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一事通办”
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凌剑伊实习生卢美雪通讯员何苗)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注意了,即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这是昨日记者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的消息。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一事通办”改革,区直中心与受托金融机构共同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工作。在此之前,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精简了办理要件,缩短了办理时限,比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提取等需核查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账。如今,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以后,办理要件和办理时限再“瘦身”。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的通知》,12月20日起,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为联办业务受理窗口,自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8个工作日。
区直中心服务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材料,当场面谈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作者:凌剑伊卢美雪何苗)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变更操作流程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借款人在贷款还款过程中申请房产抵押变更的需求比较强烈。为更好地贯彻“放管服”要求,进一步防范风险,规范业务办理,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中房产抵押变更操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借款人和配偶出具身份证原件、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人和配偶出具身份证原件、新抵押房产(不动产)证和评估报告,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房产抵押变更业务,共同签字确认《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变更申请》。
二、公积金服务大厅前台综合柜员扫描录入以上变更房产抵押的相关信息,打印《公积金贷款担保(房产抵押变更)审批表》,借款人及其配偶签字确认,综合柜员初审后填报意见交大厅后台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审批人员审批。
三、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审批人员审核审批后,向贷款委托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房产抵押的《通知书》。
四、贷款委托银行人员与借款人签订《补充协议》和《抵押合同》,并办理新房产(不动产)抵押手续。
五、新不动产抵押手续完成后,贷款委托银行人员依据市中心出具的《通知书》,办理原房产(不动产)抵押解除手续。
六、公积金服务大厅前台综合柜员录入扫描新房产(不动产)他项权证、《补充协议》和《抵押合同》等,解除原房产(不动产)抵押业务。
七、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审批人员审核审批房产抵押变更的系统确认工作。
八、信贷科或分支机构及贷款委托银行将变更房产抵押手续的资料归入原贷款档案备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按揭贷款和公积金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按揭贷款,并且需要房屋作为抵押。
因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这一大优势,公积金贷款一直备受购房者喜爱,如果能够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能够节省很大一笔费用。但是,公积金贷款比商贷限制条件多,除需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4、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并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其他县(市、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7、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期限、额度、利率各是多少呢?1、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
2、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其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综合因素确定:
(1)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的的,贷款额度为按还贷能力计算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
3、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即: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75%,6-30年贷款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同期利率的1.1倍,即1-5年(含)年利率3.025%,6-30年年利率3.575%。
最后,需准备以下贷款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各1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份;
4、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2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房主身份证、贷款受理银行的银行卡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商转公的同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原《借款合同》复印件2份。准备好以上材料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一般是借款人提出申请,然后中心进行受理、初审、复审,然后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哦~
由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会有不同,本文以石家庄市公积金中心规定为例,可以拔打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或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询问当地政策。了解掌握一些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概念,可以更清楚明白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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