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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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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调至80万元

来源:【曲靖日报-掌上曲靖】

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记者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22年5月5日开始,曲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了新的调整,最高调至80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稳中求进宏观政策要求,响应市政府号召,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房支持力度,促进曲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今年5月5日起,我们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王娟介绍。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至80万元,机关、企事业单位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限额由15000元上调至18000元。

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内,市民李红芬正好办理成功了最高额度贷款。“我‘五一’前已经提交了办理申请,工作人员说新政策实施后会提高额度,我又撤销了办理申请今天来办,贷款额度果然比之前高出很多,我们的购房压力小了很多。感谢新政策的实行,对我们老百姓帮助真的很大!”李红芬高兴地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调整后,目前成功办理贷款的市民已有十余人。大家都十分高兴,能够减轻不少购房及装修的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部员工吴浩说。

“此次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要求各地分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能够直接减轻购房者的购房压力,降低购房成本,对市民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思宇对记者说。

本文来自【曲靖日报-掌上曲靖】,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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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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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归集使用计划》《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办法》《曲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曲靖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内设7个科室、3个管理部,下设6个分中心。编制73人,从业人员113人,其中,在编70人,合同制聘用30人,借用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23家,新开户职工2.26万人;实缴单位3415家,同比减少36家,减少1.04%;实缴职工25.55万人,同比净增1.21万人,增长4.97%;缴存额53.62亿元,同比增长0.35%。2021年末,缴存总额466.15亿元,同比增长13%;缴存余额165.33亿元,同比增长4.3%。

(二)提取。2021年,提取额46.81亿元,同比增长17.88%,占当年缴存额的87.3%,比上年增加12.98个百分点,累计提取300.83亿元,同比增长18.43%。

(三)贷款。2021年,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74笔21.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37%、13.05%。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发放1799笔7.39亿元,沾益区发放477笔2.01亿元,宣威市发放552笔2.12亿元,会泽县发放837笔3.61亿元,马龙区发放159笔0.72亿元,富源县发放387笔1.63亿元,陆良县发放400笔1.68亿元,师宗县发放57笔0.18亿元,罗平县发放406笔1.75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42亿元,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7.74亿元,沾益区1.42亿元,宣威市2.23亿元,会泽县3.41亿元,马龙区0.95亿元,富源县1.68亿元,陆良县1.36亿元,师宗县0.69亿元,罗平县1.94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5万笔287.78亿元,贷款余额118.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7.91%、-0.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53%,比上年末减少3.28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7.15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33亿元,1年以上定期34.1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53%,比上年末减少3.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2797.02万元,同比增长4.5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4141.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8648.83万元,其他收入6.9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6452.03万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6451.73万元,其他支出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6344.99万元,同比下降5.2%。增值收益率1.6%,比上年减少0.2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全市贷款净余额减少3265万元,不需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2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126.99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46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271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461.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342.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2560.48万元,同比增长8.64%,其中,人员经费998.99万元,公用经费93.64万元,专项经费1467.85万元。

市中心(含麒麟管理部)支出2333.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98.99万元、93.64万元、1240.98万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226.87万元,全部为专项经费。其中,沾益管理部支出9.63万元,马龙管理部支出10.32万元,会泽分中心支出55.53万元,宣威分中心支出10.37万元,富源分中心支出45.8万元,陆良分中心支出11.23万元,师宗分中心支出51.47万元,罗平分中心支出32.5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585.2万元,逾期率0.49‰。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逾期343.9万元,逾期率0.71‰;沾益区逾期10.41万元,逾期率0.11‰;马龙区逾期0.46万元,逾期率0.01‰;富源县逾期27.45万元,逾期率0.41‰;师宗县逾期13.75万元,逾期率0.38‰;宣威市逾期36.8万元,逾期率0.36‰;会泽县逾期150.69万元,逾期率0.82‰;陆良县逾期1.74万元,逾期率0.03‰;罗平县无逾期。

2021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461.0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5%,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1.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01%,国有企业占15.37%,城镇集体企业占1.52%,外商投资企业占0.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6%,灵活就业人员占0.23%,其他占8.81%。

2.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44%,国有企业占27.57%,城镇集体企业占0.86%,外商投资企业占1.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9%,灵活就业人员占0.25%,其他占6.21%;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3.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55%,国有企业占17.3%,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3.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37%,灵活就业人员占0.46%,其他占15.4%;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

