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为上市“出卖”贷款银行 动产抵押无登记涉虚假陈述
原创库里男股思特
导语:吉诺康新设即为前五大供应商,质量控制有何高招;佳力奇AAA级信用企业颁授单位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是否权威;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查无,涉嫌虚假陈述;披露转贷明细,放贷银行被“出卖”,监管罚单将至。
2022年12月2日深交所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8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发)。佳力奇IPO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2074.3876万股,拟募资11.22亿元,投向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制造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共4个项目。
2022年1-6月,佳力奇前五大客户为,航空工业客户、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航宇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为,供应商A、北京高胜嘉铭、江苏恒神、西安康博睿特、五鑫莲航(沈阳)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AAA级”增信不成徽企添“晦气”
据佳力奇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50强、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此外,佳力奇官网还披露“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等多项荣誉。如下图所示,佳力奇所获“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颁发部门为安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那么颁发机构是否权威,是否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呢?
企查查APP显示,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注册于2019年3月19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杨发维担任1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安徽省徽企房地产监测评价中心”、“安徽省创新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安徽省徽企品牌管理中心”、“安徽省徽企智库企业管理中心”、“安徽省徽企监事工程监测评价中心”等看上去高大上,极易被误解为政府部门。
试问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是否具有权威,所颁授荣誉“含金量”有几成?佳力奇无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都徒添晦气。
供应商吉诺康存疑
目前国内军用领域的航空零部件制造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同时行业特性和公司经营内容决定了公司原材料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受到较强约束,仅能在少数具备该等原材料制造能力或提供能力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以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材料采购占比分别为95.56%、93.22%和87.83%。其中,向河北吉诺康采购金额分别为204.54万元、400.79万元、385.38万元,占比分别为2.14%、3.67%、2.07%。
企查查APP显示,河北吉诺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股东翟军伟、戴树立各持股50%,注册地为河北邢台市宁晋县换马店镇武家桥村村东,该地还有上述二人主营阀门销售的企业。河北吉诺康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未实缴资本,无社保缴纳信息。
也就是说,从未从事过“橡胶,真空袋膜,隔离膜,密封胶带等”生产销售的河北吉诺康,甫一成立就成为了佳力奇公司的第三大供应商。佳力奇的供应商选择是否存在盲目?对于橡胶,真空袋膜,隔离膜,密封胶带等的品控有独到之处?
此外,报告期内2021年首次位列第四大供应商的西安康博睿特不是新增供应商,也就是说西安康博睿特2020年或者2019年就已入围佳力奇供应商,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第四大供应商无锡贝格尔监事陆莉芹亦曾担任西安康博睿特监事。
涉嫌虚假陈述动产抵押登记查无
2017年3月,佳力奇出资520万元入股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0万股,持股比例为2.15%。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陆玉计担任宿州淮海村镇银行监事,构成关联公司。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机器设备的整体成新率为79.84%,保持较好的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汴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与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上述主体,为相关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或抵押反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中抵押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9,411.44万元,占当期末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的比例为67.27%。
从图中可以看到,佳力奇提供动产抵押,向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宿州汴河支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21年8月,期限12个月。
登录人行征信中心,抵押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有两条抵押登记记录。
两条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分别是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被担保债权分别是1000万元、4541万元。
至于佳力奇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1-1-387披露的抵押信息则是不存在的,佳力奇涉嫌虚假陈述,请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单增建、于雷核查。
转贷4095万被“出卖”的银行或吃罚单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度存在的转贷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不规范之处。公司上述相关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归还贷款、缴纳税费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转贷行为未给相关银行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目前已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内控制度,公司内审部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自2020年以来,公司规范使用银行贷款,未再发生类似转贷行为。
2019年3月6日、12日,建设银行分别放款5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再经过凌旸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3月13日,邮储银行放款5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再经过凌旸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3月25日、29日,农业银行分别放款500万元、495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后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7月12日,中国银行放款600万元给,佳力奇转款给北京裕富源,再经过康源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8月15日,淮海村镇银行放款10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北京裕富源,再经过康源电子回流到佳力奇。
佳力奇未准确披露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的贷款发放网点名称,淮海村镇银行为佳力奇关联方,董秘陆玉计担任该银行监事。
一般来说,借款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编造虚假的经济合同,为了通过银行的贷款核查,有的会要求供应商开具虚假的发票证明业务真实性。这样的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该条主要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发票予以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佳力奇为获得银行贷款,不一定要求明旸流体和北京裕富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一定编造了虚假的经济合同,而各放贷银行未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未确保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须受处罚。
佳力奇有实控人路强的承诺兜底,银行及其高管被处罚,谁又能承诺兜底?只能引颈待罚,成全佳力奇。
佳力奇为上市“出卖”银行动产抵押无登记涉虚假陈述 AAA信用真假
导语:吉诺康新设即为前五大供应商,质量控制有何高招;佳力奇AAA级信用企业颁授单位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是否权威;动产抵押贷款登记查无,涉嫌虚假陈述;披露转贷明细,放贷银行被“出卖”,监管罚单将至。
2022年12月2日深交所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8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核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发)。佳力奇IPO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2074.3876万股,拟募资11.22亿元,投向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制造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共4个项目。
2022年1-6月,佳力奇前五大客户为,航空工业客户、四川省新万兴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航宇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为,供应商A、北京高胜嘉铭、江苏恒神、西安康博睿特、五鑫莲航(沈阳)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AAA级”增信不成徽企添“晦气”
据佳力奇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50强、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此外,佳力奇官网还披露“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等多项荣誉。如下图所示,佳力奇所获“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颁发部门为安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那么颁发机构是否权威,是否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呢?
