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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贷款那个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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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授权、利率36%…实测朋友圈广告,贷款平台好分期的另一面

“别再四处求人了,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好分期借我15万9,额度还能循环使用……”这样的贷款广告,你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过吗?

9月12日,一位北京市民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近期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以一家名为好分期的贷款平台为例,其宣称年化利率10.95%-24%,最高可借20万元,最近已经有308人申请。

图片来源:微信朋友圈

20万元的贷款额度,低至10.95%的贷款利率,对于不少手头渐紧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着实不小,但也正如微信朋友圈广告页所提醒“贷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那这家网贷平台是否真的靠谱?

直至北京商报记者对好分期平台进行亲测后,才发现平台的另一面。一是宣传与实际出入较大,贷款利率高至35.94%,已远超其宣称的10.95%-24%;二是信息保护藏忧,一键式捆绑个人信息授权,已涉及到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在贷款过程中,其多次推荐所谓的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贷款利率高至35.94%

“我最近也没有点过啥贷款申请,大数据这是怎么发现了我的‘穷’……”一位北京市民打趣的同时,更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被微信导流推荐的好分期贷款平台,是否靠谱?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点击该市民发送过来的分享链接,进行了系列测评。

该条朋友圈分享链接页面显示,好分期为厦门好微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好微”)贷款产品,隶属于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财科技”),其宣称不为大学生群体贷款,资金来源为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厦门好微。

从页面提示信息来看,北京商报记者仅需填写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同意《注册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便可测出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借20万元;不过,在进行系列操作后,页面并未给出额度,仅显示记者已经注册成功,紧接着又称需“激活A有望获得20万元额度,立刻下载领取”。

2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不少急需资金的消费者来说诱惑力不小,但实际真是如此吗?北京商报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处出入。例如,记者下载好分期A,进一步勾选同意好分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后,页面提示不再提示可借20万,而需本人上传身份证用于身份核验和借款评估,预估可借10.64万元。

然而,上传身份信息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被平台引导添加了银行卡号信息,进一步填写了学历、从事行业、工作岗位、月收入、婚姻状况、居住地址、通讯联系人等个人隐私信息。约一分钟后,北京商报记者收到了好分期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为平台的优质用户,并获得了1.2万元的贷款额度。

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下款1万2。从最初广告页的20万元到身份验证前的10.64万元再至实际下款1.2万元,好分期的这一波营销操作,引人费解。

然而,名不符实除了贷款额度外,还有其贷款利率。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平台首页并未明确披露贷款实际利率,而是需用户点击“去借款”,才会在还款计划中展示借款年化利率。以记者实测情况来看,好分期给出的1.2万元的贷款额度,预估由三湘银行发放,借款年化利率35.94%,且还列出了2462元的借款综合费用。

图片来源:好分期A

广告宣称20万贷款额度,被列为优质用户为何实际到账额度却仅有1.2万元?1.2万元的贷款,为何宣传24%以内实际贷款利率却高至35.94%?2462元的综合费用又是从何而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微财科技以及预估放款方三湘银行进行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金融产品含利率、复利、罚息等在内的综合成本不应超过24%,在营销展示过程中不超过24%、实际利率达到接近36%的做法已经存在合规风险,其超过24%的部分利息难以得到司法支持。

“出现实际利率可能高于宣传利率的情形,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金融营销宣传中的如实披露原则,在行业内利率普遍降至24%以下的大环境下,35.94%的贷款利率确实畸高。”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同样说道。

关于贷款产品利率水平和计算方式,实则监管方近两年已做出诸多规范和要求。例如,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利率设定为最高4倍LPR利率,另外,央行也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明示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目前在实际贷款中,大部分平台综合息费基本已控制在年化24%以内,少部分在36%以内,但产品息费水平必须明示,给予借款人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评价道。

另在法律层面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进一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好分期的宣传利率与实际利率不一致,从广告法上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LPR的4倍,35.94%的贷款利率属于畸高。在他看来,设置综合费用或是因为贷款平台需要从中赚取利润,如果平台各种综合费用和贷款利率加起来过高,使得贷款人的贷款成本过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合规。

一键捆绑式授权存隐患

除了贷款利率出入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亲测过程中遇到的多处一键捆绑式授权,也引人费解。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好分期”在申请借款的过程中,虽然贷款页面显示预付放款方为三湘银行,但实际却要同意勾选“全套借款协议”。

