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为结婚共同买房,婚没结成房子怎么办?法官解答:
恋爱期间,
以结婚为目的,
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购房,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双方分手后,
房产如何确定归属?
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情回顾
小刘和小陈系大学同学,交往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6年,为筹备结婚,二人以共同购买人名义购买斗门某房产,价款为77万元。其中,首付款20万元由小刘父亲出资,剩余57万元由小刘、小陈作为借款人共同向银行贷款,案涉房屋的不动产预售登记记载预购方为小刘、小陈。自案涉房屋按揭供房之日起,均由小刘负责每月向银行偿还贷款。
2017年,二人因感情不合分手,一年后小陈与另一男子结婚。二人因案涉房屋的归属问题分歧较大,故小刘将前女友小陈诉至斗门法院,请求确认案涉房屋归其所有,小陈协助其办理相关备案变更手续。
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的首付款由小刘父亲支付,且根据还款记录,银行贷款每月由小刘偿还,故在小陈没有支付首付款且未参与还贷的情况下,结合双方确认“购房系出于结婚为目的”,法院认定购房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现小陈已与他人登记结婚,附条件赠与实现的条件无法成就,因此,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的全部产权归原告小刘所有,被告小陈协助办理相关备案变更手续。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法官说法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附条件的赠与,但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赠与所附的条件自然没有成就。因此赠与人在赠与所附条件未能成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这也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及我国社会传统和公序良俗。
本案中,小刘父亲支付了案涉房产的首付款,小刘负责偿还每月按揭贷款,且双方确认小刘在商品房预售登记上加上小陈的名字,是为了与小陈建立婚姻关系而进行的赠与,现小陈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小刘希望与小陈建立婚姻关系的目的无法实现,即附条件赠与实现的条件无法成就,因此,小刘的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故法院支持小刘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刚参加工作的子女缺乏经济能力,一般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为了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但是,基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实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般不会签订赠与合同,而对于是否存在口头的赠与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的内容,往往成为日后争议的焦点。为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建议父母子女间的赠与行为签订正式的赠与合同。
同时,情侣恋爱期间购房的情况各不相同,法院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同居情况、购买房产的目的、双方日常资金往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情侣之间在享受甜蜜爱情的同时,对于房产、汽车等高价值财产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来源:斗门法院
编辑:王倩
关于买房,夫妻双方谁做主贷比较合适呢?
好不容易告别了40度的高温天,你以为吹来了一阵台风,其实刮来的是身边同事好友们的结婚旋风!9月收请柬,10月份子钱。随着金九银十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情侣们选择“结婚买房”。
先结婚,后买房,从一个人单打独斗,变成了夫妻共同买房,这其中定然隐藏了不少奥妙。
本期好房哥就来为你解惑“夫妻买房”这件事。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有哪些优势?
绝大多数人买房都会选择贷款方式,如果是夫妻买房,那么夫妻共同贷款毫无疑问应该成为首选。仅以贷款额度的扩大这一优势来说,已经解决了不少家庭的难题。
商业贷款: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当一个人申请房贷时,仅靠一人的收入证明,难以达到银行放贷规定标准,在此情况下,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可以尽早获批贷款资格,而且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应的更多。
公积金贷款:夫妻共同买房可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以上海为例,首套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由于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不少,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会减少。
夫妻买房主贷人和次贷人如何选择?
主贷人和次贷人指的是,在住房贷款合同中,银行一般只把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设为贷款人,而另一方是作为共同贷款人进行参贷,其中贷款人就是指的主贷人,共同贷款人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次贷人。
对于次贷人,银行也是有要求的,次贷人除了可以是主贷人的直系亲属之外,还必须为抵押房产的所有者之一,房子的份额并不会受主贷人和次贷人的影响。
由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在选择主贷人和次贷人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贷款人应选择收入高、工作稳定的一方。
在贷款的时候,贷款人需要提供收入情况,银行一般放贷的条件是收入为月供的2倍。银行还会审查贷款人的职业,如果属于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医生或者教师等类型的话,则优势更为明显,所以选对主贷款人,申请贷款更容易。
2、主贷款人应选择更年轻的一方,便于贷更长年限。
按照大多数银行个人贷款的规定,贷款人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年限均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主贷人年龄越小,获得的贷款年限就越长。
3、选择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
如果征信不良,有可能会影响银行批贷。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即使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还款人征信有问题也有可能影响到批贷。
离婚后主贷人可以得到房子所有权吗?
《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主贷人一定拥有房产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归谁,要根据离婚协议或当时买房的情况来判定。
双方如果离婚,可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要变更贷款人,需要得到银行的同意后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若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还贷额的两倍,银行可能不会同意变更,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有了一个更多的认知。如果有其他关于购房与楼市感兴趣的问题,也欢迎在下方留言告诉我们哦~
买房时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可以贷款吗?夫妻买房贷款是算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房贷的审批通常都是比较严格的,尤其是对借贷人征信的审核方面。那么买房时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可以贷款吗?夫妻买房贷款是算一方还是算双方?
买房时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可以贷款吗?
会对贷款审批有影响。买房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不可以贷款,银行征信系统现在均已联网,如果夫妻一方征信系统有问题,在夫妻贷款买房时,银行内部是会核实清楚的。根据有关规定,共同买房的时候双方的征信都要经过银行的审核,只要一方征信不良,贷款就很难通过。因为银行在对借款人贷款审核的过程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已婚状态的话,银行会对您和配偶进行同时审核。
如果个人的征信问题是很久之前就发生了,那样用户可以去查询一下以前的违约时间是在什么时候,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征信记录只保存五年,五年以后会自动清除。
如果夫妻一方在最近申请贷款时出现信用问题,用户要尽快偿还欠款,并与银行或其他机构协商,咨询银行在结清违约金额后是否可以删掉个人信用违约记录。这个时候也可以考虑找亲戚朋友借钱去买房。
夫妻买房贷款是算一方还是双方?
夫妻买房贷款是双方,如果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的话,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的,并且银行需要夫妻双方都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供其审核。如果夫妻双方提交的资料都合格了,并且通过了银行的审核,那么在签订房贷合同的时候也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去银行的,签合同的时候,对于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双方都可以提出来,如果双方没有问题,那就可以在房贷合同的末尾处签字。
在实际的操作中,只要是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夫妻买房要办理贷款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银行办理的,如果只有一方去银行办理房贷,另一方没有到场的话,银行根据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拒绝给用户办理房贷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用户最好还是先和另一半说清楚,双方意见达成统一之后,再一同去银行办理房贷。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时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可以贷款吗,以及夫妻买房贷款是算一方还是算双方的。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到有相关需求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