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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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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北京在行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2月9日,记者从北京银保监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北京银保监局明确提出,将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同时,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北京银保监局表示,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关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支持,半个月前,即11月23日,央行和银保监会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也被业内誉为“监管层出台16条金融新政,为房地产带来今年最强政策支持”。

这16条金融新政明确提出,将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此外,国家层面还通过这16条金融新政强调,将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

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出台政策的同时,银行等机构也在积极行动。

仍以北京为例,12月8日,北京银行宣布将为万科集团、中海地产、招商蛇口、华润置地、金隅集团、首开集团、城建集团、滨江集团等重点房企提供意向性融资总额2500亿元,共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校对柳宝庆

楼市重磅!央行、银保监会16条政策出炉,涉及房企融资、房贷利率、保交楼

人民银行网站11月23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等六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多位市场人士,此次16条政策释放了一个明显信号:从“救项目”到“救项目与救企业并存”,疏导房地产融资的各类管道,为房地产市场早日回归正常轨道奠定基础。

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通知提出,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同时,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

在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看来,16条措施是今年以来对于房地产企业力度最大的支持政策,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有望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前三个季度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支持政策多见于需求端,三季度以保项目为主。“这一次跟之前最大的不同在于增加了对房地产企业的支持,民营和混合所有制房企在信贷和债券融资方面都将得到更强的信用支持。”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央行日前发布的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作出了相应调整。从实际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看,10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3%,较上月下降4个基点,较上年末下降133个基点。

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通知指出,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明确债权债务安排、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司法保障后,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指出,通知提出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明确这部分资金支持主要由政策性银行提供。自8月中下旬以来,多部门已出台措施,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处理“烂尾楼”,推动全国商品房竣工和施工面积在此后两个月出现明显改观,后续预计房地产建设类指标仍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通知强调,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

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在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关规定,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房颖题图来源:上观题图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中国证券报彭扬欧阳剑环

北京银保监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12月9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

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银保监发〔2022〕370号

辖内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回稳向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效有序推进行业复工复产

着力推动落实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全国和北京市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时动态调整防疫安排。科学统筹网点复业计划,提高人员到岗率,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做到“愿复尽复”“能复尽复”。前瞻性做好自身防疫物资等资源统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关心关爱,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同时确保网点营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北京银保监局将进一步优化机构疫情防控等事项的报送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

(一)加大续贷和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力度。充分落实“应续尽续”“应延尽延”要求,尽快增加循环贷、无还本续贷产品供给。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二)坚决保障防疫相关领域金融需求。对于与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直接密切相关的医药卫生、物流保供、服务消费等行业企业,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对北京市医疗卫生和医药物资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主动性,做好政策宣传,严禁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快开发涵盖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员工医疗等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振复工复产信心。

(三)加强重点行业金融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体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充分运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金融综合服务网、融资纾困直通车等渠道和机制,综合提供首贷、续贷、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请首贷贴息。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材料和流程,提升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优化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通过保费减免、延长保险期限等优惠措施切实为企业减负。

(四)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鼓励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为积极自救、主动配合“保交楼”的出险房地产企业在建项目提供增量融资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

(五)强化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信贷资金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

(六)创新发展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示范样本”效应,鼓励入驻试点机构在并购交易、创新创业等融资需求迫切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以及股债联动等业务模式持续提升对科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七)优化完善保险惠企服务。进一步落实对北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的惠企措施,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风险保障及服务支持。进一步优化营运企业保险服务,积极承保营运车辆商业保险,促进营运车辆愿保尽保。鼓励保险机构主动面向按要求停驶的营运车辆快速开通车险延期服务,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八)丰富个人保险产品供给。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鼓励保险机构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快递外卖人员等人群设计配套保险方案,优化新市民群体保险保障方案。提升“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在不提升费率的情况下扩展产品保险责任,提高对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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