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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生娃?吉林提供20万婚育消费贷,网友:压力还在自己身上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作者:余思毅

“传宗接贷,贷贷相传?”在网友的戏虐之下,“吉林提供20万婚育消费贷鼓励生育”迅速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

12月23日,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在低息贷款、产假与陪产期、税收引导创办小微企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时代财经发现,上述方案有不少不同于其他省份的鼓励措施。例如,方案称“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方案还提出,“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在假期方面,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争取将吉林省纳入父母育儿假试点省份。

网民对方案的鼓励措施议论颇多,尤其是“给夫妇20万的低息婚育贷款”,有网民表示赞同,但也有网民大呼,“如果生娃都要贷款,还生来做什么?难道为了‘贷贷相传’吗?”

12月23日,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肯定了吉林的政策创新性,他表示:“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在15万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意义重大。因为这类人群主要还是中低收入人群。免征增值税,既有利于刺激生育,也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这样的措施应在全国推广。”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出台贷款、产假、税收等鼓励政策

此前有专家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曾指出,东北生育率过低主要有几大原因:

第一,东北三省作为老工业基地,职工人数占人口比例较大,城镇化率较高。而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存在一种普遍情况:城镇化率越高,生育率越低。

第二,东北三省计划经济思维根深蒂固,“超生”人数很少。

第三,国营企业较多,职工普遍有社会养老保障,“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非常淡薄,导致生育意愿很低。

第四,东北有大批年轻人口到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发展,导致东北人口中年轻人口比例较低。

针对现存问题,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均衡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托幼育协同发展、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提供婚育信贷支持、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但《方案》中“为夫妻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引起广泛关注。

一位怀孕的吉林市民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她是事业单位员工,贷款鼓励对她来说意义不大,她最担忧的还是孩子的教育和医疗。另一位31岁、依然单身的阿湘也认为“生孩子贷款岂不是和房贷一样,这笔贷款终究是要还的,压力还是在自己身上。”

在孟立联看来,单纯地发放生育补贴对刺激生育的作用应该不大,“低息婚育消费贷款同样如此,可以缓解暂时困难,但必须注意贷款具有’双刃剑‘影响。”

“如果是政府引导银行去贷款,要慎防一定金融风险。风险谁来承担呢?”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丁金宏教授12月13日也对时代财经表示了担忧。

至于政策提到,鼓励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网民对时代财经表示,身边确实有个体户的夫妻搭档开小店生三孩,毕竟做个体户的时间比较自由,而朝九晚五的双职工家庭则连生二胎都比较难。

孟立联也比较推崇这一政策,他认为,这一举措既有利于刺激生育,也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这样的措施应在全国推广。

在产假与育儿假方面,方案还提到,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孟立联认为,育儿假并不是越长越好,对夫妻来说需要两方面的考量,过长的假期对夫妻职业发展并不完全有利。同时,企业如何考虑应对,也是一个需要关心的问题,不能总是把矛盾向企业转移。

东北人口形势严峻

《方案》指出,要正确认识吉林的人口发展趋势特征。方案称,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吉林省既有生育率降低、老龄化加剧等全国人口发展普遍规律,又有自身特点和有利因素,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趋势。

据七普数据,截止2020年11月,东北地区总人口为98514948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98%,比10年前减少了1101万人,东北人口仍然在整体上呈负增长状态。

相比于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东北三省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降低了1.2%,这说明东北人口负增长的速度要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吉林省总人口为24073453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从2.05%降至1.71%。

另据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丽敏承担的课题《东北地区低生育率形成机制研究》,近年来东北三省的总和生育率位居全国倒数前五位。

中央财经大学的数据显示,2020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位居全国后三位,人口自然增长率均为负数,也是全国仅有的三个自然增长率为负的省份。

东北人口形势引发极大关注,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恳请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政策。”来自东北三省的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呼吁关注东北人才流失,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外国语大学校长刘宏建议,“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放开生育政策试点,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东北的老龄化趋势严峻。根据普遍定义,如果一个社会中60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在总人口的占比超过20%,则意味着这个社会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七普数据显示,吉林省60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06%。

另据2020年12月中央财经大学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20》显示,1985-2018年间,全国(不含港澳台)劳动力人口(包括学生)的平均年龄从32.2岁上升到了38.4岁。其中平均年龄最高的前三个省份是黑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的“打工人”平均年龄甚至超过了40岁,辽宁和吉林都超过了39.7岁位居二三位。

近几年,东北人口严重外流叠加出生率低、人口老龄化严重,接踵而来的是东北经济的衰退。现如今,国家已经放开三孩生育政策,吉林能多大程度上力挽人口下滑的颓势、振兴东北,则要让时间给出答案。

结婚前男方贷款购房,女方想加名最正确的方法是啥?

