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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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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盘龙区妇联2022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开始报名了

2022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开始报名了,请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的人员就近到各街道妇联咨询报名。

申请对象

1.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失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两后”人员。

2.军队退役(含自主择业)人员。

3.刑满释放人员。

4.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自主创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0.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

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

本金三年到期一次性偿还,利息偿还方式待政策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贷款贴息

贷款利率采取个人承担和政府贴息的方式,截至2022年2月当期贷款利率为3.7%,根据最新政策,从2022年起,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个人承担比例进行了下调,个人只承担2.2%,剩余部分由政府贴息。按照申请贷款20万元计算,3年贷款利息个人承担1.32万元。

贷款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创业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女性18-52周岁,男性18-57周岁),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意愿,个人信用良好。

2.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3.创业人员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夫妻双方累计不超过3次。

温馨提示

有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人员,请携带:

1.创业就业证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按户口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就近选择街道妇联咨询报名。

咨询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120780

为城乡创业女性送去关爱,漯河市妇联人社局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刘广超通讯员翟昕阳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大对女性创业发展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资金不足困难,漯河市妇联、市人社局现面向全市有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的城乡妇女,提供无息(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最大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以实际行动为城乡创业女性送去关爱。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在申请贷款时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乡女性。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扶贫、住房、购车贷款,以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夫妻双方应没有其他贷款。优惠政策:贷款申请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7个工作日贷款资金直达个人账户。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创业贷款20万元(财政全额贴息)。

特别提醒:以下4类非公职人员,可享受无担保无抵押直接贷款政策(额度不超过10万元):1.各级妇联执委;2.获得过县区级(含)以上“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乡村好媳妇”、“优秀巾帼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人员;3.获得过县区级(含)以上巾帼创业之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负责人;4.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律师、建造师、经济师、工程师、个人诊所医生等有稳定收入的各类专业人员。

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1.多人联合创办,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合伙经营类)。2.组织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10类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组织就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50%的经济实体(组织就业类)。

优惠政策:合伙经营或组织就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全免(财政全额贴息)。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员工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视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年贴息3%,企业仅承担年息2.15%。

贷款办理咨询电话

漯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示范区、西城区):3166287(个人创业贷款类)3173526(合伙、组织等创业贷款类)

临颍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8867536

舞阳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7338080

郾城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6199266

源汇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136337

召陵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605959

开发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661196

市妇联超额完成2021年创业贷款扶持创业任务

近年来,保山市妇联千方百计抓牢抓实创业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多措并举,超额完成省妇联下达的创业扶持任务数。

2021年,创业贷款政策在往年财政全额贴息基础上有了大调整,创业贷款的实施增加了一定难度。面对困难,市妇联积极应对,把创业贷款扶持创业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抓牢抓实。新政策一出台,及时利用妇联微信公众号、保山妇女网、工作人员微信朋友圈宣传1000余次;利用新时代女性课堂、巾帼讲堂乡村行、会议等平台宣传政策1500余场次;在乡村集市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全方位开展创业贷款政策宣传。

创业贷款工作政策性强,为确保贷款放得出,放得合法合规,收得回,作用更好发挥,市妇联从申报到发放进行规范管理。认真做到申报关、材料关、考察关、严把发放关,在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后,有针对性地发放创业计划书,选好对象、选人品、选经验、选信誉,帮助创业妇女立足当前,选择投资适当、回收有保障的创业项目,本着“优先扶持首次创业,优先扶持有发展潜力,优先扶持能带动就业”的原则,确定扶持对象,做好贷款发放各项工作。注重贷后跟踪服务,贷款发放后,建立贷款对象管理台账,对创业人员贷后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创业者配备导师,加强对创业妇女的指导,结对帮扶创业者,做到“扶持一个成功一个,帮助一个带动一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跟踪服务联系制度,通过打电话提醒等形式及时提醒创业户按时还款,提高还款率。

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变化等压力,市妇联采取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存在困难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采取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给予鞭策;采取调研督导制度,实地掌握贷款进度、还款、创业妇女发展等情况10余次,共涉及110户贷款户,同时,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适时介入督导,对贷款的合法合规进行不定期督导,确保创业贷款工作合法规范推进。

据悉,全市妇联系统创业贷款共受理申请1810人,成功扶持1234人,发放贴息贷款23108万元,带动就业3144人,省下达扶持任务1205人,超额29人,完成比例为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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