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出手,拟调整公积金政策!父母、配偶、子女可共同申请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管理规定》计划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允许共同申请
《管理规定》明确,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深圳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本规定要求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管理规定》还指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申请人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第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所购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的除外);第三,申请人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第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第五,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就剩余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管理规定》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同日还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降低购房门槛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深圳房价还在历史高点,松动公积金政策,特别是“全家帮”的形式,可以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降低还贷负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深圳降低公积金购房提取门槛,以家庭和直系亲属全部公积金作为居民购房首付的支撑,降低购房门槛,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提振市场预期的信号明显。公积金政策一般考虑的是刚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应、支持合理需求的效应,松绑的压力比较小,一旦市场下行,各地纷纷把公积金政策作为纾困政策的首选。
李宇嘉指出,上半年,深圳新房成交新房住宅成交16126套,同比下降38.3%,二手住宅成交9965套,同比下降65%。二手住房成交跌幅远大于新房。主要原因是,新房价格较低,交易成本低,且供应规模比较大,主要针对的是新市民、无房户。未来,新房交易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刚需购房者也有望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深圳公积金政策有利于公积金的使用的更加规范,也在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
张大伟指出,整体看,各地楼市都在积极出台稳定市场的政策,市场的底部也已经逐渐出现。
编辑:郑雅烁
深圳调整公积金政策: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共同申请
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等。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际,我局拟订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7月16日前反馈至我局指定邮箱:jj_h@zjj.z.v.。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我市老旧小区项目改造的事项
(一)提取范围。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二)提取额度和频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内,申请人可以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内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确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申请表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材料:
1.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的,应当提交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出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除提交前述第一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结婚证(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联网核查的除外)、亲属关系相关材料。
二、调整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事项
调整《提取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受理方式。职工户籍不在本市且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由自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后公积金中心再予受理,调整为职工应当在其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三个月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其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不满三个月提出申请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三、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的事项
扩大《提取规定》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情形的涵盖范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申请表外,还应当提交被认定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松动!共同申请人扩围,李宇嘉:深圳未来政策主弦律就是降成本
金融界7月6日消息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本次修订拟将原《贷款规定》中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包括普通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将公积金组合贷款调整至业务办理程序章节中,以使条文更加清晰;二是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根据业务办理实际需求,增加相关条款内容
一是基于目前我市住房房价实际情况,为防范资金风险,在商转公贷款中增加对存量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二手住房)的评估要求,即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二手住房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应当低于以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计算的总价款的70%;二是增设两项不予支持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三)落实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将贷款补充文件的相关内容纳入
一是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监管要求,将原规定公积金贷款审核中仅核查我市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情况的条件调整为核查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情况;二是根据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相关要求,以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作为重要参考计算房屋总价款,并以此替代原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无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时才以评估价计算房屋总价款;三是将贷款补充文件中关于“商品住房的定义、购买城市更新及棚户区改造类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限制转让类住房可以作为抵押物、变更住房权利人需先清偿公积金贷款”等相关规定纳入《贷款规定》。
(四)调整部分条文内容,以更加适应实践需要
一是为充分保护职工利益,从源头化解行政复议案件,本次修订拟将职工行使异议复核权利的期限从5个工作日调整为6个月;二是为适应我市现行住房政策体系,根据现阶段国家及我市住房政策和住房分类情况,我局将原“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分类调整为“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三类;三是结合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实际,我局在规定中明确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房并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购房主体从职工本人扩大至职工本人或者其配偶。
此外,本次《贷款规定》的修订结合我市贷款业务开展实际,调整部分条文表述。如,删除了本市缴存职工户籍和非户籍的相关表述;基于目前已实现自助渠道在线办理贷款业务的功能,优化了业务办理相关条文内容的表述。
深圳未来政策主弦律就是降成本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对金融界表示:
1、公积金政策是属地化政策,由地方自主决定,地方的权限比较大。而且,公积金政策一般考虑的是刚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应、支持合理需求的效应,松绑的压力比较小,地方即可决定。所以,一旦市场下行,各地纷纷把公积金政策作为纾困政策的首选。
2、对深圳来讲,其他政策可能无法松动,但公积金是可以的。特别是,当下深圳购房情绪比较低落,市场预期比较悲观。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目前深圳房价还在历史最高位上,但大家对未来的收入、预期信心不足。松动公积金政策,特别是“全家帮”的形式,不仅可以提高首付能力,还能提高月供能力,也能降低月供的负担,这是政策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深圳未来政策的主弦律就是降成本。土地都是要限价的,新房大规模供应,且也都是限价的,新市民、无房户优先购买。现在,又降低公积金购房提取门槛,以家庭和直系亲属全部公积金作为居民购房首付的支撑,降低购房门槛,提高首付和月供能力,提振市场预期的信号很明显。
4、上半年,深圳新房成交新房住宅成交16126套,同比下降38.3%,二手住宅成交9965套,同比降65%。二手住房成交跌幅远大于新房,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新房价格较低,交易成本低,且供应规模比较大,主要针对的是新市民、无房户。未来,这一趋势不会改变,即全面降成本。在居民预期下降,收入增速下降的情况下,新房交易的优势将凸显,这也让二手房虚高的部分软着陆。
年内14城推“一人购房全家帮”
5日晚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政策规定:凡是在我市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以上人员必须同时为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据中新经纬统计,唐山已是年内第14个推出类似政策的城市。此前已经有咸宁、池州、泉州、珠海、天津、赣州、沧州、秦皇岛、潮州、邵阳、资阳、定西、楚雄等允许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余额帮助购房人还贷。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