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8年中国小额贷款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类型】产业研究
【报告价格】¥4500起
【出版时间】即时更新(交付时间约3个工作日)
【发布机构】智研瞻产业研究院
【报告格式】PDF版
本报告介绍了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相关概述、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运行环境、分析了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的现状、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竞争格局、对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做了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及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中国中国小额贷款行业市场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智研瞻产业研究院,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第一章小额贷款相关概述
1.1小额贷款的定义及起源
1.1.1小额贷款的基本概念
1.1.2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1.2小额贷款的类型
1.2.1根据资金来源和组织结构分类
1.2.2根据受益对象与贷款方式分类
1.2.3根据银行与客户联系方式分类
1.2.4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分类
1.3小额贷款机构的比较分析
1.3.1各类机构的基本含义
1.3.2各类机构的异同比较
1.3.3各类机构的异同特点分析
第二章2016-2021年国外小额贷款发展分析
2.1国际小额贷款的实践模式
2.1.1福利主义模式的小额贷款
2.1.2制度主义模式的小额贷款
2.1.3小额贷款的其他模式简述
2.2国外小额贷款的基本经验
2.2.1自动瞄准机制
2.2.2小组担保动力机制
2.2.3市场化运作机制
2.3孟加拉国小额贷款的发展状况
2.3.1孟加拉国小额贷款的运行模式分析
2.3.2孟加拉国小额贷款的发展经验透析
2.3.3孟加拉国小额贷款面临的挑战分析
2.3.4中孟小额贷款发展的异同分析
2.3.5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2.4印度尼西亚小额贷款的发展状况
2.4.1印度尼西亚小额贷款的发展现状分析
2.4.2印度尼西亚小额贷款的运行模式分析
2.4.3印度尼西亚小额贷款的发展经验透析
2.4.4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2.5印度小额贷款的发展状况
2.5.1印度小额贷款的运行模式分析
2.5.2印度小额贷款面临的挑战分析
2.5.3印度拟设小贷机构专门服务女性
2.5.4中印小额贷款发展的异同分析
2.5.5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2.6拉丁美洲小额贷款的发展状况
2.6.1拉丁美洲小额贷款发展现状及特征
2.6.2拉丁美洲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分析
2.6.3拉丁美洲小额贷款面临的挑战分析
2.7其他国家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2.7.1西班牙
2.7.2美国
2.7.3巴西
2.7.4俄罗斯
2.7.5泰国
第三章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
3.1经济环境
3.1.1全球经济发展形势
3.1.2全球经济环境对中国的影响
3.1.3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现状
3.1.4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特征
3.1.5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3.2金融环境
3.2.1金融市场运行状况
3.2.2金融市场运行分析
3.2.3金融市场运行现状
3.2.4金融市场发展形势
3.3信贷环境
3.3.1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现状
3.3.2民间融资市场发展状况
3.3.3中国个人信贷市场现状
3.3.4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进展
3.4社会环境
3.4.1中国社会民生现状
3.4.2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状况
3.4.3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状况
3.4.4中国居民消费理念分析
3.4.5中国国民消费信贷行为分析
第四章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发展分析
4.1中国小额贷款总体发展分析
4.1.1中国小额信贷的成长运行轨迹
4.1.2中国小额贷款市场主体及规模
4.1.3中国小额信贷市场的发展趋势
4.1.4中国正规金融中的小额贷款类型
4.1.5外资小额贷款在国内的发展
4.2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市场的发展动态
4.2.1小额贷款信托化发展趋势显露
4.2.2上市公司竞逐小额贷款市场
4.2.3国内首个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问世
4.2.4小额贷款企业创新融资渠道
4.2.5北京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4.2.6电商拓展小额贷款领域
4.2.7电器巨头进入小额贷款领域
4.2.8移动端小额贷款业务进展动态
4.3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
4.3.1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发展背景
4.3.2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基本情况
4.3.3非政府组织型小额信贷的发展近况
4.3.4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4.3.5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发展出路
4.4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
4.4.1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的发展背景
4.4.2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的基本情况
4.4.3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4.4.4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的发展出路
4.5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4.5.1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分析
4.5.2小额贷款在欠发达地区滞后的缘由及建议
4.5.3中国小额贷款发展亟需新思路
4.5.4小额贷款发展任重道远亟需多方面推进
4.5.5今后中国小额贷款的发展方向探索
第五章2016-2021年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业务分析
5.1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概述
5.1.1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背景
5.1.2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义
5.1.3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状况
5.1.4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模式探析
5.22016-2021年小额贷款公司规模与业务状况
5.2.1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模
5.2.2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状况
5.2.3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5.3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SWOT透析
5.3.1优势(h)
5.3.2劣势(wk)
5.3.3机会(i)
5.3.4威胁(h)
5.4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研究
5.4.1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5.4.2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5.4.3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5.4.4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5.4.5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5.4.6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特点
5.5中国小额贷款公司产品设计框架
5.5.1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市场
5.5.2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设计
5.5.3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审查流程
5.6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分析
5.6.1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现状与环境
5.6.2小额贷款公司上市的可行性分析
5.6.3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融资渠道
5.6.4小额贷款公司解决融资瓶颈的策略
5.7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定价分析
5.7.1小额贷款公司现行的利率水平
