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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门”有新进展 宁波东力收回涉案款3030万元

每经记者:程雅每经编辑:文多

6月13日晚,宁波东力(SZ002164,股价5.44元,市值28.95亿元)发布公告称,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发还的合同诈骗案涉案款3030万元。这笔钱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数增加本年度净利润。

宁波东力“合同诈骗门”事件曾闹得满城风雨。此前,宁波东力斥资21亿元收购了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但其法定代表人李文国及其高管团队隐瞒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造假,骗取上市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提供贷款担保约15亿元。

收购一年后就破产了?

2011年至2015年,宁波东力营业收入持续下滑,于是开始寻找出路。2016年6月30日,似乎找到了增收办法的宁波东力披露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决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年富供应链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21.6亿元。同时,向宁波东力实控人宋济隆和年富供应链股东之一的母刚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亿元。

当时,年富供应链的业绩十分亮眼,2014年、2015年,年富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104.9亿元、147.61亿元,实现净利润3378.93万元、7428.27万元。同时,年富供应链部分股东承诺,公司在2016年5月至12月、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亿元、2.2亿元、3.2亿元和4亿元。

2017年8月,年富供应链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而上市公司也实现了业绩的飞升。据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99.84%;实现归母净利润1.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7.33%。

其中,九成以上的营业收入由年富供应链创造。数据显示,2017年8月至12月,年富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121.24亿元,利润1.49亿元。

形势本一片大好,上市公司也借此重组事项,彻底盘活公司,挽回颓势。但2018年,宁波东力年报显示,法院裁定受理对年富供应链的破产清算申请,自此年富供应链不再并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剥离供应链业务,主营业务恢复为传动设备、门控系统等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短短一年时间,年富供应链为何从“印钞机”沦落到破产清算的地步?

惊现“合同诈骗门”

2018年上半年,宁波东力发现年富供应链原股东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裕控股)、李文国等涉嫌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进行合同诈骗、财务造假,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6月29日,上市公司收到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2018年8月,宁波东力当时公告称,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及年富供应链高管团队隐瞒年富供应链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多家海外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金,与客户串通,大肆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21.6亿元,骗取公司增资款2亿元,诱骗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15亿元,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同时,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6号获悉,李文国、杨战武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年富供应链财务总监刘斌、金融副总裁秦理、业务副总裁徐莘栋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运营副总裁林文胜和风控总监张爱民失联。2019年1月16日晚,上市公司公告,监事张爱民因病逝世。

宁波东力2018年年报显示,由于年富供应链已停止经营,进入破产程序,期末净资产已为负数,公司估计可收回金额为0,故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3.6亿元,公司享有年富供应链自购买日至丧失控制权日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亏损15.6亿元计入投资收益,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2020年1月22日,宁波东力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犯合同诈骗罪,法院判处富裕控股、年富供应链分别罚款三千万元;李文国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被告方持有的宁波东力股票及赃款,返还上市公司。之后,被告提出上诉,但法院维持了原判。

2020年7月,上市公司公告,相关股份已完成注销。并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徐莘栋、林文胜等人的执行款306.15万元。如今,上市公司终于又收到了法院下发的涉案款3030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366357

每日经济新闻

“银行领导”帮他操作“手机银行”,一个指令,61万竟不翼而飞

某客户向银行申请的110万元贷款,“银行领导”要求使用该客户的手机银行发放贷款,一眨眼61万却被“银行领导”变没了!2022年6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案,一审当庭宣判。这是一个什么离奇的案件?

魔性?“手机银行”被他碰一下,61万元不翼而飞!

