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补充公积金贷款

本文目录

你缴纳补充公积金了吗?也属个人收入,买房变得轻松

10年前我选择转业,很多战友不能理解,因为那时候我还年轻,又有研究生学历。但过了一些年之后,很多战友又羡慕我,认为我选择是正确的,他们主要认为我正好赶上了机会,购买了地方的保障房,成为了有房的人。其实我转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有其他的考虑,但确实很惊喜,在转业后就轻松地买到了房子。

那时候的房子市场价已经很贵了,要1万多元/平米,而我购买的保障房,只要不到4000元/平米,总价需要45万元,这不是很多,但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那时候刚结婚有小孩不久,爱人没有工作,小孩要奶粉钱,几乎没有留下积蓄。我退了部队的临时住房,提取了积攒十几年的住房补贴,一共6万多元,转业安家等费用3万多元,再加上家里的积蓄近5万元,终于把首付、维修基金等给付了,使用公积金贷款贷了31万元。

转业到地方之后,单位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购房的时候才发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第一,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用于购房。我那时刚转业不久,所以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积蓄,但很多同事都提取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付购房首付或者全款都比较轻松。第二,可以使用公积金还按揭贷款,贷款利率也比较低。我贷款31万元,分25年付清,那时每月大概要还1700多元,而那时我每月可以缴存公积金共1200来元,所以每月只需要交500元左右就可以,很方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基准利率3.25%)比商业贷款的利率(基准利率4.9%)要低许多。第三,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租房、装修等,有些地方甚至可以用于大病治疗等。

现在几乎每个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会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12%。我们单位是按照最高的12%缴纳,目前我每月实发工资大约7000元,双边公积金每月大概有24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不过,有个天津的朋友对我说,他每月实发工资约有7600元,但公积金却有6000多元,比我两倍还多。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们还缴纳了补充公积金,现在账户中已经积攒了许多,在退休之后可以全部取出,也属于个人的收入。

大家可能对住房公积金比较熟悉,但对补充公积金就不太了解。其实,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基本特征与公积金相同,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等,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法也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大致相同,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补充公积金虽然与公积金大致相同,但也有明显的一些区别:

第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和个人自愿;

第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和个人没有太多要求,但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规定只有企业足额缴纳税款后才可以;

第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范围为5%~12%,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金额一样;而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个人则不能高于9%,由单位和个人自行确定。

总之,补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一样,都可以用于购房、装修、租房、还贷款等事项。在使用之时,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足,则使用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在住房消费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果有缴存,买房将更变得更加轻松。由于没有强制性,只有一些优质的企业才会缴存,如果你想入职,也可从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去判断。

多地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月供能省多少钱?

作者丨雷晨、孔海丽

编辑丨李新江、包芳鸣、刘巷

图源丨图虫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并引起了一些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但目前来看,引起关注的风险事件都得到了妥善化解,房地产市场也开始看到向好的信号。

同时,国家层面针对居民购房,在按揭贷款利率方面持续支持,多次通过下调LPR的方式降低居民购房负担,楼市成交数据也在上半年增速见底,并呈现出逐月回升的态势。

记者注意到,在节前一系列政策大礼包的刺激下,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地产板块整体涨幅居前,天房发展、海泰发展、天保基建和荣丰控股等多只个股涨停,权重股保利发展、万科A涨幅近4%。

那么,房地产板块后市将会何去何从?广发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郭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一段时间行业仍将处于修复阶段,行业分化趋势仍将持续,布局契合的房企将随之获得销售恢复。

政策助力市场企稳

十一之前,中央接连发布3条行政政策: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在2022年底之前,放宽对2022年6-8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同比连续下降的城市的利率限制,当地政府可自主决定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房维持当前规定。

9月30日,人民银行宣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5年以下(含)和5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6%和3.1%(均下调15),二套利率政策不变。此次下调为15年8月以来第一次下调,目前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历史最低点,可进一步释放部分刚需需求。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于同城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时的已缴个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个税,小于的按金额比例退还。

