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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他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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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哄骗6名女主播贷款90余万元,哄骗他人贷款怎么判刑

男子在直播平台上哄骗6名女主播为其贷款90余万元,最终被抓获。哄骗他人贷款可能构成诈骗罪,其判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还要注意的是,诱导他人贷款消费是违法的。

男子哄骗6名女主播贷款90余万元2018年-2021年,一位男性在6名不同的美女主播直播间,不停地高额打赏,直到成为排行榜第一位。

位于打赏金额的第一位就会引来主播地注意,通常这位榜一大哥肖先生都是千元起步打赏,有时候还会上万。

很快其中的一位主播就注意到了这位大哥并且还在私下见面。

在私下见面地了解过程中,女主播得知肖先生,也就是榜一大哥有一家小公司,说话谈吐都没有逾距地地方。

慢慢地两人就开始交往。交往期间,肖先生以工资资金出现问题,暂时不能周转为借口,希望以她的名义贷款并且承诺会给对方高额回报。

哄骗他人贷款怎么判刑哄骗他人贷款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判刑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诱导他人贷款消费违法吗诱导他人贷款消费违法。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商业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如果造成了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具体如下:

1、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2、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男子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10余人被骗超20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帮忙办贷款背后有骗钱套路

被害人达10余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

男子自称是贷款中介可以帮助贷款,只需交服务费就可以简化流程快速到账,办理期间又以提额度、防风控等各种理由额外收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诈骗10余人超200万元,其间又为填补资金窟窿盗窃30万元。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急需资金者掉入代办贷款陷阱

“快速办理贷款,您有需求吗?”2020年6月,家住苏州市相城区的张某接到了自称贷款中介小刘的电话。彼时,张某的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陷入运营困境,听到对方说可以快速帮他贷款,张某没想太多就答应了。

随后,在小刘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该贷款中介公司的老板马某。在马某的帮助下,张某很快申请到了一笔82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没过多久,这笔贷款就出现了“问题”。

“你的贷款风控不行,银行最近查得严,弄不好的话会被收回。”2020年12月29日,张某收到马某发来的消息。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想将贷款一次性还清,但马某给他出了新的方案:“年底有个100万元低利息额度的贷款,你先把之前贷的钱还掉,我公司再帮你申请新的,很优惠!”禁不住更低利息、更高额度贷款的诱惑,张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分两次将82万元汇入了马某的公司账户中。汇款后不久,马某以办理新的100万元贷款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张某又给其转了8万元。

然而,新的贷款始终没有办下来。从2021年1月5日给出8万元起,到2021年9月30日,马某陆续以各种理由让张某转账了70余万元。加上此前投入的资金,张某陆续转账给马某150万余元,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此后,在他多次追讨下,马某归还了28万元。2021年10月15日,马某的一再拖延让张某忍无可忍,张某选择了报警。

接案后,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并于2021年12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贷款中介“转行”诈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马某诈骗的不只张某一人。原来,马某自2015年起就接触贷款业务,并于2018年入职某贷款中介公司,工作内容是帮助客户办理贷款,从中收取正常比例的服务费。

“可以从一些网上查询平台获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我们收集后就给这些人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贷款需求。”当被问及从哪里获取的个人信息时,马某说,“他们中有的人真的急需贷款,也在等我们这样的中介联系他。”

慢慢地,马某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通过捏造其他理由向客户收取更多钱款。首次行事,马某心里没底,决定先“试试水”。2019年6月,他因帮忙办贷款结识了客户陈某,并先后以贷款需要前置利息、保证金、加急费等理由陆续向陈某索要了10万元。此后,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贷款。同年10月底,马某又用同样的套路骗取了客户王某近17万元。

但是,中介服务正常只能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和定金,马某私下以其他名义收取客户钱款的行为很快就被公司发现,他不得不从原公司离职。

2020年1月10日,马某成立了个人贷款中介公司,开始“自由发展”业务。他招了几个业务员,让他们打电话广撒网寻找客户,之后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谈。就这样,马某将自己的业务串成了一条完整的“链”。

经查,从2019年6月至案发,马某共计诈骗10人,涉案金额超200万元。今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该案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除了骗还有偷

“住豪宅、开豪车、年纪轻轻自己开公司”“感觉和很多银行有关系”……谈及对马某的印象,多名被害人给出了这样的描述。

然而,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这个“成功人士”的身份不过是马某为自己立的人设。马某十分向往富裕、奢侈的生活,经常出入高档场所,挥金如土。收入和支出的严重失衡,让他逐渐走上了诈骗的道路。

此外,检察官发现在诈骗之外,马某竟还对其中一名被害人实施了盗窃。

原来,随着自己的资金窟窿越来越大,马某开始不择手段地圈钱。2021年6月,马某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在帮助周某顺利办下第一笔贷款后,他成功取得了对方的信任。第二天,马某继续帮周某申请约定的剩余贷款,此时,正遭到多名债主催债的马某动起了歪心思。他以帮周某操作申请为由,拿走了周某的手机,趁周某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在贷款成功到账时偷偷转走了30万元。此后,马某一直以剩余钱款没到账为借口拖延,直至将近一个月后周某收到了银行的提醒还款短信,才发现自己有30万元贷款被马某盗走了。

今年7月8日,相城区检察院在查清全部事实后,以马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自【检察日报·正义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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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银行业务员,可以特批给您10万元贷款,您需要吗?”

“您好,我是**银行的业务员,给您来电主要是想告诉您我们银行有一笔10万元的贷款可以特批给您,请问您是否有这方面的需要?”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这样的电话,却没想过看上去习以为常的对话背后,会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01

办卡容易收卡难?

