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一企业被申请破产背后涉拆迁:法官称谈不好就送达破产裁定
中国商报(记者杨轩)因涉及2017年一笔507万元本金(违约金580万元)“追偿权”纠纷案,让目前江苏省唯一一家药用明胶生产企业的“海安申宇明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宇明胶”)濒临破产边缘。
“我跟你们讲(拍桌子),今天谈不成拆迁,回去就让你进入破产程序。”9月3日晚上,在申宇明胶会议室里,当着72岁的张丽华的面,“破产案”主审法官徐爱贤如此说道。一位陪同张丽华参与“拆迁谈判”的公司员工看不下去,质问该法官:“是来谈拆迁还是来威胁我们?”
10月1日,张丽华收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由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2021苏0621破申28号)。
图为海安申宇明胶有限公司老厂区被荒废10年
张丽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法院法官不能参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谈判”工作。她还认为,申请人海安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陵担保”)仅凭一笔507万元本金,就想让一家有52年“明胶”生产历史且价值数亿元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不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实在太过分了”。
一名知情人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丽华,对申宇明胶(前身为海安县明胶化工厂)很有感情,她干了整整40年的生产厂长,一辈子心血都耗尽在申宇明胶,“发生在1999年11月24日的烟台海难中,有两名公司员工因送货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其中一名就是她的亲外甥。”
被申请破产清算
图为海安申宇明胶有限公司新厂区
四年前的2017年6月16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份缺席民事判决(2017苏0621民初2318号),判决申宇明胶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给付海陵担保在2015年曾向江苏昆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借款507.137万元本金(利息自2015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
当时,申宇明胶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张丽华,因其名下并无财产可执行,直至2021年5月25日,海陵担保再次向海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法院发出执行公告,拟将申宇明胶在2011年抵押在海陵担保的案涉不动产(37亩土地及房屋,位于海安市海安镇河滨西路2号)拟拍卖变现。
图为海安申宇明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最新产品
申宇明胶提出执行异议,认为登记在其名下的案涉不动产早已在2009年6月被列入拆迁计划,并在2011年被海安市人民政府公告征收,尽管在2021年再次被列入红线范围内,但其所有权已转移,不应作为被执行人财产执行,要求中止执行。
8月19日,海陵担保(原海安县海陵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突然向海安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五天后的8月24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下达破产申请《通知书》。
但申宇明胶还没来得及提出申请异议,仅过了两天的8月26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便立刻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苏0621执1200号)。
图为江花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人扩大债权人登记
张丽华告诉记者,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徐爱贤称,该破产案系本院执行局转交来的“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申请,但实际上是法院给海陵担保出的主意。
“此时正处于37亩老厂区拆迁谈判的最后阶段,而新建20亩厂区(位于原海安镇桥港路)已经处于技改调试期,试生产经营也不存在亏损或转移财产。”张丽华说,成立于1969年的申宇明胶,原老厂区在2009年被规划为商住用地开发,2011年政府动员其自行搬迁,但征收补偿款却一分钱不给,“说是先搬迁后补偿”。
她说,由于当时没有资金渠道,又不能在老厂址进行技改,为筹资修建新厂区,时任海安市高新区主任的徐海涌曾引导其联系海陵担保帮忙借贷,
“2011年11月30日,在我将土地使用权证、房权证交给海陵担保公司保管后,海陵担保便安排到江苏昆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共提供担保贷款1000万元(分多次),其中500万元贷款被海陵担保故意断保断贷,从2012年2月开始,一共向银行支付了利息、担保费等费用1178万元,是原工行房产抵押贷款利息的4.3倍,明显是一种套路,也是造成该破产案发生的真正原因。”张丽华透露。
图为海安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扣押企业的土地和房权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31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申宇明胶的老厂区被列入“海安市闸东路周边区域改造工程”范围,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尽管在2011年就已经对申宇明胶(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了征收,虽征收补偿工作迟迟未到位,但海安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8日仍作出《房屋搬迁分户评估报告》,对申宇明胶37亩老厂区的土地及厂房作出的评估价仅为2242万元。
不过在2021年9月7日,申宇明胶委托北京一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其老厂区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1.2亿元,两者之间的评估结果相差将近6倍。由于双方协商多次未果,便出现了文章开头法官参与拆迁谈判的一幕。
据张丽华证据资料显示,9月3日,由开发商“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集团”)王海林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海安市人民法院负责该破产案的法官徐爱贤、市政法委副书记张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夏晶等人组织的拆迁谈判会议,在申宇明胶会议室里举行。