5.7.2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的构成与调整
5.7.3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利率水平的设计
5.7.4小额贷款公司利率问题的应对建议
5.8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问题分析
5.8.1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四大难题
5.8.2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5.8.3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面临的挑战
5.8.4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阻碍
5.9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策略探索
5.9.1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四条建议
5.9.2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的举措
5.9.3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建议
5.9.4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思路探究
5.9.5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型与改制路径探析
5.9.6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方向分析
5.10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及方向
5.10.1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分析
5.10.2小额贷款公司的三大发展方向
5.10.3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重点
第六章2016-2021年银行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分析
6.1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6.1.1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对象与额度
6.1.2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产品类型
6.1.3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主要特点
6.1.4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情况
6.1.5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发展的可行性
6.1.6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6.1.7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潜力
6.2农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6.2.1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对象
6.2.2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用途
6.2.3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额度
6.2.4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6.2.5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贷款方式
6.2.6农业银行小额贷款的流程与管理
6.2.7农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规模
6.2.8农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措施
6.3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6.3.1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对象
6.3.2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主要用途
6.3.3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6.3.4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意义
6.3.5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瓶颈
6.3.6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6.3.7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建议
6.4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6.4.1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对象
6.4.2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产品类型
6.4.3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额度
6.4.4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6.4.5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主要特点
6.4.6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规模
6.5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
6.5.1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对象
6.5.2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产品与流程
6.5.3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6.5.4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6.5.5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规模
6.5.6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优劣势
6.5.7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6.5.8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6.5.9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建议
6.6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6.6.1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对象
6.6.2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用途
6.6.3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额度
6.6.4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6.6.5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审批程序
6.6.6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
6.6.7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的业务模式
6.6.8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规模
第七章2016-2021年农村小额贷款市场分析
7.12016-2021年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7.1.1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进程
7.1.2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成效
7.1.3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形势
7.1.4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现状
7.1.5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现状
7.22016-2021年农村小额贷款市场发展综述
7.2.1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轨迹
7.2.2农村小额贷款的综合效益
7.2.3农村小额贷款的市场规模
7.2.4农村小额贷款政策动态
7.2.5农村微型贷款市场发展滞后
7.3P2P农户小额信贷发展分析
7.3.1P2P农户小额信贷的特征及模式
7.3.2中国P2P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
7.3.3中国P2P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问题
7.3.4中国P2P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建议
7.4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SWOT透析
7.4.1优势(h)
7.4.2劣势(wk)
7.4.3机会(i)
7.4.4威胁(h)
7.5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绩效探究
7.5.1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概述
7.5.2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特征
7.5.3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绩效
7.5.4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策略
