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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金融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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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贷款21万元,“金融服务费”收了1.7万元,这些套路让人吃不消

西安奔驰金融服务费引发的争议让消费者还记忆犹新,最近重庆沙坪坝区的江女士也同样遇到了“金融服务费”这样的烦心事。她去年购买了一款30万元的英菲尼迪轿车,贷款21.485万元,金融服务费达到1.755万元,是贷款金额的8.16%。江女士质疑4S店在“金融服务费”上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涉嫌偷税漏税。近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陪同江女士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了解情况。到9月2日,江女士仍未得到4S店正面回复。目前,江女士已向消协和税务部门投诉。

6000元“金融服务费”变1.755万元

8月20日,记者和江女士一起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希望找到负责人具体了解情况,结果负责人到外地开会,4S店让一名员工向江女士进行解释。

江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7日,她在尚博英菲尼迪4S店,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款英菲尼迪Q70精英版轿车,原价38.18万元,优惠价30万元,首付3成,贷款7成。

江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让她缴了1.5万元定金,并让江女士提车时缴剩下的钱。

7月10日,江女士到4S店提车,又缴了首付款8.9万元,共计支付10.4万元后签订了购车销售合同。

“根据购车销售合同,裸车30万,首付3成,贷款7成,我需要首付9万现金,贷款21万,剩下的1.4万元,包括金融服务费6000元,以及8000元各种手续费。”江女士说,当时没有拿到这份合同,4S店只给江女士提供了一张29.2万的购车发票,剩下的发票4S店一直没有提供给她。

“我缴了一年的月供后,现在手里有积蓄了,准备把尾款付清。这时,我发现手里除了一张29.2万元的购车发票,其他发票一张没有。而且手上也没有任何合同,直到今年7月份准备在4S店交尾款的时候,4S店的销售人员才将销售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的复印件给我。”江女士说,看到按揭贷款合同,她一算账,发现自己被“套路”了,她现金支付了10.4万元,贷款21.485万元,实际要付款31.855万元。

“这现金支付的10.4万元,扣除按揭贷款合同中的首付77150元,上牌费1100元,抵押费200元,加上购车的8000元差额,还有17550元,不知道是什么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被4S店收了,却没有告诉我收的是什么钱。”

她打电话问4S店,这1.755万元收的是什么费用,4S店回答是“金融服务费”。“说好的6000元金融服务费,突然就变成了1.755万元。”

江女士说,西安奔驰轿车购价68万元,金融服务费1.5万元,已经高得离谱,自己这个车30万元,贷款21.485万元,金融服务费高达到1.755万元,是贷款金额的8.16%。

伪造签定按揭贷款合同

江女士说,看到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后,她发现自己的贷款金额不对头,根据购车销售合同,她首付了9万现金,贷款21万。结果按揭贷款合同中,首付款只支付了7.715万元,贷款金额21.485万元,另外贷款利息3.2万元,按揭贷款合同比购车合同少了8000元。

记者看到了江女士手里的这两份合同的复印件。购车销售合同显示,江女士和4S店约定的裸车价格为30万元,赠送原厂膜、3D脚垫、行车记录仪,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大约8次保养)。首付3成,按揭4年,月供5144元。

“按揭贷款合同将我的首付款降低了,贷款金额提高了,这就意味着我要多付利息。”江女士说:“如果当时我看到这份按揭贷款合同,肯定不会签。这份按揭贷款合同不是我本人签字,是4S店伪造签名。”

8月19日,她到4S店索要“金融服务费”发票,协商了2个多小时后,4S店让江女士8月20日到4S店来拿发票。

“金融服务费”变成保养费、咨询服务费

江女士遇到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情况?8月20日,记者跟随江女士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进一步了解情况。4S店提供的发票上显示的是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

记者发现4S店提供了两张发票,而这两张发票江女士之前一直没有见过。一张发票是咨询服务费15094元,档案管理费331元,增值税925元,总计16350元;另一张发票是劳务储值卡7068元,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862元,增值税1268元,总计9200元,两张发票的金额共计2.555万元。

“这些收费项目,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也没有看到销售大厅有公示。”江女士说,金融服务费突然就变成这些费用,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9200元的发票4S店解释是保养费,我真的没有搞明白,合同上保养写得清清楚楚赠送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现在又要收9200元钱,是什么意思?”江女士说,16350元钱4S店承认是“金融服务费”,但为什么发票又是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他们不知道为我咨询了什么,服务了什么,还有莫名的档案管理费?又是什么东西?”

