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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贷款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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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冠军”招联消费金融再发18亿金融债,称未来将深化与银行联合贷合作

记者曾仰琳

编辑

继4月8日成功发行年内第一期金融债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招联金融”)第二期金融债也将面世。

5月11日,招联金融披露了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发行文件,该公司将于5月14日至1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18亿元的金融债。

今年1月,深圳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同意招联金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30亿元的金融债券。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准许其发行额度最高为85亿元。

该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招联金融可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分期发行。额度获批不足一个月,招联金融便发行年内第一期规模为18亿元的金融债,并于次月再发行第二期18亿元金融债“补血”。

在融资来源方面,招联金融主要的融资渠道为同业借款和发行债券。2020年,招联金融首次发行金融债,并于当年1月、3月、4月发行3期规模共70亿元的金融债,加上今年发行的2期金融债,其金融债总发行规模将达106亿元。

金融债的发行降低了招联金融的融资成本。

中诚信国际在本期金融债评级报告中指出,2020年,由于招联金融发行金融债券作为直接融资渠道,同业借款在总融资中的占比有所下降,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同业借款余额为884.77亿元,在总融资中的占比同比下降7.32个百分点至92.68%。

评级报告显示,招联金融的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资金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在市场资金成本下降的趋势下成功发行金融债券等,融资总成本有所回落,利息支出/平均付息负债同比下降0.89个百分点至3.47%。

在上述因素共同影响下,2020年该公司发生利息及手续费支出38.46亿元,同比减少1.35%。

从融资渠道上来看,招联金融于2018年7月已获批开办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资格,但截至目前尚未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评级报告指出,未来,招联金融还计划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持续发展。

此外,3月19日,该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公告称,启动招联金融上市研究工作,具体上市方案成熟后再行提交董事会审议。若能成功上市,招联金融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展。

值得一提的是,评级报告还披露,未来招联金融将逐步深化与银行等资方的联合贷项目的合作。

从产品形态来看,招联金融目前形成了“好期贷”、“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目标客群定位为年轻群体,35岁以下客户占比为66.10%,

“好期贷”是招联金融旗下的互联网现金借贷产品,包括“信用贷”、“白领贷”和“大期贷”等三个产品。

“信用付”是招联金融旗下的互联网信用支付产品,该产品下“分期花”通过与银行合作,将招联金融通用消费贷款额度与银行二类账户关联,实现客户在接受微信、支付宝和银联闪付的线上、线下商户中使用通用消费额度,完成该额度的扣减。

最新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好期贷”贷款余额为826.87亿元,同比增长22.72%,贷款笔数为1752.43万笔,笔均贷款金额为4718.41元,贷款平均期限为14.92个月。

“信用付”贷款余额为264.95亿元,同比增长2.90%,贷款笔数为1386.54万笔,笔均贷款金额为1910.88元,贷款平均期限为14.79个月。

在其第二期金融债发行文件公布的同时,招联金融202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也随之披露。

连续两年净利润蝉联消金行业冠军的招联金融,其一季度业绩表现亮眼。报告期内,其净利润为6.56亿元,占2020全年净利润近四成;实现营业收入35.89亿元,占上年营收近三成。

从资产规模来看,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招联金融总资产1187.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6%,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为1191.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总负债为1071.1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1%。

三部门发文!严控这种贷款……

2020年以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现象有所抬头,不仅加大了炒房资金“杠杆”,还助长了房地产投机气氛。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重点如下:

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

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

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

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

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

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

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在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对此,《通知》从九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

二是加强信贷需求审核。

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

四是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

五是加强贷中贷后管理。

六是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七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八是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

九是强化协同监督检查。

乱象中的经营贷风险隐患值得关注

“经营贷”是银行提供给中小微企业的一种贷款服务,通常要求借款人为企业股东,且名下房产过户满半年、公司成立一年以上。记者了解到,经营贷最高能贷到房产评估价的七成,且审批灵活、利率较低、放款速度快、支持多次续贷。去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政策加大了纾困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不少银行经营贷利率更是低至3.5%,低于普通按揭贷款5%至6%的水平。“这诱使部分购房者转向申请经营性贷款来购买房产。同时,部分房产中介、贷款中介诱导、协助购房者包装材料、申请贷款,也是背后的推动力量之一。”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经营贷流入楼市,加大了炒房资金“杠杆”,背后的风险隐患值得关注。不久前,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再次警示房地产泡沫问题,“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是投机,这是很危险的。因为持有那么多房产,将来市场价格要是下来,个人的财产就会有很大的损失,贷款还不上,银行也收不回贷款,经济生活就会发生很大的混乱。”对此董希淼也谈到,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扰乱了房地产调控大局,容易引发局部房地产市场过热;本应流向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被挤占,影响了宏观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说,用经营性贷款购买住房,推高了杠杆率、负债率,一旦房地产市场或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还可能导致债务危机。对银行而言,过分依靠房地产来扩大规模、抢占份额,既存在政策风险也存在信用风险。