7.6农村小额贷款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6.1农村小额贷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7.6.2农户小额贷款清收盘活具体实施方略
7.6.3农户小额贷款可循环中潜藏的危机及措施分析
7.6.4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相关建议
7.6.5农村小额贷款的推广策略探讨
第八章2016-2021年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市场分析
8.12016-2021年中小企业基本发展情况
8.1.1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8.1.2中小企业的数量规模
8.1.3中小企业发展特点
8.1.4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状况
8.1.5中小企业的区域分布状况
8.1.6中小企业的景气指数分析
8.1.7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
8.1.8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8.22016-2021年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8.2.1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解析
8.2.2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分析
8.2.3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分析
8.2.4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8.32016-2021年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分析
8.3.1中小企业总体贷款规模
8.3.2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竞争状况
8.3.3部分金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状况
8.4中小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相关分析
8.4.1小额贷款公司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8.4.2中小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存在的问题
8.4.3中小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相关建议
第九章2016-2021年重点地区小额贷款发展分析
9.1辽宁省
9.1.1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1.2辽宁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1.3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1.4辽宁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2山东省
9.2.1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2.2山东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2.3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2.4山东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3浙江省
9.3.1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3.2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9.3.3浙江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3.4浙江小额贷款企业财政支持状况
9.3.5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
9.3.6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4江苏省
9.4.1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4.2江苏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4.3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对策建议
9.4.4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4.5江苏小额贷款模式借鉴
9.5广东省
9.5.1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5.2广东省小额贷款应用模式状况
9.5.3广东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5.4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
9.5.5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5.6广东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6河南省
9.6.1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6.2河南省各区域小额贷款运行状况
9.6.3河南小额贷款公司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9.6.4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7四川省
9.7.1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7.2四川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7.3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7.4四川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8重庆市
9.8.1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规模与经营状况
9.8.2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水平分析
9.8.3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对策建议
9.8.4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8.5重庆市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9贵州省
9.9.1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9.2贵州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9.3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9.4贵州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9.10云南省
9.10.1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与规模状况
9.10.2云南省各区域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状况
9.10.3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9.10.4云南省政府推动型小额贷款发展状况
第十章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市场主要竞争主体分析
10.1安徽省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1.1公司简介
10.1.2主营业务介绍
10.1.3贷款对象介绍
10.1.4贷款额度与利率
10.1.5组织架构分析
10.1.6经营状况分析
10.1.7公司发展动态
10.2安徽省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2.1公司简介
10.2.2主营业务介绍
10.2.3贷款对象介绍
10.2.4组织架构分析
10.2.5经营状况分析
10.2.6公司发展动态
10.3重庆市渝中区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3.1公司简介
10.3.2主营业务介绍
10.3.3贷款对象介绍
10.3.4组织架构分析
10.3.5公司发展动态
10.4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4.1公司简介
10.4.2主营业务介绍
10.4.3贷款对象介绍
10.4.4组织架构分析
10.4.5发展优势分析
10.4.6经营状况分析
10.4.7公司发展策略
10.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友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5.1公司简介
10.5.2主营业务介绍
10.5.3贷款对象介绍
10.5.4公司发展动态
10.6广西南宁市广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6.1公司简介
10.6.2主营业务介绍
10.6.3贷款对象介绍
10.6.4经营状况分析
10.7河北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7.1公司简介
10.7.2主营业务介绍
10.7.3贷款对象介绍
10.7.4公司发展动态
10.8河南洛阳涧西区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8.1公司简介
10.8.2主营业务介绍
10.8.3贷款对象介绍
10.8.4经营状况分析
10.9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佳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9.1公司简介
10.9.2主营业务介绍
10.9.3贷款对象介绍
10.9.4贷款额度与利率
10.9.5组织架构分析
10.9.6公司发展动态
10.10湖南衡阳市蒸湘区湘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10.1公司简介
10.10.2主营业务介绍
10.10.3贷款对象介绍
