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适合中小微企业的“灵活”贷款机制
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旺盛且迫切。要让金融回归本源、结构优化以及服务实体经济,首先就要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中小微企业要健康发展,就需要自身具备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时代红利和政策红利,积极转型升级。这一过程需要足够的现金流,这些资金既是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物质支撑,也是资本市场评估一个企业前景的直接体现。企业获得正向现金流的方式主要有股权融资、产品变现和银行借贷三种。但是中小微企业能够出让的股份有限,草创期间的销售额也很难变现为大额的正向现金流。因此,银行贷款就成为主要选择。不过,目前银行的贷款供给与中小微企业的需求之间还存在明显的鸿沟。
应当看到,中小微企业面临“贷款难”的同时,银行系统也存在“放贷难”的困境。中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贷款,并非是因为银行“缺钱”,而是银行与中小微企业之间的资金供给模式存在问题。
如何优化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机制?一方面,探索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个性化定制的贷款风险评估机制。例如,小微型餐饮企业申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企业后厨蹲点,直接清点每日的餐具清洗数目。再比如,针对部分轻工业企业,银行工作人员进驻企业,观测查看每日的用水量、用电量或产品运输车辆数目。通过这些“第一手”的直观资料,银行可以更为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这些直观感受有时比企业的账目更能反映实际情况。当然,此类精密化的评估方式并不直接适用于“工农中建交”这样的大型银行,反而由中小型、地区型的民营银行操作更为合适。大型银行可以尝试下放权力,设置更多的小型银行,由下设的小型银行通过精细化管理、个性化评估来控制贷款的风险。例如,浙江的台州银行就成立了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等7家“银座”系列的村镇银行,有效地提供了个性化的优质金融服务。银行还可以与行业管理部门打通数据壁垒,通过大数据优化贷款风险评估机制。
另一方面,合理提高“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比例。在实践中,目前我国贷款抵押标的物的范围比较窄,企业和银行都倾向于土地、建筑等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动产虽然也可以抵押,但动产的损耗远大于不动产,自然影响银行的信心。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科创企业,用知识产权代替土地、建筑甚至机器设备作抵押,是更为轻松的选择。为了稳步推进“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接受度,配套制度也要尽快建立起来。比如,银行系统要有一套合理的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机制,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也要对被交易知识产权是否处于“抵押”状态及时公告等。
总之,不断探索适合中小微企业的“灵活”贷款机制,创造各种条件为中小微企业“解渴”,不仅有助于引导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利于释放中国经济的微观活力,这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王夙)
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实践成果与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普惠金融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战略布局,多个相关改革试验区得以设立。不同改革试验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差异有利于各地探索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其中一些试验区已经历经了多年的改革探索,形成了一些创新模式、做法和经验。部分试验区虽获批时间较短,但也具备良好的改革基础与创新土壤。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梳理了部分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沿革、创新成果与值得参考的做法,具体包括健全机构服务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盘活微弱经济体产权、创新模式与产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及创设发展监测指数等,并总结了改革相关的经验。
第一,金融服务可得性体现在一个地区是否有健全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体系的过程中成本和效率的权衡,以及资源整合配置都值得各试验区探索。陕西宜君县在对超过“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覆盖网点5公里且人口稀少的偏远村落,配套提供“银行流动服务车”服务,于2018年实现了“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福建龙岩市重点推动的财政补贴型“三农”综合保险服务,为菜农稳产保供落实蔬菜种植和价格保险,为贫困户提供“扶贫保”农业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和联系点于2020年实现了全市1760个行政村全覆盖。浙江宁波市针对市场细分需求,做优做强数字支付,2020年末“刷脸付”交易量突破百万笔,有效提升了需求方支付便捷性。
第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的重要举措。浙江丽水市是全国第一个所有行政村都完成了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地级市,率先建立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农户和城市居民建立了电子化信用档案,并服务于全市所有金融机构,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信用贷款规模和比例,并有效降低了贷款不良率。台州、泰州和宁波三地则着重建设了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如台州市创设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共享信用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并进一步纳入“长三角征信链”,实现更大范围的信用数据共享。各试验区通过提供信息资源有效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第三,产权权益不明确,是农户与小微企业主等弱势市场主体难以获得信贷的常见原因。各试验区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取得了一些成功的尝试,如浙江丽水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该平台交易业务涵盖林权、农房、土地等12类农村产权,出台评估标准并通过农村产权经纪人队伍和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专家团队提供专业化服务。截至2021年7月末,丽水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累计发放量超过530亿元,“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34.9亿元。广西田东县是全国和广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自2012年起田东县成立的广西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了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11类农村产权的交易信息发布、产权交易鉴证、产权抵押贷款、农村资产评估、农业项目投融资、政策法规咨询等一条龙服务。截至2020年末,该交易中心累计产权交易额达11.7亿元,产权抵押贷款达15.8亿元。