当着众人的面,法官徐爱贤称其了解张丽华做了几十年的企业厂长,当初的企业在江苏名列前矛,为了经营企业,张丽华确实没有存款,没有房子,连女儿的房子都做了抵押,但希望其不要“一根筋”,“如果今天谈不成,我回去汇报,谈不上就让你百分百进入破产程序。”
于是双方不欢而散。10月1日,张丽华收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由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称,本院执行局在8月23日决定将申宇明胶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2018苏0621执630号)移送破产申请,8月24日予以立案,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该院裁定内容还称,截至移送时,受理申宇明胶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共7件,累计尚未执行到位标的额1719万元(不含利息)……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且在审查阶段仍未履行义务,本院认定债务人申宇明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据此裁定受理申请人“海安市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申宇明胶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申宇明胶提出异议,认为其作为江苏省唯一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新厂区建设已完成且通过环评认证和排污许可,调试生产成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已取得《药用明胶生产许可证》、《食用明胶生产许可证》,新老厂区其评估市值超3亿元,资产远远大于债务;而其产品供不应求,目前已有大额订单,既有生产盈利能力又有变现能力,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的条件。
但多次提出异议无效,一种莫名的愁绪涌上心头,“还好世人看不见我落魄孤单,而我都看到了世间冷暖。”张丽华如此感叹。
张丽华认为,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参与拆迁谈判,目的是让其答应签署拆迁协议。
谈好拆迁协议就不破产
图为海安市2021年公布的征收决定
申宇明胶多名员工也告诉记者,就在还未收到“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前的9月24日,法官徐爱贤及一名随行人员在公司新厂会议室里,当着大家的面宣读了该裁定书内容,并再次强调不答应拆迁就让企业破产,“如果你们愿意谈我不送裁定书,再谈不拢,裁定书就下发,现在给你4天时间”。
9月28日,张丽华向法院递交《管辖异议书》。“海安市人民法院却逾期不予回复,就更谈不上纠正。”张丽华说,她又在10月14日向法院递交《中止审理申请》,认为该破产案需以征收补偿结果为依据,待征收补偿工作结束后恢复审理,“海安市人民法院至今未予回复”。
“我在10月20日以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海安人民法院举报徐爱贤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直至11月17日才给回复,而回复日期写成11月8日,法院工作人员没有向我当事人了解情况,就直接回复称其未发现法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张丽华称。
对于上述法官徐爱贤参与拆迁谈判说法,10月29日,记者致电徐爱贤的办公室电话采访核实。徐爱贤在电话里不愿谈及其作为破产案主审法官却参与拆迁谈判的原因,仅称记者联系其单位了解情况便挂断电话。11月24日,拨打海安市人民法院负责接待媒体采访的办公室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图为法院指定破产程序的资产管理人
10月20日,在海陵融资担保公司办公室,一名丁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程序是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并否认了其配合他人拆迁谈判的说法,“申宇明胶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她们自己找我们公司要求贷款的。”这位丁姓工作人员还称,他们也可以让其他债权人去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天眼查资料显示,海陵担保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狄紊安,三名持股股东为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江苏海穗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不过,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海陵担保公司并不属于其子公司。
公司变更记录显示,2015年1月,徐海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被变更登记为张斌,工商资料显示,徐海涌名下作为法定代表人身份的企业显示28家,目前大部分均已注销或吊销。
据海安市政府官网显示,徐海涌在2011年12月的身份显示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丽华介绍,2016年10月将新厂房建设后开始试生产,修建厂房共花了6000多万元,除了其自有资金,其它都是筹资而来。
“目前涉及新老厂区的债务一共有一亿元左右,其中老厂区的债务约5000万元。2020年3月,曾有个别债权人故意去公安机关报案称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被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借款都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并建议等拿到老厂区的拆迁补偿款后还债。”张丽华说,在记者来海安采访完走后,10月27日,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来人强行要求其交出新修建的工厂和企业印章,随后又故意发出通知邀约一些债权人前来登记,想制造企业已被破产的消息。
张丽华称,很多原先曾支持其办企业的债权人得知申宇明胶即将破产清算的信息,“他们说都要去法院起诉”。
图为法院指派评估人员在新厂区查看
张丽华还透露,“11月16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要求三日内交出所有公司财产、印章、证照等资料数据,明显是想逼我就范”。
对此,江花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在电话里否认其强行要求张丽华交出申宇明胶的印章和厂房的说法,并用短信回复称,其会依法履行职责,尽最大努力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一名由法院指定的评估公司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他此前并不清楚申宇明胶跟海陵担保以及法院的纠纷缘由,也是在现场查看新厂区时听张丽华介绍后才得知情况一二,如果法院认定的事情不符合其工作要求,“会拒绝或退出评估工作”。