10.10.4贷款准入条件
10.10.5组织架构分析
10.11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11.1公司简介
10.11.2主营业务介绍
10.11.3贷款对象介绍
10.11.4公司发展动态
10.12江西省贵溪市广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2.1公司简介
10.12.2主营业务介绍
10.12.3贷款对象介绍
10.12.4组织架构分析
10.12.5经营状况分析
10.13内蒙古包头市蒙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3.1公司简介
10.13.2主营业务介绍
10.13.3贷款对象介绍
10.13.4组织架构分析
10.13.5经营状况分析
10.14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14.1公司简介
10.14.2主营业务介绍
10.14.3贷款对象介绍
10.14.4组织架构分析
10.14.5经营状况分析
10.14.6公司发展动态
10.15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翔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5.1公司简介
10.15.2主营业务介绍
10.15.3贷款对象介绍
10.15.4组织架构分析
10.16山西省平遥县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
10.16.1公司简介
10.16.2主营业务介绍
10.16.3贷款对象介绍
10.16.4组织架构分析
10.17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7.1公司简介
10.17.2主营业务介绍
10.17.3贷款对象介绍
10.17.4业务特色分析
10.17.5经营状况分析
10.18上海奉贤绿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8.1公司简介
10.18.2主营业务介绍
10.18.3贷款对象介绍
10.18.4组织架构分析
10.19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理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0.19.1公司简介
10.19.2主营业务介绍
10.19.3贷款对象介绍
10.19.4经营状况分析
10.20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和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20.1公司简介
10.20.2主营业务介绍
10.20.3贷款对象介绍
10.20.4贷款额度与利率
10.20.5公司业务模式
10.20.6经营状况分析
第十一章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发展的政策背景
11.1小额贷款行业的立法现状
11.1.1国际小额贷款立法情况简述
11.1.2公益性小额贷款立法状况
11.1.3商业性小额贷款立法状况
11.1.4互助性小额贷款立法状况
11.22016-2021年中国小额贷款行业的政策环境解析
11.2.1小额贷款行业面临的政策态势
11.2.2历年小额贷款行业政策发布实施情况
11.2.3小额贷款行业的政策基调分析
11.2.4小额贷款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11.2.5小额贷款企业管理新政
11.2.6小额贷款相关政策实施动态
11.3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框架设计
11.3.1小额贷款监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1.3.2七种小额贷款机构的监管模式分析
11.3.3中国小额贷款监管体系的构建方略
11.4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形势
11.4.1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
11.4.2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主体
11.4.3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与退出监管
11.4.4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监管
11.5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村镇银行的相关分析
11.5.1《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解读
11.5.2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难点分析
11.5.3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转机
11.62016-2021年各地小额贷款新政汇总
11.6.1安徽省
11.6.2广东省
11.6.3浙江省
11.6.4吉林省
11.6.5山东省
11.6.6辽宁省
11.6.7山东省
11.6.8云南省
11.6.9贵州省
11.7小额贷款行业的重点政策法规
11.7.1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11.7.2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11.7.3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7.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十二章中投顾问对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机会及前景分析
12.1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形势
12.1.1国内资本对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状况
12.1.2外资对中国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状况
12.1.3小额贷款行业的投资机会
12.1.4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壁垒
12.2小额贷款市场的发展前景展望
12.2.1小额贷款市场的发展空间分析
12.2.2小额贷款市场的盈利前景分析
12.2.3中投顾问对中国小额贷款市场预测分析
第十三章小额贷款市场的投资风险及防范建议
13.1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
13.1.1环境风险
13.1.2信用风险
13.1.3管理风险
13.1.4风险控制措施
13.2小额贷款风险控制技术发展分析
13.2.1主要应用形式
13.2.2团体贷款形式
13.2.3担保抵押形式
13.2.4关系型借贷形式
13.2.5微小企业人工信用分析应用形式
13.2.6自动化信用评分技术应用形式
13.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及规避建议
13.3.1市场风险
13.3.2信用风险
13.3.3流动性风险
13.3.4操作风险
13.3.5法律风险
13.3.6风险规避建议
13.4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分析
13.4.1政策风险
13.4.2市场风险
13.4.3体制风险
13.4.4决策风险
13.5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
13.5.1小额贷款公司重大风险的成因分析
13.5.2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思路剖析
13.5.3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体系建设
13.6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管控研究
13.6.1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来源分析
13.6.2农村小额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13.6.3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可行措施
13.7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分析
13.7.1农户小额信贷面临的风险
13.7.2农户小额信贷风险的成因
13.7.3农户小额信贷风险的防范
独家: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及操作实务分析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从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其因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功能,有限的融资渠道对其发展形成制约瓶颈。资产支持证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本文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主要介绍了开展该业务的操作要点如适合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小额贷款公司、基础资产的选择、尽职调查工作的展开、增信措施的设置、交易结构设计中的循环购买机制、基础资产的转让等。
2008年,原中国人民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自此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内的发展正式起步。然而截至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全国各地都是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以地方金融办为主。而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监管部门也并未出台专门的监管规定,主要监管依据是《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融资困境