质疑4S店签定“阴阳”合同

江女士质疑4S店和消费者签“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她说,她和4S店签定的汽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但发票是29.2万元。同时,江女士在4S店财务室看到了一张开票通知,也是29.2万元,而且开票通知上面的签字也不是她本人签的。

“我认为他们是为了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做了一个阴阳合同,少缴了8000元的税。”

■回应

金融服务费只有16350元,9200元保养只是为了平账

8月20日,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销售部负责人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4S店和江女士签定的汽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但发票是29.2万元,为了做平账达到30万元的发票,他们单独开了9200元的发票,8000元是保养费,1200元是保养工人费。另外,对于江女士没有本人签按揭合同的疑问,对方表示他们是“飞签”。

陈先生表示,江女士保养没有缴钱,只是开了一个9200元的发票。同时,金融服务费只有16350元,为什么这个价格这样高,这是当时销售人员与江女士协商的结果,而当初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他也不知道。开发票名目包括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也是为了做账。

同时,4S店表示江女士签定了按揭贷款合同,而且还提供了江女士面定的按揭贷款合同相片。

对此,江女士并不认同4S店的解释。

江女士说购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4S店没有开足发票,“你不能用其他项目来抵,而且发票是9200元,不是8000元,数目也不对。”

“9200元的发票4S店解释是保养费,我真的没有搞明白,合同上保养写得清清楚楚赠送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现在又要收9200元钱,这是欺诈消费者。”

江女士说,4S店开的两张发票,加上上牌费1100元,抵押费200元,刚好是自己购车总款,即31.8550万元钱。

对于面定按揭贷款合同,江女士表示,按揭贷款合同签字时间是7月11日,她7月10日提车,7月11日并没有去4S店,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除了发票上的数目不对和伪造签名外,江女士认为4S店还存在其他欺诈行为。

她说,她是和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签定的按揭贷款合同,4S店提供的发票是重庆中汽西南汽车公司。“我按揭贷款和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签定的贷款合同,发票却是重庆中汽西南汽车公司开的,而且还是乱七八糟的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这明显是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目前,江女士已经向消协和税务部门举报。

■声音

律师:赠送了保养还收费属欺诈行为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张剑波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和4S店签定的购车合同中约定了赠送基础保养,4S店又要收费,已涉嫌欺诈消费者。同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4S店收取了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已涉嫌乱收费,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管局举报。

税务部门: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两江新区税务部门告诉记者,消费者与4S店签定的购车合同如果约定是30万元,4S店有义务给消费者提供30万元的发票,而不是29.2万元,这已经属于涉嫌偷税漏税行为,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业内说法

金融服务费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至4%

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金融服务费”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左右,但主城区每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高九路一家汽车销售商也证实,有的4S店销售能分到金融服务费的50%,因此销售会尽力劝全款客户做按揭,并且还有一套话术。

记者了解到,主城区各家4S店,都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不一致,而开的发票已经从金融服务费变成了各种咨询等服务费。

记者从市消协和税务部门获悉,两个部门已经接到江女士的投诉,正在调查此事。

那么江女士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情况,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将继续跟踪采访此事。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郑三波实习生韩帅

追问金融服务费,女车主把工商局告上法庭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引出的金融服务费引发热议。而据媒体报道,不仅是奔驰,当下几乎所有为消费者提供金融贷款业务的4S店都会收取金融服务费,具体金额不一。

4月15日,红星新闻接到苏州一位车主报料称,自己在购车时曾被汽车销售公司强制收取上牌服务费和新车检测费,并被诱导以贷款形式买车,其全款购车后仍被收取4400元贷款手续费。之后她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进而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间光贷款服务费一项就收取了436万余元(含税)。

买车遭遇强收上牌服务费

2017年年初,陈女士在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风顺公司”)以197980元(包括裸车价格178400、车辆购置税16100元、上牌费2880元、新车检测费600元)买下2016新天籁新车。

“当时我买车时,他们怂恿我贷款买,因为贷款不收利息。”陈女士回忆,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一直以无息劝导她贷款买车,称“只有少部分的贷款服务费,比实际贷款低很多。”

“考虑到车本身不足20万,没必要贷款,我便以全款购买了车”,但陈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就算全款买车,开的发票上还是有贷款服务费款项。

“该店工作人员解释时因为票据打印错误,是收了别人的4400元贷款服务费”,陈女士称,除贷款服务费,销售人员还强行收取2880元上牌服务费,并且强制要求她在指定处购买商业车险。

