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高薪司机,却遭遇贷款买车,男子质疑求职被套路
找到一份薪水不菲的工作,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海口的黄先生和胡先生等人就去应聘了高薪司机职位,可一段时间下来,他们却感觉自己被套路了,不仅工资没有招聘信息上说的那么丰厚,而且每个人还贷款购买了一辆车。
黄先生介绍,今年3月份,他通过58同城浏览到“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布的一条招聘信息,这家公司招聘新能源货运和网约车司机的条件非常简单,只要持有C1驾驶证,驾照满一年,60岁以下,吃苦肯干,每月就有八千到一万二的收入,并且多劳多得。心动的黄先生立马前去面试,可实际情况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
当事人黄先生:我们当时去应聘的时候,他就要求我们先买车,才能带上我们跟车学习,本来就应该要签合同的,但是它没有跟我们签。
黄先生说需要贷款买车时,他也犹豫过。可这家公司开出的条件十分诱人,只要按照公司提供的资源,每天配送1至2趟货,就有400到560元不等的收入。他心里算了一笔账,每天都出车的话,月入过万的确不成问题。此外,黄先生说,公司当时还给出了一份保底协议,促成了他最后买车的决定。
当事人黄先生:(记者:保底协议是指?)就是你按照他的要求,一天干满多少小时,或者在线多少小时,他就给你保证月收入过万,如果赚不到就给你补差价。
就这样,黄先生交了3万元首付款并办理了36个月按揭贷款,每月月供2000元左右,买下了这辆新能源面包车。几天后,他开始按照公司派发的任务给送货。然而没多久,他就发现说好的“肥差”大打折扣。
当事人黄先生:早上先去送一车菜,下午剩下的时间就是来跑快狗打车,照她那样子说,一天四百,一个月过万。当时送菜我跑了一个礼拜,7天左右,送(菜)他是按车算,你跑一车,就是两百块钱一车,然后你再去接快狗打车,但是快狗打车一天的订单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已。
意识到不对劲后,黄先生把自己当初购车签订的资料都找了出来。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签订的有一份贷款协议、一份购车合同、一份管理咨询合同,但没有劳动合同,而所谓的保底协议,也不在当中。
当事人黄先生:那个是没有公章,签个名也没有用啊,它(车行)是给我们看了,等我们把首付款交了,合同签了以后呢,他就收走了,没有后续了。(记者:保底协议你们是根本没有拿到的?)根本就没有,你凭什么打着招聘的广告来欺骗我们这些普通消费者呢?
记者应聘被要求贷款买车
招聘公司面对追问称是合作
根据黄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也在招聘平台上查看,此时仍有该公司多条招聘网约车司机、新能源司机的信息,个别招聘信息上,甚至还标注着保底1W的字样。随后,记者以面试新能源货车司机为由来到这家公司,负责招聘的韩姓负责人明确告知,公司已无车提供,应聘必须在他们公司购买一辆车才可以。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公司给你提供一个全新的车,但是仅限于用你自己的名字来做,叫做金融贷款。(记者:公司给我提供车,要我去贷款)公司给你做担保人。(记者:啥意思?)相当于买了个车,(记者:就是我自己去买一辆车再过来?)不是,在我们这里拿,(记者:那每个月贷款多少钱?)三千多吧。
这名韩姓负责人介绍,为了保障司机收入,他们还会签订一份保底协议。现场他也出具了一份保底协议书,其中专职司机要求包括在线时长大于等于12小时,按服务完成订单累计时长大于等于480分钟,上下午按照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各一次,剩余时间跑货拉拉等等自主平台时间达到对方要求,甲方承诺保障平均月流水10000+。如果乙方达到这些要求仍达不到保底收入,那么差价将由他们公司补。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你听公司安排,如果没到这么多,补够这么多。(记者:就是公司给我补嘛)签保底合同的意义就在这里,签合同保底12000啊。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记者现场确认,即便按照公司要求贷款买车,甚至签订收入保底协议,但是双方也不会签订劳务合同。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这个没有劳务合同,哪有劳务合同来打工。(记者:我不是来找工作的嘛)说实话,很简单,跟你签了劳务合同,你在外面的一切问题都是公司要负责,公司还必须给你买社保。(记者:那我有点懵,我不是过来找工作嘛,劳务合同都没有,我还要买个车)相当于合作模式,不是劳务。
涉事公司上演“变脸”“招聘”实为中间服务
