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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学段!2022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看这里

8月20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布的《2022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各学段均有相关资助和奖励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优秀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学前教育

减免保教费

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在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原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年再减免1000元(不包括入园前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

2.免费教科书

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杂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戏曲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普通高等教育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以及在校生3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给予支持。

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的除外)。省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8.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

在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具有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不包括上一个就学阶段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10.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1.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

对到我省三类到五类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后,对其用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分阶段代偿,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2.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202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奔流新闻记者武永明)

来源:奔流新闻(ID:BENLIU-NEWS)、甘肃发布

今年甘肃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将于7月20日开始受理

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获悉,今年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将于7月20日开始受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定西市安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和今年入学新生减轻经济负担,国开行甘肃分行按照总行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免除利息、延期还本、提高贷款额度三大政策落实落地,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对“免除利息”事项,由该行直接办理,贷款学生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作为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主办银行,国开行甘肃分行在我省已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75.16亿元,支持学生总数达到295.43万人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成为我省覆盖县区最广、涉及群众最多、支持力度最大的金融惠民政策之一。(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曹立萍)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西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大承诺】西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四虎

西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四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教育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不忘初心、坚定信心、上下同心,聚焦教育质量提升这一中心,深入落实“三城五地”“十大行动”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优化育人氛围,承诺做到“三落实”“两提升”“一推进”,不断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立足教育实际,补齐短板弱项,靠实监管责任,加强教育督导,推进依法治教,把教育质量提升当作最主要的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肃整治各种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学生课业负担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五项管理”,推动“五育并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一流的服务,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是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完成城区4所智慧校园建设和县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陇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教学资源和教育管理为一体的“互联网+教育”注册使用工作,实现陇南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与县级平台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

五是持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实施好城南小学等教育建设项目,扩大城区学位供给,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继续落实划片就近入学政策,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园。

六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休学、复学等各项学籍业务网上办理,继续实行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网上办理,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报名手续网上办理,努力为学校、师生、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让群众少跑路。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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