发票上有4400元贷款手续费。

事后,陈女士向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工商所消委会协调,2017年2月24日,陈女士收到了4S店的3580元的退款,包括上牌服务费和新车检测费。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以伟,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136号,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非危险性化工产品、机油、润滑油;一类整车维修(小型轿车);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二手车经销;汽车上牌手续代办;汽车租赁;汽车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汽车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3月,陈女士向苏州市工商局举报,工商局随之介入调查。2017年4月18日,苏州市工商局经检处对风顺公司财务经理朱某就车险、上牌服务费、贷款服务费进行了询问。

“保险公司向风顺公司返还的手续费标准为15~25%”,朱某称,而向客户收取的上牌服务费为2880元/辆,其中125元/辆是交给车管所的上牌费,属于代收代缴,“我们给客户提供车管的收款凭证,其余部分开具上牌服务费的增值税发票。”

朱某称,汽车贷款主要通过东风日产金融公司做的,“给购车客户讲的时候是无息的,实际上是要收取贷款服务费的,这和客户讲明的。收取标准基本是3000元、笔加贷款额的2%,东风日产金融公司每笔放款是扣除贴息以后汇到公司账户。”

2017年5月26日,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就贴息内扣情况向苏州市工商局做出说明,称“在贴息产品下,贷款利率为我公司实际收到的利息计算依据,客户利率(最低可以低至零)为客户实际承担的利息的计算依据,两者差额由主机厂或经销商承担,我公司在向经销商支付车辆贷款时把相应的贴息予以扣除。”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7年10月30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风顺公司作出苏工商案字(2017)第00009号《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当事人采取代办上牌收取顾客的上牌服务费,贴补售车利润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

4店一年收取贷款服务费400多万

不过陈女士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工商部门对于风顺公司涉嫌违法收取上牌服务费和金融服务费等问题都没有作出任何答复”。

在监管部门对风顺公司进行调查时,苏州市工商局委托苏州苏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风顺公司车辆销售收费情况的出了一份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中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风顺公司共销售车辆4170辆……另收取上牌服务费6989760.00元(含税价),贷款服务费4362021.00元(含税价),精品等装潢费5751847.00元。”

苏州市工商局委托苏州苏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风顺公司车辆销售收费情况的审计报告(部分)图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陈女士向苏州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苏州市工商局未对风顺公司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和处理。她认为,风顺公司销售时强行搭售保险产品和上牌服务业务,而苏州市仅对上牌服务费一事进行处罚,并未处理强行搭售保险;风顺公司没有金融服务牌照、经营范围无贷款服务却违法收取贷款服务费,应依法依规处罚。

其提供的【2017】苏工商复字第7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称,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风顺公司有强制搭售保险、超经营范围违规从事贷款服务并违法收取贷款服务费等问题,而对于“收取上牌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是否构成物价违法,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给苏州市物价局”。

江苏省工商局作出[2017]苏工商复字第74号行政复议决定(部分)

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4S店在购车本身经营外向消费者乱收取其他名目费用,且数额巨大,这涉及众多消费者权益,工商部门应给予其行政处罚。”

2018年初,陈女士对苏州市工商局、江苏省工商局提起行政诉讼。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8)苏0508行初139号行政裁决书显示,陈女士请求法院:1、撤销被告省工商局作出[2017]苏工商复字第74号行政复议决定。2、撤销被告市工商局作出苏工商案字(2017)第00009号处罚决定。3、被告市工商局对原告的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两被告辩称,《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复议决定书》正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应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将本案移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4月23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陈女士举报的相关问题回复了红星新闻。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已针对陈女士的履职申请所举报的材料进行了全面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依法作出了处理。一是依法对风顺公司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合理条件(迫使消费者由其代理上牌并收取高额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在对调查中举报人没有举报而我们发现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问题,主动作为,同样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对于保险问题。被举报人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的资质,并引进了四家保险公司驻店销售汽车保险,以方便顾客。该公司分别和上述四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兼业保险代理协议,购车顾客可以选择向上述四家保险公司任意一家购买车辆的保险,也可以选择不办理保险,调查中并未发现强制搭售保险一事。

对于贷款服务费问题。根据我局调查,风顺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显示,提供贷款时由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和贷款人直接签订东风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其贷款单位是东风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而非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只是在客户需要贷款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而东风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贷款资质的公司,有提供购车贷款服务的经营范围。苏州风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贷款服务费时,在该公司的车辆购置费用明细表中列示,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没有发现强制消费者的证据。

