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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贷款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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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现房和准现房!昆明这些楼盘可用公积金贷款

缴存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5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从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4月18日,“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目前昆明有哪些热点楼盘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呢

小编为购房者整理了近40个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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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理的近40个可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涉及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和呈贡区。其中,金泰国际三期,复地云极、中骏天誉、中海寰宇天下、佳湖熹祥苑、光明璟宸6个项目有现房(包括高层和洋房)。其中价格最低的是位于呈贡区的光明璟宸,单价8300元/平方米起,其余几个项目中,金泰国际三期部分房源低至14000元/平方米,其余房源的价格在17000—26000元/平方米之间。

这些项目中,今年内交房的包括:中海云著、德润香山府、招商雍和府、万科城、玖悦府、山海湾8号、万科500里、保利天际、中海寰宇天下、大华公园天下、中交碧桂园映象美庐等,有高层、洋房、别墅产品。

面积较小的项目有:招商雍和府、万科城、玖悦府、大华公园天下、中交碧桂园映象美庐,这些项目有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中海云著、招商雍和府、大华公园天下、玖悦府等项目有价格13000—13800元/平方米的房源。

面积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有:山海湾8号、万科500里、德润香山府、中海寰宇天下、中交碧桂园映象美庐等。

有洋房产品的项目包括:德润香山府、义承金川府、中粮鸿云、映象美庐等。其中,中粮鸿云的洋房单价10000元/平方米起。

需要注意的是,整理的这些楼盘只是一部分,并非昆明楼市上所有的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楼盘。具体情况以售楼部消息为准。

公积金贷款购房热门问题解答

问:在昆明使用公积金贷款对缴存基数有规定吗?

答:没有具体要求,但缴存基数影响还贷能力及贷款额度。如基本条件符合,具体能不能申请贷款,能申请多少,需要递交资料综合审核才知道的。影响因素包括还贷能力、家庭供养人数、家庭负债情况、首付比例、个人征信等。

问: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答:个人暂时不能自己缴纳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由职工本人所在的单位缴纳。

问:在云南其他州市缴纳了公积金,在昆明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

问:购买一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现行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楼盘开发商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根据现行政策,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从贷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是正常缴存状态;要审核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连续6次,累计10次(不予贷款);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及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不支持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问:目前昆明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转组合贷?

答:根据昆明市公积金中心官方回复:有农行、中行、建行、工行、农信、光大、中信、邮储、交通、华夏、富滇、招行,广发(省直)。

问:在外省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在昆明用于贷款买房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在省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购房,暂不能申请本市公积金贷款。

问: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最近标准提高额度吗?

答:公积金贷款已经受理放款的,不能调整贷款额度。

问:已经按照单职工进行了贷款,现在可以换成双职工吗?

答:不可以。

问:在昆明市缴纳公积金,可以到省内其他州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目前在昆明市缴纳的公积金,只能在昆明市辖区内使用,暂不支持异地。

问:住房套数怎么认定?

答:住房套数按照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借款次数和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

※特别提示:

每个人、每个家庭的负债、征信、还款能力等情况不同,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转组合贷具体能贷多少额度或将不同。购房者可拨打昆明市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电话或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咨询。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姜洁

责编:苏昊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建军

速看!昆明公积金中心最新发布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7月1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昆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值得注意的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租房提取月提取额。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企业缓缴

(一)缓缴企业范围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二)缓缴期限

企业缓缴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企业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缓缴申请,填写《昆明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1),连同经营困难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报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网点。

企业申请缓缴应当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与职工协商制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材料和补缴方案等,企业应当留存备查。

注:企业暂未成立工会,现在疫情期间又无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由企业在缓缴申请上做出承诺:“本企业全体职工已知晓并同意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X个月”。

2.缓缴审核

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网点将联系企业,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企业与职工协商情况等。审核后,服务网点将审核结果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

(四)办理时限

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五)相关业务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已申请缓缴企业不作为逾期缴存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已申请缓缴的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情况,可提前终止缓缴,恢复正常缴存。

(六)后续缴存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对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根据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进行补缴,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经营困难仍需继续缓缴的,应当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调整租房提取月提取额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租房提取月提取额。

(二)申请流程

1.在现有规定限额内申请提高月提取额的租房职工,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在受疫情影响期间(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限额由每户每月1500元整提高至每户每月1800元整。

2.受疫情严重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适当提高租房提取月提取额: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受疫情影响证明: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

(3)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证明。包括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租赁合同或者租金发票等。

(三)复核

因受疫情影响严重,租房职工申请适当提高租房提取月提取额的,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当场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职工。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经批准缓缴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申请条件不变。

(二)申请流程

缓缴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贷款流程执行,无需提供缓缴证明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的缴存职工,且申请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记录,无逾期未还金额。

(二)申请流程

1.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

2.办理要件: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2)昆明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书(见附件2)。

(3)受疫情影响证明: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

备注: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证明。

(三)审核

办理要件齐全的,审核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缴存职工申请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归还的,不作逾期处理,逾期记录不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

(四)后续处理

不作逾期处理截止月的次月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全部偿还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继续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如仍有逾期的,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本实施细则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掌上春城记者:赵萍

责编:李冬雨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建军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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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7家商业银行调整房贷利率 首套房贷利率最低为5.145%

掌上春城讯8日,昆明市所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已全面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定价。记者从昆明市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调整前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保持稳定,LPR执行落地工作平稳有序。

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给出的房贷利率政策与人民银行总行保持一致,基础利率是4.85%,各家银行按照这一利率,根据自身风险防控情况,以及个人信用风险等因素给首套房和二套房制定价格。

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16号公告,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9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其中5年期为4.85%。这意味着,昆明市各家银行首套房利率应不低于4.85%,二套房利率不低于5.45%。

在17家驻昆银行中,记者走访或电话采访各网点或个贷中心发现,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建行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基本一致,除工行为5.4%,其他四大行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5.39%,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5.635%~5.65%之间。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新加入到国有商业银行序列的邮储银行贷款利率最低,该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5.14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5.45%。在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富滇银行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5.145%~5.88%之间,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5.45%~5.88%。

具体来看,除了个别银行以外,多数银行在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下限与此前的“基准利率”基本保持一致。此前,昆明市首套房贷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部分执行为基准利率上浮5%),二套上浮20%。以4.9%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浮5%为5.145%,上浮10%为5.39%,上浮20%为5.88%。

“今天,市民来网点咨询的还是有一些,我们也都进行了解释,最新的利率下限是多少、怎么算,由于调整的幅度并不大,市民反应并不强烈。”一股份制商业银行北站支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现在额度相对比较紧张,再加上银行放款进度慢,今天支行基本没有正在签约的新合同。

昆明市多家商业银行个贷人士强调,该利率只是此次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的下限,具体执行标准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方式、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个体差异进行动态的差异化报价。

那么,此次调整对于市民的影响到底怎么样呢?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增加1个基点,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如贷款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则每增加1个基点,月还款金额多6.32元。

在合同方面,10月8日前,昆明市各家银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在新合同上,与以往相比,银行主要是在价格的条款上进行了调整。值得注意的是,今后,等额本息的月还款全年12个月里仍是同一金额,不会一月一变。某年的月还款金额将由上一年12月20日公布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如果12月20日LPR出现变化,那么次年的月还款金额就会出现调整,具体还款金额会提前以短信形式通知借款人。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苗

实习编辑:张曦一审:周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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