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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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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房 离婚怎么分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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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律师:

您好!结婚前我贷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我名下,婚后也是用我的工资偿还贷款。现在我和妻子关系不好准备分开,妻子却说这套房子她也要分割。我很困惑:我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婚后也是用自己的钱还房贷,我妻子能分吗?

上海读者封先生

封先生:

您好!首先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这套房子确实是有女方的权益的。下面我将一一为您分析。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规定当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简言之:夫妻只要结了婚,且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那么绝大部分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分割婚前贷款买的房

先看看具体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言之:1、房屋归属: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分割标准:先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享有,但登记一方要向配偶方支付补偿款;3、补偿款标准:原则上为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举个直观的例子:男方婚前购房,房屋总价款100万元,男方首付50万元,婚后还贷25万元,离婚时尚欠25万元贷款未还,离婚时房屋总价值为200万元,如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应支付女方25万元补偿款,即婚后还贷25万元对应的财产价值及增值为50万元,再由夫妻平均分得25万元。这是理论上最简单的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则要综合参考还贷的方法、还贷的利息、相应税费、增值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等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认定,不宜一概而论。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但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则不适用上述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如何未雨绸缪,防止离婚伤心又伤财

就中国国情而言,夫妻一旦进入婚姻阶段,只要没有书面约定归属的财产,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运用法律工具进行防范呢?以下几种思路可以参考:

1、为了防止离婚伤心又伤财,不妨双方坦诚相待,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对各自主要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来源、归属等进行明确约定。

2、婚前有大量非实物财产的,应当注意不要与婚后财产产生混同,比如存款、股票、基金等。

3、防止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后财产形态的转化,与婚后财产混同,比较常见的是卖掉婚前个人较小的房屋再购置较大的房屋。

4、父母名下资产较多的,为了防范过世后的遗产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宜通过订立遗嘱进行明确。

律师提醒

婚前财产规划是一个需要适时调整完善的过程,不是签订一份财产约定协议就能万事大吉的。希望每一对夫妻步入婚姻的殿堂是因为纯粹的爱,“众里寻他千百度”只是幸福生活的开始,要想婚姻美满长久,不因财富带来的束缚为幸福婚姻埋雷,财产规划是您不二之选。

(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尹红志)

北京离婚律师:结婚前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买房才能结婚似乎现在是一种必然趋势,好多小两口都是买了房才同意结婚,当然也有不少人是为了结婚才买的房。

最近看到了一个这样的留言:律师您好,我是婚前贷款买的房,房产证上没有男方的名字,现在结婚了,但贷款还没还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怎么样才能保证这是我的个人财产呢?

第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采用登记制,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该看登记在谁的名下。但也不完全的依据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来看,即使是在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书,但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完成了首付款的交付并以办理按揭贷款,实际上就已经完成了房屋的买卖,因此该房屋可以认定为购房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婚后共同还贷,假如离婚房子要怎么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子,个人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后应该由产权登记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的多少以及相对用财产的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用于还贷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但出于对个人婚前财产的保护,也是公平分割婚后共有财产的考虑,可以按照共同还贷部分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计算。

第三、如何保证这个房子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要想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婚前全款买下。如果是贷款买房,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产的,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登记前,应由自己付清首付款,签好贷款合同,做好抵押贷款;

2、对于婚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是能在婚前就办理好,并且在产权证上只登记自己一个人的名字;

3、用于装修的,如果还没交房的话,婚后可以用婚前财产装修或者用父母的钱装修,不要用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每个月偿还的房贷,最好是能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或者是自己的父母直接打款到还款账户,并且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完成。不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样完成办理的房产,就能全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便是婚后将房产卖掉,获得的价款也都是购房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实战篇:婚前贷款买房牢记这四点 情侣置业必看

文章摘要:有些情侣会选择在婚前买房。那么,当两人还不是法律认定的夫妻关系,却想要一起贷款买房时,男女双方应该要注意什么呢?

男女双方在感情正是浓烈的时候,往往会畅想之后一起生活的场景,有些情侣甚至会选择在婚前买房。那么,当两人还不是法律认定的夫妻关系,却想要一起贷款买房时,男女双方应该要注意什么呢?

1、分清楚各方出资的钱款

现在AA制买房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常见,这时就需要分清楚双方在办理贷款买房的时候各自花费了多少钱,以免日后产生纠纷。除此之外,有的小情侣在婚前买房的时候,其父母会为其提供帮助,这笔钱款也是需要分清楚的,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情况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也就无法追回钱款。

2、清楚自己的具体状况

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对贷款的申请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条件不符合,贷款申请就可能会被拒绝。也就是说,如果小情侣想在结婚前买房,那就要保证自己本身的信用记录是良好的,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等。一旦一方不符合条件,贷款只能由另一方办理,日后的还贷也将成为一方的债务,这样的话就很容易引起纠纷。

3、确定好主贷人和次贷人

一般来说,在签订银行的借款合同时,男女双方中只能有一方作为“贷款人”被记录,另一方只能作为“共同贷款人”被记录,这就涉及到“主贷人”和“次贷人”的确定问题。由于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参考申请人的收入和年龄,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所以,小编建议,在确定主贷人时最好选择收入较高,年龄较小的那一方,以免贷款受到影响。

4、协商好还款方式

要知道,会办理婚前贷款买房的人大多是年轻人,可是各种各样的社交活动,加上日常开销,这都会是一笔笔不小的开支,很可能发生日后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因此两个人需要提前商议还款的问题。房屋贷款到底是两个人共同还款,还是一方独自承担,往后的收入应如何进行合理安排,这些都需要双方提前协商好。

作者简介:符玉敏(维系:hf6018,:13178986018),海南资深房地产分析师,海南落户专家,海南人,对海南本土风情文化、人文地理、气候生态、房产信息有深刻了解。善于为购房者进行海南楼盘打探,投资分析,规划分析,为购房者快速锁定房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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