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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身份证贷款

本文目录

个体工商户怎么贷款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银行为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融资需求而设计推出的一项个人贷款服务。它根据个体工商户财务管理简单、经营周转快速灵活的特点,在借款申请资料和调查审批程序方面都作了相应的简化。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市范围内户口

(2)在泸州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物

(4)在贷款行开立存款帐户。

资料提供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

(4)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

(6)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

(7)本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贷款期限

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时间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执行,按月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所需流程

信用等级评定、核定授信额度(受理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

「问政」泸州: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10万元贷款

网友:我一直在电子商务行业工作,现打算自己创业开公司,但个人资金不足,创业贷款如何办理?

江阳区人社局:根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除叙永县和古蔺县由政府全额贴息外,其他区县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自主创业或合伙组织起来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代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都可以向创业所在地的社区(村)或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人进行贷款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本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网络商户需提供网店注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5年内的商业贷款情况证明材料(征信记录);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需提供反担保的,出具市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信用反担保书;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园区等其他担保机构认可的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的,由法人代表签订信用反担保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房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具有所有权属的房产证、土地证(出具他项权利登记)。

川江都市报记者田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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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201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办理 申请流程看这里

泸州2015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展开。

生源地助学贷款

即日起,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因家庭贫困均可向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万元。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已受理1200余名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政策四大调整

据市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今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1.延长贷款期限

今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统一确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贷款期限多延长了6年。贷款期限延长后,更有助于减轻借款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借款学生毕业后,平均每年还款金额将下降30%至40%。

2.扩展贴息时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同时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以申请(原来只对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实施继续贴息政策)。贷款利率则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3.延长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三年还款金额可下降25%。

4.增加还款救助机制

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是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还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本息。

据悉,去年全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人数为6713人,共计发放贷款金额为4400多万元。今年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启动,即日起,泸州市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程序

①借款人领取贷款申请表

②办理贫困证明

③将申请表和贫困证明交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④接贷款银行电话通知,与贷款银行签订《助学借款合同》

⑤持《助学贷款合同》到高校报到注册

⑥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邮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⑦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银行放款

⑧银行贷款发放、汇款。

需提供的材料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

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各区县资助中心电话

江阳区资助中心:3127258

龙马潭区资助中心:2522068

纳溪区资助中心:4280267

泸县资助中心:8190145

合江县资助中心:5269747

叙永县资助中心:6255326

古蔺县资助中心:72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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