自2008年《意见》的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经历了数年的扩张性增长,无论是从机构数量还是贷款余额方面,都出现了逐年走高的趋势。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发挥着金融“毛细血管”的功能,它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扩展融资来源的同时,其自身融资来源却成为制约其稳健发展的因素之一。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资金来源有两类:第一类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第二类是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但股东增资扩股不具有持续性,无法完全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不足现状,且如股东自身发生经营困难,无法提供资金支持时,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经营困难,严重时会引起资金链断裂,甚至导致破产。小额贷款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会有很多附加条件,难以得到有效融资。其在业务逐渐扩张的过程中,随着自有资金的减少,需要摆脱融资困境。有限的融资渠道对其发展形成制约瓶颈,经营规模难以实现快速增长。
二、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的可行性分析
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融资工具,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原始权益人/发起人不易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重新包装现金流的高级投资银行技术。资产证券化通常具有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基础资产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而该资产对于原始权益人来说缺乏流动性、不易流通;二是需对基础资产重新配置、组合形成资产池,进行风险分散;三是需设立特定目的载体(SPV)实现风险隔离;四是对基础资产进行信用评级及设置必要的增级措施。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主营业务风险较高,而且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因此其信用评级普遍较低,其拥有的贷款资产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资产证券化能将小额贷款公司缺乏流动性的、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组的方式转化为资本市场上流通的有价证券。资产证券化主要关注于基础资产的信用情况,而非公司的主体信用状况,恰好规避小额贷款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不高的问题,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破解其难以通过传统融资途径获取资金支持的难题。资产支持证券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产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通过“真实出售”给专项计划(SPV),SPV再对基础资产进行重组,打包成有价证券产品,同时引入信用评级等增信措施,最后由合格投资者认购该有价证券产品,最终实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2013年7月,“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审批成功发行,是我国的第一单正式出现的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案例。
三、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的实务操作要点
01适合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小额贷款公司
资产证券化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但并不是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均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一般来说,应选择较为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如全资国有小贷公司、国有控股小贷公司、优质的民营小贷公司,对其业务开展年限、股权结构、关联关系、内控制度、坏账率、贷款客户集中度、单笔贷款规模、贷款利率水平、信用状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作为开展资产证券化原始权益人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特定原始权益人公司章程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规章文件的规定;(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虚假信息披露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特定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应当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合理的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发生重大事项可能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02确定基础资产并构建资产池
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资产才能进行打包进入资产池。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支持证券是以分散的各个小额贷款为单位,打包优质的小额贷款进入基础资产。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基础资产应当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在对基础资产进行选择时应该综合考虑基础资产对应的贷款客户所处的行业,需要未涉及国家限制或淘汰的产业,且应当足够分散;贷款客户信状况;贷款客户所处地域的分散性、基础资产的规模、期限、收益率水平,基础资产是否涉及到限制性条款以及法律纠纷等。
03展开尽职调查工作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应对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提供信用增级的机构、基础资产等展开尽职调查。如债务人及其关联方的入池应收款本金余额合计占资产池的比例超过20%的,应当视为重要债务人。对于重要债务人,应当全面调查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反映其偿付能力和资信水平。在对基础资产展开尽职调查时,主要关注于基础资产的法律权属、转让的合法性、基础资产的运营情况或现金流历史记录等,同时还应对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预测和分析。
04信用增级
在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进行产品设计时一般需要进行信用增级。此时可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和内部信用增级这两种方式进行。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引入外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方式,第三方通常分三类,一类是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担保,第二类是由当地国有企业提供担保,第三类是外部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至于内部信用增级,通常采用优先级、劣后级结构化设计的方式。一般而言,优先级产品由合格投资者认购,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任劣后投资者。通常,小额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分为2-3级,分别为劣后级/优先级,或劣后级/次优先级/优先级。除此之外,现金流超额覆盖或者超额利差也是常见的内部增信措施。
05循环购买的交易结构设计
循环购买交易结构是指,在循环期内原始权益人依照合同约定循环购买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从而使得资产池的规模维持在动态稳定的水平。小额贷款通常期限较短,而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期限通常较长,从而产生期限不匹配的问题。此时如采用循环购买的交易结构,在循环期内,当初始的基础资产到期时,将初始基础资产回收的现金流用于循环购买后续的基础资产,以维持资产池的稳定,从而使得小额贷款基础资产的期限与证券化产品期限相匹配。而且将初始基础资产回收的现金流用于购买后续符合规定的基础资产,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避免资金闲置,能够有效保障基础资产的收益率。
然而,小额贷款这一基础资产不仅具有期限短的特点,同时也具有“随借随还”的特性。而如果提前偿还贷款,预期利息则可能无法得到保证。同时由于无法预测贷款债务人的提前受偿情况、,现金流不稳定,很难把控风险。而且提前还款通常与市场利率有关,利率下降时贷款债务人会提前偿还贷款,这会对证券产品的定价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循环交易结构能够避免提前偿付风险,因为当专项计划收到提前偿付的本金,需要立即用来购买新的基础资产,从而维持资产池现金流的稳定性。采用循环购买的交易结构可以有效解决期限错配问题、保障基础资产收益率和避免提前偿付的风险。
06基础资产的转让/交割
资产证券化实现的本质有赖于基础资产的转让/交割,从而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破产隔离是指基础资产的所有权的转移,即原始权益人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专项计划),从而使得原始权益人所拥有的基础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新的所有人。通常可采取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与原始权益人签署《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形式,SPV取得基础资产后,再将该基础资产通过有价证券的形式,向合格投资者出售。SPV的构建是整个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核心内容。