企查查APP显示,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注册于2019年3月19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杨发维担任1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安徽省徽企房地产监测评价中心”、“安徽省创新创业企业服务中心”、“安徽省徽企品牌管理中心”、“安徽省徽企智库企业管理中心”、“安徽省徽企监事工程监测评价中心”等看上去高大上,极易被误解为政府部门。
试问安徽省徽企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是否具有权威,所颁授荣誉“含金量”有几成?佳力奇无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都徒添晦气。
供应商吉诺康存疑
目前国内军用领域的航空零部件制造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同时行业特性和公司经营内容决定了公司原材料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受到较强约束,仅能在少数具备该等原材料制造能力或提供能力的供应商中进行选择。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以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计算,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材料采购占比分别为95.56%、93.22%和87.83%。其中,向河北吉诺康采购金额分别为204.54万元、400.79万元、385.38万元,占比分别为2.14%、3.67%、2.07%。
企查查APP显示,河北吉诺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股东翟军伟、戴树立各持股50%,注册地为河北邢台市宁晋县换马店镇武家桥村村东,该地还有上述二人主营阀门销售的企业。河北吉诺康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未实缴资本,无社保缴纳信息。
也就是说,从未从事过“橡胶,真空袋膜,隔离膜,密封胶带等”生产销售的河北吉诺康,甫一成立就成为了佳力奇公司的第三大供应商。佳力奇的供应商选择是否存在盲目?对于橡胶,真空袋膜,隔离膜,密封胶带等的品控有独到之处?
此外,报告期内2021年首次位列第四大供应商的西安康博睿特不是新增供应商,也就是说西安康博睿特2020年或者2019年就已入围佳力奇供应商,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第四大供应商无锡贝格尔监事陆莉芹亦曾担任西安康博睿特监事。
涉嫌虚假陈述动产抵押登记查无
2017年3月,佳力奇出资520万元入股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0万股,持股比例为2.15%。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陆玉计担任宿州淮海村镇银行监事,构成关联公司。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机器设备的整体成新率为79.84%,保持较好的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汴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与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上述主体,为相关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或抵押反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固定资产中抵押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9,411.44万元,占当期末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的比例为67.27%。
从图中可以看到,佳力奇提供动产抵押,向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宿州汴河支行贷款1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21年8月,期限12个月。
登录人行征信中心,抵押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有两条抵押登记记录。
两条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分别是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被担保债权分别是1000万元、4541万元。
至于佳力奇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第1-1-387披露的抵押信息则是不存在的,佳力奇涉嫌虚假陈述,请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单增建、于雷核查。
转贷4095万被“出卖”的银行或吃罚单
佳力奇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度存在的转贷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不规范之处。公司上述相关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归还贷款、缴纳税费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转贷行为未给相关银行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目前已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内控制度,公司内审部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自2020年以来,公司规范使用银行贷款,未再发生类似转贷行为。
2019年3月6日、12日,建设银行分别放款5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再经过凌旸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3月13日,邮储银行放款5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再经过凌旸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3月25日、29日,农业银行分别放款500万元、495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明旸流体,后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7月12日,中国银行放款600万元给,佳力奇转款给北京裕富源,再经过康源电子回流到佳力奇;2019年8月15日,淮海村镇银行放款1000万元给佳力奇,佳力奇转款给北京裕富源,再经过康源电子回流到佳力奇。
佳力奇未准确披露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的贷款发放网点名称,淮海村镇银行为佳力奇关联方,董秘陆玉计担任该银行监事。
一般来说,借款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资金,编造虚假的经济合同,为了通过银行的贷款核查,有的会要求供应商开具虚假的发票证明业务真实性。这样的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该条主要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发票予以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佳力奇为获得银行贷款,不一定要求明旸流体和北京裕富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一定编造了虚假的经济合同,而各放贷银行未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未确保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须受处罚。
佳力奇有实控人路强的承诺兜底,银行及其高管被处罚,谁又能承诺兜底?只能引颈待罚,成全佳力奇。
无抵押、无须征信 企业在筹资复产,有人却放贷施骗
无抵押、无须征信企业在筹资复产,有人却放贷施骗作者:于灵歌新闻来源:工人日报