事实上,此前多个热点城市监管部门已就辖内商业银行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台专门制度等强监管措施,严控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的行为。

3月16日,广东银保监局发文称,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楼市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涉及920户。对此,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称,要求辖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并选取6家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近50%。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责令银行立查立改,提前收回了21笔涉嫌违规贷款,涉及金额为5180万元。

3月18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官微发布消息指出,上海地区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贷款资金用途违规,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二是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个别贷款未能严格落实住宅封顶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验备要求;三是首付款来源核实不审慎,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四是贷款资料收集不完整,部分贷款贷后环节存在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足或印证力不强等情况。

3月23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称,辖内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约占经营贷自查业务总量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银行办理业务不审慎,部分涉及借款人刻意规避审查。在银行自查的基础上,北京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选取重点机构进一步开展了专项核查,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约3000万元。

不过,对于经营贷流入楼市的问题,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资金多次流转掩盖了经营贷去向,监管部门和银行核查难度较大。“银行的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监控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董希淼认为,对于非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银行主要审查贷款资金在银行体系的流向。如果贷款资金跨行转入多个账户或直接提取现金,对单家银行而言,就非常难以监控。对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除了审查在银行体系的流向之外,银行还会关注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如果发现贷款用途可疑的,就会要求借款人或客户经理说明融资需求背景,调查贷款用途的合理性、合规性。

企业和个人的合理融资是否会造成影响?

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当前,一些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通知》严肃治理此类违规行为,将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通知》还特别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经营用途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对于经营贷流入房地产的问题

后续有什么工作安排?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共享并联合排查违规线索;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同时,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人民银行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和排查结果,加强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张末冬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多地可延期还房贷,办理指南来了

“受疫情影响,自己的收入降低,得知广州可以延期还房贷,我第一时间联系了银行的客户经理。在我提供材料后,手续办理得很顺利。”刚刚办理完延期还房贷手续的广州市民林女士高兴地说。

日前,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州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在广州地区的分行,都对个人房贷推出延期还贷服务。对于这一举措,每家银行的细分政策不同。

涉及哪类人群如何办理手续?

人民网记者梳理发现,延期还贷面向的人群主要包括:参与疫情防控的各类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受疫情及防控措施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者影响较大的人员,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

在具体政策方面,各家银行大多采取延期归还房贷(提供宽限期)、延长还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征信异议申请等措施。延期时间(宽限期)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最短1个月,多数在3到6个月之间,有的可达12个月至18个月。在宽展期间不计逾期、不计罚息、不上报征信。

记者采访广州多家银行后了解到,延期还贷政策在本金和利息方面,基本不存在优惠,也并非只缴本金不缴利息。工商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宽限期服务允许借款人在贷款存续期内约定一段时间暂不归还贷款本金;延期期间贷款利息按实际本金占用情况计算,并可在延期时间过后,一次性归还或摊分至后续各期归还。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可以将暂缓还贷期间的贷款金额一次性还清,或者将其平分到以后的每一个月。

对于申请途径,各家银行表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进行,也可以直接联系当时办理业务的银行人员。例如,农业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对于符合纾困条件的客户,可直接向农行贷款经办行进行申请,如暂时不便或无法与贷款行取得联系的,可向农行95599客服中心登记办理需求,后续农行将安排客户经理专门跟进。

有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介绍,延期还贷的申请材料不同银行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大多银行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受疫情影响的相关情况,然后由银行进行审批。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延期还房贷需要预留一定时间给银行审批,否则同样会判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除了商业贷款以外,广州的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暂缓还贷。记者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相关通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经核实后不做逾期处理。

业界:有助缓解居民压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居民延期偿还房贷并非是针对所有住房贷款群体,而是那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人群,因此需要提交一些审核材料。”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更好惠及符合条件的客户,建议根据疫情期间风险区域或者居民个人所处的行业等,对于高风险地区或者高风险行业的群体简化材料提供要求。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人民网记者,延期付房贷需要银行跟借款人共同协商,借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审定后,根据借款人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期限的延期还款。这一举措减轻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保护了个人征信记录。

实际上,延期还款服务并非新政。在2020年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用户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今年11月23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除广州之外,北京、上海、重庆、郑州等地也发布了相关贷款延期还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例如,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发布的《重庆市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明白卡》显示,共有57家银行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其中部分银行可通过手机APP一键办理。

在董希淼看来,在疫情防控期间,银行正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让利于民,与借款人一起共渡难关。建议在有效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今年以来,受疫情因素影响,居民资产负债表损伤明显,部分群体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压力较大,在监管指导下,银行对部分客户阶段性延期偿还房贷,并且不影响个人征信。这种做法有助于缓解居民住房按揭贷款偿还压力,推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助于稳定住房需求,从而稳定房地产市场。”娄飞鹏表示。

作者:杜燕飞初梓瑞周睿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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