天津武清区法院提出书面采访请求,武清法院书面回复,已经责成专人负责,正在核实调查中。
(本报记者刘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