其中除三湘银行个人综合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征信授权书、人脸信息处理授权书、个人借款合同之外,还要捆绑勾选厦门微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咨询服务合同、北京中保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担保合同及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除此之外,全套借款协议中捆绑的协议还包括: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重庆市黑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个人征信查询使用报送授权书、朴道征信个人征信授权书以及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等,获取的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等。

图片来源:好分期A

以新网银行个人征信授权书为例,其中提到该授权用途主要为审核本人贷款申请以及处理贷后管理事务、处理本人征信异议等。

为避免偶然性,北京商报记者另外还邀请了多位用户进行实测,但也遇到了同样的一键授权操作,贷款年化利率同样高至35.94%。

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这一操作主要是何考虑?对于这一情况,微财科技同样未给出回应。

对此,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贷款申请过程中的一键授权,往往会发生在一些助贷平台的协议中,因为最终的贷款机构是哪家可能具有不确定性。但此类做法也容易形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因此,在具体个人信息授权过程中,平台需要以合规为前提,进行明确提醒,细化授权内容,或者进行单独授权等,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于百程说道。

“正常来看,放款人如果仅为三湘银行,则借款人只需要向三湘银行授权开放必要的个人信息查询权限,”金天同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授权给多家机构的操作,既没有遵循最小化原则,同样存在合规性问题;如果三湘银行实际上并不掌握核心信贷环节,而将其外包给微财科技等互联网合作机构,还存在可能触犯助贷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苏筱芮则进一步指出,这其实也不符合“断直连”相关规范,在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方面存在漏洞。

实际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亦明文规定,如果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方,需要取得用户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捆绑同意。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键捆绑多家平台服务合同和信息授权,已经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关于该类行为的整治,李亚认为,“目前来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多方联动工信部、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治理,同时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建立‘信息违规收集’黑名单企业库”。

强推信用报告惹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商报记者和多位用户实测过程中,好分期平台也曾多次向用户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和超级会员,虽名为提额设置,但在消费者看来,实际也为贷款倒添了更高的成本。

例如,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A和上传身份信息、等待额度审批多个环节中,均被平台弹窗推荐信用报告,另外点击首页“风险监测”“我的信用”等板块,再次被弹出“查看信用”的提示,平台多处提醒“信用查询,可助更快下款”以及“上传报告,可提高审核通过率”等信息。

图片来源:好分期A

但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所谓的“个人风险报告”,需要用户单独付费29.9元。报告由天下信用提供,内容主要显示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手机号、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等,另外在报告综述中还展现了用户的存在风险项、天下分、履约信息、消费需求度以及公共信息、财富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报告与央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有着本质的不同,根据天下信用客服告知,这一风险报告主要用于个人的简单了解,展现的更多是大数据信息。

但这也同样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这样一份收费的大数据信息报告,为何频频在贷款过程中被强势推荐?若进行查询操作或者频繁点击查询,个人信息是否又会有泄露风险?”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好分期及微财科技采访,但未获得回应。另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下信用是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台,主要提供个人数据报告查询、企业报告查询等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在好分期平台联系天下信用客服询问报告用途及收费是否合规,但对方同样未给出回应。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报告,主要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为了规避法律,平台往往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变相加重贷款人的负担和成本。根据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以“向信息主体收费”的形式采集信用信息,因此相关机构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收取费用是不合规的。

“若平台后续还需继续为用户提供征信服务,必须取得央行下发的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且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费用。”李亚说道。

腾讯广告:正联系广告主核查

虽然仅仅是一个贷款广告,但一系列顺势操作后,造成的结果却可能是伤“钱”又伤“个人信息”。“真是细思极恐!”被北京商报记者告知一系列风险后,前述北京市民感慨。

另据该北京市民反映,她近期其实并未有借贷需求,也未曾进行过贷款操作,但却频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到贷款广告,“本来想点击进去关闭,但发现越点击反而刷到的次数越频繁,我也是无奈了”。

此前,央行等7部门进一步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出开展营销宣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金融产品营销内容。

对此,除了好分期,对于贷款广告展示平台的腾讯,北京商报记者也进行了采访。后者回应北京商报记者,朋友圈广告均带有清晰的“广告”标识,并设置了反馈与投诉入口。如用户收到不感兴趣的内容,可点击外层右上角“广告”进行反馈或关闭当前广告,平台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并优化推荐内容。