11月22日,记者在申宇明胶提起行政诉讼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对于申宇明胶在10年前被强制搬迁未予补偿造成目前经营困难等问题,9月26日,申宇明胶以诉求“撤销2021年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为由,将海安市人民政府起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还未作出开庭审理通知。
海安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回应称,海陵担保公司向其介绍了一些情况,他们称自己都是按照司法途径和法律程序进行,未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已经向领导汇报了情况,记者可以去多方面了解情况”。
据了解,申宇明胶产品有药用明胶,食用明胶,工业明胶,空心胶囊等系列,注册商标“江海牌”,曾获部优,省轻工名牌,在八十年代获得部级质量管理奖、江苏省先进企业、明星企业等光荣称号。
对于事情的进展,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联发股份:关于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日期:2017-05-18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002394证券简称:联发股份公告编号:LF2017-02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
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飞顺纺织”)贷款62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五年,贷款年利率
7.108%。
此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0日
3、住所: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4、法定代表人:陆圣军
5、注册资本:50万元
6、经营范围: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纺织品销售;纺织机械及配件加
工、修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陆圣军出资42.5万元,占85%股权;曹霞出资7.5万元,占
15%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飞顺纺织总资产294.26万元,净资产
94.68万元,资产负债率67.83%;2016年度收入1044.70万元,净利润16.17万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总资产235.37万元,净资产96.77万元,资产负债率58.89%;
2017年1-3月份,实现收入68.80万元,净利润2.09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62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支付购买机器设备款
3、委托贷款期限:五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108%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由飞顺纺织现有的机器设备为其贷款本金
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四、委托贷款审批及管理
公司设立调查岗、审查岗和决策岗及审计委员会审批制度,岗位分离,各负
其责。证券部、财务部为调查岗,负责贷款对象的调查和日常管理;审计部为审
查岗,负责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贷款整个过程的监督和核查,
并形成材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长为决策岗,根据审计委员会报送材料最
终决定贷款可行性;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飞顺纺织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机器设备款。飞顺纺织为
本公司提供配套加工服务,且其生产经营均在联发色织工业园区内,由本公司及
下属企业提供全部公用工程服务和动力能源,因此,公司能够影响其生产经营,
并能及时把握其经营动态,同时采取由飞顺纺织提供设备抵押担保,最大可能地
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委托贷款风险可控,本次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
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
助可以更好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借款
人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飞顺纺织以其
拥有的机器设备为其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于《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
接受委托贷款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委贷风险
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委托贷款额占公司2016年末合并净资产的0.22%,如本次委托贷款提供
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不含对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或全资子公
司)发放委托贷款5.6612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合并净资产的19.64%。
八、公司已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逾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九、其他说明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海安飞顺纺织有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4年领跑全省农商行系统等级考核 海安农商行资产8年涨6倍
近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62家农商行等级管理考核情况,海安农商银行再次力拔头筹。自2012年以来,该行已在农商行系统等级考核中领跑4年。
“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发展壮大,在转型中不断提升实力。”海安农商银行董事长徐晓军说,围绕打造苏中标杆银行的目标,深耕服务“三农”和本土实体经济,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速了海安农商银行从一个地方小银行成长为区域“领头羊”,资产由2008年的100亿元,增长到去年的600亿元,8年增长6倍!
