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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睢县这10类人员可申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类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下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个人自主创业(以下简称个人创业);二是合伙经营;三是组织起来就业(以下简称组织就业);四是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

二、贷款对象认定条件

(一)个人创业: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3.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持有《转业军人证》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5.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持有高校毕业证的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学年的毕业生要进行个人承诺。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进行个人承诺。

7.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返乡创业农民工要进行个人承诺。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

9.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的营业执照或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在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贫困劳动力。

(二)合伙创业: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

(三)组织创业:组织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经济实体。

(四)小微企业:提交申请时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是指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贷款条件

(一)申请:个人创业者应在创业所在地申请贷款。

(二)创业项目:合法取得营业执照、承包租赁协议或有效创业证明。优先重点支持首次工商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各类创业人员。

(三)征信: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贴息,即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满足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

(一)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最高额度为1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小微企业由经办银行根据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期限为3年,实行一年一贷,一年一还。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五、申办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一)个人创业

(1)《反担保人详细信息表》2份。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银行征信证明。

(6)反担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②工资明细(盖财政专用单章)或本人工资发放账户交易明细(银行盖章);银行征信证明。

(7)申请人二寸免冠照片4张、担保人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合伙创业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3.反担保相关材料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组织创业

1.组织创业经济实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组织创业人员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3.在职职工花名册

4.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

5.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四)小微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准入的许可证等;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五)免除反担保条件: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返乡经营主体,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原则上免除反担保。

六、贷款流程

(一)自愿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并通过“河南省就业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就业”微信订阅号等形式进行网上申请。

(二)审核调查。担保机构审查申请人提供证件的有效性;核实申请人及担保人身份合法性;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联合调查申请人经营场所真实性。材料不合格,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签订协议。符合条件者,担保中心、申请人及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明确贷款额度。

(四)核查征信。银行审核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的征信情况(包括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审核担保人征信记录。对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五)评审。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评审制度。由各环节负责人参加评审,判断贷款风险,确定贷款额度,确保公平公正。

(六)公示。对贷款拟发放对象、创业项目、贷款金额等信息,在服务窗口、网站等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承诺担保。申请人各项手续合格,担保中心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

(八)发放贷款。申请人与经办银行签定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九)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贷款归还

(一)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经办银行、担保中心电话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

(二)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还款。

(三)电话通知后没有还款者,5个工作日内到担保人单位及借款人家中送达催款通知书。

(四)对贷款逾期三个月的借款人,申请人民法院开庭进行追款,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

(五)对有逾期记录的借款人,担保中心不再受理其借款申请。

八、反担保人条件

(一)各级国家机关、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中央、省驻商行业直属单位在编、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九、贷款须知

(一)反担保人不能同时为两个人提供反担保。

(二)夫妻双方不能同时申请。

(三)夫妻一方为申请人的另一方不得为其提供反担保;

十、疫情期间创业贷款惠民措施

(一)开展网上受理。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的创业支持。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人员实行展期。受疫情影响还贷困难的(即疫情期间长期禁止或推迟营业的项目、借款人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密切接触集中收治隔离的、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可申请展期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7个工作日前向经办银行提交展期申请,由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对申请人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经财政部门、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同意,可以办理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符合贴息条件的,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睢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系方式:0370—885168/13137031789

来源:睢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速看!上大学没钱?柘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开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已被培养单位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据商丘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我市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开始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9月20日。

8县(区)设有9处办理地点

8县(区)设有9处办理地点今年,我市在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民权县、睢县等8县(区)设有9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

贷款受理办理时间截至9月20日,具体办理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的8:00—12:00和15:00—18:00。

梁园区办理地点

设在梁园区新兴路中段梁园区卫校院内

咨询电话:2573997;

睢阳区办理地点

设在睢阳区万达路中段路东睢阳区教体局院内

咨询电话:3021697,QQ咨询群:377362379;

虞城县办理地点

设在虞城县至诚六路中段虞城县教育局4楼411

咨询电话:3120283,QQ咨询群:527195738;

夏邑县办理地点

设在夏邑县栗园路55号夏邑县教体局院内

咨询电话:6223368,QQ咨询群:247305447;

柘城县办理地点

设在苏州路西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

咨询电话:7566382,QQ咨询群:471814127,482472776;

民权县办理地点

设在民权县北区庄子广场东侧,办理窗口从原二楼搬至一楼会议大厅

咨询电话:06015166、13271052266,QQ咨询群:651449483、592528610、176164150;

睢县办理地点

设在睢县凤城大道东段睢县教育体育局院内

咨询电话:8151108、3135056,QQ咨询群:140769387、385390408。

宁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了更方便学生办理贷款,将办理点下沉至县属的两所高中,考生可以直接回到自己毕业的高中去办理。

办理地点一在宁陵县高级中学(文昌路62号)西区润德楼二楼;

办理地点二在宁陵县第二高级中学(信陵东路)电教楼一楼,

咨询电话:7725665

QQ咨询群:宁陵县学生资助中心285769791、宁陵县学生资助中心①86682991、宁陵县学生资助中心②512223552。

商丘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表示,因为咨询考生人数较多,可能会导致咨询电话接通不畅,所以建议考生先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或QQ咨询群来了解相关政策。我市每年的贷款高峰期是8月中旬到9月上旬,所以在校大学生应尽量在8月中旬之前来办理,错开高峰期。

贷款条件要看清

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信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毕业高中任一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特困户和低保户;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经济困难家庭;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家庭的学生予以优先支持;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贷款金额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

相关链接

家庭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延伸阅读

2018年“河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启动

为切实帮助我省2018年即将入学的贫困学子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日前共同启动2018年“河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按照规定,凡是我省2018年考入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大学新生,都可以通过当地团县委申请报名。今年“圆梦行动”每名贫困学生的资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

据悉,自2004年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全国共青团系统率先启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以来,该行动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参与下,共筹集社会捐助资金2.08亿元,资助贫困大学生67203名。

爱心人士或爱心单位可通过拨打捐助热线:0371-65902382、65865190或前往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河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进行捐助。同时,团省委也呼吁社会各界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线上业务办理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将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线上业务办理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及各县区(分中心)业务大厅暂停面对面业务办理,实行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市直及各县区(分中心)暂停面对面服务期间,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豫事办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商丘公积金站点等线上服务渠道正常运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正常开展。

个人查询基本信息、缴存明细、提取记录、贷款信息、还款明细均可以通过上表显示的四类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缴存单位及开发商可以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其他查询类事项。

三、建议广大缴存单位、缴存者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关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通知消息。如有咨询建议,可以通过官方网站便民咨询栏目或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进行反馈。

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370-12329

市直管理部:0370-6036966

梁园区管理部:0370-6058713

睢阳区管理部:0370-6058708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部:0370-3667871/3667872

虞城县管理部:0370-6058750

夏邑县管理部:0370-6058731

神火分中心:0370-6058729

宁陵县管理部:0370-6058772

柘城县管理部:0370-6058765

睢县管理部:0370-8123279

民权县管理部:0370-6058781

四、各线上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2、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也可以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网上业务大厅进入。

3、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商丘公积金。也可以搜索“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官网,地区选择商丘,选择商丘公积金部门,选择相应业务进行办理。

4、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通过微信搜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使用。

5、豫事办APP

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豫事办”下载安装,可办理业务、查询信息;或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使用。

6、支付宝

打开手机支付宝,搜索“豫事办”,选择公积金服务,可办理业务、查询信息。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5日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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