从招聘司机到要求司机贷款买车,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虽然一直以高收入吸引应聘者,但最后也只是合作关系。说白了,这家公司是让司机成为他们的客户,而并非员工。随后,记者也将这些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而当执法人员上门,这家公司的说法又有了变化。
“(记者:这个是咱们发布的招聘信息吗?)应该是吧,对,是,是我们公司发的。”现场,记者将该公司在网上的招聘资料出示给了公司的韩姓负责人。对方承认,这些招聘信息正是他们发布的。他们招聘货运司机和网约车司机两种职位。不过对于无车司机如何才能应聘公司司机的条件上,对方给出了另外的解释,并不是此前黄先生等人应聘时被要求的向公司贷款买车。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他们的话如果自己有车,货运司机就自己带车,带车加入我们,如果没有车,可以选择在我们公司买一辆,也可以自己在外面买,买了加入我们。关于司机们应聘时签订的保底协议,韩姓负责人回应,保底协议已经过期,而且与司机签订保底协议的不是他们公司,而是所谓的合作平台。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保底协议已经取消了,现在只有坨坨有,(记者:现在跟我们签订保底协议的有多少车主?)应该不多吧,只要他达标的,平台都是保证的。(记者:那这个保底的协议是咱们这边签的还是公司那边签的呢?)公司签,不是我们签,因为我们有(司机)师傅签,签完我们就寄回给平台,平台就盖章生效,这个时间可能稍微有点久,三个月左右,三到四个月。(记者:就是现在您知道有多少收到合作公司寄回来合同的司机大概有多少?)这个我哪里知道。
按照这名负责人的说法,签署保底协议的是平台方,招聘的又是他们汽车销售公司,那么销售公司、合作平台和应聘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应聘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呢?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韩先生:(记者:你承认我是通过你来到这个平台,平台那边我又没有任何纸质合同作保障,然后我最后出了问题只能找平台,还找不到你这边,是不是?)怎么会找我们呢,我们只负责提供服务,我们就是做的一个中间服务商。
涉事公司涉嫌虚假广告
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原来,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招聘”,只是推荐,而在这个过程中,它还在顺手卖车。此外,按照韩姓负责人的说法,应聘的司机、平台以及他们汽车销售公司,三方之间都是关联的,但是三方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三方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应聘者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针对这些情况,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初步认为,该公司已经涉嫌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海宁:涉嫌到虚假广告,它广告招人,实际上是销售车辆,我们首先给它下达了一个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他报送相关的劳动用工的情况,至于他广告发放的情况,网约车还有车辆销售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执法人员强调,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此外,《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执法人员要求海口三合网约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所有员工的入职花名册、劳动合同、员工考勤、招聘信息等材料,接受进一步调查。
新闻链接:“假招聘真卖车”事件频发
求职应聘还需擦亮眼睛
其实,类似打着招聘名义进行卖车的行为,已经在国内不少地方出现。这里,我们也要给广大求职者提了个醒,求职应聘不要被高薪蒙蔽了双眼,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
成都的李波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招募货车司机的信息,开货车拉货、C1驾照即可、跑成都到重庆专线、每月保底收入28000元。李波去公司面试,业务员告诉他,只要买了车就可以和他们合作的物流公司签订保底合同。于是,他向该公司缴纳了四万多的首付款,该公司帮他办了36个月的按揭贷款,贷款金额总共是12万多元。买车后,在这家公司的介绍下,李波和当地的一家服务公司签了保底合同,这时,他才发现先前承诺的保底收入两万八千元,在这份合同里变成了保底两万八千元的货源。