另经核实,腾讯广告称,前述贷款平台在广告主资质及广告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另针对实际贷款利率与宣传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虽广告主实际经营行为不属于广告发布者的审核义务范围,但腾讯广告出于保护用户目的,正在积极联系广告主进行核查。腾讯广告将在能力范围内,全力协助用户维护自身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告主在投放后的经营行为,腾讯广告表示,已建立了《腾讯广告贷款行业违法处罚规则》,对广告主违规泄露消费者信息、落地页链接违规跳转、违规收取手续费等违规行为,腾讯广告均建立了封停、冻结账号等惩罚机制,从而更好地规范广告主经营行为。

对于后续贷款平台合规治理及推广营销,苏筱芮表示,后续,机构在金融营销宣传方面,应当强化相关的宣传规范并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各类监管要求的信息;在个人征信方面,需要遵循监管关于“断直连”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则需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反馈的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客户沟通机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及体验水平。

对于好分期后续贷款产品及营销宣传,北京商报记者将持续跟进关注。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7月AppStore中国免费榜(金融)TOP98:云闪付 京东金融等居前十

7月25日,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发布《2022年7月AS中国免费榜(金融)TOP98》,该榜单是基于iPh终端的下载量数据编制而成,截止7月25日上午11:05:53。

其中入围该榜TOP10的依次为:云闪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试点版)、中国银行、京东金融、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掌上生活;

排在11-20名的依次为:翼支付、省呗、安逸花、360借条、平安口袋银行、个人所得税、喵喵记账、买单吧、交通银行、动卡空间;

排在21-30名的依次为:鲨鱼记账、拍拍贷借款、度小满金融、榕树贷款、好分期、众安贷、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手机银行、还呗、浦发银行;

此外,排在30名以外热门APP有豆豆钱、极融借款、期贷、用呗、有钱花、人品分期、招联金融、宜享花、同程金融、洋钱罐借款、小赢卡贷、花鸭借钱、芸豆分、工银融联、你我贷借款、国美易卡、中邮钱包、小米贷款、融多、融360、捷信金融、小闪分期、乐享借、星图金融、时光分期、欢太金融等。

详细请见数据库榜单,最新数据实时更新,与榜单不一定一致。

DATA.100EC.CN

【榜单说明】1、AS榜单所有数据均来自于苹果AS官方数据。2、AS免费榜排名规则以下载量为主要依据,以下算法公式仅供参考:总值=当天下载量×8+昨天下载量×5+前天下载量×5+大前天下载量×2。3、AS付费榜排名规则以下载量、权重用户下载量为主要依据。4、AS畅销榜排名规则以的收入情况为主要依据(新增付费用户率、老用户二次付费率、单日收费额、月收费额)。

【电商榜单】网经社数据产品——电商榜单是针对电商各领域及细分行业的典型平台,根据平台GMV、营收、利润、下载量、消费评级、市值/估值、行业影响力、投融资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通过榜单一方面反映当前国内电商各领域平台发展概况,另一方面也为褒扬电商平台在发展中的先进、树立行业标杆典型,更好的推动行业发展。

在金融科技产业链中,主要玩家包括:互联网金融类:蚂蚁集团、腾讯金融、京东科技、度小满金融、乐信集团、小米金融、苏宁金融、金融壹账通等;互联网银行类: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亿联银行、新网银行、众邦银行、百信银行、苏宁银行、中关村银行等;消费金融类:招联金融、海尔消费金融、蚂蚁消费金融、捷信、马上消费、小米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等;支付科技类:支付宝、微信支付、网银在线、中国银联、收钱吧、拉卡拉、连连数字、付呗等;互联网保险类:众安保险、安心保险、易安保险等。

消费金融产品测评系列④丨利率低至年化7.6%,但6款消金APP未对敏感信息获取单独同意

21世纪资管研究院研究员吴霜、金诚同达彭凯律师团队联合撰写

前言:

前三期消费金融产品测评中,课题组实测了6家头部互联网股东的消费金融机构和13家中概股消金机构借贷产品的利率。本期测评,课题组继续对8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APP进行利率实测。

此外,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监管文件的规定,金融行业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与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个人信息的处理具有明确、合理目的,落实最小必要原则。所以,对于持牌消费金融APP的测评,课题组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这一维度,探究持牌APP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合规情况。

