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败坏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声?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是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组织。它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最早从2005年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始试点,由人民银行对其业务进行指导。随着后来2008年原银监会、中央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引导资金流向农村等欠发达地区,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出现也丰富了我国的金融体系,能够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是我国普惠金融的实际推动者、践行者。
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是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合法正规从事经营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组织。
那么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声誉差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到底是谁在败坏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名声呢?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整个行业成立时间较短,且缺乏有效正向宣传,其贷款利率相对银行来说又普遍较高,多数人并不十分清楚小额贷款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金融组织,是否是正规机构等根本就弄不明白。后来以讹传讹慢慢的就被误解为不正规的高利贷公司。
其次,也是小额贷款公司被误解的主要原因。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渐放开,很多人认为金融业很赚钱,都想从事金融行业。民间借贷的门槛很低且早期无有效监管,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了进来,甚至已经发展到了泛滥的地步。这些借贷公司大多称谓是某某财富公司、某某金融等,但不管他们叫什么对外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小额贷款公司”。事实上,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要求和准入门槛。这些不法公司根本就没有经营发放贷款的资质,但长期以来它们打着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放贷,谋取不法利益。又因为监管打击措施不到位,让这类从事非法放贷的组织疯狂的野蛮生长起来。各种借贷纠纷如“砍头息”、“套路贷”、“暴力收贷”等,甚至将它们的黑手伸向了校园,丑闻层出不穷,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让真正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替他们背了锅。
另外一方面,早些年不少媒体也并不是很清楚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性质,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与非法放贷公司混为一谈,造成社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普遍误解。
在多种原因的共同影响下严重败坏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名声,极大的影响了小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非法放贷的打击力度,目前非法放贷的组织已基本被清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声誉得到了一定修复,为未来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掌握这几点,帮你辨别贷款机构是否正规
现如今,小额贷款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很多小伙伴们会产生疑问,小额贷款可靠吗?怎么选择小额贷款机构?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许多。其实,正规的小额贷款机构是绝对可靠的。那么如何判断小额贷款机构是否可靠呢?让我们继续往下看看吧。
一、看宣传标语
有许多小广告打着“免息、免费、零利率”的标语“招摇撞骗”。凡是贷款,一定会有利息,免息、不正常的低息可能会导致在别的地方收取更高的“利息”,那就得不偿失了。因此在贷款前,首先要辨别其宣传语、广告语的真假,这是十分重要的。
二、看机构信息
一般来说,正规的小贷机构营业执照名称中含有“小额贷款”字样,借款人可以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另外,小贷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放贷资金为自有资金,如果一个机构又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就不属于小贷机构。
三、看相应资质
任何小贷机构开展资金放贷业务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放贷业务,正规的小贷机构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还有上级政府监管部门的批文,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四、看资金来源
目前小贷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机构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如果资金来源不明朗,就一定要注意了。
五、看收费
合规的小贷机构收费透明,并且在贷款下来前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在放款时才会收取相关费用。如果小贷机构在申请贷款之前就开始编造各种名目收取保证金、手续费押金、预付利息等费用,千万要小心,不要相信。
六、看机构形象
查询小贷机构的风评,看看是否出现大部分人评价此机构不正规,存在高利贷、暴力催收等现象。还可以找身边靠谱的圈内朋友打探一下想要贷款的机构的贷款业务等信息。
选择正规的信贷机构是十分重要的,借款人在借款之前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信贷机构,减少贷款的风险。
金融小知识|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的定义
“影子银行”,一般是指那些有着部分银行功能,却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简单理解,影子银行就是那些可以提供信贷,但是不属于银行的金融机构。因为难以监管,那它对货币造成的影响,包括流通速度和规模,就没办法准确估算,所以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后,很受人们的重视。
美国的“影子银行”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SIV)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货币市场基金、各类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各种金融机构理财等表外业务,民间融资等,总体呈现出机构众多、规模较小、杠杆化水平较低但发展较快的特征。
影子银行的界定标准