而像李波这样,被高额保底收入吸引应聘司机,最后却贷款买了车的人不是少数。记者梳理发现,从应聘司机到贷款买车,再到物流公司或其他平台上班,中间流程复杂,涉及至少三家公司和多份合同。很多司机都表示,根本搞不清其中是什么关系。再加上招聘时很多服务公司做出的都是口头承诺,这也让这些司机的维权之路变得异常艰难。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实际上隐瞒了重大事实,即便合同是真实的,是有效的,又由于有失公平或者有重大误解,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如果说他以欺骗的方式,以虚假广告为名招聘广告为名,签订买卖合同,要骗取你的授权委托,这种合同可能就是违法的合同。
结合这些案例,广大求职者要注意:
01
面对形形色色的货运平台和招聘网站五花八门的信息,谨慎选择。
02
在求职过程中要避免先行垫付行为。所有让你先掏钱的行为很有可能是骗局的开始。
03
莫把买车合同混同劳务合同。签合同签订,要充分了解合同条约内容;签订合同后要保留证据,不然维权难上加难。
(直播海南)
诈骗团伙上演购车贷款“大戏”三个月骗取6辆豪车涉案200余万
一诈骗团伙为获取高额利益,设下“首付购车”骗局,利用他人身份以购买高档汽车办理分期贷款,在三个月内骗取三家4S店6辆豪车,随后将车辆开至异地,低价转卖给二手车行从中牟利,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吴鹏、朱志强、鲁有才、李小武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万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明知车辆系骗取仍予以收购的洪建刚、彭一鸣,被法院以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一审判决后,鲁有才认为只是帮“白户”办理贷款,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提出上诉。2022年3月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一条隐藏在“首付购车”背后的非法利益链条被彻底斩断。
一拍即合
团伙合谋设下车贷骗局
在连云港做汽贸生意的吴鹏,平日花钱大手大脚,喜好出入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常常入不敷出。为了满足奢侈消费,他动起了利用汽车诈骗的心思。
吴鹏找到了在当地做贷款中介的好友朱志强,向其分享了自己的骗车计划,二人一拍即合,但二人都不想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车,便把骗车的想法告诉了从事贷款中介的鲁有才。鲁有才听后,爽快地同意入伙。为了防止在家门口作案被熟人识破,三人商量到邻近地区淮安实施骗车计划。
三人很快明确了各自分工:鲁有才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的“白户”(指征信空白、资产状况较差的人员)并接送“白户”往返于淮安、连云港两地;吴鹏负责帮“白户”包装,伪造买卖车辆所需的材料,将“白户”带至4S店购车并做贷款;朱志强负责配合吴鹏,共同垫付购车首付款及保险等费用。
为了能尽快寻找到合适的“背贷人”,鲁有才通过微信、QQ、贴小广告等方式四处散发贷款广告,寻找着急用钱急需贷款的“白户”。很快,就有“鱼儿”上钩了。
分工配合
利用“白户”骗取豪车
“五保户”施来福想贷款买头牛,通过微信联系了贷款中介鲁有才。
“可以帮你做贷款,但是你要先跟我去趟淮安,那边的贷款容易批,我们要先给你买辆车,你有车了人家才能给你贷款。”鲁有才告诉施来福,要想获得贷款,必须全力配合他们。“一定要穿得正式一点,要像个老板的样子,到4S店后切记少说话。”
几天后,鲁有才带着施来福驱车前往淮安与吴鹏、朱志强二人碰面。吴鹏、朱志强看到穿着一身正装、颇有老板架势的施来福很是满意,立即带着他去办理了银行卡和手机卡,并将购车所需的首付款提前转账至该银行卡,随后一同前往奥迪4S店,挑选了一辆奥迪A6L(车价34.8万元)。施来福与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吴鹏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支付了首付款12.8万元,销售人员随即联系汽车金融公司,帮助其办理购车贷款手续。
“这张纸条上的内容,你抓紧时间背下来,这样才能办成贷款。”离开4S店后,吴鹏塞给施来福一张写着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的纸条,又让施来福签了车辆委托买卖协议等一堆材料,并当场拍照。随后,他们带着施来福来到银行,与负责办理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见面,施来福按照纸条上的内容顺利回答了工作人员的问话,然后将吴鹏事先在网上伪造好的贷款所需材料交给了银行人员。很快,贷款审核顺利通过。吴鹏以施来福的名义前往4S店提走了车。
跨市交易
低价转卖牟利生财