与小贷公司相比,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更加稳定多元,包括自有资金、同业拆借、银团贷款、股东存款、ABS融资、金融债等。目前较为头部的消金公司大多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股东,一方面可以利用其广泛的客群和线下网点,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加便捷的获取资金支持。

本期测评的消费金融机构包括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以及捷信消费金融。从名字就可以看出,不少消金公司有着银行系股东,比如招联消金的股东是招商银行、兴业消金的股东是兴业银行等。

先发优势减弱马太效应增强2009年7月,银监会公布并实施《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对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2010年,银监会相继批准设立4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北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其中,捷信消金是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在这个阶段,消费贷款业务的客群基本上也是银行信用卡覆盖的客群,因为无法申请信用卡的客户也比较难获得消费贷款授信。对银行来说,最优质的大额个人长期消费贷款仍是房贷,短期个人消费贷业务增长乏力。所以,这个时期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缓慢,行业发展方向和未来政策导向都不明确。

早期的中银消金与捷信消金业务模式类似,都是以线下为主。早期的捷信消金并未激进扩张,2012年至2015年资产规模仅增长至156.35亿,盈利方面也未有突破,直至2016年前后开始发力。2016年,捷信消金实现营业收入68.26亿元,利润9.31亿元,同比增幅高达2721%,新增贷款约490亿元,同比增长150.3%。随后几年,捷信消金继续迅猛发展,各个方面皆实现稳步大幅增长。

几乎是同期,中银消金的业务也获得了大发展。两者靠着线下市场跑马圈地,截至2017年底,中银消金贷款余额为402.91亿元;同年,捷信消金的贷款规模为779.23亿元。

但后来线下模式在互联网渠道广泛铺开的情况下,颓势尽显。从去年的年报数据来看,中银消金的净利润增速依旧很快,但净利润绝对值已经落后于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和马上消费金融这三家后起之秀,捷信则截止发稿前尚未公布全年业绩。

而上文提到的这三家当前的头部公司,在净利润方面表现更好,并且增长强劲。比如,招联消金2021年净利润30.63亿元,同比增长83.6%;兴业消金2021年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65.14%;马上消金去年净利润13.82亿元,同比增长94.10%。

从表格中的数据也不难看出,当下消金行业出现了明显的马太效应,头部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创新业务大幅获客,业绩保持较快增长。而中小型机构由于基数低、产品同质化和渠道拓展缓慢等因素,和头部公司仍有较大差距。

中邮消金年化利率低于10%,捷信已不提供贷款服务21世纪资管研究院针对消费金融APP的真实利率进行实测,以相同的条件,即身份为自由工作者,年龄25-30岁,年收入10万元,名下无房贷车贷,在不同的借贷APP上申请借款1000元人民币,来看看不同平台的真实利率。

整体来看,持牌消金机构的利率相较于多数小贷公司,维持在较低水平,大部分保持在10%-15%之间。

招联消金的借款产品提供了两个还款时间选择,分别是6个月和12个月;相比之下,马上消金和中邮消金给出的还款期限更加多样,分别为3个月到15个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时间越长,利率越低。马上消金的利率范围在13%-16%之间;中邮极速贷利率偏低,在7%-10%之间。

招联金融旗下有两款贷款产品,分别是“好期贷”和“招联信用付”。据APP平台介绍,“好期贷”产品体系下还有“白领贷”“大期贷”等个性化贷款产品;而“信用付”可在招联金融分期商城及教育、医美、装修等消场景中申请使用。合作伙伴包括招商银行、中国联通、光大银行、京东金融、浦发银行、美团、魅族、OPPO等。

值得注意的是,兴业消金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消费贷款产品“立业计划”显示其利率定价在3.8%-11.4%,按其最高利率来看,也处于较低水平。较低的利率主要是由于该产品在前期风险评估阶段把关更严格,该产品的定位是“供在大城市打拼的高学历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申请的消费金融产品”,需要贷款者提供工作到位、学历证明、收入证明等详细资料。相较而言,该款产品的借款金额起点较高,可借资金范围为1万到20万元。

中银消费金融共有两款贷款产品,分别是好客贷和新易贷。好客贷是针对中行持卡客户推出的线上消费信贷业务;新易贷的贷款标准更高,主要针对信用良好,拥有房产/房贷/保单/公积金/社保/车贷/小微企业法人(包含个体工商户)至少一项增信的优质客群。新易贷的贷款流程也更为严格,需要先在线上申请,然后线下面签。