被害人:她看上去高冷,但实际很贴心……

小李是浙江嘉兴人,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小作坊,平时从事服装加工生意。一次一个陌生的号码添加了他的微信,并向他发送了推荐办理大额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小李以为是银行工作人员拓展业务就没有理会,而对方竟也没有过多打扰小李。“看上去挺‘高冷’的,和其他的推销员总是给你发信息不一样。”小李说,也正是因此他没有第一时间删除对方的微信。

过了一段时间,小李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他想到了之前的“推销员”,就主动给对方发消息。对方显得非常专业,很快核实了小李的工作情况和收入情况,在了解到小李的小作坊没有正式的厂房而小李又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委婉地告诉他可能申请额度会有些困难。小李说自己急于借钱,让对方帮忙想想办法,对方说可以对他个人资料进行“包装”,然后帮他申请较高的额度,但在该过程中需要收取一定的“包装费”。还没拿到钱就要先付钱?小李有些犹豫,对方马上说可以“特事特办”,先支付500元的定金,剩下的费用等卡真的办好了再支付,“她真的很贴心,一直在帮我想办法。”小李立即通过微信将定金转账给对方。

被害人对办卡费用表示疑问

隔了一个礼拜,小李发微信问对方信用卡有没有办下来,对方称已经在系统中查到了,并给他发来了一张某银行官网页面截图,上面显示小李的申请已通过,他申请的大额信用卡也在“制卡中”,但小李还没看清,对方就撤回了消息。对方解释说这是银行内部信息,按理是不能给小李看的,先给他看只是为了让他安心。小李非常高兴,不仅立马将剩余的“包装费”2499元打给了她,还告诉她自己有很多朋友也有资金方面的需要,他会把这项业务介绍给大家。

嫌疑人欺骗被害人称收到办卡成功的“内部信息”

然而,和办卡时的顺利不同,想要真正把卡拿到手却“难上加难”。小李说,此后他不断地催促对方将信用卡邮寄给他,对方一会儿说忘了将小李的卡寄出,一会儿说邮寄的信息有误,到后来每次就简单地回复一句帮小李催一下,之后就没消息了。小李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02

不能拉黑客户、费用不得超过2999元……

这其中有什么讲究?

2021年4月,随着10余名涉案人员相继到案,一个以代办大额信用卡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从调查情况来看,该团伙以公司化的模式运营,从经理到组长、组员,层级、分工都很明确,他们不仅通过话术将被害人‘洗脑’,也通过特定的方式,‘洗’了员工的‘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蔡晓兰说,其中案发时还不满20周岁的被告人汪某某就是典型被“洗脑”的员工之一。

被害人未察觉被骗,并对犯罪嫌疑人表示感谢

小汪说,自己原来是在一家服装店打工的,月收入不高。后来她通过朋友认识了林某,林某说自己的公司缺人,月收入有8千到1万,小汪就跟着林某来到了他所在的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就职。

小汪说,入职第一天,公司有专门的人负责给他们培训,教授他们银行办理信用卡的相关知识,并且传授他们应对不同客户问题的“话术”,接着负责人就会给他们发客户的联系方式,让他们用手机给名单上的客户打电话、发微信。与小李所遇到的“客服”不同,小汪说她在收到客户信息后会将信息填到银行的官方网站上,依照申请流程,银行真的会给客户邮寄一张信用卡,只是这张信用卡只是依正常程序办理的普通信用卡,并不是他们所承诺的可提现的大额信用卡,但因为客户能收到卡,如果不去查询或使用的话,还不会立刻发现被骗。

小汪说工作一个月的时候,她开始接到客户的投诉电话,说自己办的信用卡无法按照小汪承诺的数额提现,小汪问林某怎么处理时,林某总让小汪想各种理由推脱。“这不就是骗人吗?”小汪心里隐隐有些担忧,林某一边安抚小汪说如果信用卡真的无法提现公司会将办卡的费用返还,一边又鼓励小汪要“提高格局、努力工作、积少成多”。

“实际上,我知道他们在骗人。”小汪在接受讯问时说到,“他们说不管客户怎么抱怨都不能拉黑客户,收取的费用不管怎么样每笔都不能超过3000元,多收的也要退回去,这样就不是诈骗了……”

嫌疑人发现被害人转账3000元时,主动退还3元

“该团伙对《刑法》有一定研究。”蔡晓兰检察官说,“他们知道恶意拉黑可能会被认定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知道诈骗罪的起刑点是3000元,但他们却不知道诈骗的数额是累计计算的。”

经查,2018年6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殷某某等人结伙,在湖北省武汉市某创意大厦开设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林某、汪某某等人作为员工实施诈骗多起,截至案发,王某、殷某某等人名下用于收取诈骗钱款的微信账号累计钱款达280余万元。

近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殷某某提起公诉。林某某、汪某某等人被另案处理。

(注:以上涉案人物皆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本案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为什么会有成百上千人相继被骗?“不法分子瞄准的是那些急需用钱但对信用卡使用缺乏了解的人。”蔡晓兰检察官这样说。

目前,有不少银行将信用卡办理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所以会有公司有提供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的服务,关键在于辨别“真伪”。检察官提醒,申请办理可透支的金融类卡时,都会受到申请单位的严格审查,核定金融类卡的消费额度,绝对不会是依所谓的“工作人员”承诺。而且信用卡申请过程大都是免费的,即便涉及缴费,也要到特定单位或银行办理,获取相关的收据、收条,切莫被所谓的“高额”“低息”“无息”“办理信用卡送POS机”等假象所诱惑,谨防被骗。

来源:杭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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