实际上,自7月以来,中央层面就地产问题进行了多次表态,明确“稳市场、稳预期、稳经济”的行政目标,7月28日政治局会议、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均提出,要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用好信贷政策,完成“保交楼、稳民生”的重要责任。

郭镇认为,9月底中央层面的一系列政策,将会进一步释放正向的行业信号,通过利率下调以及税费减免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提振市场信心,促进行业整体重新进入“量、价、预期”的良性循环。

“930”一系列支持政策的落地,有助于市场复苏企稳,未来一段时间行业仍将处于修复阶段,行业分化趋势仍将持续,随着政策改善,二线及中能级城市市场将获得较大改善,布局契合的房企将随之获得销售恢复。叠加行业利润率改善,将会显著提高龙头房企ROE水平,“强信用+大布局+低估值”的龙头企业本轮具备中长期投资机遇。

与此同时,行业销售数据在4月见底之后,逐步企稳,统计局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增速4月为-46.6%,至8月降幅收窄至-19.9%,百强房企数据从4月-59.2%,收窄至9月的26.5%。

多地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国庆节假期第一天至今,包括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东莞市、南京市、杭州市、无锡市、宁波市等纷纷官宣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放开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城市首套房商贷利率有可能低于4.1%。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双管齐下,降低购房者实际购房成本,叠加近期一系列针对换房需求的促进措施,稳楼市政策正在全方位深化。

直击购房成本

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后,对于首套购房者来说,将实实在在省下一笔购房成本。

按照一笔100万元,年限30年的公积金贷款来计算,首套房新利率下,等额本息贷款方式下的贷款利息总额将减少约3万元,每月可少还款82元。所有城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界限均为10月1日,尚未购买首套住房的刚需群体将从10月1日起直接受益;而那些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公积金是购房者重要的金融贷款之一,也是为了买卖房屋设立的专项贷款资金,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优先选择的贷款方式。”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本次公积金下调主要针对首套房,再次体现了信贷政策对刚性需求购房者的支持,预计后续仍有更多地方城市跟进下调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

而对于已经购买了首套房的群体来说,更多的成本其实来自于商业贷款。

例如,来自济南市的寒先生(化名),在2019年签订贷款合同时,其商业贷款部分执行的是LPR+83.5BP标准,好在随着LPR的降低,这部分贷款利息也会在2023年1月1日调降。

今年以来,房贷利率参考的5年期以上LPR已经连续3次下调,累计下降35个基点,当前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1%,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4.9%。根据贝壳研究院监测,9月份已有86个城市主流房贷利率降至下限水平。

随着央行、银保监会9月29日公布,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可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部分城市首套房商贷利率可以低于4.1%。“符合条件的城市,年底前下调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保守估计会降到与经营贷类似的3.6%-3.7%左右的水平。”贝壳研究院指出。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全方位调整,目的就在于减轻购房者成本。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双管齐下,将直接减轻贷款购房家庭的利息支出,减轻置业后的月供负担,有利于提振市场情绪,带动刚性住房需求释放,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结合此前部分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购房全家帮”等相关调控政策,本次将进一步强化公积金政策的影响力度。陈文静进一步指出,短期来看,公积金优化政策仍是各城市进行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预计更多城市将陆续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商转公”贷款等政策,多个政策叠加带动市场逐步修复。

政策全方位稳预期

除了对新房市场和刚需群体的关注,稳楼市政策也在从更多环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当前多数一、二线重点城市关于住房个人所得税的执行情况是,“满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按照房屋差额的20%或者全额的1%征收。

以北京出售房屋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若出售一套房屋成交价格为400万元,该房屋原值为200万元,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装修、税金等其它费用为50万元,则卖家需缴纳个税30万元。