田勤(化名)经营着一家店铺,2020年5月由于资金运转困难,找了经常上门推销贷款的钱富(化名)办贷款。11月中旬,钱富带了银行“专门负责信贷的领导”杨某某到田勤店铺进行资质考察。事情进展很顺利,田勤提供了一套商品房作抵押,12月17日获得银行批准发放110万元贷款。

此刻,戏剧性一幕开始了。当日上午10时许,“银行领导”杨某某来到了田勤的店铺,要求用田勤的手机操作放款。田勤将手机交给杨某某,杨某某下载了手机银行APP,然后噼里啪啦一顿子按键操作,田勤收到信息提示,自己银行卡账户已到账49万元。杨某某告诉田勤,余下的61万元,银行会一周后陆续分批打入账户。田勤对于“银行领导”杨某某的话将信将疑。次日,田勤收到银行放款110万的信息提示,但是61万元依然没有到账,于是向杨某某询问,杨某某镇定回复道:这只是银行的确认信息,余款并没有完全下发。

而实际上杨某某是贷款中介,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他在当日使用田勤手机银行放款110万元操作时,把其中的61万偷走了。

警惕!巨款被秒转偷盗,

只因“手机银行”被设置了这个指令

雨花法院经审理查明,放款当日被告人杨某某提出要操作田勤的手机银行放款,他先是以田勤名义登录田勤的手机银行APP,通过手机银行放款49万到田勤的银行卡,然后在田勤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另外的61万元在APP发起“受托支付”,将这笔钱转入了自己的熟人账户。这61万元被杨某某转走后,一部分被他使用,另一部分则被他花天酒地挥霍一空。

杨某某还以同样的方式盗走客户李某某5万元。案发后,杨某某向田勤退赔了13.5万元,向李某某退赔3万元。

雨花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杨某某赔偿被害人田勤经济损失款人民币47.5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款人民币2万元。

提个醒!办理贷款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当下,民众信贷行为非常普遍,买车、买房或者经营事业,向银行申办贷款再正常不过了。但是一些人担心银行贷款条件“严苛”而贷款被拒,或者怕手续繁琐懒得耗时间和精力,转而寻找“中介”代办服务。通常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与客户、与银行的单向联系,造成客户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实施违法犯罪。法官温馨提示:

(一)如果情况容许,建议贷款事宜直接到银行网点办理,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甚至可以“货比三家”,多了解各银行的贷款条件和相关情况。

(二)如果找到中介委托办理贷款事宜,可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银行方确认该项业务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权限,同时了解银行贷款事宜的操作流程,免得被不法分子“忽悠”。

(三)手机银行、电子账户是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高危点”,每位公民要守护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和电子账户,包括取款密码、验证码等电子口令在内的交易信息,切忌随意外传,最好亲手操作手机银行,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多地出现购房者停止还贷!“硬刚”到底行不行?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出现了业主欲“停贷”的现象,数十个楼盘的业主向各个开发商发放“强制停贷告知书”。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些楼盘大多数已经处于停工状态。

“我们只想让开发商把房子建好,交付给我们。”作为武汉某楼盘购房者,张克近期在《停贷告知书》上签了名字。他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其在2020年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子,2021年2月起开始向银行还贷。但至今为止,该楼盘几乎处于停工状态,其购买的房子仍未封顶。他表示,若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未交付房子,该楼盘购房者将停止向贷款银行偿房贷,直至楼盘完工验收合格交付。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武汉以外,长沙、南昌、沈阳、宿迁、咸宁、许昌、新乡、商丘、周口、郑州、漯河、南阳、邵阳、随州、深圳等地均有多个楼盘的购房者发出类似的《告知书》,而《告知书》普遍购房者认为放贷的银行存在违规放贷、对资金监管不严等问题,并均称将停止向银行继续还贷。涉及银行包括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截至记者截稿,尚无涉及银行对此进行回应。

“从情理上来讲,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多位律师及银行分析人士认为,但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法院会直接判在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实现停贷,因此不建议购房人贸然停止还贷。

