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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资料会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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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上签合同申贷50000元,朋友都说我被骗了...

【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未成年贷款纠纷问题!我现在17岁,因前几天急用钱,所以在网上申请5万贷款,结果第二天就接到电话,跟我要银行资料,我说我不懂怎么弄,他们就提出来要为我担保,说前期交100元手续费后期无需交钱,我就给他们打了100元,第二天给我打过合同,由于我是第一次签合同一些地方不懂,也就稀里糊涂的签了,结果第二天他们主任给我打电话,说我还得交5000元的流动资金,我说我可不可以不贷了?他们说要我等法院传票,还要我拿违约金,我说可不可以宽限我几天?他们还是一口咬定要告我,我把这事告诉了我朋友,她们都说我被骗了!未成年是不可以贷款哒!求支招!

(图为当事人在有事找律师法律服务平台上的咨询截图)

【律师解答】

注意: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如果您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温馨提示:合同不能随便签,在不清楚合同内容,不了解相关法律之前,务必谨慎!

不了解签合同的陷阱?请在在有事找律师法律服务平台上免费咨询律师!

【咨询时,请告诉我们你是在“今日头条”或“一点资讯”上看到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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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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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种网络贷款是诈骗……

临时有事急需资金周转,这时突然有人告诉你“网络贷款”低利息、下款快,如果你相信了,可能就进入了骗子的圈套。

家住宁河区的李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添加了一陌生男子的微信,对方自称某贷款公司信贷专员,公司办理贷款“利息低、无抵押、秒放款”。贷款条件合适,李先生一听便心动了。

随即,李先生根据“信贷专员”发来的链接下载安装了网贷APP、填写了个人信息,并提交了50000元的贷款申请。很快,李先生看到APP内余额显示50000元。

做完这一切,正当李先生准备提现之际,“信贷专员”称,需要交纳880元会员费,方可提现。李先生按照对方要求,向对方提供卡号转账880元后,操作提现却仍然显示操作失败。

提现再次失败,“信贷专员”又称,李先生的银行卡号和个人信息输入有误,导致账号被冻结,需要联系“部门经理”才能解决。于是李先生连忙按照吩咐,联系上了“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称,账户解冻需要交纳15000元保证金,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个人征信。此时的李先生虽心生疑惑,但还是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15000元。

李先生转账后,提现再次失败了。对此,“部门经理”又以贷款资质有问题、贷款银行审批困难等理由,要求李先生继续转账刷流水,以证明李先生具备还款能力,还称刷流水的钱款连同批下来的贷款一起打入李先生账户。

随后,李先生按照对方要求,先后转账了17万余元。几天后,贷款仍然无法提现,李先生再次与“客服”联系时,发现微信已被拉黑,遂李先生才意识到被骗。

接报警后,公安宁河分局迅速开展工作,确认了涉案嫌疑人陈某(男,33岁)身份,锁定了陈某的藏匿地点,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审查,陈某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凡是标榜“低息”“免抵押”,在放款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

来源:平安天津

网上发布办理贷款广告 获取事主信任后实施诈骗

法制晚报2018-11-0717:17:40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于忠洋)嫌疑人在网络上发布办理贷款业务广告,获取事主信任后便以缴纳资料费、保证金等名义诈骗钱财。近日,通州警方借嫌疑人再次对事主行骗之机成功将其抓获。

通州警方供图

10月8日5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永顺派出所接事主周先生报警称:10月4日,自己通过网络看到有人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便主动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详细了解办理贷款有关情况。见对方说的头头是道,又向其发了一张崔某的身份证照片,自己便将申请资料交予对方。没想到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崔某先后以缴纳保证金、资料费等名义向其索要了1万元,当对方继续让其缴纳税务登记款时感觉被骗。

当民警对周先生提供的嫌疑人崔某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该人身份信息系伪造,公安内部系统中查无此人。为及时将嫌疑人抓获,民警认真安抚事主情绪,并详细询问了嫌疑人近日一直催促其缴纳税务登记款欲再次实施诈骗的具体细节。

询问过程中,周先生称双方相约当日下午在八通线通州区某城铁站见面,确认相关资料。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于8日17时许,提前来到双方约定地点开展便衣蹲守。20分钟后,嫌疑人在城铁站外与周先生见面,正在双方交谈之际,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高某对以办理贷款为名骗取事主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高某无正当职业,从8月份开始在网上发布办理贷款广告,当有事主办理贷款时便编造各种名目诈骗事主钱财。为了博取事主信任,自己还专门PS了一张假身份证照片。而当事主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自己则使用另一微信号冒充“上家”贷款公司,称事主未交齐手续费自身违约不予退款。

现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通州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在需要申请贷款时,要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走正规的审批手续办理,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贷款广告,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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