新政之下,卖家如果在一年内重新购买新的住房,且新购住房的总价不低于400万元,那么这30万元的个税将被退回,卖家节省了高达30万元的成本。

李宇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由于对楼市信心和预期相对脆弱,叠加二手房置换的交易流程比较长,换房需求不强,这也是房地产良性循环的一个阻碍。他认为,减免置换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对降低购房成本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预计将对市场预期形成良好的引导效应。

换房需求是购房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减免置换房屋的个人所得税,近期,监管层和各地方政府也连续发布了针对换房需求的一系列促进政策,包括降低二手房首付比例、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连环单”并行办理等,直指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痛点与堵点。

“推动业主卖掉手上现有的二手房、购置新房屋,对于新市民的安居也有促进作用,为新市民、新青年等刚需群体的置业释放更多的选项。”李宇嘉补充说。

一系列稳楼市政策的效果释放,在国庆节假期已经开始有所体现,多个城市二手房成交回暖。

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十一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贝壳50城二手房日均成交套数同比增长约54%,较2020年同期增长约3%。分城市来看,50城中90%的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长,其中东莞、成都、厦门、佛山、苏州等城市二手房成交套数超过去年同期的二倍。

从需求端看房活跃度也有提高。贝壳50城二手房日均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7%,超六成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东莞、厦门、成都等城市带看客户量同比增长超过50%。

贝壳研究院认为,今年国庆假期二手房市场成交较去年同期回暖,主要是节前央行、财政部等相继发布部分城市降利率、换房减税等鼓励政策,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加快购房者入市节奏。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即指出,考虑到市场预期尚不稳定,预计未来会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覆盖范围,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优质民营房企贷款成本,帮助房企在债券市场修复信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修复资金链循环,改善消费者市场预期。

“整体看稳楼市政策力度越来越大,但目前消费者信心依然没有完全恢复,市场期待包括烂尾楼续建资金、存量房贷降息等更大力度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购房者收入预期也影响着消费力的释放。

行业竞争格局优化

广发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郭镇表示,2022年房企经营表现根据信用表现的差异,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分化趋势,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地产公司上半年销售规模降幅分别为-31%、-34%和-54%。

而从三季度开始,企业拿地及推盘能力的差异开始逐步显现,增速分别为+0.7%、-6.3%和-53%,央企国企等强信用主体销售表现明显走强,而民企月均销售规模则逐步走低。郭镇认为,基于“信用”差异的经营表现分化,将会造就地产行业新的发展格局。当前行业销售市场处于缓慢恢复期,成交总量仍处于低位。强信用房企由于积攒的投融资优势,销售规模迅速恢复。

具体而言,1-9月份,信用表现稳定的15家房企平均拿地力度(拿地金额/销售金额)为30%,其他样本房企(29家)拿地力度仅为1%。郭镇指出,土地市场的行为差异,会最终转化为货量和销售结果的差异,而后续的销售又会对下一轮投资拿地能力造成影响,让企业之间的规模差距越来越大。

面临一轮行业挑战,企业的“信用形象”、“产品质量”以及“投资定力”是决定未来发展高度的因素。

“良好信用形象,能保证企业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来自金融机构和购房人的信任,是企业获得持续造血能力的前提。”郭镇表示,稳定的产品质量,包括房屋建造和后期服务两方面,造好房子,服务好业主,从开发商的角度践行“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目标。良好的投资定力,房地产的投资模式,其类金融属性始终存在,保持良好的投资定力在行业波动中就显得至关重要,确定土地的合理收益水平,维持投资定力,不盲目追高,是企业跨越周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郭镇认为,历史小周期,行业没有大规模出清、充分竞争的情况下,量价齐升的市场竞争激烈,土地利润率下行,量价齐跌的市场利润率改善,因此利润率的变化与周期也形成一定的相关性。

“本轮周期,供给侧改革带来的行业产能出清,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当前市场低景气度利润率显著改善,未来在上行周期的利润率水平,也将高于此前改革前的均衡值,未来随着行业达到‘三稳’以及竞争格局的优化,利润率波动将有所减小,利于长期ROE的稳定。”他进一步表示。