小结
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着金融“毛细血管”的功能,它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其不具有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功能,有限的融资渠道对其发展形成制约瓶颈。资产证券化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思路。但并不是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均可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在进行证券化时,需要注重基础资产的选择,尽职调查工作的展开,引入内外部增信措施,在交易结构中进行循环购买机制的设计、基础资产的有效转让从而实现破产隔离。
作者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资管业务团队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和流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2.《关于印发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13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3.《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4.《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
5.《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深府办[2009]15号
二、审批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
三、审核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三)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
(1)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②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出资人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企业、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作为其他出资人的,依照出资比例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出资比例超出(含)30%的,原则上参照主发起人资格条件予以审核;
第二类:出资比例低于30%的,应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满三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且近两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②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允许核心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总额不超过5%,其他社会自然人出资暂予限制。
(3)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且相对控股;其他出资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同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原则上为1家。
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应级别人员,以下同),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1)申请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
②拟任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从事经济、金融类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
(2)拟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①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②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④被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取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金融行业工作而期限未满的。
⑤不符合审慎性原则要求及《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4.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
5.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6.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清单
(一)设立申请书
内容包括拟设公司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基本信息,并附各出资人签署的共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应包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控制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拟设公司开业后的目标客户、资产规模、盈利状况、贷款损失等预测)等。
(三)公司设立方案
内容包括拟设公司章程草案、主要管理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贷款授信和风险控制制度,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四)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包括主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说明、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
(五)其他出资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需提交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明、居住场所证明、个人收入来源证明及入股资金来源说明、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出资人的,需提交出资人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经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深圳本地企业提供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
(六)出资人承诺书
(七)任职资格申请
包括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或从业资格证明、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学历证明材料及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情况,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九)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在办妥外商投资行政许可手续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市金融办补交。
(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此项材料可于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向市金融办补交,资料补齐后市金融办再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
(十一)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此项材料可于市政府批复意见后向市金融办补交,资料补齐后市金融办再颁发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
(十二)市工商局出具的拟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三)申请材料中涉及境内企业、个人的,需同时向市金融办出具查询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授权书。申请材料中涉及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出资人的,若为外国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若为港、澳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若为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交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十四)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审批程序
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常年受理,每年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启动试点审核程序,集中组织资格认定,并在启动程序后4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工作日内,在市金融办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领取营业执照后2个月内开业;获准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资料。具体流程如下:受理材料→资格初审→联合评审→批准业务资格→办理开业手续→报送资料,其中办理开业手续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公告、开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