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凤山置业法人代表贷款诈骗判无期 烟台农商银行等多家机构被骗
来源:和讯银行
和讯银行消息烟台凤山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原政协烟台市十二届常委王某亮,因犯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自2016年5月23日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多次追加起诉书和调查取证十分困难被多次延期审理,直至2018年11月份才审理终结。
2019年5月30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此案判决书,该案终被曝光在大众视野。
贷款诈骗罪
2012年9月,王某亮以其实际控制的烟台市福山东兴塑料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虚假证明文件和会计资料向工商银行莱山支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用途为东兴塑料公司购买原材料。王某亮个人以及烟台瀛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担保。
经银行审核之后,2012年10月2日,工行莱山支行经批准分两次向东兴塑料公司发放贷款2500万元。贷款到账后,王某亮安排他人将该笔贷款转至其实际控制的烟台志勤工贸有限公司名下,后陆续用于支付购买古玩、别墅和偿还欠款。
贷款到期后,工行莱山支行多次催收无果,直至2014年7月31日,东兴塑料公司共计归还本金792.38万元,尚欠本金1707.61万元。
骗取贷款罪
2009年8月至2013年5月,王某亮以其实控的烟台开发区林茂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证明问卷,编造贷款用途向烟台农商银行莱山区支行贷款共计2300万元,之后该部分贷款全部还清。
2013年5月,王某亮通过上述手段向烟台农商银行莱山区支行贷款2000万元,由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15年3月后,王某亮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之后由担保公司代偿该笔贷款的本息。
2010年至2014年,王某亮通过上述手段向烟台农商银行牟平区支行贷款4290万元,之后由担保公司代偿本息。
2014年11月,王某亮通过上述手段向烟台银行西大街支行贷款400万元,之后由担保公司代偿本息。
职务侵占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亮利用自己实际负责凤山置业运营的职务之便,采取与借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方式,私自决定将本公司的15套别墅抵押给典当公司、银行或者个人借款私用,通过上述手段共计抵押借款3090万元。王某亮还私自截留公司售楼款562.14万元。
其中向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贷款950万元,典当行740万元,个人1040万元。
转移财产
判决书显示,王某亮在贷款诈骗后曾多次购买豪车以及转移名下财产,2013年6月,王某亮将名下两套别墅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由其全部持有变成妻子持有99%,而自己持有1%。
2013年6月至7月,王某亮将名下的保时捷轿车、牧马人轿车以及奔驰轿车转移至其女儿名下。
2014年1月23日,王某亮购买了129万元的巴博斯轿车一辆。
2018年11月1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亮进行了判决,判处王某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退赔工行莱山支行贷款本金1707.61万元,退还侵占凤山置业的资产。
优化营商环境|全省首批次“善担贷”批量线上业务在烟台落地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王修齐通讯员尹文超)日前,烟台融资担保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合作的首批次“善担贷”业务正式落地,为17家小微企业提供了3786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标志着烟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进入线上运行新阶段。
“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十二家全国性银行针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创新的新型银担合作模式,致力于解决企业规模小、担保措施弱等问题。担保机构不进行重复考察,与银行开展“见贷即保”业务合作,从审核最前端扫清小微企业发展障碍,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支持及银行“资金输血”功能,切实提高担保贷款审核发放效率,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
烟台核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过滤设备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均为大型组装设备,涉及项目金额较高,客户预付款比例较低,由于无法提供足值的抵押物,迟迟无法解决日常经营面临的资金流转困境。随着首批次“善担贷”业务正式落地,烟台核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获得了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感谢‘善担贷’这个好产品,它十分适合小微企业经营周转,同时建行联系我们的速度和沟通过程也让我们感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时刻关注、关心着实体企业,并真心为我们解决困难,内心很温暖。”烟台核信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于建设银行烟台分行、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善担贷”业务是在“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专项线上担保融资产品,具有免抵押、随借随还、放款审核快、覆盖面广等特点,采用线上操作、系统审核、批量担保的线上融资服务模式,为成立且经营1年(含)以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最高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作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烟台融资担保集团一直秉承服务小微企业初心,积极践行政府惠企政策,引导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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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打烊”:烟台自贸区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4月14日上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以下简称烟台自贸区)内市场主体之间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为自贸区市场主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
据悉,国际仲裁院是烟台仲裁委与烟台开发区管委、自贸区管委共同筹建成立的专门服务烟台自贸区建设的工作机构,自2021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以来,贯彻落实烟台市委“1+233”工作体系,推进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仲裁审理工作,积极开展烟台自贸区内仲裁服务工作,逐步受理涉及自贸区和涉外仲裁案件,对优化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国际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国际仲裁院将以护航涉外商事贸易为重点,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国际化的仲裁服务。同时,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组织市场主体进行法律培训、受理办理民商事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涉外仲裁员队伍等工作,不断探索仲裁服务自贸区建设的“烟台经验”,着力将自贸区国际仲裁院打造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彰显自贸特色的仲裁服务一流品牌。
责任编辑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