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上海电销中心积极开展第二届"公益助梦 爱心助学"捐赠活动
近日,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彰显34的文化,平安人寿上海电销中心(以下简称34)开展第二届34的捐赠活动。本次捐款以自愿为原则,倡议一经发出,中心总经理室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捐款,广大员工纷纷踊跃参与,用实际行动传递温暖、回馈社会。本次公益捐赠活动将所筹集的三万余元善款全部赠与安徽六安霍邱县新店镇平安希望小学,助力学生健康茁壮成长,让他们感受到平安保险人的爱与责任。
捐赠仪式上,上海电销中心向安徽六安平安希望小学21名特困生每人捐赠1000元、30名优秀学生每人捐赠400元,用于帮扶贫困家庭学子完成学业。现场一位受助学生代表发表感言:“感谢平安人寿上海电销中心叔叔阿姨们的爱心捐赠,你们雪中送炭般的情谊在我们的心里刻下了温暖的印记。今后我们会努力向你们看齐,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把助人为乐的优良品德发扬光大。”
奉献一片爱心,托起一份希望。上海电销中心领导为希望小学的孩子们送出了殷切希望,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用知识丰富自己、改变命运,日后长大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这是上海电销中心开展34活动的第二年,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公益慈善传统,以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关怀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发力支持乡村振兴,积极带动更多爱心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将更多的温暖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感受到平安的温度。
平安银行电销业务遭通报!这些“坑”你可能也遇到过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1日电据银保监局网站11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8号通报《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电话销售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通报》指出,自2020年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电销实物产品业务的举报投诉显著上升,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电销时进行不实宣传、以赠品名义销售产品、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扣划资金并进行消费分期等方面。
《通报》披露,经抽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60笔电销实物产品业务,其中53笔业务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占比为88.33%。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与第三方合作电销实物产品业务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是向消费者不实宣传,承诺产品可由银行等机构回收兑换现金。经查,电销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承诺“钱币交易中心”“古玩城”“货币交易中心”“国有四大银行”等机构可回收纪念币或兑换现金,实际上消费者按电销人员指引前往上述机构兑换时,却被告知无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此类问题涉及20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33.33%。
二是向消费者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经查,电销人员在向客户销售产品过程中,通过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当类比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存在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的情形。此类问题涉及46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76.67%。
三是以“赠品”或“免费”名义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经查,部分电销人员向客户销售产品过程中,以“答谢客户”“免费签收产品”“赠品”名义进行销售,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免费产品,实则需要付费,存在误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形。此类问题涉及47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78.33%。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支机构,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围绕对第三方合作机构行为管控、销售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新经纬
15楼财经 | 平安银行被通报:抽查60笔电销实物产品业务,53笔违规
5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电话销售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抽查60笔业务53笔都违法违规
通报称,自2020年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电销实物产品业务的举报投诉显著上升,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电销时进行不实宣传、以赠品名义销售产品、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扣划资金并进行消费分期等方面。经抽查60笔业务,其中53笔业务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占比为88.33%。
用不实宣传忽悠消费者所售纪念币既不能回收也不能兑现
通报指出,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与第三方合作电销实物产品业务存在三方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是向消费者不实宣传,承诺产品可由银行等机构回收兑换现金。经查,电销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承诺“钱币交易中心”“古玩城”“货币交易中心”“国有四大银行”等机构可回收纪念币或兑换现金,实际上消费者按电销人员指引前往上述机构兑换时,却被告知无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此类问题涉及20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33.33%。比如,电销人员向消费者销售纪念币过程中,宣称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如果需要兑换现金就直接带产品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6大钱币交易中心兑换,而且不限办卡地,全国各地都可以,每个地区都是可以覆盖的。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直接兑换现金。
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
同时,向消费者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经查,电销人员在向客户销售产品过程中,通过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当类比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存在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的情形。此类问题涉及46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76.67%。
比如,电销人员向消费者销售纪念币过程中,宣称该产品市场价不会低于12800元,就算消费者短时间内再出售,也会有2000—3000元的收益。当消费者询问是否意味着购买该产品每年有20%的收益时,电销人员回答表示肯定,还进一步表示产品不会让消费者亏钱,且将为客户负全部责任。上述表述缺乏依据,与事实不符。
用“赠品”或“免费”名义误导消费者
此外,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业务还以“赠品”或“免费”名义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经查,部分电销人员向客户销售产品过程中,以“答谢客户”“免费签收产品”“赠品”名义进行销售,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免费产品,实则需要付费,存在误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形。此类问题涉及47笔业务,占被调查电销业务数的78.33%。
比如,电销人员向消费者销售产品过程中,宣称将给消费者寄去一套平安银行32周年纪念币作为客户答谢,不需要消费者刷卡也不需要其转账,本人直接签收就行。然而实际需要消费者支付费用,并通过信用卡进行扣划。
要求银行对第三方合作机构行为管控、销售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通报指出,平安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将对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各分支机构,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层层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围绕对第三方合作机构行为管控、销售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