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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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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信用助学贷款的看过来!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注意事项及需提供资料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意事项及需提供资料

1、申请贷款的学生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先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然后录入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两份申请表(注:共同借款人为学生法定监护人)。

2、学生携带通过“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贷款申请表,要先到村(居)委会盖章;新考入大学新生在上高中期间享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到毕业高中盖章。

注: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村、毕业高中二者有其一即可,经办人一项要签字、写上日期。

3、学生携带以下资料:(到丰润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206室进行贷款条件审核,地址:丰润区幸福道27号,联系电话:0315-3221068)。

(1)携带加盖村(居)委会或毕业高中公章后的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新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出示原件);老生带注册过的学生证(出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示原件);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出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为原件。

4、省外高校学生到校后需将“高校回执表”寄回我处(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收,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27号,邮编:064000)。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就读省外高校学生的回执信息录入后,信用社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助学贷款工作。回执和信用社入户调查同时进行,一定要在签合同前将回执必须寄回来。

5、已经贷款的专科毕业生当年升入本科、本科毕业当年升入研究生的必须在毕业当年8月31日前携带通过“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延期申请表》、身份证、升学录取通知书、留级证明、休学证明等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贴息延期(在本人贷款年限内),否则不能予以贴息。学生毕业后从当年8月31日后自付利息,按季计息。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可关注“河北生源地贷款”微信公众号:hk

稿源:丰润教育

编辑:么冬

河北127个县(市、区)开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宋平通讯员郭永博)日前,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发布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根据各县(市、区)申办情况,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拟在河北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的128个县(市、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127个县(市、区)已开办,秦皇岛市海港区拟开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根据国开行河北分行发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2020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新受理的助学贷款全部执行国家最新政策,将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将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据介绍,河北省已具备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办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已于7月22日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9月25日受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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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学子!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开始啦!最高可申请1.2万元!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已经开始。凡我市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被录取的新生,均可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注册申请。本专科学生最高可申请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申请1.2万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一项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先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提出借款申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网上注册申请后,还要在线打印贷款申请表,并于10月底前向县级信用联社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贷款申请表、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等)。

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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