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结清前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商贷可否从公积金余额里代扣?答疑来了
大河报记者冯子雍
住房公积金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租房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均能申请。今年7月,郑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政策调整后,大河报记者收到诸多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咨询。
其中,正在购房的家庭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前,夫妻名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提前结清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缩短还款期限有什么区别等问题,受到市民普遍关注。10月14日,大河报记者汇总近段时间以来的市民提问,向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一咨询,为大家答疑解惑。
1.今年7月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有什么影响?
答: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属于收紧性政策,贷款方面,需要缴满1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收入较低的,可获批的贷款金额会有所下降,个人征信严重不好的将不容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方面,缩短了购房提取的窗口期,以购房为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在购房后2年内申请,超过2年将不能提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理由提取,贷款结清前不能以其他理由提取。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正在购房的家庭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已于今年9月16日起开始执行,如果在此日期之前已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已办理了组合贷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则可继续按原政策办理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尽快办理。如果在此日期之后签订购房合同或办理的组合贷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则直接按新政策审核。
3.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夫妻名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未结清前,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以其他理由提取。
市民可通过这些办法使用账户内的资金:一是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使用借款人或配偶名下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动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从而减少工资支出。二是使用借款人或配偶名下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次性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业务,从而减小家庭还贷压力。三是通过个人还款银行卡归还若干期公积金贷款本息后,以归还贷款本息为理由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4.退休了,公积金账户上还有钱,想把钱取出来该怎么办理?
答:退休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在“郑好办”APP公积金“一件事”专区直接刷脸验证办理,所提取的资金“秒到账”。此外,各公积金办事大厅均设置有老年专窗,有专人负责接待,给退休职工提供全程的帮办、代办服务。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息。
5.今年“郑好办”新开通的公积金事项有哪些?
答:新开通了购买商品住房(配偶提取)、购买二手住房(配偶提取)、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贷款、缩短还款期限、还款账户变更、按月冲还贷签约、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公积金还款计划查询、备案楼盘查询共十项。另外,“还商贷提取”目前有建行、农行,近期将增加郑州银行,支持郑州市区县内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
6.提前结清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缩短还款期限有什么区别?
答:提前结清贷款是贷款期限还没有到期,要提前全部还清贷款,建议错开还款日当天,还款状态正常没有逾期就可以在“郑好办”上本人操作还款。
提前部分还款是仅还一部分贷款,但还款金额不能低于1万元,以后每个月的还款额会比原来的少一些。
缩短还款期限是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选择缩期,以后每个月的还款额和原来的一样,但还款期限会减少,具体能缩短多少期限,系统会计算出最大期限,用户自己选择就好。
提醒大家在办理时,一定要阅读用户须知。
7.“购买二手住房”提取时,提示“未获取到房屋信息”怎么办?
答: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输入“购房合同编号和购房产权证号”,两项输入正确时,房屋坐落、房屋总价、房屋首付款、购房日期等关键信息会自动获取,如果不正确,会提示“未获取到房屋信息”,另外,二手房由于房龄时间相对长些,系统自动匹配不上时,就会提示“带齐材料去柜面完善房屋信息”,有这两种提示时,就需要到柜面完善信息后才可以再次通过郑好办提取。
8.本人名下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否从公积金余额里直接代扣?
答:目前没有考虑这一功能,一是涉及多家银行,二是涉及银行的核心系统,三是涉及资金安全。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在线上和线下采取报账形式,推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下一步会根据需求深入研判,进一步拓宽线上办事渠道。
9.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按实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1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11.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答:按国家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职工工资,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2.异地转移接续怎么办理的?
