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个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的相关公告,内容显示,该中心将自2022年4月25日起,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同时,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
根据该中心的公告,借款人和共同申请人(以下简称缴存人)均须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可进入到新一轮的贷款买房贷款阶段贷款。
根据公告,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借款额度可计至所购房屋及其配偶购房总额之和,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可贷款额度最高可由所购房屋及其配偶在还清贷款后一次性还清,剩余部分仍按原贷款标准执行;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 3、有一笔未结平安银行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时,需提供原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措施; 4、贷款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对于缴存人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购房者而言,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有利可图的服务,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同期商业贷款,从而使借款人拥有较好的还款能力;而对于买房者来说,只要缴纳了公积金的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