头条君大过年的又给我推这问答,我对这类问题回答不少,但都是就事论事,没给女方一个解决方案。对这问题这次我认真回答并提供一个解决方案,希望对有这想法的女方有帮助。

我有一个客户,是南京引进的高科技技术人才,医学专业,硕士。他的母亲特地从西北来南京,拿出家里的几乎所有积蓄和孩子的安家费,准备给孩子买套房。人生地不熟的,跑了不少冤枉看房路,在看一套房下楼时还把脚崴了。碰巧遇到了也在陪同客户看房的我,经询问得知这大姐的诉求,并告之知我有合适的房源可以推荐。骑电车把大姐送到入住的小酒店,还是家门口的,你说巧不巧。又赶紧去旁边的药店买来膏药和云南白药喷剂送给这大姐,大姐十分感动,表示给孩子买房子一定在我手里买。

我推荐的房源和大姐孩子上班的医院骑电瓶车或者坐公交都是十几分钟的事,并且房子是商品房。两房两厅,房型好,面积和价格都差不多,并且不需要装修。带大姐看房后大姐非常满意,晚上和房主沟通后,一番讨价还价就让孩子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把买房子的定金和中介费一并付了。大姐是真爽气,房子顺利买了下来,公积金加商贷。

过了半年,突然接到大姐的电话,得知大姐孩子谈了三年多的女朋友也来南京了,但不愿意领结婚证结婚,非要在男方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才肯领证结婚。大姐为了孩子又到了南京,看怎么解决这加名问题。

我详细解释了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女方想加名是不可能的。对于未还清房屋贷款是不能加名的!这是因为根据《物权法》中的条款,“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产权”。

在房产证上加名涉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而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翻译过来就是能加名的房屋是没抵押,光滑滑什么都没有才行!

如果房屋没限制,要加非直系亲属的名字,等同于房屋买卖。先不谈女方有没购房资格这话题,就这套房子因为还不满两年(现在南京是满三年)才能上市交易,所以这房子不能以买卖形式在房产证上加名。满足上市年限,为了省费用,分割面积为一平方,女方多数是不会同意。可分割后的面积所产生的税费也不是小数目,哪个出这费用?

婚后加名容易吗?非也!婚后有房贷情况加名也一样!但是婚后迁户口倒是容易。

经过一番解释,大姐和她的孩子都明白了。可这女孩也不知哪出了问题就一根筋,房产证上没她的名字坚决不结婚。得,一拍两散了!女孩眼睛只看见了芝麻,丢了这么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男人,只能说呵呵了。

后续就是这男孩找了医院里一个南京的女孩结婚了,现在孩子两个。由于业务能力出众,已经是主任医师级别了,房子都三套了!其中一套学区房还是找我买的呢!

那么我能提供给女方最合理的方案就是先结婚,不谈加名与否。过五年根据自家的条件,卖房后夫妻双方再买房。这样女方担心的没保障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没了,生活能不好?

嗯,买这房子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妻子不出钱,哈哈!

图片来自头条图库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加名与不加名的区别

最近,有一朋友在微信上联系我说,她妹妹前段时间结婚了,婚房是妹夫婚前出首付购买的,现在一起还房贷,询问是否有必要加上他妹妹的名字?

我的回复是不是很必要,原因如下:

一、没加名的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配偶可以分得一半

一般来讲,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双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则房产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共同还贷的这部分其配偶可以主张分割的,其计算公式是[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

举例来说,丈夫婚前首付30万购买了一套总价100万的商品房,结婚时已经偿还了贷款本金3万元,则丈夫这套房子的个人财产比例是33%,婚后共同偿还本金10万元,则女方所占房子的比例为5%,现在这套房子已经涨价到了能卖200万,男方需要补偿女方200万*5%=10万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现行政策,房子在贷款的情况下很难加名

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正在按揭的房本加名字,银行一般不会同意。

1,正在按揭的房子,就是对应房贷的抵押物,如果房本加名字,造成抵押权出问题。例如,一套房子是张三的,做了按揭,张三也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了。如果房本增加张大三,作为共有产权人,这个房子,张大三也占有份额,如果张大三不同意抵押咋办?所以银行不会放任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2、正在按揭的房本加名字,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只要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啥的是能够达到银行的风控要求的。但是实际业务中,一般银行不会同意这么做!因为银行的房贷业务是一个标准化业务,简单说,就是纯套路,您在按揭的房本上加名字,这种行为少见,不是标准业务,需要层层报审,而且银行信贷系统不一定支持这么操作,牵涉部门太多,因此没有工作人员愿意为你做这个业务。

三、成功加名的情况下就一定能分得房子一半吗?

当排除万难,终于把贷款的房子先还清了贷款再加名成功后,这房子就是一人一半吗?不是的,其实,法官在办理离婚案件分割房产时,首先会考虑双方出资贡献,其次还会考虑婚龄长短、养育孩子情况等。如果婚龄很短,没有孩子,基本按照双方出资贡献比例分割。当然如果婚龄很长也养育了孩子,考虑到对方对家庭的贡献,即使对方出资很少也有可能五五分割。

最后,肯定有朋友会想问,在不加名的情况下,要怎么做才能有加名的效果呢?其实可以考虑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其婚前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可以进行协商,但是不能是胁迫欺骗的情况下签订。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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