答:转入接续可到现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大厅柜台申请,由大厅人员发起申请,或者扫描全国小程序二维码,由职工本人发起转入申请。办理转出手续,需要职工在外地的公积金机构向郑州公积金发出109388转出申请,办事大厅接收到此信息后,办理郑州公积金余额转出业务。
13.今年7月的最新政策无法提取公积金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14.单位办理缓缴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困难企业可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向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申请办理。
来源:大河新闻编辑:侯效勇
重磅!公积金可直接还房贷 重庆全面推广公积金“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5日17时40分讯(董进)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25日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独家获悉,为落实国家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市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和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34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是市住房公积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实施的重要便民举措。
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有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按月冲抵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额。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职工可以不用再每月自行还款,只有不足部分从贷款还款卡中扣取,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压力。特别提醒,职工应在贷款还款卡中保留一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以免因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贷逾期。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
而在本市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根据上一月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按月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开通约定提取后,将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提取,给职工以最大的便利。特别提醒,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约定提取的,仍需职工每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贷款本息。
商业贷款约定提取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可通过数据协查核实该笔贷款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微信、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申报商业贷款相关信息,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开通偿还商业贷款在线提取后,职工也可在线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实现一次签约后,系统自动按约定时间和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避免职工多跑腿。
据悉,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商业贷款信息协查机制,职工在上述银行使用商业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能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贷款相关信息的,均可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业务。据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合作范围,不断简化提取办理手续,拓展服务渠道,方便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缴存职工在更多层面感受到便利和实惠。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该业务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已开通在线提取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约定提取、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签约手续外,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咨询12329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还提醒广大市民,职工首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时,可同步申请开通该套住房在线提取。夫妻一方使用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手续的,配偶申请签约时须选择该套住房办理,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此外职工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签约手续时,须通过数据协查核实到该笔商业贷款相关信息。
在微信公众号上关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完成注册,点击“微官网”,进入到“业务办理”页面,就可以在线申请了。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沈阳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还商贷
7月12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便民服务再优化公积金提取更便捷”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针对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进行新闻发布。
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还商贷
据李露萍介绍,从业务范围来说,有三类职工可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一是无房且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二是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三是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职工。
对于偿还贷款的职工,目前中心仅支持在中国建设银行贷款的职工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职工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提取协议”)后,中心按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按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并将资金存入职工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中心正加快与各商业银行的业务沟通协作,下半年将陆续增加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合作银行,以方便更多职工办理提取。
按月、按年提取,只能二选一
从提取方式来看,按月委托提取和中心原来执行的按年申请提取是两种不同的提取方式。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选择按月委托提取的职工,本人及配偶不得再以原按年申请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从提取顺序来看,按月委托提取租房租金的,职工和配偶的提取顺序按“谁先签订委托提取协议谁先提取”执行按月委托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提取顺序按“先借款人再配偶”执行。
从提取额度来看,选择按月委托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1.租赁商品住房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租房租金限额不超过租赁商品住房月提取限额。
2.租赁公租房、廉租房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租房租金限额不超过实际月房租支出。
3.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职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偿还贷款限额不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提供的职工当期还款计划金额为准。
按月委托提取可能高于按年申请提取的额度
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相较于以往的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来说,它的优势和便捷度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对此,李露萍指出,按月委托提取可以实现公积金提取的“无感办”。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提供本人储蓄账户信息(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每个月无需再申办业务,中心会按协议约定自动为职工办理提取,每月20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按月委托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购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每月于中心与职工贷款银行约定提取日办理提取,遇节假日顺延。不同贷款银行的约定提取日不同,中心将对外公示各贷款银行的约定提取日,供委托提取职工掌握并安排后续还款事宜。而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在手机A或柜面人工申请职工收到提取资金后,仍需按原贷款偿还方式、资金支付渠道办理贷款偿还、租金支付。
李露萍还指出,按月委托提取相较按年申请提取,可更及时、足额提取资金。“选择按月委托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这指的是根据不同提取政策,职工无论选择按月委托提取还是按年申请提取,其提取公积金上限额度是不受影响的。但从实操的角度来说,综合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情况,职工选择按月提取所能提取的实际额度,可能高于按年申请提取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