整体来看,在政策加持下,当前地产基本面正在企稳向好,行业有望走出此前的困局,带动整体经济回暖,同样也将对A股市场上行提供支撑。

END

本期编辑刘巷实习生吴梓楹

即日起,办理贵阳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需满足这些条件

7月26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贵阳市、贵安新区缴存职工可办理个人补息贷款。

具体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实施细则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补息贷款)业务办理,明确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管理办法》(筑公积金字〔2020〕111号)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个人补息贷款

(一)定义

个人补息贷款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经借款人申请,中心审批同意后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暂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在借款人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由中心逐月向借款人补贴的贷款。

(二)个人补息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办理个人补息贷款的对象应为贵阳市、贵安新区缴存职工,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2.符合受托银行商业贷款相关规定;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三)申请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申请表》(附件1),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共同借款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共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5.借款人配偶为省直中心缴存职工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超过60%的,需提供相应收入补充证明材料;

6.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现场填写);

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8.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申请人,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1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或商品房现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具有类似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个人补息贷款的执行利率、补息金额

(一)利率执行标准

个人补息贷款的利率,按照起息日前一工作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贷款期限LPR基础利率和加减点数执行,具体利率以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补息金额

1.补息金额按照现行相应贷款期限LPR基础利率和固定的加减点数(BP)形成的商业贷款利率,与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计算。

个人补息贷款发放后,如遇LPR利率调整,商业贷款的定价基础利率调整日以借款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2.计算公式

实还利息-罚息

月补息额=-----------------*[商业贷款利率(LPR±BP)-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商业贷款利率(LPR±BP)

3.对借款人因逾期还款所支付的罚息等部分中心不予补贴。

三、个人补息贷款的受理、审核和发放

(一)受理

1.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个人补息贷款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2.受托银行收到申请后,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可贷额度等进行初审,开展贷前调查。符合条件的,受托银行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心系统),同时将申请资料报中心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

3.个人补息贷款的贷款资格、可贷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按照现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核

中心管理部(或分中心)收到借款人申请资料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准予贷款的,应确定个人补息贷款的金额及贷款期限,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受托银行出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通知书》(附件3);不准予贷款的,应告知原因,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签订合同和发放

1.经中心审批准予贷款的,受托银行按照商业贷款程序进行贷款审批后,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借款合同。

2.为便于个人补息贷款的集中转回,受托银行应明确个人补息贷款放款日。放款日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次,且不超过每月15日前。受托银行应于个人补息贷款发放后1个月内,将放款数据返中心系统,放款凭证作为个人补息贷款档案归档保存。

3.个人补息贷款的放款时限原则上控制在受托银行受理借款人个人补息贷款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

四、个人补息贷款管理

(一)日常管理

1.个人补息贷款放款后,中心应与受托银行贷款信息进行同步管理,受托银行应按月将借款人还款信息、补息金额、个人补息贷款利率等数据导入中心系统。

2.个人补息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可按照中心贷款管理规定,向受托银行申请办理还款方式变更、提前还款等业务。但未经中心同意,受托银行不得办理以下业务:

(1)贷款展期;

(2)借款人(抵押人)变更。

3.个人补息贷款还款期间,个人补息贷款风险由受托银行承担,贷款利息收入归受托银行所有,受托银行享有其贷款的全部权利(包括债权、抵押权、质权等)。

4.个人补息贷款征信由受托银行报送。

5.已办妥抵押登记的(含抵押权预告登记及抵押权登记),受托银行应在抵押权证登记日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抵押信息录入中心系统。

(二)补息流程

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后,受托银行根据月补息额计算公式,结合借款人实际还款情况计算出应补息金额,于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从中心银行账户内扣划,并于2个工作日内逐笔分摊至借款人委托扣款账户。

五、补息终止

(一)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终止为其补贴利息:

1.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个人补息贷款的;

2.有关部门确认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

3.借款人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或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归还的。