无抵押、无须征信、当天放款……这样的贷款信息背后暗藏陷阱
企业在筹资复产,有人却放贷施骗
阅读提示
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融资难问题,急需资金周转。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则专门开发假冒高仿网贷APP,实施融资贷款诈骗。这其中,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为主要受害群体。
网络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无须征信、当天放款……网络上常能看到这样的贷款广告。近日,多地警方发布关于防范网络贷款诈骗的风险提示,指出随着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部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融资难问题,急需资金周转,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融资贷款诈骗。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显示,截至3月24日20时,警方累计侦破案件1478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605名,累计涉案金额超过4.88亿元。警方提醒,网络贷款诈骗依然是诈骗重灾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为主要受害群体,应警惕伸向复工企业和职工的网贷“黑手”。
小微企业险入低息贷款陷阱
今年2月,贵州一小微企业的负责人江女士急需10万元资金启动复工复产,但受疫情防控影响,难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正在发愁之时,她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声称该公司可以提供低息无抵押贷款。
江女士通过网络平台签订了借款合同,向该公司申请网络贷款3万元。正当她准备按照要求缴纳10%手续费时,该公司又来电,表示如在该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万元,信贷额度可提高至20万元。江女士表示拒绝,对方遂威胁声称江女士未按约定汇款,构成犯罪。
江女士察觉出问题后,向律师提出咨询。律师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网络金融诈骗,立即告知江女士不要向对方支付任何款项,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注意到,多地警情数据显示,类似的网贷诈骗案件较同期有所增长。近期最高检总结的疫情期间的10类多发诈骗案件类型中,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诈骗是其中之一。
今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发起的“诊断疫情对微弱经济体金融健康的影响与政策建议”课题调查显示,在所有受访企业中,约70%的企业主表示疫情暴发后企业有资金缺口,54%的企业主希望得到1年以上的固定期限贷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告诉《工人日报》记者,针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主的网贷诈骗案多发,与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有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小企业经营业绩大幅下滑,资金补充能力较差,更易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贷款需求大。”盘和林说,“然而由于受疫情影响及中小企业固有的信用障碍,中小企业通过传统融资渠道、民间融资渠道可获资金有限,因而转向网络贷款。”
“李鬼”网贷APP真假难辨
据福建警方披露,今年2月,福建莆田的张某某需要贷款,自称“360借条”员工的“小张”联系张某某,称可以贷款,随后双方互加微信。
此后,张某某安装了“客服”发送的“360借条”APP,注册并填写资料并贷款5万元,但一直没有放款。“客服”以资料出错、需要缴纳担保金、办理会员等为由,分数次要求张某某转账。3月8日,意识到被骗的张某某选择报案。
“客服”发给张某某让其安装的正是假冒APP。《工人日报》记者注意到,像这样诱导受害者下载假冒贷款APP的方式,是网贷诈骗的主要“套路”。记者在安卓、苹果两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发现,目前仍有不少借贷APP,其产品名称、图标都与知名平台十分相似,使得用户难以分辨。
记者了解到,诈骗团伙往往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贷款信息,仿冒知名借贷平台,引诱有贷款需求的人群“上钩”,再以工本费、保证金、会员费、解冻费等名目进行收费诈骗。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发现互联网金融仿冒网站4.81万个,受害用户达12万人次,互联网金融仿冒APP2801个,仿冒APP下载量3343.7万次。
假冒贷款APP风行,背后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假冒APP开发者、网贷系统伪造商及个人信息贩卖数据公司等,且开发成本低廉。
“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不会在放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的一定是骗子!”目前,不少正规网贷平台发布了关于打击侵权假冒金融APP、假冒客服的声明和防骗提示。此外,多地反诈中心发布提示广大市民,不点击不下载陌生的链接、APP,不要随意填写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验证码所有正规的公司不会在放贷前收取任何费用。
对借复工复产行骗者严惩不贷
疫情发生以来,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现象,多地金融机构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盘和林认为,帮助复工复产的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发挥好定向支持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结构性地发力。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不同地区及行业的企业,要实行重点帮扶,例如给予定向补贴、减税降费等,保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以尽快恢复经济活力。
对中小企业主对贷款“短、小、急、频”等需求,盘和林表示,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操作灵活、适配性高等特点,互联网贷款的确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痛点,因此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的规定上可适当做出放款调整。“但要充分发挥好互联网金融的作用,还要在保护互联网金融数据安全、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等方面多着力。”
盘和林提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贷款人需对网贷有基本的了解。“天上不会掉馅饼。一般来说,放款之前先收费、承诺利息比银行还要低、只要身份证就能下款等都是诈骗机构吸引客户的常用伎俩。”他建议,贷款人在选择贷款机构时应充分保持警惕,可提前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对贷款平台做必要背景调查,并尽量选择官方平台等正规渠道贷款。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检公布的疫情期间多发诈骗案件中,除了网贷诈骗,还有针对公司企业合同诈骗、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以疫情防控检查名义诈骗等多种名义实施的诈骗。
最高检发布风险提示,警告企图假借复工复产之名套取资金的不法分子,切不可铤而走险,否则检察机关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