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6日起受理(附申请流程)
海口网7月12日消息(记者伍凤妹)海口网记者12日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获悉,海口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将于8月2日开始受理,续贷7月26日起受理。
海口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同时,申请者须具备相关条件,如: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选择家庭经济来源主体);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需同意承担责任);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7.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或者是失信人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预计有调整,等待正式文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全日制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
贷款年限一律根据“剩余在校学年+15年”计算,最少不低于15年(否则退回),最长不超过22年。
续贷受理时间(均为网签):7月26日-8月20日。
首贷受理时间:
1.接收材料审核时间:8月2日开始,9月7日截止。
2.签合同时间:8月9日-9月9日。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在“海口助学”微信公众号、“海口助学贷款QQ群(6个群)”公布,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按公布时间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
高校录入回执接收截止时间:10月10日。请续贷学生凭受理短信验证码或自行打印受理证明,首贷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10月10日前到高校录入回执。
新贷(第一次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1)访问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用户;录入申请信息进行在线申请(信息全部填写,不管星号和非星号),提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2)贷款学生将《贷款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审核通过后,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客人按“海口助学”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时间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签订借款合同(时间允许的话可能当场办理)。所有进入服务大厅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提供健康码并用免洗酒精洗手、佩戴口罩、测体温。
续贷采取网上签订合同方式,续贷学生申请的时候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请认真阅读操作办法办理。有重要信息变更的(身份证到期换证不算)请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续贷申请(第二次以上贷款)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在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一楼号设立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受理期间在一楼,非受理期间在五楼505)。电话:66296899。
海南省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开始受理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我省2022年度助学贷款已于近日开始受理,具体业务介绍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9月9日,其中,续贷受理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9日,首贷受理时间为8月8日至9月9日。市县具体受理时间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二、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三、申请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申请系统为“学生在线系统”,网址是。
四、政策介绍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班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弥补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还款政策
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按年偿还贷款利息,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注:若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六、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申贷流程
(二)申贷材料
1.首贷学生
2.续贷学生(可选择远程受理或现场受理)
2.1远程受理(主推)
为避免人员聚集,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本人已实名认证的手机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的方式远程办理贷款,无需前往现场,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于更换共同借款人的,需续贷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2.2现场受理
七、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和省后勤资助办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遇到问题请先向银行或教育部门咨询。借款学生毕业后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八、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省内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陵水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受理相关事项看这里哦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编辑:林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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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6日起受理,申请材料及贷款额度→
记者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了解到,海口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即将开始,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和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
续贷受理时间(均为网签,无需到现场办理)为7月26日-8月20日
首贷接收材料审核时间为8月2日-9月7日
首贷签合同时间为8月9日-9月9日,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需到海口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续贷申请材料为《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还需现场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首贷学生需提交有贷款学生签名的《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提供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核查,没有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贷款对象:
根据要求,贷款对象可以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也可获得优先支持。
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全日制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高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自己缴费。贷款年限一律根据“剩余在校学年+15年”计算,最少不低于15年(否则退回),最长不超过22年。
来源: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