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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学生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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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2000元!福建这些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现就做好我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申请步骤: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4.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申请审核流程详见附件5)。佐证材料具体如下: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二)各院校、人社部门审核(10月底前)

1.院校初审。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各院校需同步登录公共服务网“申请审核”模块,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审后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院校比对结果(注明困难类别)应加盖公章同步报送所辖设区市人社局复核(联系方式见附件1)。审核内容主要有:(1)学历审核:申请人员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2023届毕业生。(2)困难情况比对:对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审核毕业生是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并出具比对结果。(3)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院校资助中心无比对结果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2.人社部门复核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应及时网上退回院校通知毕业生重新上传佐证材料。

(三)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11月底前)

按照设区市人社局复核结果,各院校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等)、《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上报设区市人社局。

各设区市人社局汇总辖区院校上报材料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各院校应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反馈人社部门。各设区市人社局应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按时序将补贴发放到位。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或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技术问题请拨打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

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网站

“台企快服贷”打造破解中小微台企贷款难点“福建经验”

图为温室大棚内蝴蝶兰大苗受控延迟开花期。钟欣摄

图为温室大棚内蝴蝶兰大苗受控延迟开花期。钟欣摄

中新网福州6月21日电(叶艺琳)“以往我们这种中小台资企业基本上都要不动产抵押才可以贷款,信用贷款很少,基本上就没有。这次申请‘快服贷’就不需要,我们用的是信用贷款抵押,而且整个申请时间也大大缩短了,过程比较顺利的。”最新获批“台企快服贷”的台商卓英说。

卓英所在的企业2012年落户国家级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主要从事蝴蝶兰等花卉新品种研发。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蝴蝶兰养殖所用的水台从原本的两万多一吨上涨到四万多一吨,加上各地疫情防控影响,花卉无法运送到各地,只能依靠温室大棚自动调节,延迟开花期。卓英表示,待这笔贷款落地之后,计划把下半年持续还会涨价的原料提前采购回来,这样可以极大地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以往中小台资企业遭遇融资难的最大问题,是经营上均不具备规模,也没有足够的担保品,同时大陆对于台企在台湾征信等方面信息获取上也存在较大困难,金融机构给予其授信的信心不足,融资不易。因此,“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台资企业反映突出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

对此,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台港澳办、福建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洞察到问题的关键之处,在原有“快服贷”基础上联合推出“台企快服贷”,为贷款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单个企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其中,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行统计的福建省上一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图为福建新宏宇竹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钟欣摄

其中最重要的是,当台资企业贷款出现风险时,除金融机构需要承担部分外,其他损失通过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和地方政府融资增信基金给予补偿。可见“台企快服贷”系列产品的创设,主要就是通过政府增信支持,解决台资企业押品少、获贷能力弱的现实问题,同时还有利于金融机构缓释风险、提升金融服务专业。

“台企快服贷”一经推出,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台资企业便积极通过金服云平台或线下方式申请入池,福建省商务厅会同福建省台港澳办有序进行台资企业审核工作。福建各商业银行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借鉴台湾地区经验做法,设计推出了一批贴近台湾地区习惯且手续简便、风险可控的“台商创业贷”“台商兴业贷”“台商税易贷”“台商流水贷”及“台商企贷”等涉台金融系列产品,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台商江朝栋的企业在南平市建阳区从事厨房用品生产及出口生意,今年5月便收到了厦门银行所发放的“台企快服贷”款项。“因为疫情的关系,世界上大小公司都面临着资金困难,因为周转变慢了,我们企业原先一个半月可以收到的款项现在要两个半月三个月左右才能收到款。”江朝栋表示,该笔“快服贷”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让企业没有成本在使用,资金周转更灵活,有利于企业发展。“这项政策真的让我们台商觉得受到了很大的重视。”

“‘台企快服贷’通过政府增信支持和提供风险补偿分担,极大地增强了我们金融机构的信心,这有效地解决中小台资企业的融资难题。”厦门银行台商金融部的产品经理何瑜告诉记者。厦门银行作为福建省首家投放“台企快服贷”的金融机构,正积极响应、迅速推广“台企快服贷”,还创设4个台商业务直营团队,为有融资需求的台企提供精准服务。

图为厦门银行员工指导台商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台企快服贷”。钟欣摄

厦门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福建现有7家台企客户在厦门银行获批“台企快服贷”,授信总额共计3230万元人民币。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地区均投放了首笔款项,莆田、龙岩、宁德地区也在稳步推进。

此外,兴业银行在助圆台商创业梦方面也取得不少成就。2021年起,兴业银行便针对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初期的台资小微企业,特别推出了“台商创业贷”“台商兴业贷”,也是通过给予信用免担保融资支持,有效解决了此类企业缺乏有效担保方式的问题。

4月底,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落地了厦门市首笔“台商创业贷”。据了解,新兆恩(厦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成立,主要生产销售高端自行车变速链条,工厂一年可生产链条数量近1000万条,占世界年产出总量的60%,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但受到疫情、原材料、人力成本上升等多方面的影响,企业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对此,厦门兴业银行在了解到企业资金需求后,主动向其推荐“台商创业贷”产品,并该企业发放了1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贷款,支持企业发展。