按照贷款协议,4S店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抵押工作。但每次4S店销售人员联系吴鹏,吴鹏都以施来福有事为由推脱,导致车辆抵押手续一直没有办理。
提车后,吴鹏等人从网上办理了假的车辆合格证,将车开到连云港。2020年8月,吴鹏将该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从事二手名车交易的洪建刚。
洪建刚看到崭新的“二手”豪车后心生疑虑,正常情况下,车辆随车要有合格证、发票、交强险、两把车钥匙,但眼前的这辆车没有上牌照、没有发票,且只有一把钥匙。洪建刚虽对车辆来路有所怀疑,但为了牟利,还是收购了这辆奥迪车。
“没想到第一次出手就大获成功。”尝到甜头的吴鹏等人一发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又以同样的手段,利用韩某、程某、瞿某、顾某4名“白户”的身份,实施了多起车贷诈骗,骗取了一辆沃尔沃S90、一辆沃尔沃XC60、一辆奥迪A6L和三辆奥迪Q5L,然后将这些车卖给了洪建刚和彭一鸣。
吴鹏因为担心自己连续两次从同一家奥迪4S店提车会引起怀疑,于是就联系了老乡李小武,由李小武代替吴鹏以“白户”儿子的名义去店里提了一次车,同时帮助垫资。卖车所得的钱在扣除首付款等垫付成本后,剩余钱均由朱志强负责分配,至案发时,四人分得的违法所得均已被挥霍一空。
东窗事发
诈骗团伙现原形
2020年12月7日,被骗的一家奥迪4S店向警方报警,称他们销售的一辆奥迪Q5L,车主只支付了30%的购车首付款,将车开走后便杳无音讯,分期贷款分文未还。同年12月10日,吴鹏、朱志强、鲁有才、李小武4人被抓获归案,随后,洪建刚、彭一鸣主动投案。
2021年6月15日,淮阴区检察院以吴鹏、朱志强、鲁有才、李小武涉嫌贷款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2日,淮阴区检察院指控洪建刚涉嫌洗钱罪,11月18日追加起诉彭一鸣涉嫌洗钱罪。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一个用“买车—骗贷—卖车—分赃”模式敛财的犯罪团伙。自2020年8月,吴鹏、朱志强利用5名“白户”身份,骗取贷款共计133万元,鲁有才联系4名“白户”到淮安,参与5起骗取贷款行为,骗取贷款合计110.4万元,李小武以其中一名“白户”儿子的身份帮助提车,参与一起骗贷行为,骗取贷款合计22.6万元。
洪建刚先后以低价从吴鹏手中收购奥迪A6L、沃尔沃S90、沃尔沃XC60、奥迪Q5L汽车等车辆转卖,涉嫌洗钱犯罪,数额达65.77万余元,非法获利约1.8万元。而彭一鸣居间介绍他人从吴鹏处购买汽车,明知车辆系违法取得,仍在网上办理假发票,使吴鹏等人通过贷款诈骗手段所获车辆在车管所正常上牌并交易,协助吴鹏等人将犯罪所得予以转移,个人获利1200元。
关于本案中的5名“白户”,他们对犯罪分子从事贷款诈骗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客观上并未实施骗取贷款后转卖车辆分赃等具体犯罪行为,因此,他们未被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12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卢志坚马奥夏传惠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刘浏
来源:紫牛新闻
委托定车合同,委托人以购车过程存在欺诈起诉,被告方的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
一、委托定车合同
证明:原告委托被告代为购买东风多利卡货车,明确约定:车型为东风多利卡,车辆配置为整车、购置税、车船税、运营手续、车牌、车贴或车体喷绘等,车辆单价为139800元,委托定金为5000元,定金转账支付,而尾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并备注有贷款金额为12万、分36期,并明确约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
《委托定车合同》的签订,足可证明价款139800元所包含的事项,及该款项系双方协商确定,并证明双方已形成委托代理合同关系。
二、购车费用明细
证明:原告委托被告代为购买货车,双方就购车涉及的如:保险费、车船税、贷款金额、车价款、分期手续费、GPS及车内配置安装费等,及抵扣款项等项目均进一步确定,相应费用金额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而确定,被告又给予原告一定优惠,最终实际总款从139800元,而降至了135000元。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及被告向原告交付代购车辆的照片
证明:被告代原告办理上牌、缴纳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等,后便将手续齐全的营运车辆按约交付给了原告,故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已经终止。
提交人: