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套房首付降至20%,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5月30日,据官方微信号“温州发布”消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保障住房需求和“房住不炒”政策,温州市出台实施支持群众刚性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政策。
公积金贷款方面,为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此次新政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间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以市区为例,调整后,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亦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另外,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新政也将个人首套房商贷首付降至20%。根据新政,温州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温州市将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保持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为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此外,新政提出,继续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为保障购房者权益,温州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进一步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亦要开展风险合规自查,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
此外,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温州市将落实一系列惠民举措,如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具体包括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
来源:澎湃新闻
下调!事关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布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温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后,对于首套购房者来说,将实实在在省下一笔购房成本。
例如
对于下调0.15%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购房者的优惠力度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以当前温州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30年利息总额566742.75元、月供4352.06元,调整后30年利息总额537259.04元、月供4270.16元。这么一看,还款总额能节省29483元,每个月能少还81.9元。
温馨提示
这个优惠不仅新购房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客户可以享受,对于此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也适用。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晚报
编辑/一审:周斌杰
二审:郑刘英
三审:林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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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提至10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李晓青
6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提到,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这意味着,个人贷款已达封顶线50万元的基础上可增至65万元,夫妻贷款已达封顶线70万元的基础上可增至100万元。
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政策》称,将提高租赁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不超过1400元。在调整贷款计算规则方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由原来的4倍作为基数,最高10倍,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另外,《政策》提到,要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40%。
在助力企业纾困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进行补缴,并恢复正常缴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沈轲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