对举报人提出的风顺公司收取上牌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是否违法,我局已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对于审计问题。我局进行审计的目的,是针对申请人所说的风顺公公司开票与款项不符的问题,并专门对申请人的相关合同单据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中,我们也查证发现了风顺公司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合理条件这一行为;同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苏州市汽车流通协会(行业协会)及行业代表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以规范汽车销售行业的行为。

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对风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陈女士对我局的行政处理行为不服,向原省工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原省工商局以[2017]苏工商复字第7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维持,陈女士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一切以司法判决为准。

红星新闻记者李文滔

编辑陈艳妮

专+帮|0首付购车并抵消月供?并没有这样的好事……

做任务可以“白赚”一台车?最近,陈先生的家人陷入了这样的“骗局”,在APP做任务就可以换取“门票”,用“门票”的收益享受0首付购车,并抵消月供,最快一年可以还完月供。然而,事情并不简单,未同意签署纸质合同,只是电子签约了征信授权,落地价13.2万的车,经过操作变成19.8万,差点“背上”两笔贷款……

一年可以“白赚”一台车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母亲在今年5月下载了蚁丛旅游APP,APP上某“老师”告诉她,通过刷任务可以得“门票”换取收益,会员还可以享受0首付购车,并送“门票”抵消月供,最快一年可以还完。听说一年就可以白赚一台车,陈先生母亲有些心动。于是,该“老师”推荐了东骏车行的某业务员,介绍她到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方新塘店购车。

“该业务员让我父母在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小程序操作,征信授权并上传身份证等资料,车行再给到4S店办理,”陈先生说,“7月24日,业务员让我父母去4S店办理车贷合同。当时我姐夫陪同,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联系到我,我没有让他签署合同。”

陈先生表示,父母被APP与车行联合“套路”了。“0首付”其实是东骏车行帮忙垫付2.7万元的首付款,而自己父母并未在纸质合同上签名同意,4S店已经放贷。“我们怀疑车贷是不是使用的征信签名,金融公司客服说必须有纸质签名才放款,一开始说有纸质签名,后来说有电子签名,但我去APP查不到任何东西。”陈先生说。

莫名其妙多了一辆车,让陈先生非常焦虑。尤其是并没有同意签名的情况下,车贷已经生效,眼看着贷款日期逐渐临近,不交贷款意味着将影响征信。随后,陈先生联系到东骏车行,对方称,如要解除车贷合同要返还2.7万元,否则可以和车行签署9万元的贷款合同,车行免除2.7万元的首付款,赠送1980张“门票”,用1980张“门票”收益去还贷款。

“我要求解除车贷,4S店以需车行同意为由拒绝,车行给了两个方案,返还27000元的保证金,或者继续贷款9万元完成购车,同时还要还10.5万元的车贷,”陈先生说,“落地价13.2万的车,经过这样操作变成19.8万。全过程什么合同都没有签,只是电子签约了征信授权。”

谨防“0首付”购车骗局

事实上,这种“0首付”购车是不是真的能白赚一台车呢?

记者查看《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显示,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这也意味着,购车首付不得低于20%和15%。

据相关报道称,看似“0首付”,则是由担保公司先将全部购车款,包括20%的首付款和各类保险费、税费等垫付给经销商,从而实现从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获批车贷的行为,由购车人承担高额的服务费用。其中暗藏玄机,购车人很可能因为一时贪图小利,最后“车财两空”。

陈先生的案例中,还有一个疑点,仅仅一个征信授权,是否就能完成贷款下放?记者联系到银保监局投诉热线,对方反馈称,已经了解相关情况,会进一步反馈。

记者联系到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方新塘店,一工作人员称,“贷款买车必须本人同意授权,我们的流程都是按照标准来操作的,不签名不可能放款,”她说,“现在都是电子化产品,征信授权用的是他本人的,都要用到验证码信息,需要本人亲自签约,如果他只认纸质版签名的话,可以和我们再沟通处理。”

目前,陈先生通过与4S店直接协调,已经付给4S店1287元违约金解除车贷,与东骏车行还存在保险纠纷。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也对汽车消费者发出忠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广大购车者务必擦亮双眼,保持高度警惕和理性消费,切勿轻信‘零首付’购车,莫因一时贪图便宜,陷入不法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中”。

【记者】拱千舒

【主理人】姚翀

【出品】美好生活实验室

【作者】拱千舒

美好生活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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