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调整!事关许昌住房公积金
近期,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保持在80%至85%区间运行。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依据相关规定,我市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按自2022年9月14日起,由0.9调整为1.0。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9月13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了《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了调整。为便于政策的理解、掌握、落实,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截至2022年8月底,通过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贷款额度的动态调控,我市公积金个贷率逐步回落至82.86%,资金流动性紧张状况得到进一步缓解。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资金使用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购房负担,依据《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规范使用政策的通知》(许公积金委〔2017〕4号)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许公积金〔2019〕6号),中心作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决定。
二、《通知》关键内容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自2022年9月14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9调整为1.0。流动性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系数根据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而实现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动态调控,既强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又突出资金安全性,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二)加大对职工购房支持力度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适度提高了职工的可贷额度。假设根据职工家庭公积金缴存情况,本次流动性系数调整前,计算出该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45万元(50×0.9=45);流动性系数调整后,计算该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50×1.0=50),通过流动性系数调整适度提高了可贷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三)2022年9月14日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调整自2022年9月14日起施行。2022年9月14日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受本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仍按原政策执行。本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不改变我市现行的公积金使用政策。
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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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江岭赵红娟
监制:张向朝
工行许昌分行推出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
为落实国家发展普惠金融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发展,近日,工行许昌分行创新推出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业务。
“客户只要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有房产、年龄在18(含)至65(含)周岁之间、信用记录良好、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就能轻松贷款。该业务可满足客户的经营或消费需求。”工行许昌分行个人信贷部工作人员说。
额度高、期限长,还款负担小
该行个人信贷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业务用于消费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用于经营的单客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抵押物可担保额度),用于消费的贷款期限最长5年、用于经营的贷款期限最长10年,免去您每年的续贷还款压力。
可循环、利率优,还款方式多样
“该业务可以循环‘使用’,循环期限内可通过工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进行多次提款、还款。”该行个人信贷部工作人员说,用于经营的贷款实行降息口径的普惠贷款利率,同等享受普惠业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值得一提的是,该业务还款方式多样,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如果贷款在一年期以内的话,还可以每个月先还利息,最后一次性还本金。
材料简,放款速度快
“相比以往办理贷款的复杂流程,我行进一步简化了手续。客户在申请时只需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用途证明和还款账户,材料真实有效且手续完整,就可极速办理。”该行个人信贷部工作人员说,“有意向的客户可到工行许昌分行营业部和工行许昌分行魏文路支行咨询详情。”
工行许昌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加强对个人贷款产品的创新,用务实创新的行动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许昌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787笔158.25亿元 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住房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经济发展。近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迅速制定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助推经济企稳向好。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787笔158.25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787笔158.25亿元,支持购房面积724.01万平方米。
此外,我市还出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渡过难关。按照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缓缴企业7家、缓缴职工224人、缓缴金额81.86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可延后还款,该中心不将其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截至目前,全市对118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2394.49万元。
“我们将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有效减轻企业、缴存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许昌日报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