一是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主要包括各类不受商业银行审慎监管标准约束的类信贷业务,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一是完全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以外却从事信用中介的机构和业务;二是虽然在监管覆盖范围内,但通过非洁净转移等各种方式规避商业银行审慎监管标准。例如,有些信用中介虽接受金融监管,但资本和拨备计提明显不足;有些非银行信用中介发放信贷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标准,借款人现金流覆盖和信用缓释不足;部分贷款流向房地产、产能过剩领域甚至“僵尸企业”等银行贷款的限制性行业。
二是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发行分级分层产品,区分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有的涉及账户分拆、多层嵌套。由于结构设计十分复杂,导致底层资产不清,风险难以识别,真实风险水平被掩盖。基金、理财、信托等可以作为交易对手直接进入同业拆借和回购市场,有的大量使用衍生产品,质押回购方式加杠杆。部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和地方资产交易所还将本应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资管产品进一步拆分、转让,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一般个人客户。
三是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产品存续期间完全未披露基础资产信息,或披露不充分,投资者和市场第三方机构无法准确掌握产品规模、收益变现、投资比例、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主要信息,也无从判断风险趋势和高低变化。由于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频繁,各类风险相互交织,产品最终持有人难以穿透识别整体风险水平和风险环节。
四是集中兑付压力大,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高。各种以集合投资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产品具有明显的期限转换作用,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特征。当投资产品出现风险征兆时,从众心理将诱发“破窗效应”,极易造成挤兑冲击。此外,部分集合投资产品还集中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遭遇集中兑付后,风险会在金融体系内传染、叠加和共振。
按照上述界定标准,我国影子银行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其中,广义影子银行是基本符合四项界定标准的金融产品和活动,狭义影子银行则是其中影子银行特征更加显著、风险程度更为突出的产品和活动。
影子银行的分类
首先,就是影子银行本身,主要玩家有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SIV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第二类是应用影子银行方法的传统银行。这些银行仍在监督管理下运行,同时可获得中央银行的支持,但它们也将影子银行的操作方法运用到了部分业务中。
第三类则涵盖了影子银行的工具,主要是一些能够让机构转移风险,提高杠杆率,并能逃脱监管的金融衍生品。
“影子银行”是信贷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和大宗商品交易、杠杆收购领域的主要参与者。
这些机构通常从事放款,也接受抵押,是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在带来金融市场繁荣的同时,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高杠杆操作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脆弱性,并成为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推手。目前,影子银行系统正在去杠杆化的过程中持续萎缩,然而,作为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一环,影子银行系统并不会就此消亡,而是逐步走出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新的、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发展。未来,对影子银行系统的信息披露和适度的资本要求将是金融监管改进的重要内容。目前,美国已提出要求所有达到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私募机构和风险资本基金实行注册,并对投资者和交易对手披露部分信息。
影子银行的影响
1、利率比较市场化
中国银行的利率是央行确定的,可以小幅度调整,整体不能动。但是影子银行不受央行规定的利率约束,贷款利率比较自由。一般找影子银行贷款的企业,都是从正常银行体系贷不到款的企业,风险略高,所以利率也会略高。
2、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
影子银行系统发展历史比较短,制度体系未必健全,外部监管也很薄弱,比较“野蛮生长”。现在地方债务重重,房地产泡沫的隐患这都使影子银行充满危机。不易于监管,资金流向的隐蔽性这些都造成影子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危机。一旦危机爆发,将对整个市场信用,货币市场流动性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引起经济危机也是极有可能的。
影子银行存在的隐患
影子银行具有五大隐患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资源错配风险。影子银行的资金流入了不该流入的领域,会造成资源错配。一部分理财资金通过购买证券等方式流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两高一剩行业,助长了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的现象,也推动了资产价格的过快上涨。
第二,资金空转风险。为了规避监管,理财产品往往会层层包装,层层嵌套,这就使得理财资金在进入实体经济之前,拉长了资金链条,既推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又可能造成部分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击鼓传花,引发过度杠杆和金融泡沫。
第三,期限错配风险。从负债端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普遍以1年期以内的产品为主。但是从资产端来看,银行理财存量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为3-4年。资金期限明显错配,只能依赖不断发新的短期产品来兑付老的产品,长期放贷收不回来,再加上潜在的刚兑风险,很可能酿成系统风险。
第四,金融稳定风险。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同时又要满足刚兑的需求,资产管理者往往会通过加杠杆广泛参与期货、期权、互换业务、证券融资等,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商业银行既可能是金融风险的源头,有可能成为金融风险传染的中转站,一旦风险传染到银行本身,可能会被迅速放大而引发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第五,影子银行的“负外部性”。影子银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的融资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但是由于银行主导影子银行体系,事实上提高了普通储户和贷款企业的“尾部风险”。因为银行提供了隐性担保,如果发生亏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同样会要求银行赔付,银行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影响普通储户和贷款企业的利益,但是银行参与影子银行所赚取的额外收益又没有惠及他们,这就是影子银行的负外部性。
当然,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是重要的里程碑。存款保险制度意味着国家仅为银行一定限额的存款提供担保,不对银行理财产品提供担保,从而实现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