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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三亲见

本文目录

郑州银行二手房按揭贷款产品手册

一、产品介绍

(一)产品定义

二手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二手房)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再次交易房产的贷款。

(二)产品营销策略

1.合作方中介机构推荐

优先选择国内、省内大型二手房中介机构(如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法拍易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开展业务,异地机构可自愿对接现有成熟渠道开展二手房业务;如分支机构有其他渠道,可选择业务量较多、市场份额较大的合作方进行合作,积极争取当地二手房市场份额。当地龙头房地产中介公司准入标准如下:

①具备房管局备案中介资质;

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业务范围;

③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至少3年以上且资信良好;

④公司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

⑤优先选择当地市场份额大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数据支撑);

⑥公司内部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流程及相关制度规范;

⑦同一城市门店数量不低于5家。

2.主动拓客

对于与合作方中介暂无合作意向的机构,可由客户经理根据下发的产品手册,针对优质二手交易房产进行主动营销。

(三)产品要素

序号

产品要素

要素约定

1

授信额度

单户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

贷款利率

按照经办行当地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

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4

授信使用方式

一次性额度

5

还款能力

月供/月收入=50%,月所有债务支出/月收入=55%

6

期限

非限购区: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最长贷款期限30年,房龄+贷款期限50年。申请时房龄不得超过25年(含)。

限购区: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最长贷款期限30年,房龄+贷款期限45年。申请时房龄不得超过25年(含)。

7

贷款成数

非限购区:首套最高可贷8成,二套最高可贷7成,如遇与当地监管要求不符的,按照经办行当地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限购区:房龄20年以内,首套最高可贷7成;房龄21-25年,首套最高可贷6成;限购区二套最高可贷4成。

8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要求如下:

1.二手房必须将贷款所购房产抵押给我行,必要时提供自然人担保。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超过65周岁的,必须追加子女为保证人。

2.符合我行保证人标准的其他自然人(例如配偶、父母、子女)提供全程担保的,不得互保。

3.先放款后抵押模式的,还必须提供经我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措施。阶段性担保期间至少应覆盖贷款发放之日至抵押物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将相关权利证书交由我行保管之日止。

4.采用卖方担保模式的,还必须卖方提供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间至少应覆盖贷款发放之日至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日。金融中介承担阶段性履约责任,阶段性履约责任期间为贷款发放日起至我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日止。

9

贷款所购房产条件

1.所购房产的产权应明晰,已办理房地产证,或已经具备办证条件,没有产权纠纷,产权人及房屋共有人均同意出售该房产。

2.所购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具备正常入住条件。

3.无上市交易政策障碍,能办理过户交易和正式抵押登记,具备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易变现,且不在拆迁规划之内。

4.所购房产房龄(指房产已竣工年限)一般不得超过25年。

5.仅支持当前可上市交易的成套住宅抵押,红砖房不做,50年产权房不做,提供调档证明的房改房、补过差价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准入。小区内办公居多不宜居住的住宅或成套住宅最高可贷5成(如郑州华林新时代、金城国贸、福华大厦、摩尔国际、上都国际公寓、苏荷中心、商务内环住宅等)。

6.符合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放款模式

二手房放款模式可分为先抵押后放款模式和先放款后抵押模式。先放款后抵押模式包括监管业务、提放业务、赎楼业务、法拍业务、卖方担保五种业务模式。

1.先抵押后放款模式(以下简称“标准业务”)是指在房产已完成过户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

2.监管业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与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由郑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买方承担阶段性担保并出具担保函,我行取得担保函后发放贷款。

3.提放业务是指由我行准入通过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或由我行准入通过的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我行取得担保函或保单后发放贷款。

4.赎楼业务是指在提放业务的基础上二手房交易过户前直接发放用于归还本交易标的卖方在其他银行抵押的贷款。

5.法拍业务是指买方通过拍卖机构竞买强制拍卖的房产,由我行准入通过的担保机构承担担保并出具担保函或保单,我行取得担保函或保单后发放贷款。

6.卖方担保是卖方为二手房交易提供阶段性担保,金融中介承担阶段性履约责任,由我行准入的金融中介出具提前放款通知书,我行见提前放款通知书及卖方担保合同后发放贷款。

7.放款模式的管理规定

(1)采取先放款后抵押模式必须提供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须由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可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或卖方提供担保。

