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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创业就业 宝鸡市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款300万元

宝鸡新闻网讯(记者吕佳彤)10月9日上午,宝鸡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月活动在我市岐山县主会场启动。宝鸡新闻网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就业,我市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为促进更多劳动者实现创业就业,我市面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在提高贷款额度的同时,还扩大了贷款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了担保和贴息要求。

据介绍,本次宣传活动将从10月9日持续至11月8日,活动期间,省创贷中心将深入各设区市,对辖区担保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经办银行的经办人员进行创贷新政策及线上服务平台经办流程系统培训。同时为了方便群众了解政策,还将开展政策便民服务活动。在营业场所、市区和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展示、播放、发放,制作网络宣传信息,并通过“两微一端”网络渠道进行宣传。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政策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省、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及创业担保贷款线上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理,使全社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了解和掌握担保贷款政策,熟悉网络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普及率和知晓度,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更多劳动者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创业就业。

当天,还举行了创业担保贷款示范户、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授牌仪式,全市各县区同时进行了宣传月的启动仪式。

编辑:王可

宝鸡市银行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 新增存贷比位居全省第一

宝鸡新闻网讯(记者惠耀辉)记者近日从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获悉,截至2020年11月末,全市银行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028.97亿元,同比增长14.4%,新增贷款228.14亿元;余额存贷比首次突破60%,达到61.2%,创历史新高;新增存贷比172.93%,位居全省第一。

“十三五”以来,伴随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更多金融机构选择落户宝鸡,更多适应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走向市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金融机构间的良性竞争增强,与我市经济社会形成了共生共荣共享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已拥有包括35家银行机构、42家保险机构、29家证券期货机构、18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21家融资租赁机构、12家典当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161家,金融机构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十三五”以来,全市金融系统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薄弱环节、“三农”领域、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始终致力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项贷款余额较“十二五”末增加985.58亿元,增长94.77%。截至11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659.04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157.37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283.27亿元和873.84亿元,增长75.38%和149.75%;大中型企业贷款余额为664.1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319.14亿元,增长108.09%。普惠金融持续发力,信贷资金不断向“三农”、小微等薄弱领域倾斜。截至11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577.57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257.38亿元,增长80.38%;涉农贷款余额为774.67亿元,较“十二五”末增加385.11亿元,增长98.86%。不良贷款率为1.68%,处于陕西省除西安以外最低水平,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围绕“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服务目标,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建立“稳保”重点企业名单库,开展“为企业纾困、为市场添活力”政策工具使用活动,推广融资服务平台,全力用央行政策资金撬动我市信贷资金投放。截至目前,“稳保”重点企业名单库2899家企业对接率100%,获贷金额达到256.31亿元,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1.18%,向实体让利超过3亿元;全国5000亿元专用额度使用8.89亿元,1万亿新增额度使用66.12亿元,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24.03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14.8亿元,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创历史新高。

复工复产:“空中大讲堂”第一期:创业担保贷款

为帮助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熟悉疫情防控期间宝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稳就业工作,本周一到周五,FM102.8宝鸡经济广播《七彩金桥》节目与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空中大讲堂”活动,由专业人士进行政策解读,确保广大群众和各类企业对人社部门帮扶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今天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工作科孙宝强带来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内容。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

宝银发[2019]6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创业者个人借款人可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第二年财政全额贴息;对小微企业借款人可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

宝人社函[2020]63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规定:

1、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可向担保机构提出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由财政继续按原合同条款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0日内恢复正常还款,此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并免于信用惩戒。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新招用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大力度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3、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统一使用创业担保贷款线上服务平台全流程审核,简化环节和手续,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积极引导和协助个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使用“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政务服务--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提出贷款申请,待疫情结束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完善、补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特事特办,做到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积极协调经办银行,对已扶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即将到期的贷款,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实现能续快续,应贷尽贷,帮助解决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特定对象:

一是创业者个人,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男60岁、女50岁),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无不良信贷记录的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③复员退役军人

④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含留学回国人员)

⑤农村富余劳动力

⑥刑释解教人员

⑦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相关文件明确的钢铁、煤炭行业)和失业人员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级以上扶贫办认定的)

等九大类人员。

二是小微企业,指对在宝鸡市辖区内守法经营,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上述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不良信贷记录,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符合国统字[2017]213号《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申请程序及其他规定:

创业者个人申请程序:

(一)借款向创业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承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所属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交申请。

(二)承办单位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向县(区)担保中心推荐。

(三)县(区)担保中心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担保函,并向经办银行移交借款人资料。

(四)经办银行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程序:

(一)借款人向企业所在县(区)担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担保中心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经办银行。

(三)经办银行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对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发放贷款。

其他规定:

1、创业者个人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贷款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2、创业者个人借款人的借款期限为3年的,除了太白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以外的其他县区借款人,第三年借款产生的利息由借款人个人承担。

3、小微企业借款人自行从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借款人与经办银行自行商定贷款利率,高出财政按报价利率贴息以外的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服务。联系电话0917-36588033658898

来源:宝鸡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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