银行违规放贷?购房者:只想开发商交房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了。”张克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购房者在发送《停贷通知书》之前,曾多次因为楼盘停工维权。自2021年8月该楼盘停工至今,购房者已和开发商、武汉市房管局和区政府三方会谈近10次,但至今楼盘仍处于停工状态。而期间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回应十分潦草,如“室外景观工程完成时间”甚至出现了“11月31日”等不存在的日期。

根据张克提供的《停贷告知书》显示,他所购买的楼盘自2020年底“九开九罄”,预售回款达到48亿元,但至2022年7月,该楼盘完成量不足35%。而据他及其他购房者多方调查发现,楼盘7.25亿的重点监管资金已被开发商挪为他用,楼盘建设资金缺口近8亿。目前,距离2022年12月31日的交房日期仅剩下5个多月的时间。

该楼盘购房者认为,除了开发商问题之外,多个贷款行亦存在且不限于放贷前风险评估失职、未封顶违规放贷和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失职等行为,直接导致了当前楼盘烂尾局面,理应承担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损失。因此,该楼盘购房者决定,自合同交房日期2022年12月31日起,将停止向贷款银行偿还个人贷款的每月还款,直至楼盘完工验收合格交付。

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份《告知书》的落款时间为7月10日,该项目的购房者已经将这份《告知书》送达到市政府、房管局、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各家贷款银行及开发商。但目前暂未得到相关回复。而记者试图联系上述部门及机构,亦暂未有所回应。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上述购房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属实,银行可能确实存在违规情况。金融监管部门此前曾明确了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并要求银行需在楼盘封顶后方才按揭放贷等。

根据2013年武汉市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对商品房项目形象进度达到结构封顶并已支付完封顶工程费用的开发企业,重点监管资金标准调整为项目总预售款的15%。而自2021年起,多地监管部门均再度强调,银行不可为购买主体结构未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强行停贷是否可行?律师建议审慎为之

购房者强行停止还贷是否可行?多位律师和银行人士均认为,虽然银行确实可能存在违规现象,但建议购房者谨慎为之。

“业主停贷是对其与银行签订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违约,应当慎重而为。”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付鹏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从法理上讲,楼盘烂尾对应的是业主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停贷行为,对应的是业主和银行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关系。楼盘烂尾,不能产生不同合同主体之间、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直接抗辩。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亦表示,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停贷的可能性还是有的。”王玉臣表示,如果购房人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案件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这种情况不多。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卜祥瑞亦表示,按照最高院现有的司法解释,因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由开发商承担。但这并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看具体违约情况,以及相关合同的约定情况。比如,借款人违约而主动解除购房合同。那么,借款人能否再单方主张解除按揭贷款合同,而由开发商向银行承担全部本息还款义务,其实在法理上很是值得研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购房合同被解除后,业主可以请求解除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均被解除后,开发商就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银行和业主。

“不过,谁违约就需要谁来承担责任。银行如此,开发商如此,借款人亦是如此。”卜祥瑞表示,在这一过程中,各方都应依法依约承担责任,不能仅以单方决定为准。而当前判定相关项目的情况,为时尚早,仍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得出结论。他建议,购房者还应依法维权。当前相关监管层已经在房地产纾困方面出台了诸多有关政策,预计未来还会有一系列有利于各方主体权益保护的决策出炉。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就监管账户被挪用等问题,购房者也应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等官方部门,协调开发商进行追回,并推动楼盘尽快复工复产。

此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还指出,此次购房者指责银行具有的违规情况,也应受到重视。他建议,各级政府要积极盘摸所在城市项目开工情况,对于烂尾和表演式复工情况严查,以盘摸相关项目牵涉的购房者房贷情况,要积极处理好房贷断供一事,重视房屋烂尾和房贷断供的因果关系,积极梳理出贷款缓缴或其他变通的方式。同时,关注近期房企不能开工的原因和现象,继续提供帮助,尤其是关好预售资金监管口子,确保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为保护采访者身份信息,张克为化名)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姜樊

编辑陈莉校对柳宝庆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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