立足“三农”,深耕普惠金融
“‘农’字当头,一定要当好支农‘百科全书’。”在海安农商银行行长黄建新看来,“农”是农商行发展的根,农民有什么样的金融需求,就应该有什么样的配套金融服务,不能缺位。
针对农民贷款难、担保难,2009年,海安农商银行率先推行农户“阳光信贷”,分批开展“惠民通”客户授信和易贷通卡推广,有效保证农户信贷资金供给。在全县首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首办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出“致富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同时,为支持农民创业、下岗创业、青年返乡创业,推出创易贷、下岗再就业贷款等产品,全力保障农民创业资金需求。据统计,海安农商银行近年来累计对8万农户“阳光授信”6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55.16亿元,占比90.31%;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350余家,累计支持信贷资金30亿元,扶持壮大了袁兵草莓、婷婷禽蛋、黄金大米等一大批特色农业品牌。
考虑到农村拆迁集中安置居民距离老镇区较远,海安农商银行加大渠道创新,构建覆盖城乡的网状金融服务网络,着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该行在农村居民较为集中的社区、市场,布放自助银亭17座、“易捷通”便民机具500余个,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150家,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较好地满足了农户日常小额取款、查询需求。
服务实体,与地方共成长
江苏文凤化纤是海安当地一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海安农商银行雪中送炭,一路相助。”回首公司发展历程,女掌门陈文凤感慨不已。2012年,国内化纤行业普遍不景气,文凤化纤急需资金对生产线升级改造,海安农商银行调研后果断授信1.3亿元,使该公司及时引进了20多条国际先进的锦纶高速纺生产线,比同行领先一步抢占高端市场,赢得了竞争主动权。2015年,化纤原材料价格连续上涨,文凤化纤流动资金紧张,海安农商银行又及时援手,增加敞口授信1800万元,再次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在海安农商行决策者看来,身为本土金融机构,尽心尽力服务好本土实体经济,责无旁贷。去年,海安农商银行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帮助,率先实施“百企越冬”工程,对全县具有发展前景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100家企业进行现场授信,授信金额达33亿元,增加企业授信近10亿元。同时,积极推进信贷条线事业部制改革,对500万元以上公司贷款集中上收,设立五大信贷服务中心,由大客户经理“点对点”“一对一”服务企业;建立“预授信”制度,对同意续贷的客户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在贷款归还后次日及时发放贷款。
截至2016年末,海安农商银行直接贷款余额246.4亿元,支持各类企业1550户,企业贷款总额达185.82亿元,其中支持制造业贷款占比超过60%。2016年,海安农商银行投放的制造业贷款占全县金融机构70%,远远高出行业平均水平。
彰显人本,锻造活力文化
在海安农商银行内部,民主化、人性化氛围浓厚。如:要求从总行高管到支行行长均必须无条件接受员工面谈沟通,至今员工面谈沟通超过600人次;实施班子成员全员评价制度,全行员工一人一票,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若被测评人员满意率低于80%,则待岗一个月。制度实施5年来,班子成员员工满意度均在98%以上。从2014年起,先后5次组织中层正副职及后备公开竞聘,竞聘人现场述职,班子成员和随机产生的30名大众评委一人一票,现场投票并公布竞聘结果,全行有42名年轻同志通过这种方式走上了中层管理岗位。
海安农商银行实施“候鸟”计划,公开选拔30名年轻柜员进入客户经理后备,在非业务高峰期到客户经理岗位实习;实施“千里马”工程,通过“毛遂自荐”“伯乐识马”的形式,选拔35周岁以下高素质青年管理后备人才,试行定向聘用式培养。
浓浓的人文关怀,形成了凝聚人心、激励向上的价值导向。海安农商银行实施“归乡工程”,在新员工分配、老员工轮岗交流时,尽量就近安排,努力让大多数员工上下班车程控制在20分钟以内。“努力给员工营造一种家的氛围,让工作始终充满热情和激情,事业发展才能无往而不胜。”徐晓军表示。
本报通讯员童夫军范海霞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