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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业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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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硬核政策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当代广西网讯(记者邱烜实习生周颖)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认定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各10个,全区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要达到每校2000平方米以上,各类创业平台载体开放机制初步建立完善。

《意见》提出,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每年立项500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质量优质校;组织创新创业导师和创新创业大学生典型深入校园举办创业类大讲堂或专题讲座,进行创业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倾斜,为相关人员参与大赛提供便利,加大对获奖项目的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意见》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鼓励金融机构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短缺、融资难等现实问题,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广西发布实施意见 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黎伊玮)9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发布,以进一步提升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意见》要点

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方面

建设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创业课程数字资源平台,共建产业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认定一批自治区级“思创融合”“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鼓励高校探索创业精英班、创业微专业等多种教育教学形式。

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方面

每年立项500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倾斜,为相关人员参与大赛提供便利,加大对获奖项目的支持力度。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

鼓励各类创业载体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入驻条件,提供相关免费服务;

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支持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已有科研成果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等。

财税扶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可减免相关税费;

对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其他方面

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长效机制;

支持高校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配齐建强创新创业专职教师队伍;

统筹现有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持广西大学生创新创业等。

广西南宁出台“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周仕敏)近日,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采取就业奖励、购房契税补贴、创业启动资金、学费补偿等系列激励扶持政策,全力推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

《十条措施》明确,南宁市常态储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以行业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引导开发一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岗位4万个以上,并扩充公共服务岗位1万个以上。对于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将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和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南宁市还首次推出万元就业奖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南宁市重点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企业、东部产业新城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万—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创业奖补资金上,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5000元。在创业项目融资上,给予贴息、降利率等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引导金融机构下降2—3个百分点投放“桂惠贷”政策优惠利率贷款。在创业场地上,通过给予入孵企业每户每月最高1500元的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等。

此外,南宁市还给予符合范围以及到县以下乡镇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学年最高1.2万元的学费补偿,对新引进到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25万元的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等。

作者:周仕敏

本文来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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