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云南宣威农信社柜员冒用36人名义办理200多万贷款归己所用,一审被判两年半
金融界1月12日消息近期,云南省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负责办理客户存款业务的柜员却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违规操作办理贷款归自己使用。
根据裁判文书网,被告人杨某雄于2002年至2017年1月分别在云南省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格宜、宝山信用社工作,担任综合柜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办理客户存取款业务。2006年2月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杨光雄利用其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违规操作办理贷款归自己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据统计,这期间,他共贷款36次,贷款金额达209.5万元,但至今仍有206.8万元未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雄作为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退还,数额巨大,侵害了公司、企业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于被告人杨某雄挪用未退还的资金继续予以追缴,发还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无独有偶,有媒体报道,宣威农信社原职工秦某梅为偿还个人所欠巨额债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宣威农信联社“有内部存款、帮助完成个人存款任务及利息较高”等名义,骗取50多人1200多万。
本文源自金融界
【八五普法】贷款还款 宣威法官提醒足额还款莫大意
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贷款是常见经济活动,但是贷款后若不及时足额还款,就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就调处了一起因债务人疏忽大意未及时足额还清尾款引起的金融借款纠纷。
【案情回顾】
中国某银行宣威市支行诉称,苏某与其妻何某于2011年-2015年之间曾两次向其贷款70万元,双方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履行,双方还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抵押合同》,夫妻二人将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5年3月-2022年4月期间,二人均按合同约定还款,2022年5月后,还欠款5000余元本金却迟迟未还且已逾期,经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苏某与其妻何某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
【送达过程】
速裁中心法官接到案子后,第一时间拨打了夫妻二人的电话,却发现夫妻二人的电话不是空号无法接通,就是电话号码已经被另一个人注册使用,不是本人。
接着,承办法官又到当年贷款时预留在银行的地址寻人,却被告知两年前该房屋已经出租,现不是苏某与何某居住,房租是一次性付了5年,租户现在也联系不上夫妻二人,只知道他们已经搬离了宣威。
根据租户回忆后,提供的模糊地址,承办法官决定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试一试。果然,邮件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几经周折,承办法官联系上夫妻二人的亲属,这才联系上了二人。
【调处结果】
在调解过程中,夫妻二人因工作原因不能及时到庭,申请线上调解,经原告中国某银行宣威市支行同意,该案的调解工作转在线上进行。
当承办法官问道:“你们连接近70万的本金都能及时还款,为什么会欠下这几千块的尾巴呢?”
妻子何某回答道:“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啦,平时太忙啦,我们都以为这个钱已经还完啦,忘记了还欠着一点尾款,离开宣威后,换了电话号码,也没想起这个事情来......”
夫妻二人认真核对银行提交的账目后,认可了还欠5000余元的欠款的事实,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并根据银行要求及时支付了全部欠款。
【法官寄语】
法官提醒:若有贷款请切莫大意,一定记得按时足额还款,若已经还清贷款请一定记得到银行办理结清手续,要求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及时足额还款,不仅是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更对自己的征信评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张倩
来源宣威法院
宣威市美丽宜居乡村贷款解民难惠民生
宣威市紧紧抓住美丽宜居乡村小额到户贷款契机,迅速部署动员,全力为建好群众保命房、安居房注入新动力,提升新空间。截止12月6日,宣威市9940万元的美丽宜居乡村贷款额度全部发放完毕,受益农户2076户、惠及人口7869人,贴息资金达1417万元。美丽宜居乡村贷款的实施,为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成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一大亮点。
抓谋划安排,做到精心组织准备
根据曲靖市美办《关于做好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小额到户贷款贴息政策宣传等工作的通知》,宣威市美办第一时间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将贷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局、信用联社反复讨论,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做到贷款的对象、条件明确具体,贷款的程序、方式、额度、期限等严格规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谨细致,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清晰可控。为确保贷款启动后能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完成放贷任务,市信用联社采取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主动上门对接危改户,提前完成贷前调查、信息采集、额度授信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抓宣传发动,务求政策清楚明白
为确保相关贷款政策不走样、不打折,真正惠及于民,宣威市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层层召开美丽宜居乡村贷款业务培训会,对乡镇分管领导、信用社、村管站、扶贫办及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美丽宜居乡村贷款政策,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大力宣传,来宾、西泽、东山、龙场等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户,纷纷放下手中农活,积极踊跃报名申请美丽宜居乡村贷款。很多群众无不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有这么优惠的贷款,实行全额贴息还不要抵押担保,党委政府的政策真是太好了。美丽宜居乡村贷款成为继小额扶贫贷款、危房改造贷款、贷免扶补贷款之后的又一重要信贷扶持措施,且支持力度更大、受益农户更广,有效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极大鼓舞了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热情。
抓服务优化,力求工作有条不紊
为确保贷款惠民政策应享尽享、能享尽享,发挥最大惠民效益,宣威市按照“三急”原则(群众最急需、群众最迫切、群众最需要),精心遴选对象户,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市美办与信用联社反复协商,一致决定用最快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美丽宜居乡村贷款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尽早受益、尽早住进安全稳固的住居房。信用联社用足用活国家金融政策,专门设置“美丽宜居乡村贷”科目,优先调配贷款资金,确保放贷顺利进行。同时,开辟美丽宜居乡村贷款绿色通道,推出一站式服务,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缩短贷款流程和时间,实现一次调查、一次授信、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次投放,大大加快了美丽宜居乡村贷款进度。
抓措施落实,提速加快放贷进度
宣威市美办把美丽宜居乡村贷款当作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自始自终抓牢、抓实贷款工作。对乡镇额度的分配上,采取预下达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谁主动、谁积极、谁的进度快,谁的额度就多,支持力度就大,通过这一有效的激励方式,形成乡镇之间比、赶、超的氛围。建立贷款发放进度通报制度,每周对各乡(镇)发放进度进行一次通报排名,有效促使乡村干部在第一时间通知审核通过的农户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做到通知不隔夜、不延误。同时,时时跟踪了解审批放贷情况,对审批未通过、达不到放款资格条件的农户,第一时间通知乡镇遴选其他农户递补,确保放贷进度按预定的时间节点顺利进行。
抓工作纪律,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各村(社区)对建房农户的贷款申请,坚持召开村“三委”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对农户的贷款需求、信用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严格把关、如实推荐,杜绝贷款对象个人说了算和“老好人”行为。对拟确定的借款申请人,在其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贷款审核推荐、后期跟踪服务、偿贷动态管理等工作,及时检查贷款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保证“美丽宜居乡村小额到户贷款”资金安全运转,做到“放得出、管得好、收得回”。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借机套用贷款,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办理虚假贷款业务。
文/图凡宏伟
责任编辑徐兴敏
此消息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宣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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