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还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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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箱和电话: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箱和电话:____________
债务人于年月日向债权人借款元,债务人就还款的有关事项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元;至年月日前还元;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
债务人承诺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息,债权人与债务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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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协议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除支付上述欠款及利息外,应从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至还清至,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付的,债权人可以向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见证人为:;见证人为:。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务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债权人:债务人:
见证人:见证人:
签约地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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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案情:
2012年4月9日原告宁夏A公司与被告张三签订编号为NXXS120409B的《协议书》、编号NXXS120409《还款协议书》,约定1、被告从原告处购买挖掘机一台(商标牌号为KOMATSUA、机器型号为PC450-8、机号为DZCZ0644),合同总价为2586817元;2、首付购机款为440940元,剩余2145877元购机款依照《还款协议书》约定分23期,每期93299元,于2014年3月10日前付清;3、《协议书》第十二条第一款约定:乙方如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日期及时支付设备款,逾期款项应承担月千分之九点六的利息以外,还要承担日万分之八的逾期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2年4月9日将挖掘机交付给被告,被告验收后,出具编号为xx120409的《签收单》,验收意见为:“性能、外观等一切正常”。合同履行中,被告始终未依照《还款协议书》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累计付款1266929元,未支付款项为1319888元,超过合同总价款2586817元的五分之一,被告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观点:
1.原告宁夏A公司与被告张三签订的《协议书》、《还款明细表》及签收单,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宁夏A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将挖掘机交付给被告张三,被告张三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金额及时间给原告宁夏A公司支付购机款及相应的费用。
2.在《还款明细表》、《张三付款明细》确认被告张三分期应付车款本息共计2145877元,被告张三共计偿还825889元(不含首付款440940元),下欠1319888元,被告张三应予偿还。《协议书》约定逾期款项应按照月千分之九点六的利息担责外,还要承担日万分之八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原告宁夏A公司主张按照日万分之四要求被告张三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433681元(计算至2015年8月24日),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3.被告张三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了相应的诉讼权利。
律师补充:
1.分期付款买卖是特种买卖合同的一种,也是现今商品买卖比较多的一种买卖形式,分期付款买卖一般都是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即在买方付清货款之前,商品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在达到一定条件情形下,可以收回所有权或者要求一次性付清货款。
2.分期付款买卖在买受人未支付的货款达到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次性付清货款或者收回出卖物。出卖人收回出卖物的,买受人应当支付使用费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超过部分。
实用的欠款分期还款协议(还款计划书)
合同只是一种格式范本,具体要根据商务事宜拟定,直接套用有风险。
甲方(供货方):
乙方(经销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产品销售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全部支付完货款人民币XX元,但至今乙方全部未支付,因此乙方于此确认结欠甲方货款人民币XXX元,且乙方承诺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期偿还,现双方就还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期还款,乙方也可以提前偿还所有借款。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偿还货款XX元;
2、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借款XX元;
3、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借款1XX元;
4、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借款XX元;
5、XX年XX月XX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偿还借款XX元;
二、乙方如未按以上方式按期还款的,其中有任何一期未按时付款的,则视为全部欠款已全部到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全部货款。
三、乙方如未按以上方式按期还款的,则甲方有权自XX年XX月XX日起就全部欠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至偿还全部借款。
四、如因乙方未按本协议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鉴定费、保全费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处理办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捺手印)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