终止补息的,中心向受托银行出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终止补息通知书》(附件4)并告知借款人,受托银行应于次月起终止该笔贷款的补息扣划请求。

(二)借款人个人补息贷款已全部清偿或中心将个人补息贷款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的,补息自动终止。

(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取个人补息贷款的,中心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已发生的补息资金。

六、个人补息贷款转回

(一)中心根据管理需要,有权将个人补息贷款转回为公积金贷款。转回时,中心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不再审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个人补息贷款,可作为拟转回对象:

1.贷款余额在1万元(含)以上;

2.已全额归还当期应还本息;

3.所购住房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4.未发现所购住房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处置;

5.借款人未被终止补息;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销户;

7.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全面转回个人补息贷款的,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三)转回流程

1.转回发起

(1)中心综合业务处根据工作要求及资金状况,会商受托银行拟定个人补息贷款转回计划,内容包括本批(次)转回额度及转回时间,报中心主任办公会审定。

(2)中心综合业务处应在转回的10个工作日前,经中心系统将拟转回明细发送至受托银行,同时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转回申请书》(附件6)提交受托银行审核。

(3)受托银行应于转回日12:00前完成审核,并将符合转回条件的贷款明细返中心业务系统,做好贷款转回准备工作。

(4)中心会计核算处根据受托银行返回的确认转回的补息贷款明细,于转回日15:00前完成放款。放款资金应相应转入受托银行指定的过渡账户内。

个人补息贷款的转回日应与其放款日(还款日)一致。

2.转回确认

(1)受托银行应于转回日当日完成本批(次)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工作。

(2)公积金贷款发放并作记账处理后,受托银行在中心系统打印“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凭证”,作为个人补息贷款档案归档保存。

(3)受托银行在转回贷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转回确认书》(附件6)交中心会计核算处确认。中心会计核算处核对扣划资金无误后,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转回确认书》签署意见并返受托银行留存。

如遇转回失败,由中心会计核算处与受托银行商议后做账务处理。

(4)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中心应短信告知借款人转回事宜,包括转回金额、贷款剩余期限、月还款额、还款方式等信息。

(四)转回的数据导入

1.受托银行须在转回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导入中心系统,内容包含个人补息贷款转回金额、剩余期数、还款方式等,作为转回后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还款方式。

2.受托银行须在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2个工作日内,将尚未导入中心系统的个人补息贷款还款数据按照中心数据标准导入(包括转回日还款数据)中心系统。

转回前及转回后还款数据须满足延续性、一致性及完整性的要求。

(五)转回后贷款管理

1.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贷款利率按照原个人补息贷款贷款发放时的贷款期限适用的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转回后中心不再为借款人补贴利息差额。

2.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贷款风险由中心承担,贷款利息收入归中心所有,中心享有其贷款的全部权利(包括债权、抵押权、质权等),贷款征信由中心报送,受托银行按照与中心签订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应贷后管理职责。

3.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该笔补息贷款委扣自动转为公积金委扣。中心根据借款人补息贷款实际还款情况,在转回次月,对借款人已发生的正常还款给予最后一次报账。

4.个人补息贷款转回后,中心根据受托银行提供的数据,在转回次月,将转回前产生的应补息金额给予最后一次补息,补息完成后终止补息。

七、附则

(一)个人补息贷款实行计划管理。中心根据个人补息贷款总规模向受托银行下达补息贷款计划,受托银行应按照计划有序受理个人补息贷款。

(二)项目准入。个人补息贷款的楼盘项目应为已在中心准入且施工进度正常、房开企业资金充足、信誉良好、有较强履约能力的优质楼盘项目。个人补息贷款楼盘项目可由受托银行推荐,房开企业填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项目申报表》(附件7),经中心综合业务处同意后方可开展个人补息贷款业务。

(三)在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发放的补息贷款,转回时需通知借款人(包括本人及配偶、共同申请人)签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转回补充协议》(附件8)和公积金借款合同后,方可办理转回。转回条件、流程及转回后贷款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八、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