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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本文目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

注:该政策为2020年开始实施,对于2020年新增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2020年以前的存量合同,未开始偿还本金的助学贷款合同(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27日起集中受理→

今天(7月25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消息称,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提供了赴外省市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于2022年8月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工作。

据悉,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7月13日至9月10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完成申请人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申请贷款信息填写。申请人注册成功后持申请材料于集中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网上预申请前请认真阅读“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见文末)。

学生事务中心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为: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根据相关防疫要求,来事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的考生和家长需要全程自觉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或入口处数字哨兵,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申请贷款学生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下载地址:右上角“下载中心”);

(三)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验原件,不要开通第三方存管功能);

(七)高考准考证复印件(高校录取新生提供,需验原件)。

二、受理时由学生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二)学生贷款合同;

(三)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谈话记录;

(四)借款凭证;

(五)材料真实承诺书。

注: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商银行提供统一格式,并在现场指导填写。

三、入学就读的证明材料

学生注册入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的《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证明》(受理后出具给学生)以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316室,邮编:200235)。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入学证明》后通知银行,作为放贷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贷款材料填写要求

1.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

(二)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的一方。

(三)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四)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五)若父母双方均为上海户籍但户口分开的,需分别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六)若户口簿遗失,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八)《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证明》(下载地址:右上角“下载中心”)在校期间贷款期内每年9月开学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一次,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在收到《在读证明后》通知银行继续放贷。

(九)贷款学生在贷款未清偿之前放贷账户不得销户。

综合自:文汇报(作者:张鹏)

编辑:宁平英

准大学生们如何办理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过得很快,今年高考的同学们基本上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步入大学生活是众多学子的向往,毕竟这是人生路上的一段新的征程。

但在去大学报道之前,想必部分家长和孩子们都面临着一件比较困扰的事情——交学费,如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如果是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同学,一般情况下家里都能一次交清学费,不需要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来帮助你完成学业。当然,这也分省份,不用省份,不同大学的学费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公办学校,学费大概是在4000到8000(个别专业,个别学校例外),住宿费是另算的,再次强调一下,公办学校的学费通常是不包括书籍费用的,一般开学还要交一次课本资料的费用。

当然,这些算下来,一般的家庭还是负担得起的,所以基本不需要办理助学贷款事项,能省去很多烦恼。如果家庭确实比较困难的同学和家长们,需要办理这项事务,请看下文,我详细介绍的内容。

我之所以要分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谈,是因为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本科要交的费用要比公办学校贵很多。

以广东为例,因为本人是广东人,对广东地区学校学费比较了解。就拿一般的广东民办本科说(学费极高的,譬如以色列学院,已经一些大学的中外合作班除外,因为接受得起这么高学费的家庭,基本不差钱,不需要看这些注意事项。),普通民办在广东,学费是26800起步,普遍去到(29800到32000),有的学校贵别专业去到39800,如果加上住宿费妥妥到30000到35000了,当然民办学校的学费是包含课本费用的。

虽然广东相比于其他省份富裕,但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开学拿出三万到三万五交学费,再给孩子一个月生活费加上买生活用品的钱,甚至有些人还要买个电脑,开学那个月妥妥去到4万块钱。

广东也算是高考大省,考生们能考上本科其实也不容易了,即使家庭条件一般,很多家长还是会咬着牙让孩子去读(本人亲戚家四个小孩上学,有两个还在读高中,今年一个上民办学校,家长还是硬撑着去了,也是因为了解到他们要办贷款,所以才在此谈谈)

面对民办大学开学高学费的压力,部分家长选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本科阶段的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是8000元,也就是说,国家最多能给予8000额度贷款,其他多出来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尽管与动辄三万的学费想你,8000块钱起不到很大作用,但也能解决一些家庭的燃眉之急。

下面是办理入学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同学和家长们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邮件里面一般还有几张家庭情况调查表,这个你们千万别扔了。

1、如果你们想办理贷款,首先要将这几张表填上,然后到你们当地社区盖章,对你们的家庭情况加以审查予以确认。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当地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当地资助中心现场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当地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当地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当地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审查后签订合同程序: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

5、合同签订后,当地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6、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新生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7、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纸质文档及电子件一份);

8、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9、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10、借款学生(新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填写回执,加盖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11、借款学生(新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12、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各一份)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3、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5、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6、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7、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

最后,极其重要的一点!

看上面的内容会让很多家长感觉很复杂。

我建议一个最简单的流程,就是你们先把学校发给你们的表填好并盖章,然后打电话联系学校,问问你们在开学报到的时候学校会不会为学生开通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如果学校那边有为学生开通办理贷款的绿色通道,你们只需要将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给学校办贷款的窗口,或者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者负责这一块工作的人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学校能统一帮你们弄好,你们只需要交超过贷款额8000以外的那部分就行。

当然,贷款也是有利息的,从你们毕业后60天内计算,也就是啊毕业后60天内,助学贷款就会开始算利息了,当然这种利息不高。

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确实是比较麻烦的事情,希望各位同学和家长积极与学校先联系,问问学校能不能帮忙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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