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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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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有大调整!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中心各科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忻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将对2020年度(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20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调整的,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二、调整范围

忻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

三、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自2020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还包括按月、按季、按年发放的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的奖励性工资。

3.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况缴存基数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4.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一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0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市直、忻府区、原平市1600元;定襄县、代县、宁武县、河曲县、保德县1500元;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1400元;二是不得超过忻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忻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68元,其3倍为16404元。

5.单位不进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的,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照相应程序审查核实。

(二)缴存比例

1.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5%、高于12%。

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调整方式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填写《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和《工资基数调整清册》,并制作《工资基数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点前台柜面进行调整;也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进行调整。

五、其它规定

(一)2020年6月30日结息后,各县(市、区)管理部应为缴存单位打印结息对账单,与各缴存单位进行对账:缴存单位也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下载打印结息对账单并进行对账。

(二)各缴存单位在申报2020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缴存信息具实申报,以确保单位缴存信息的真实一致。

请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

附件: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8日

忻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信件内容:想咨询一下,我是个体户,如何自己办理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质?交多久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望领导回复

回复内容:您好!一、关于个体工商户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点击:查看所需资料及相关流程。

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且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自然人联保、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的,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能作抵押;(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费证明;(四)借款人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六)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誉良好;(七)借款人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或国家规定的首付比例);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或国家规定的首付比例)。

如有其他疑问可再次来信咨询或拨打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350-3032656、0350-3023680、0350-3073002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张楠悦、王震红)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6月26日至27日,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星期天举办了全员综合素能提升培训会,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大局。

会议高效务实,先后进行了党总支换届、党建业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通报了2020年考核结果并对2021年目标任务进行了解读、全体员工警示教育大会、还集体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并就今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的归集、提取、贷款三个新业务《实施细则》进行了专题辅导。晚上,还举行了“七一”表彰及员工文艺汇演活动。

2019年以来,忻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固本培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融合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向上向好。围绕“12345”总体思路,即努力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这一目标,不断增强服务、安全两个意识,紧紧抓住队伍、制度、作风三项建设,推进归集、提取、贷款、财务四大业务屡创新高,覆盖率、个贷率、网办率、收益率、群众满意度五个指标不断攀升。从2020年增值收益中上交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023万元,是上年的20倍。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点。顺利完成了统一着装、绩效考核、编制核定、化解矛盾、新招10名人才、服务大厅搬迁等大事实事。连续两年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级,个贷率等主要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据介绍,为了把为民办实事体现在行动上,该中心深入开展“五重教育”和“三服务”活动,主动与不动产、民政、公安实现了信息共享,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方便,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重视依法监管,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政策宣传,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法治素能和群众对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坚持把党建业务深度融合,适时把握时代特征,开辟学习新阵地,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扶贫村作为锤炼干部、转变作风的实验基地,在帮扶村实施“种植张杂谷(产业)+农业+科技+保底分红”项目,在大旱之年,仅西麻峪寨村产粮7万斤以上,实现农民种地收入当年翻一番的目标,既实现了“扶贫扶志”,又教育了干部,增加了自信。

两年来,中心党总支及7个党支部,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及“三会一课”活动,扎实开展“我是党员我先上”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高和转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对几名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纪律的权威性。此外,还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业务细则、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公务卡和财务报销等内部制度,深入开展内部审计,不断筑牢风险防控的笼子。

中心负责人表示,2021年后半年,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以落实市委战略部署和服务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高裕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孟春萍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龙平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吕文珍

中心党组成员、贷款科科长郭一兵

参会人员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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