当前,福建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随着海峡两岸在经济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台企快服贷”的有效落地,台胞台企在金融领域获得了同等待遇,真正把工作做到广大台胞台企心中的福建,为解决台资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创造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福建经验”。(完)

福建推出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政策

第八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我省设立第八期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厅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支持未享受过前七期纾困增产增效贷款政策的企业,其中,切块50亿元专项支持福州市企业。此外,还以配额管理方式,支持前七期纾困贷款政策企业续贷,通过该方式,第八期纾困贷款规模最高可放大到200亿元。

主办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支持对象: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2021年底前注册登记成立,当前仍正常生产经营(或开始复工复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支持重点:1.重点行业贷款。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重点行业。2.首贷户贷款。首贷户是指此前从未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不包含个体工商户)。3.无抵质押贷款。银行发放贷款时,无需企业提供抵质押物。

18家银行可挑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福建省农信系统、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如有新增银行会公布。

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中小微企业最多可贷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最多可贷300万元。鼓励发放小额贷款,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新增企业纾困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50个基点,存量企业纾困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100个基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操作流程简单:

1.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只需三步

第一步,点击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官网首页中的“政策支持专项——纾困增产增效贷”专区,进入页面;

第二步,按实际情况填写贷款需求,阅读并勾选符合纾困贷款条件承诺书(非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重点行业不需提交重点行业企业申请,选择申请普通纾困企业即可),点击“立即申请”;

第三步,发布需求后,在官网菜单栏中点击“工作台”进入“我的需求”,查看需求状态。如长时间未获得金融机构的关注对接,企业可自主撤回。

企业在1~7期纾困贷期间已发布过需求但未获得融资支持,若要申请第八期纾困贷款,需撤回后重新发布。

2.银行对接融资需求

通过“金服云”提出的贷款申请,银行会在线对接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经银行受理、审批,与企业洽谈确定贷款利率并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财政贴息利率优惠:省财政对符合条件新发放纾困增产增效贷款,给予贷款金额的1%贴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按1年贴息;贷款期限小于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其他贴息支持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对符合条件续贷的,省财政不进行贴息,通过其他政策予以支持。

依托“金服云”平台,我省推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政策。企业可进入“金服云”专区提出贷款申请,自行选择合作银行。银行在线对接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

纺织鞋服产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

主办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支持对象:我省纳入统计范围的纺织鞋服规上工业企业及纺织鞋服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列入省级纺织鞋服“白名单”的工业企业自动纳入纾困贷款企业池,尚未列入“白名单”但符合条件的,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可新增列入本专项贷款支持企业名单。

贷款政策:规模50亿元。支持的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50个基点。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按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

主办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支持对象: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企业。

贷款政策:由企业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项目贷款利率,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同期五年期以上LPR+50个基点,并按照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执行。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贷款项目,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3年内,给予实际投放贷款年化2%贴息。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享受省级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的实际投放贷款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申请享受专项贴息政策的项目,需对接省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按“就高不叠加”原则予以安排。

创业担保贷

主办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支持对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个人,以及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职工人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

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个基点,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LPR-150个基点以下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按照规定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各地发挥创业担保基金作用,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按规定取消反担保。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含受托管理)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业务量计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风险补偿、代偿补偿、保费补贴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省再担保公司的分险比例为40%。

借助省级财政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分担贷款风险,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增信基金支持,我省还推出快服贷系列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

企业线上或线下向相关部门、合作银行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如无异议即进入企业池名单。

融资担保增信支持

主办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

支持对象: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三农”主体。

贷款政策:为帮助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缓解融资贵、融资难,引导银行降低贷款门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对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融资担保业务,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1.6%比例予以业务奖补;对再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再担保余额1.5‰的保费补贴;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开展比例分险业务缴纳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对省级再担保所承担的风险代偿支出由省级财政补偿。

外贸贷商贸贷

主办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外贸、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其他生活服务业)企业。

贷款政策: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LPR+100个基点,其他银行业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行统计的我省上一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贷款期限由银行与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银行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延长企业贷款期限。

线上经济贷

主办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线上经济企业,即建设、运营线上经济平台(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专业服务平台、市场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新兴消费等细分领域服务平台,以及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托育、家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互联网+社会服务”平台。线上经济企业通过线上经济平台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

贷款政策: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LPR+100个基点,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统计的我省上一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台企快服贷

主办单位:省商务厅、省台港澳办、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

贷款政策: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LPR+100个基点,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行统计的我省上一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科技贷

主办单位:省科技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

贷款政策:主要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借款企业一般只需提供不高于贷款额度30%的合格抵(质)押物,最高不高于贷款额度50%的合格抵(质)押物(若超出上述比例,需作合理说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含保险费及担保费等)原则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最高不超过1.9倍。对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续贷客户,应考虑适当降低贷款成本。

乡村振兴贷

主办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支持对象:在福建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经农业农村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贷款政策: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放贷款,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100个基点发放贷款。省内人民银行合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贷投放力度。

文旅贷

主办单位: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

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

贷款政策:单户企业经营流动性融资贷款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100个基点发放贷款,其他银行业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150个基点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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