(2)采取先放款后抵押模式,分支机构应在办理时原则上要求客户在我行账户下进行二手房资金交易,必要时可通过柜台冻结其首付或贷款,落实完抵押办理手续后,可进行解冻。

(3)如有其它业务情况,必须报总行审批。

(四)客户准入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自主意识、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含港澳台地区。

2.贷款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含),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70周岁,借款人需满足当地监管部门购房资格的要求。

3.在提供近期公积金缴存记录的情况下,可不强制要求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借款人月收入),但工作单位等相关重要信息必须进行真实采集;对于异常流水或与收入证明不符的情形,客户经理需在现场调查模块中进行说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现有负债合理(含信用卡),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且不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情况说明,则我行不得发放贷款:

(1)当前贷款(逾期、不良、担保人代偿等)或信用卡(冻结、止付、呆账等)存在非正常状态;

(2)近2年内贷款或信用卡合计有连续逾期达到90天不良记录;累计逾期记录达到6次;结清可不计入;结清的消费类贷款,在整个贷款期间内累计逾期10次以上的不得准入;助学贷款当前有余额且累计逾期5次以上的不得准入。

5.被纳入失信、老赖执行人员名单的不得准入。借款人当前涉及经济或养老诉讼案件(已结案的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准入)不得准入,原告且为非过错方的可通过系统线上复核准入,客户经理需上传裁判书、调解书、结案证明(如有)等涉案资料,并在现场调查说明中进行详细描述。

6.配偶、担保人征信/司法/大数据风控信息参照借款人标准进行准入。

7.抵押房产的共有人中如包含未成年人,不得准入;不接受境外人士购买商用房;不能提供准确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方式、单位地址、单位电话、紧急联系人等)的借款人不得准入。

8.采用赎楼方式、卖方担保模式的业务,买卖双方不得存在有效的被执行人信息,不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有作为被告的未完结诉讼;卖方征信中未结清贷款(按揭贷款除外)近12个月不得出现连三累六,当前逾期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采用卖方担保模式的业务,卖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人行征信报告,也可授权我行查询客户的征信报告。

9.采用线上自动评估的业务,原则上房产评估价值最高不得超过系统评估价值的5%。

10.其他事项:若军官/士官/警官无户口本,可以以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代替,无需再提供已注销户口本;收入证明必须包含姓名、工作年限、职务、年收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以及盖章(公章/人事章或财务章);若借款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无需盖章;首付款转款凭证若为POS单,需有客户签字;暂停准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客户。

二、业务流程

(一)业务操作流程

二手房按揭业务统一经过信贷工厂进行审批。

序号

流程节点

岗位

职责

1

资料收集

调查岗

客户经理应坚持“三真三亲”原则,负责收集客户和房产资料,审定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严格遵照资料清单进行资料收集,详见附件。

2

面谈面签

调查岗

客户经理须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及其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签署相关合同。贷款调查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调查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可通过贷款用途资料及借款人的面谈来调查,贷款发放前客户需签署《声明书/承诺书》约定贷款用途。

2、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按要求收集借款人有效财产信息,核查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有流水异常或与收入证明不符的情形,请客户经理在现场调查模块中进行说明。

3

贷款申请

调查岗

信贷工厂业务相关岗位

各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需求录入客户资料,发起贷款申请及审批。具体流程及标准需参照《郑州银行信贷工厂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办理。

4

抵押物

评估

调查岗

1.抵押物价值评估。具体流程及标准需参照风险管理部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估;

2.抵押物当前状态。根据押品可交易情况、司法状态(是否查封冻结)评估当前抵押物是否可交易状态。

5

合同签订

调查岗

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调查岗)可通过信贷系统进行合同签订。

6

贷款发放

调查岗/录入岗

放款岗

落实授信条件:

1.见不动产登记证书放款;

2.见“担保函”放款。由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公司或有担保资格的机构出具担保函,我行取得担保函后发放贷款。

3.见“保单”放款。结合客户用款需求可采用“履约保单”的模式先放款后入库,客户在取得保险公司阶段性担保的履约保险单后可申请提前放款;