第四,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浙江台州市于2015年起率先开展商标质押融资地方试点,开通国家商标局与台州受理点的数据专线,理顺登记、评估等关键环节,创新推出线上办理服务。2020年全市商标质押登记534件,办理量占全国的30%。与此同时,台州市还积极探索拓宽无形资产质押体系,开展应收账款、股权、排污权、专利权、海域使用权、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各类权利质押融资。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发放无形资产抵押贷款9697笔、共计1094亿元,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55.7亿元,位列全国设区市第一。此外,浙江宁波,江苏泰州,福建宁德与龙岩,以及江西吉安与赣州近年来也在积极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第五,金融产品创新是各改革试验区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建龙岩市于2020年推出了种植业气象指数保险,并于2021年1月因寒潮霜冻天气触发了第一笔赔付。四川成都市试点了农产品存货和仓单质押融资贷款、供应链信用融资产品和互联网信用融资产品,并试点了“险资直投”创新产品,即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通过保单质押方式直接为农业生产经营融资。与此同时,成都市还推出了生猪价格指数、蔬菜价格保险和种植常规作物的超过物化成本的收入保险,以及土地规模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等。浙江台州市的地方法人银行实行社区化、模型化、便利化的经营策略,实施“两有一无”低门槛信贷准入模式(有劳动意愿、有劳动能力、没有不良嗜好),以“三贴近”服务形式(产品贴近需求、服务贴近客户、机构贴近市场),满足小微企业多元化、特色化、差异化融资需求。浙江台州的成功经验与微贷技术已被全国多个省市成功复制。以上各试验区较成功的金融服务创新为我国其他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探索提供了宝贵的思路。
第六,风险监管与金融稳定是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河南兰考县建立了“四位一体”分段风险防控体系。通过银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四方分担,将不良贷款率按照区间进行处置。2%以下的损失由银行承担,政府风险补偿基金随着不良贷款率上升而递增,银行分担比例随不良贷款率上升而递减,对普惠授信不良率超过5%的行政村及超过4%的乡镇暂停新增授信,以达到劝勉守信行为、防控潜在信贷风险的目的。为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宁波市于2018年上线了“天罗地网”金融风险防控监测系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平台,接入各类金融监测数据信息,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形成金融风险实时线上监测体系;“地网”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接入网格排查信息和相关管理部门监管数据信息,形成金融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线下监测体系。江苏泰州市积极探索金融风险防控措施,在融资服务中嵌入信保基金、转贷基金和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等要素支撑,优化担保公司股权结构,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贷款。
第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涉及金融服务需求方、供给方、监管方及市场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工作,并且普惠金融需求方的特征决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推进改革的重要工作。宁波市线上打造的“金语满堂”手机A,以短视频等形式,结合线下活动,对“中小微弱”人群设计了不同的金融素养教育内容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外,创设发展监测指数也有利于及时对普惠金融发展状况进行监测,方便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了解工作效果,推进改革进度,适时调整、不断优化改革措施。如陕西宜君县创设了包含金融服务、金融教育、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四个维度共34项指标的“宜君指数”,江苏泰州市的“产业金融发展指数”通过金融支持环境、金融支持规模、金融支持质量、产业发展环境、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6个维度来衡量金融改革和产业发展。各改革试验区的指数编制相关工作可以有效地客观反映与动态监测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变化,并为将来的工作调整起到参考作用。
回顾各改革试验区的不同探索,我们可以总结出几条经验。一是深入理解“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这一指导思想。政府并非完全将普惠金融的发展交给市场,而是要有所为,同时把握好为与不为的边界。从各普惠金融相关改革试验区的经验来看,政府在尊重市场的同时积极作为是改革取得显著成果的重要动力,尤其是要将制度、政策和机制的建设与最新的数字技术结合,建设更普及、更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市场失灵,培育包容而赋能的金融环境。在此基础上,政府对改革的政策支持应该是稳定的、贯彻始终的,才能够在解决痛点、疏通堵点、培育生态的过程中取得成功。
二是普惠金融的发展仍要以市场为主导,而市场配置有效的前提,是要素的价值是较为透明的,要素的价格是相对公允的。金融改革试验区需要以此为方向,推动数据、信用、产权等市场要素的价格向其价值收敛,同时探索对人力等传统要素的重估,兼顾其财务价值和社会价值,激发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从金融结构的角度来看,发展普惠金融实际就是要健全、丰富金融市场的层次,让已经有的细分市场运行得更健康,并通过开拓创新来满足从前被忽视的金融需求。对于政府和监管方而言,即是要尽可能避免出自好意的普惠金融政策造成扭曲的市场结构,并适度引导市场主体扬长避短、找准定位,共同推动金融结构的丰富完善、金融生态的长远强韧。
四是在普惠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以客户为中心”是绝不能动摇的方向,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充分做好引导协调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普惠金融服务的供应商既要有情怀、负责任,又要有金融技术、科技能力,只有充分运用好数字技术前沿成果,才能够持续不断地优化和创造产品及服务。
(邓鹏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刊载于《金融博览》2022年第8期
文化产业投融资初见体系 首家文创银行将成立
2017年全国5.5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增速提高3.3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文化产业蓄力成势之际,银行、信托、债券共同发力文化领域,文化投融资体系基本成型。