2021年,1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6.8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09%,租赁住房占1.2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2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8%,其他占1.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1%,高收入占1.8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4.7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51%,比上年减少3.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可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63117.6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2%,90-144(含)平方米占51.62%,144平方米以上占38.86%。购买新房占73.47%,购买二手房占26.2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6%,其他占0.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0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44%,30~40岁(含)占39.22%,40~50岁(含)占26.13%,50岁以上占6.21%;首次申请贷款占84.0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94%;中、低收入占99.55%,高收入占0.45%。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11笔2651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64084.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6982.0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44%,比上年增加6.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比去年增加1家。11家主办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曲靖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红塔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富滇银行。

(二)2021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2020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21元,核定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263元和月缴存额上限为5344元。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7421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742元。2021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三)2021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继续执行缴存双职工70万元、缴存单职工35万元的贷款上限额度,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35万元,一方正常参缴的,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继续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2.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支持居住需求,限制投资需求”的政策要求。支持职工刚需及改善性购、建住房需求,严格限制第3套(次)及以上住房贷款,规范购建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业务。

(四)2021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2021年曲靖市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年利率1.50%执行。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规定,2021年曲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3.25%执行,其中,二套房贷款利率同档次上浮10%。

(五)2021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一是拓展贷款渠道,推行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购建房需求;二是取消抵押物价值第三方评估,实现了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直接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认定,方便了贷款职工,大幅减轻了职工负担。

2.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催收催缴机制,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竭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加强按揭贷款管理。一是完善信息系统担保类型、增加预告登记业务,规范按揭贷款业务流程管控,降低法律风险;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动态跟踪全机构按揭贷款项目建设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情况,有效控制贷后风险;三是增加按揭贷款、组合贷款相关统计查询功能,管理效率更加高效。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取消企业开户实地调研环节,将审批时间由3-5天缩短为1小时内现场办结,为申办企业大幅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二是降低按揭贷款项目准入条件,工程进度由80%降到25%,及时服务购房职工和开发企业;三是取消非必要审批材料,提供上门现场审批服务,按揭贷款合作楼盘准入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4个工作日左右缩短为7个工作日,按揭准入提速增效。

(六)2021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缴存服务零跑腿。融合“互联网+”,进一步改造核心业务系统,优化网上服务大厅。2021年7月起,个人开户、启封、封存、入账等业务实现网上即时办结,减少了参与公积金入账管理的受托银行工作人员300余名,汇(补)缴业务办结时限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15分钟,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归集业务离柜率达98%。

2.“跨省通办”全上线。2021年6月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涉及业务事项均可通过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行申请办理。至此,缴存贷款信息查询、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购房提取、贷款结清证明、提前还贷8项业务可全程通过手机终端跨省域完成。

3.热点业务掌上办。对办事群众关注度、使用率较高的提取、冲还贷等业务,通过“曲靖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开通线上服务,共为4.8万户贷款家庭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还款体验,提供了“不见面”线上服务24万人次。

4.异地转移指尖办。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转移业务线上渠道,为调出调入曲靖市的缴存职工提供了“指尖划一划,账户随人走,资金随账走”的网上服务,免去办事群众跨省(市)往返的昂贵成本。

5.服务评价参与广。建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好差评系统,截止2021年12月末,已产生54861条评价记录,均为好评,并实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报送相关数据,报送数据量全市第一。

6.线上业务提升快。截止2021年12月末,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用户为10.82万人,占缴存职工总人数的42.35%;微信公众号“曲靖公积金”关注人数为13.5万人,占缴存职工总人数的52.84%;全年线上办理资金类业务27501笔,同比增长133.38%。

(七)2021年单位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曲靖市住房积金管理中心被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机关党总支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曲靖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共青团支部被共青团曲靖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罗平分中心、会泽分中心被共青团曲靖市委评为“曲靖市青年文明号”;2名党务工作者分别被市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党员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名职工家庭被市妇联评为“曲靖市文明家庭”、“曲靖市绿色家庭”。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

好消息!曲靖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稳住经济大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有困难的企业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企业职工,2022年12月31日前,未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欠缴参数相应调整为1年。

《通知》的实施,真正为困难企业和有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的困难企业职工解了燃眉之急。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见到了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熊娟。她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她所在的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导致住房公积金出现断缴的情况。而她最近看上了一套房,但由于她的公积金经常断缴,按照之前的政策她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让她的买房梦即将得以实现。

“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众号上看到了一篇欠缴公积金可以贷款的通知,所以我今天特意来咨询一下。”得知自己的情况可以贷住房公积金,熊娟非常高兴。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支持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同时还明确,从2022年5月16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前,主借款人为困难企业职工,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新产生逾期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纳入失信违约名单管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王娟介绍,该政策实施以来,截至目前(6月10日),全市共有9家企业,199名职工申请了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金额789万元。王娟同时希望受到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主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保证缴存职工能够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

记者张亚玲朱波

来源:曲靖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丨尹婷

审稿丨吴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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