4.卖方担保模式。由我行准入的金融中介出具提前放款通知书,我行见提前放款通知书及卖方担保合同后发放贷款;

落实授信条件后,客户经理(调查岗)将客户签字的合同、客户签字影像及相关放款材料上传至总行放款岗审核,通过审核后进行贷款发放。提放、赎楼业务要求受托支付方式选择“手工支付”,赎楼业务按照一笔贷款出账进行申请。

(二)监管账户业务流程(适用于住房置业监管业务)

对于二手房监管业务的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独立专户管理,并对每笔交易明细建立台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协议约定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管理和存取,保证二手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确保二手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款专用。

1.客户申请按揭贷款时,应持买卖合同、交易结算资金首付款存款证明等按揭贷款申请材料,向我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经我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再到住房置业资金监管受理窗口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签订后住房置业出具《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函》,我行根据住房置业出具的《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函》,将贷款资金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划入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划入买方个人账户。贷款发放后,我行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明细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及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系统发送至住房置业。

2.达到划转条件,住房置业向我行出具《划转通知书》作为划转凭证,《划转通知书(存根)》由住房置业留存。《划转通知书》由住房置业负责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划转金额、划入户名、划入账号、监管协议号等,并加盖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我行依据《划转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内容将款项划入指定的结算账户。

3.郑州市房管局履行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我行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对账单及相关材料。

(三)贷后检查

为保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总行需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贷后管理规定对合作授信客户和单一客户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对押品进行检查、系统管控。

1.单一客户

(1)每半年需核实房屋的地理位置,抵押物是否存在瑕疵,室内外有无拆迁和民事纠纷等情况。

(2)非现场检查主要包括档案检查,贷后抽检,电话回访。

(3)对于出现欠息、逾期等风险事项的客户,经办行应每月进行电话/实地调查回访。对于失联、已明确无还款能力或出现逃废债行为等高风险信号的客户,应及时采用诉讼手段对我行债权进行追偿。

原则上总行不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房贷业务开展档案检查、贷后抽检、电话抽查,对于抽检和监测过程中,发现假首付、假按揭、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分支机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总行将视情况采取暂停相应分支机构房贷业务办理权限等措施。

2.押品管理

(1)核查押品

现场或视频方式检查核实押品情况,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2)系统管理

结合押品管理系统核查押品信息;查询抵押物是否登记入库,落实放款条件等执行情况。

三、尽职免责事由

参照郑州银行小微(个人)信贷业务尽职评价及追责管理办法(试行)

四、其他事项

1、在执行本产品手册过程中,如果出现标准产品基础风险政策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需要突破政策的,可向零售条线风险部提出书面申请(需指明突破政策内容以及必须突破政策的理由)进行政策例外审批。

2.加强贷前、贷中、贷后规范管理,向消费者充分告知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要素信息,不得出现捆绑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3.尊重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除监管机构、内外部审计机构及其他拥有合法查询客户信息等机构或检查人员外,不得在未经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附件目录:

附件一:二手房资料清单

附件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可在“零售信贷系统-学习园地-其他资料”目录进行下载。

附件三:贷款申请表

附件四:贷款告知书

附件五:申请书承诺书

附件一:二手房资料清单

编号

资料类型

资料名称

提供要求

资料说明

申请审批资料

1

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书

必须

制式文本

2

声明书/承诺书

必须

制式文本

3

个人客户信息查询授权书

必须

纸质或电子授权书

4

贷款告知书

必须

制式文本

5

限购区需提供房管局的个人房屋权属查询

必须

6

基础证件

身份证件(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抵押人)

必须

7

户口本—本人页(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抵押人)

必须

8

结婚证或离婚证(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

如有

9

财力证明

公积金缴存记录/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

必须

按需提供,如借款人、保证人收入可以覆盖本笔负债,其配偶可不提供收入证明

10

可辨认资产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

如有

其他资产证明

11

近6个月银行流水(需合计每月流水,客户经理签字确认)

必须

12

交易资料

房地产买卖契约

必须

13

首付款收据+转账凭证/手机银行转账截屏等;或行内系统账户截屏(需显示日期)

必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14

定金收据/淘宝保证金订单截图(法拍房)

法拍房必须资料

15

司法拍卖公告、竞价成功确认书(法拍房)