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APP城一代推出了针对导游的贷款,需要凭导游证申请。

此外,不少持牌消金贷款产品还提供了免息服务。招联消金一般会向贷款者发放5万7天的免息券,马上消金也提供了7天的免息优惠。

比较特别的是,杭银消金需要现在线下申请,再由业务经理推荐,才能在APP上进行贷款,贷款时需要提交业务经理的编号,才能进入下一步贷款流程。

捷信消费金融目前已不提供任何贷款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贷款申请后,平台显示“捷信相关消费贷款产品上架审核中敬请期待”,而在APP上则显示“捷信暂无适合您的产品”。

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成为监管重点银保监会负责人此前表示,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在互联网贷款规模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

对此,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商业银行应当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征信、支付和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在信息数据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在数据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银行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实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等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6款消金APP未对敏感信息获取单独同意,基本功能模式全军覆没课题组对个人信息保护主要从8个方面来测评(详见表格),整体来看,招联消费金融的合规项最多,为7项,其次为中邮钱包和捷信金融,均为5项。

从具体条款来看,8款APP在“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敏感信息单独同意”、“展示双清单”、“提供基本功能模式”方面不合规较多,尤其是“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全军覆没。

针对第1项的测评结果:8款A均在首次运行时通过弹窗提示用户查阅隐私政策及用户协议,用户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用户选择不同意,则直接退出A。

针对第2项的测评结果:8款A中有7款A均在注册/登录界面再次提供隐私政策及用户协议的文本链接,并由用户主动勾选同意,仅杭银金融未在登录界面再次提供隐私政策、用户协议并征求用户同意,用户输入手机号+短信验证码/账号密码即可登录。

(杭银金融登录界面)

针对第3项的测评结果:8款A中有3款向用户提供了自助关闭个性化推荐的功能,分别为招联金融、中银消费金融、捷信金融,其中捷信金融的个性化关闭按钮在A内不易被发现,需要点击查看隐私政策并通过点击隐私政策中的超链接方可跳转至相关页面,如下图所示:

(捷信金融个性化推荐关闭界面)

针对第4项的测评结果:8款A中除中银消费金融、城一代外,其余6款均在A内提供了对A已申请系统权限的撤回功能。

针对第5项的测评结果:8款A均提供了更正、删除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路径,其中空手到和中银消费金融只能通过联系客服电话申请注销账号,其余6款A均可由用户在A界面自助注销账号。

针对第6项的测评结果:8款A中,仅招联金融、城一代在收集用户敏感个人信息前,向用户展示了单独的《敏感信息处理授权书》/《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并征求用户的同意。

(招联金融《敏感信息处理授权书》)

(城一代《敏感个人信息授权书》)

针对第7项的测评结果:8款A中仅招联金融及中邮钱包在A二级菜单中设置了“双清单”,其中中邮钱包的“个人信息收集清单”为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招联金融的“个人信息收集清单”仅为收集个人信息清单。

(招联金融“双清单”)

(中邮钱包“双清单”)

针对第8项的测评结果:8款A均未提供基本功能模式。

综合以上测评结果,我们发现:针对第1至6项测评内容,8款A中大部分都已落实;但针对第7、8项测评内容,大部分A均尚未落实。

就“双清单”而言,工信部于2021年11月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并要求39家企业建立“双清单”。尽管尚未要求全部A落实“双清单”,但结合近期地方监管动态可以看出,“双清单”的落实会成为A数据合规监管的趋势,如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已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纵深推进移动互联网领域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其中要求单一应用市场内下载量/安装量达500万次以上的A应用(含快应用和小程序等新应用形态)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

而对于基本功能模式,与之相关的“不同意隐私政策不让用”的问题已被用户诟病已久。目前已有部分A向用户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在A首次运行用户不同意隐私政策后再次弹窗提供基本功能模式,用户可以自主作出选择。

如用户选择使用基本功能模式,则该模式下A只收集基本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相应地用户也只能使用基本功能。对于包括本次测评的8款A在内的网络借贷类A而言,考虑到风险评估、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需求,其按照《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提供基本功能模式和仅收集该规定明确的必要信息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于网络借贷类A的基本功能模式,如何平衡保护个人信息、满足监管要求和为用户提供网络借贷服务之间的关系,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探索。

(出品说明:本文为21世纪资管研究院、金诚同达彭凯律师团队联合创作,如有意见反馈,请发邮件至zh1@21j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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