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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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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学生如何申请担保贷款?嘉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权威解读来了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我是一名大学生,想要创业,该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后,连日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接到各方人士的咨询电话,询问嘉兴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15年,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后,嘉兴贯彻执行,并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102号),以及相关的细则文件。自2016年开始,在全市发放创业贷款,发放贷款金额每年都在递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创业贷款申请条件不断放宽、办理程序不断简化,“对创业群体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希望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贷款条件一再放宽

201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两个文件,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嘉兴积极贯彻落实,2015年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5〕102号),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018年底至2019年初,相继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7号),作为(嘉政发〔2015〕102号)的“2.0版”,创业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未清偿其他类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创业贷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该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解决好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想创业没有钱、想提升创业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

创业贷款申请有条件

政策规定,在嘉兴初次创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创业贷款。目前,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

重点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后,嘉兴发放贷款的金额每年都在递增,越来越多的人在嘉兴创业就业。

比如大学生要申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经两道程序审核把关:一是大学生向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由人力社保部门定期召集有关部门、专家成立创业贷款评估小组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评审,通过后为大学生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二是大学生凭资格认定证明及有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按规定履行调查、审核等职责后发放贷款。大学生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凭经办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贴息。

创业失败代偿机制如何实施

因创业失败还不起的一类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据介绍,我市自2016年下半年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以来,共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免担保贷款20笔,目前尚未出现逾期情况。

“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会影响个人征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来自【嘉兴日报-嘉兴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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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社厅:大学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是有条件的

浙江省人社厅回应:大学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是有条件的

新华社杭州2月18日电(记者崔力、李平、唐弢)17日上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浙江省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政策情况作了介绍,其中有关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内容,在网上引发热议。

陈中在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学生来浙江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创业失败的,贷款10万元以下由政府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据介绍,浙江省近年来不断创新高校毕业生政策,例如放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市区除外),各地给予来浙工作毕业生最高40万元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对大学生到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的,也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的补贴;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等。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的具体政策细节,记者联系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陈中表示,政府代偿具体是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代偿,是想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减轻大学生创业的负担和顾虑,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

关于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陈中表示,大学生在浙江初次创业并经工商注册后,可向创业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然后须经两道程序审核把关:一是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审核,通过后为大学生出具由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资格认定证明;二是大学生凭资格认定证明及有关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再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通过后,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大学生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大学生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凭经办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贴息。

针对如果遇到大学生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谁代偿,怎么代偿的问题,陈中表示,因为大学生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建立了科学的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这也是为了更好地让大学生能够轻装上阵。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由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累计26.51亿元,贴息1.82亿元,由于有比较规范的审核管理机制,因创业失败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五。总体来看,该项政策运行平稳,对激励大学生等群体创业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新华社

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来了

高校毕业生创业

在税收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有哪些资金扶持补贴?

跟小编一起来看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发布的

《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

↓↓↓

普通高校学生自主创业

政策公告

一、税收优惠政策

1.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最高可上浮20%,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三、资金扶持政策

5.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7.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8.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工商登记政策

9.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创办企业,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五、户籍政策

10.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创业服务政策

11.免费创业服务: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12.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

13.创业场地服务: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14.创业保障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学籍管理政策

15.折算学分: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成学分。

16.弹性学制: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可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来源:24365就业资讯微信、微言教育、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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