法拍房必须资料

16

买方本行银行卡

如有

17

过户前房产证原件或房产信息查询件

必须

房产证、房屋和土地查询证明(如有)等

18

卖方资料(卖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本人页)

必须

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判决书等)

19

卖方收款卡

如有

20

房产入户照片或视频连线截屏

线上自动评估必须资料

客户经理佩戴工作证入镜:

1、小区主要外观-小区大门(拍清小区名称)

2、小区环境

3、楼栋外观

4、单元门口

5、入户门

6、室内主要房间(至少2张)

21

房地产预评估报告/正式评估报告

按需提供

22

与买卖双方合影(附客户经理入镜照片)

必须

须佩戴工作证

客户经理放款资料

1

个人名义法律文本

个人贷款提款申请及受托支付审批表

必须

2

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凭证(借据)

必须

3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必须

4

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需提供

5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按需提供

6

征信报告

按需提供

如审批时征信报告超过30天,需在放款时重新查询

7

正式评估报告

按需提供

8

合作方资料(如合作方提供资料发生变化,需上报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阶段性担保函

XX住房置业监管业务模式需提供

9

存量房产结算资金证明

10

XX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11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

12

保单

按需提供

13

放款通知书(合作方提供相关提前放款说明即可)

按需提供

14

担保函、提请放款通知书(合作方提供相关提前放款说明即可)

按需提供

15

关于最高额保证细节的约定表(与合作机构)

16

面签照片(与合作机构)

17

其他

客户经理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

按需提供

7/14

汽车分期虚假业务频现 多家银行领罚单

随着汽车消费金融的兴起,多家银行纷纷入场,通过汽车分期业务抢占市场。不过严监管态势下,一些违规行为也浮出水面。自去年底以来,监管机构已经针对银行违规办理汽车分期业务开出了10张罚单。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过去银行依赖汽车经销商与担保公司等主体批量获客,缺乏对客户的穿透式风控,导致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未来银行应加强准入要求,从源头控制风险。

屡现罚单

严监管态势下,银行违规汽车分期行为“现行”。咸宁银保监分局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农业银行咸宁分行存在汽车消费分期业务管理不尽职的行为被处以罚款50万元,同时,该行3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13万元。

除农业银行咸宁分行领罚外,近期工商银行9家分行或支行也在该项业务受罚。1月30日,根据益阳银保监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工商银行益阳银城支行因违法违规开办汽车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被罚款20万元。同日,衡阳银保监分局对工商银行衡阳分行共24名负责人做出处罚,处罚原因为“对工商银行衡阳分行的违规办理虚假汽车分期业务、圣某骗贷案等违规问题负直接责任”。其中2人领到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5人被处以禁止三年或五年从事银行业工作,1人被取消任职资格三年,17人被给予罚款或警告。

据了解,从2018年12月29日开始,工商银行湘潭分行、株洲分行、常德分行、长沙分行、衡阳分行、永州分行、娄底分行、郴州分行等机构因汽车分期业务违规被罚,合计被罚款高达416万元,直接责任人共计54人。其中,7家机构被罚原因为“虚假业务”或“无真实购车交易”。

对此,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这些罚单的背后体现了银行内控存在问题,对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风险重视程度不够、对合作汽车经销商把控不严等。

对于多家分支机构的违规新行为,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湖南分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办理汽车分期业务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发生在2017年以前。分行已按照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合作模式埋隐患

在分析人士看来,汽车分期业务屡现违规,与该业务的获客模式有关。

据了解,根据购车用户是否直接接触银行人员,将银行汽车分期业务划分为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在“直客式”模式下,借款人需先经过银行的审核许可,才能够在后续环节联系汽车经销商;而“间客式”模式下,汽车经销商作为中介,几乎全权代理贷款、还款的各项手续流程,此过程中银行的参与程度较低,间接为违规操作制造了漏洞。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一洋指出,近期多家银行因汽车分期业务违规被处罚,主要是由于银行过去依赖担保公司、信用保险机构以及平台方等主体批量获客,缺乏对分期客户的穿透式风控,导致套路贷等危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风险发生。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银行开展汽车消费分期业务主要以信用卡分期的方式开展,而该业务还款周期比较长、额度比较大,且一般需要与汽车经销商及担保公司合作。如果流程不规范,就可能存在合作方信息审核不当,甚至出现虚假业务的情况。

