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能做票据贴现?这是真的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150家。贷款余额9258亿元,上半年减少165亿元。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做票据贴现业务?
在《九民纪要》否定民间票据贴现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或给从业者留了条34。
2019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有一条条例规定涉及票据贴现业务:34
据悉,山东省部分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其实一直有进行商票抵质押给企业放贷的业务,这种模式不仅引用了大企业的商票信用,降低了小贷放款风险,也解决了中小企业商票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同时为区域商票推广做出了很大贡献。
上述《通知》的发布无疑从政策层面和法律层面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这种模式提供了有力保障。
小额贷款能做票据贴现业务,不但利好商票融资以及商票区域性推广,也可以被认为是民间贴现机构走向正规的开始,也是一种实际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信号。
实际上,早在200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就已提出,对稳健运行一个年度考核评价达标,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严谨、不良贷款比例低于1%、小额贷款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报经省小额贷款试点联席会议批准,可开展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
小额贷款公司票据贴现业务是怎么做的?
为缓解资金周转困难,一般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可将票据转让给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贴现利息后,将扣息后资金给付到持票人。票据到期后,小额贷款公司再持票向出票人(承兑人)收回票款。
和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差不多,小额贷款公司票据贴现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持票人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贴现为自己融通资金;
另一种是其他金融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已贴现过的票据进行转贴现,从而为小额贷款公司融通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票据贴现与贷款的区别在哪里?
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业务都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业务,二者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的行为,期限都较短,金额都不大,但二者也有许多差别。
1、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只有在票据到期时才能向出票人(承兑人)要求付款,如果急需资金也可以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实现资金的融通。而发放出去的贷款不到期限不能收回。
2、小额贷款公司在票据贴现时预先扣除利息作为贴现所得,贷款则是事后收取利息。而且,票据贴现的利率要低于贷款的利率。
3、票据贴现人取得贴现款后,资金用途是自由的,而借款人取得的贷款则要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查监督和控制之下按照确定的用途使用。
4、申请者的性质差别
票据贴现过程中涉及到的关系较多,比如贴现人、付款人或背书人。而贷款发生时涉及到的关系则相对简单,一般就是保证人。
找小额贷款公司贴现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背书连续完整。
2、持票人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做票据贴现业务,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门槛可不低。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拟明确监管主体,并对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详细规范。其中,关于34及网络小额贷款34等监管要求,则成为讨论的焦点。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将向银行监管看齐,有利于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跨区经营带来的底层风险,改善此前不同地方金融监管存在34的局面。提升网络小额贷款的整体门槛,则对打击投机炒作、监管套利等行为具有强大的约束力。
小额贷款公司超范围放贷属于监管部门责任范围,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9年2月20日,蓝某、黄某、王某某与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蓝某向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5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8.1‰,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逾期按月利率2%计息。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另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如未按期还款,从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两分计算。
黄某、王某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同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蓝某未按约还款,黄某、王某某也未履行保证责任。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蓝某借款当日收取中间业务费16568元(15878+690),实际借款本金为133432元。
经核算,截至2020年6月22日蓝某尚欠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2698.7元,利息296.03元;以借款本金132698.7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2日按逾期月利率20‰计息为54583.4元,合并上期后余息为55179.43元(54583.4+296.03)。故截至2022年3月2日,蓝某欠借款本金132698.7元、利息55179.43元。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保证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约向蓝某交付了借款,履行了合同义务。借款到期后,蓝某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蓝某未依约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蓝某借款时提前支付的利息及借期内多付的利息,均作本金扣除,抵扣后截至2022年3月2日尚欠借款本金132698.7元、利息55179.43元。关于蓝某主张的逾期还款则按月利率20‰计息未告知即合同中第十五条约定的内容问题。虽然其内容属于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书写,但按交易习惯可认定对合同相对人的违约责任已履行告知义务。对借款人蓝某的该抗辩不予采信。
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超营业范围放贷属于监管部门责任范围,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效力强制性规定,因此蓝某关于涉案合同无效的抗辩主张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黄某与王某某共同为蓝某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其在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蓝某追偿。
法院最终判决:一、蓝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顺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2698.7元及相应利息(计算至2022年3月2日利息为55179.43元,自2022年3月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二、黄某、王某某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后,有权向蓝某追偿。
谁败坏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声?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是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它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最早从2005年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始试点,由人民银行对其业务进行指导。随着后来2008年原银监会、中央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引导资金流向农村等欠发达地区,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出现也丰富了我国的金融体系,能够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是我国普惠金融的实际推动者、践行者。
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是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合法正规从事经营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组织。
那么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声誉差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到底是谁在败坏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名声呢?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整个行业成立时间较短,且缺乏有效正向宣传,其贷款利率相对银行来说又普遍较高,多数人并不十分清楚小额贷款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金融组织,是否是正规机构等根本就弄不明白。后来以讹传讹慢慢的就被误解为不正规的高利贷公司。
其次,也是小额贷款公司被误解的主要原因。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渐放开,很多人认为金融业很赚钱,都想从事金融行业。民间借贷的门槛很低且早期无有效监管,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了进来,甚至已经发展到了泛滥的地步。这些借贷公司大多称谓是某某财富公司、某某金融等,但不管他们叫什么对外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小额贷款公司”。事实上,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要求和准入门槛。这些不法公司根本就没有经营发放贷款的资质,但长期以来它们打着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放贷,谋取不法利益。又因为监管打击措施不到位,让这类从事非法放贷的组织疯狂的野蛮生长起来。各种借贷纠纷如“砍头息”、“套路贷”、“暴力收贷”等,甚至将它们的黑手伸向了校园,丑闻层出不穷,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让真正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替他们背了锅。
另外一方面,早些年不少媒体也并不是很清楚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性质,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与非法放贷公司混为一谈,造成社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普遍误解。
在多种原因的共同影响下严重败坏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声,极大的影响了小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非法放贷的打击力度,目前非法放贷的组织已基本被清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声誉得到了一定修复,为未来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