这是记者6月7日在《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18)》发布会暨文化金融规范与创新研讨会上获悉的。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我国仍将大力支持文化金融产业发展,全国首家文创银行正酝酿成立,《文化产业促进法》也将于今年底前出台。
文化金融扶持政策密集落地
文化和旅游部6月1日公报显示,2017年,加强文化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如制定出台《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推进文化等领域“投贷联动”;推动出台《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推出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稳步推进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透露,《文化产业促进法》将于年底前出台,其中将对文化产业分类及统计口径做出明确规定。
“发展文化金融”成为突出亮点。上述扶持政策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文化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上市文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规范引导面向文化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文化金融对接;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地方政府层面也在积极推动文创产业发展。例如,广州市提出“完善融合发展金融支撑体系。包括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创新文化创意金融产品、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企业直接融资”等内容;陕西省除了对上市奖励、贷款贴息做了明确规定外,还提出利用创新融资工具,发挥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中介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文化产业支行,以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收益权质押、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融资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上海则将“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作为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为三点:发挥产业基金撬动放大效应;构建文化创意投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
银行信托债券共同发力
文创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截至目前,北京银行北京分行成为落地文化金融特色机构最多的银行,除成立三家文创专营机构外,北京分行还拥有文化金融特色机构12家,占辖内分支机构总数的30%。
青岛银行及杭州银行同样分别成立了文创支行。其中杭州银行除成立浙江首家文化金融专营机构杭州文创支行外,2016年还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并支持了《人民的名义》《军师联盟》《建军大业》等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金巍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文创支行或文创金融事业部已成为中小银行突围路径之一,而文创金融领域机构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一定提升。
北京市文资办主任赵磊近日透露,今年北京将探索成立全国第一家文创银行,打造文创板,设立文化创新基金,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落实“投贷奖”政策,打造“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试点推出文化企业房租奖励和上市奖励政策落地,还将发挥文化投融资协会功能,设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
与银行仅能发放贷款不同,信托既可以发放贷款,又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还可以提供夹层资金支持。但从2017年情况看,信托资金较少投入小微文创企业,报告指出,当前信托资金主要流向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影视作品制作及关联公司股权投资。此外,债券及融资租赁亦可以对文化企业进行融资。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理事长,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表示,文化产业在我国发展潜力巨大,有望成为新兴的重要金融领域。“通过各地政策及现代化工具,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风控,从而支持金融在文化产业上取得更好发展。”他说。
过度投机风险被抑制
资本市场方面,2016年以来,与文娱相关并购投资持续受到监管层关注,以万家文化为典型的上市文化企业因相关过度投机行为屡被调查。报告认为,当前文化产业投资领域由于过度投机形成的风险被抑制,总体上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开始回归理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杨表示,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实体化应成为努力方向。
此外,报告指出,从文化金融长远发展看,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金融机构专营化建设以及文化金融中心城市建设亟待突破。
文化发展离不开具有特色的金融基础设施保障,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文创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在商业模式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在价值评估、权利归属等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主要依靠各银行自行判断价值,因此,在金融监管趋严背景下,必须在无形资产评估、企业征信、文化金融市场信息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与会专家表示,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始终支持文化信贷发展,在组织机构、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但对缺乏重资产及核心技术的小微文化企业而言,互金小贷或将成为其重要融资渠道。
金巍认为,具有硬资产以及科技实力的文创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与其他行业大、中、小企业分布较为均匀不同,文创企业绝大多数都是缺乏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因此如果小微企业经过市场考验,经营时间较长,银行可以考虑凭借信用进行贷款。此外,未来信用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快速借款周转可能成为趋势。”
(班娟娟向家莹牛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