多渠道控制风险

近期银行汽车分期屡屡被罚的现象引发市场关注。

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分期业务管理,该行持续完善制度、优化系统、利用大数据等提升风控能力。目前,已实现自动核查所购车辆发票与保单信息。同时,要求逐笔落实车辆抵押和车辆核查,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汽车金融服务。

分析人士指出,商业银行未来应加强汽车分期的监管,形成有效震慑,以避免出现区域系统性风险。赵一洋分析称,引入第三方机构,缓释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来属于正常业务模式,但是如果由于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疏于对客户的充分了解,就可能出现套路贷或集中骗贷风险,因此监管要注重该类业务的风险情况。

从源头控制风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于百程表示,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时,应该加强对于合作方的准入要求,例如对分期用户强化审核、加强风控流程、防范高负债用户、多头借贷和骗贷等风险。

此外,银行也要加强客户各类信息的充分审查。在苏筱芮看来,一方面,银行应当完善客户身份认证体系,认真落实“三亲见”等客户调查流程,确保为客户本人申请,避免存在盗用身份等虚假业务的存在。另一方面,银行还要对客户职业、收入、资产等关键信息开展调查,对于资格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图通过违法违规方式申请的借款人坚决拒绝。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吴限

需求侧改革下的信用卡业务发展机遇

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这是在中央层面首次提出“需求侧改革”,将会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与供给侧改革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相比,需求侧改革能够在短期内有效提振需求,具有见效快的特点,对于稳定当前经济形势具有重要意义。需求侧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要“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的内在要求”、“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消费作为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是需求侧改革的核心要义。

作为一种便利的金融工具,信用卡是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载体,在促进居民消费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过去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我国信用卡贷款余额已由2008年末的0.16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末的7.59万亿元。人民银行《2020年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季度,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66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5张,银行卡授信总额18.59万亿元,应偿信贷余额7.76万亿元,卡均授信额度2.43万元,授信使用率41.78%。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06.63亿元,环比增长6.13%,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17%。从目前情况看,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用卡市场在人均持卡量、人均信用卡贷款规模等方面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信用卡是一种主要面向消费金融需求的金融工具。未来一段时期,需求侧改革通过提振消费为信用卡业务发展带来多方面机遇。

第一,需求侧改革将会释放巨大的消费金融需求。需求侧改革的核心是扩大内需,而消费又是内需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需求侧改革将会推动消费需求的增长,由此产生巨大的消费金融需求,并给信用卡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特别是,在需求侧改革相关的一些重点领域,消费金融需求的增长将更为明显,包括汽车等耐用品消费、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消费、生育政策调整引致的消费、节假日消费等等。与以往简单的经济刺激政策相比,新发展阶段下的需求侧改革将更加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问题,对消费进而消费金融需求的提升作用也将更具持续性。

第二,需求侧改革将为信用卡业务发展提供大量常态化可持续的消费场景。常态化可持续的消费场景对于信用卡业务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有助于银行实现批量化获客,避免业务拓展的零碎性,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单位获客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银行结合具体的消费场景对资金流向进行有效控制,在降低业务风险的同时确保资金流向符合要求,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随着需求侧改革的推进,在一些重点领域将逐步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消费场景。比如,对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新生人口,由此在儿童抚养、教育、医疗等领域产生新的常态化可持续的消费场景以及相应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在开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可以通过优化产品设计与业务流程与之进行对接,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

第三,需求侧改革为破除信用卡当前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契机。当前,一些政策因素对信用卡行业发展形成制约,比如发卡准入政策(即客户必须满足“三亲见”要求:亲见客户本人、亲见客户资料和亲见客户亲笔签名)、针对没有固定工作大学生的授信政策(对这些客户发卡要求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并由父母确认)、对信用卡使用范围的限制政策(要求只能用于个人消费)等等。尽管着眼于提高消费,但需求侧改革也会对其他领域的改革形成牵引,由需求牵引供给,通过破除这些领域的政策瓶颈来推动需求扩张。在这种情况下,上述制约信用卡业务发展的政策瓶颈有望在新一轮改革中逐步得到破除,从而为信用卡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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